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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30227-11500109MB1664992D/2023-00053
重庆市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30227-11500109MB1664992D/2023-00053
(略) 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6.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北碚区卢作孚路435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900万套新能源汽车高端铝合金零部件项目 | (略) 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186号 | 重庆顺 (略) | 重庆环科源 (略) | 重庆顺 (略)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促进公司产业升级,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900万套新能源汽车高端铝合金零部件项目”。项目厂区现有生产厂房1座,本项目对现有1#厂房进行扩建,同时新建2#厂房1座。厂房建设完成后将现有1#厂房内生产线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将1#厂房内原有压铸工段及抛丸工段搬迁至1#厂房扩建区域,将原有两处模具维修区集中布置在1#厂房原压铸工段;将原有机械清理工段搬迁至新建2#厂房,原有机械清理工段改造为含油铝屑沥干及挤压区(自产铝屑);新增熔炼炉1台、时效炉1座、压铸机5台,保温炉5台,钻工中心5台、加工中心5台、清洗机1台、浸渗生产线3条,并对现有部分压铸机模具进行改造,现有压铸机配套模具为一机一模,改造后压铸机为一机三模,项目实施后新增各类汽车配件约280万套/年,部分产品规格有所调整,全厂各类汽车配件产能约900万套/年。扩建项目将收购部分含油铝屑进行沥干及压缩处理后作为原材料使用,预计收购含油铝屑5000吨/年,约占总原料铝锭的26.7%。项目环保投资57.7万元,占总投资的5.77%。 | 营运期: 一、废气 抛丸工序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后15m排气筒排放,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 1115—2020)中推荐可行技术,采取上述措施后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要求; 保温炉及时效炉废气均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废气均直接排放,保温炉燃烧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无组织限值要求,时效炉废气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要求。 项目机械加工工序涉及打磨等,该部分会产生少量打磨粉尘,由于打磨废气产生量较小且不易收集,因此本项目采取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由于比重较大,主要沉降在车间内,外排量较少,结合现有项目例行监测结果可知,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无组织限值要求。 拟建项目共有3台抛丸设备,抛丸设备本身自带布袋除尘设施一套,拟建项目为降低抛丸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抛丸设备经自身配备装置处理后,再集中经一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排4#气筒排放,布袋除尘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 1115—2020)中推荐可行技术,结合现有项目例行监测结果可知,采取上述措施后抛丸废气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要求。 压铸工序在脱模时,脱模剂在喷涂过程中少量停留在钢模内,大部分进入脱模剂废水中,在钢模内脱模剂中的有机物约10%随着水汽挥发,其余90%经高温分解、残留在钢模上或由铸件带走,由于压铸设备配套保温炉需频繁添加铝液,安装脱模废气收集设施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同时脱模废气产生量较小,因此采取无组织排放可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 项目含油铝屑沥干及挤压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类物质挥发产生的少量非*烷总烃,采取加强车间内通风措施后,可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 二、废水 厂区采用雨污分流系统;项目扩建完成后生产废水排放量约58.17m3/d(更换切削液时最大量为71.92m3/d),生产废水设施处理能力约100m3/d,因此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有足够规模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分别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再经蔡家污水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三、噪声 拟建项目合理布局车间设备,生产与生活区分区设置,本项目新增主要的高噪声设备包括抛丸机、熔炼炉、机加工设备等,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根据预测结果,拟建项目实施后,全厂设备噪声的厂界噪声值昼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或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生产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2013修改单)要求进行储存,一般固废全部回用、 (略) 回收或厂家回收等,不外排;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外排。 |
(略) 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26.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北碚区卢作孚路435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900万套新能源汽车高端铝合金零部件项目 | (略) 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186号 | 重庆顺 (略) | 重庆环科源 (略) | 重庆顺 (略)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促进公司产业升级,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900万套新能源汽车高端铝合金零部件项目”。项目厂区现有生产厂房1座,本项目对现有1#厂房进行扩建,同时新建2#厂房1座。厂房建设完成后将现有1#厂房内生产线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将1#厂房内原有压铸工段及抛丸工段搬迁至1#厂房扩建区域,将原有两处模具维修区集中布置在1#厂房原压铸工段;将原有机械清理工段搬迁至新建2#厂房,原有机械清理工段改造为含油铝屑沥干及挤压区(自产铝屑);新增熔炼炉1台、时效炉1座、压铸机5台,保温炉5台,钻工中心5台、加工中心5台、清洗机1台、浸渗生产线3条,并对现有部分压铸机模具进行改造,现有压铸机配套模具为一机一模,改造后压铸机为一机三模,项目实施后新增各类汽车配件约280万套/年,部分产品规格有所调整,全厂各类汽车配件产能约900万套/年。扩建项目将收购部分含油铝屑进行沥干及压缩处理后作为原材料使用,预计收购含油铝屑5000吨/年,约占总原料铝锭的26.7%。项目环保投资57.7万元,占总投资的5.77%。 | 营运期: 一、废气 抛丸工序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后15m排气筒排放,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 1115—2020)中推荐可行技术,采取上述措施后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要求; 保温炉及时效炉废气均为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废气均直接排放,保温炉燃烧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无组织限值要求,时效炉废气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要求。 项目机械加工工序涉及打磨等,该部分会产生少量打磨粉尘,由于打磨废气产生量较小且不易收集,因此本项目采取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由于比重较大,主要沉降在车间内,外排量较少,结合现有项目例行监测结果可知,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中无组织限值要求。 拟建项目共有3台抛丸设备,抛丸设备本身自带布袋除尘设施一套,拟建项目为降低抛丸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抛丸设备经自身配备装置处理后,再集中经一套布袋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排4#气筒排放,布袋除尘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 1115—2020)中推荐可行技术,结合现有项目例行监测结果可知,采取上述措施后抛丸废气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要求。 压铸工序在脱模时,脱模剂在喷涂过程中少量停留在钢模内,大部分进入脱模剂废水中,在钢模内脱模剂中的有机物约10%随着水汽挥发,其余90%经高温分解、残留在钢模上或由铸件带走,由于压铸设备配套保温炉需频繁添加铝液,安装脱模废气收集设施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同时脱模废气产生量较小,因此采取无组织排放可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 项目含油铝屑沥干及挤压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类物质挥发产生的少量非*烷总烃,采取加强车间内通风措施后,可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 二、废水 厂区采用雨污分流系统;项目扩建完成后生产废水排放量约58.17m3/d(更换切削液时最大量为71.92m3/d),生产废水设施处理能力约100m3/d,因此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有足够规模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分别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再经蔡家污水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三、噪声 拟建项目合理布局车间设备,生产与生活区分区设置,本项目新增主要的高噪声设备包括抛丸机、熔炼炉、机加工设备等,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根据预测结果,拟建项目实施后,全厂设备噪声的厂界噪声值昼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或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生产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2013修改单)要求进行储存,一般固废全部回用、 (略) 回收或厂家回收等,不外排;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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