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恭勤睿家具有限公司定制家具生产项目、贵州省贵定县昌明镇年产1万吨隧道台车钢模板制造及改制项目、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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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恭勤睿家具有限公司定制家具生产项目、贵州省贵定县昌明镇年产1万吨隧道台车钢模板制造及改制项目、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恭勤睿家具有限公司定制家具生产项目、贵州省贵定县昌明镇年产1万吨隧道台车钢模板制造及改制项目、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 (略) 定制家具生产项目、 (略) 贵定县昌明镇年产1万吨隧道台车钢模板制造及改制项目、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 (略) 定制家具生产项目

惠水县濛江街道双庆村

贵 (略)

贵州 (略)

本项目位于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濛江街道双庆村(冠君产业园 内 ) ( 厂 区 中 心 坐 标 : 东经106°39′2.98571″ ,北 纬

26°14′48.21969″)

),属于木质家具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222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5万元,占总投资的2.13%。根据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南环罚决字(惠)〔2022〕24

号),因“未批先建”被处以罚款*仟元(¥6000.00),已缴纳


(一)施工期

本项目已建成,现主要为完善废气、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

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对环境影响小。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工粉尘:在车间推台锯、开料机、打孔机等处设置吸风管道及吸尘口,粉尘经统一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 6 -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后,由 2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

(2)无组织排放:未经收集的粉尘、封边有机废气在车间 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增加厂房四周绿化等措施,确保颗粒物、非*烷总烃厂界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为生活污水,近期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罐车转运至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污水管网完善后,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对设备定期保养,厂界噪 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弃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外售木炭加工厂用作原料。废塑料、废纸箱等回收后外售当地废品回收站。废胶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 7 -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原料、设备管理,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重点防渗区采取2mm 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 -10 cm/s;一般防渗区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 -7cm/s;简单防渗区采取全部硬化,各防渗区域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木材等原辅料仓库火灾,以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泄露等引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2

(略) 贵定县昌明镇年产1万吨隧道台车钢模板制造及改制项目

贵定县昌明镇胜利大道

贵州金兴台车厂

贵州四季 (略)

本项目位于贵定县昌明镇胜利大道,地理坐标:107°10′41.501″,26°20′23.128″,属于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于2022年8月建成,2022年12月6日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黔南环罚(贵)字〔2022〕9号>,业主单位已缴纳罚款。项目用地面积3000m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14.5%。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现场未遗留环境问题。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切割、冲孔及打磨粉尘

切割、冲孔及打磨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共3套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焊接烟尘

本项目多为移动式焊接,在焊接区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器,焊接烟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喷漆及晾干废气

项目喷漆工序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喷漆车间内设置风机,喷漆废气抽至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采用自然晾干,车间设置排气扇(共4个)对厂内进行换气,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昌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混凝土基础层+2mmHDPE防渗膜+混凝土保护层+环氧防腐漆,渗透系数≤10-10 cm/s,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车间门、窗的密闭性,增加对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的隔音作用。卷板机、数控折弯机等机械设备基底选用高隔振性能材料,并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切割、冲孔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焊渣(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金属颗粒物经统一收集后出售。漆渣(利用专属容器收集)、废水性油漆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

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气事故排放、危险废物泄漏、火灾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3

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罗甸县龙坪镇老城村连城桥

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贵州石合天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黔南州罗甸县龙坪镇老城村连城桥,中心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5.*°,总用地面积7092.3m2,总建筑面积8678.6m2,建设实验及后勤楼1栋,建筑面积5102.5m2,业务及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3561.5m2,值班室1间,建筑面积14.6m2,绿化面积2130.1m2。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场附近进行洒水降尘,减少建筑物料的露天堆放,堆放时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置围栏,遇大风天气加蓬覆盖,在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不低于2.5m高围挡、维护防护墙或安装遮挡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定期清扫施工区及道路,并采取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场界无组织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施工场地内设置施工临时办公室,内设卫生间,设置化粪池,如厕废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罗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加强保养、维护,保持机械润滑,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能进入工棚的机械操作尽量入棚完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造成局部噪声级过高。避免在22:00~次日06:00以及12:00~14:00期间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可回收的废品进行 (略) ,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运送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微生物实验室废气设置生物安全柜(内置高效过滤器)处理后,经内置风井引至楼顶2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

(2)理化实验室废气设置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

(3)污水处理站臭气及机动车尾气通过加强通风、地面绿化等措施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预处理后与实验室废水一同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规模10.0m3/d,工艺:“二级生化”)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罗甸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后排入莲花河。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污水处理站及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采用压实土+铺设 2mm 厚高密度聚*烯为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10cm/s),钢筋混凝土浇筑池体,内壁交替涂布环氧树脂和玻璃纤维防腐材料,医疗废物暂存间的设置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 年修订))中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采用压实土+铺设 2mm 厚高密度聚*烯为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10cm/s)。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保持设备运转正常,强噪音设备均进行隔音措施,尽可能地安装在室内,利用屏障阻止噪音传播,如隔声罩、隔声间等,利用吸声材料吸收噪音处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后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运送,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2)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脱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使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3)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报批稿

贵 (略) 定制家具生产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略) 贵定县昌明镇年产1万吨隧道台车钢模板制造及改制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贵 (略) 定制家具生产项目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略) 贵定县昌明镇年产1万吨隧道台车钢模板制造及改制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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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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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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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突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公众突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链接: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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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恭勤睿家具有限公司定制家具生产项目、贵州省贵定县昌明镇年产1万吨隧道台车钢模板制造及改制项目、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 (略) 定制家具生产项目、 (略) 贵定县昌明镇年产1万吨隧道台车钢模板制造及改制项目、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 (略) 定制家具生产项目

惠水县濛江街道双庆村

贵 (略)

贵州 (略)

本项目位于贵州惠水经济开发区濛江街道双庆村(冠君产业园 内 ) ( 厂 区 中 心 坐 标 : 东经106°39′2.98571″ ,北 纬

26°14′48.21969″)

),属于木质家具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222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5万元,占总投资的2.13%。根据黔南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南环罚决字(惠)〔2022〕24

号),因“未批先建”被处以罚款*仟元(¥6000.00),已缴纳


(一)施工期

本项目已建成,现主要为完善废气、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

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对环境影响小。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加工粉尘:在车间推台锯、开料机、打孔机等处设置吸风管道及吸尘口,粉尘经统一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 6 -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后,由 2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

(2)无组织排放:未经收集的粉尘、封边有机废气在车间 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增加厂房四周绿化等措施,确保颗粒物、非*烷总烃厂界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为生活污水,近期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罐车转运至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污水管网完善后,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对设备定期保养,厂界噪 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弃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外售木炭加工厂用作原料。废塑料、废纸箱等回收后外售当地废品回收站。废胶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 7 -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原料、设备管理,落实分区防渗要求,重点防渗区采取2mm 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 -10 cm/s;一般防渗区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 -7cm/s;简单防渗区采取全部硬化,各防渗区域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木材等原辅料仓库火灾,以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泄露等引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2

(略) 贵定县昌明镇年产1万吨隧道台车钢模板制造及改制项目

贵定县昌明镇胜利大道

贵州金兴台车厂

贵州四季 (略)

本项目位于贵定县昌明镇胜利大道,地理坐标:107°10′41.501″,26°20′23.128″,属于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于2022年8月建成,2022年12月6日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黔南环罚(贵)字〔2022〕9号>,业主单位已缴纳罚款。项目用地面积3000m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14.5%。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现场未遗留环境问题。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切割、冲孔及打磨粉尘

切割、冲孔及打磨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共3套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焊接烟尘

本项目多为移动式焊接,在焊接区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器,焊接烟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喷漆及晾干废气

项目喷漆工序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喷漆车间内设置风机,喷漆废气抽至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采用自然晾干,车间设置排气扇(共4个)对厂内进行换气,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昌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混凝土基础层+2mmHDPE防渗膜+混凝土保护层+环氧防腐漆,渗透系数≤10-10 cm/s,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车间门、窗的密闭性,增加对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的隔音作用。卷板机、数控折弯机等机械设备基底选用高隔振性能材料,并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切割、冲孔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焊渣(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金属颗粒物经统一收集后出售。漆渣(利用专属容器收集)、废水性油漆桶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

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气事故排放、危险废物泄漏、火灾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3

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罗甸县龙坪镇老城村连城桥

罗甸县卫生健康局

贵州石合天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黔南州罗甸县龙坪镇老城村连城桥,中心坐标为东经106.*°,北纬25.*°,总用地面积7092.3m2,总建筑面积8678.6m2,建设实验及后勤楼1栋,建筑面积5102.5m2,业务及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3561.5m2,值班室1间,建筑面积14.6m2,绿化面积2130.1m2。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场附近进行洒水降尘,减少建筑物料的露天堆放,堆放时采取防风防雨措施,必要时设置围栏,遇大风天气加蓬覆盖,在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不低于2.5m高围挡、维护防护墙或安装遮挡设施,实行封闭式施工,定期清扫施工区及道路,并采取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场界无组织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施工场地内设置施工临时办公室,内设卫生间,设置化粪池,如厕废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罗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加强保养、维护,保持机械润滑,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能进入工棚的机械操作尽量入棚完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造成局部噪声级过高。避免在22:00~次日06:00以及12:00~14:00期间施工。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可回收的废品进行 (略) ,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运送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微生物实验室废气设置生物安全柜(内置高效过滤器)处理后,经内置风井引至楼顶2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

(2)理化实验室废气设置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

(3)污水处理站臭气及机动车尾气通过加强通风、地面绿化等措施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预处理后与实验室废水一同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规模10.0m3/d,工艺:“二级生化”)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罗甸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后排入莲花河。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污水处理站及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采用压实土+铺设 2mm 厚高密度聚*烯为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10cm/s),钢筋混凝土浇筑池体,内壁交替涂布环氧树脂和玻璃纤维防腐材料,医疗废物暂存间的设置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 年修订))中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采用压实土+铺设 2mm 厚高密度聚*烯为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10cm/s)。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保持设备运转正常,强噪音设备均进行隔音措施,尽可能地安装在室内,利用屏障阻止噪音传播,如隔声罩、隔声间等,利用吸声材料吸收噪音处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实验室废弃物分类收集后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运送,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2)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脱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使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3)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报批稿

贵 (略) 定制家具生产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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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贵定县昌明镇年产1万吨隧道台车钢模板制造及改制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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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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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贵 (略) 定制家具生产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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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贵定县昌明镇年产1万吨隧道台车钢模板制造及改制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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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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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罗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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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突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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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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