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3年3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23年3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高陵区鹿歌路387号
邮编:*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陕西 (略) | 印刷包装生产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 (略) 高陵区泾河工业园泾园七路185号 | 陕西 (略) | 项目租赁陕西盐业 (略) 现有厂房及部分生产设备,共建设印刷生产线3条,年生产包装袋4500吨。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烷总烃、*酸酯类、颗粒物、SO2、NOx。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减风增浓+RTO”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烟气与有机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非*烷总烃、*酸酯类排放浓度及非*烷总烃去除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中“印刷”行业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排放限制要求,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略) 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略) 第八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印刷机、喷码机、复合机、分切机、倒卷机、制袋机、空压机、风机及废气处理设备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车间隔声、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进行治理,经预测,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且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不存在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废版辊、废原料桶、废墨渣、废复合胶及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版辊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含油手套、抹布、废润滑油、废原料桶、废墨渣、废复合胶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酸*酯、异*醇、*醇、天然气(*烷)及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对环境的影响途径主要是风险物质泄漏及发生火灾时产生的次生/伴生污染物对大气、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期应贯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相关工作。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 建设单位已按要求编制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
传真:029-*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高陵区鹿歌路387号
邮编:*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陕西 (略) | 印刷包装生产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 (略) 高陵区泾河工业园泾园七路185号 | 陕西 (略) | 项目租赁陕西盐业 (略) 现有厂房及部分生产设备,共建设印刷生产线3条,年生产包装袋4500吨。 |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烷总烃、*酸酯类、颗粒物、SO2、NOx。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减风增浓+RTO”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烟气与有机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非*烷总烃、*酸酯类排放浓度及非*烷总烃去除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中“印刷”行业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排放限制要求,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略) 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略) 第八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于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印刷机、喷码机、复合机、分切机、倒卷机、制袋机、空压机、风机及废气处理设备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车间隔声、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进行治理,经预测,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且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不存在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废版辊、废原料桶、废墨渣、废复合胶及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版辊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含油手套、抹布、废润滑油、废原料桶、废墨渣、废复合胶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酸*酯、异*醇、*醇、天然气(*烷)及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对环境的影响途径主要是风险物质泄漏及发生火灾时产生的次生/伴生污染物对大气、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期应贯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相关工作。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 建设单位已按要求编制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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