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平阳坑镇绿道沿线改造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瑞安市平阳坑镇绿道沿线改造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略) 平阳坑镇绿道沿线改造提升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平阳坑镇绿道沿线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概要:总投资1201万元,该工程整治范围约55333m2,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塘河慢行道提升680m、高速桥下节点改造675m2、垂钓平台节点80m2、亲水平台节点180m2、道路沿线提升1500m、方糖节点500m2、文化长廊120m、绿道沿线苗木补植7500m2、塘岙河沿河提升1项、入口公园改造提升1项、沿线标识1项,照明设备新增140套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步改造。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以上污染源主要发生在施工区、生活区周围及交通道路两侧;营运期公厕产生的恶臭经周边种植绿植净化,加大通风排气,生物酶除臭等措施处理后,基本感知不到臭味。通过生态修复等措施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周边的环境空气。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民房居住,其生活污水可利用现有的卫生设备处理。施工中施工人员可利用附近公共厕所排放生活污水,不对周边内水体排放。 项目营运期游客可利用附近公共厕所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农村污水管网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限值》(DB33/887-2013)中规定的其他企业排放标准;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标准限值)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处理, (略)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二级标准后排放。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对河流及河岸两侧地下水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临时占地的临时沉淀集水池,为防止临时沉淀池影响地下水,沉淀池采取防渗措施(渗透系数K≤1×10-7cm/s),沉淀池主要污染因子为SS等,在非正常状况下沉淀池防渗层破损会影响地下水,项目通过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及日常巡查等,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针对施工机械噪声,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阶段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达标排放,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开挖土石方小部分用于自身回填,其余暂定 (略) *山三期围垦工程区消纳;项目于河道管理线外设置临时沉淀集水池,沉淀集水池底泥集中收集,经封闭运输车运至区域建筑垃圾填埋场堆存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送至区域指定生活垃圾集中堆存点,由区域环卫部门统一负责处置;包装废弃物外售综合利用;对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固废处置符合相关要求;上述一般固废在厂内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原环保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河道底泥土壤环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其他土壤风险筛选值及表3管制值。 7、环境风险评价 在建设单位有效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 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环保措施和预期效果见表1-2。 表1-2项目产排污环节分析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对评价结论要点 (略) 平阳坑镇绿道沿线改造提升工程性质为新建,本工程在原址上进行河道整治及景观改造。 经分析,本项目符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以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略) 总体规划及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网站https://ep-home.cn/thread-14168-1-1.html查阅相关内容,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补充内容,环评单位联系电话:*;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平阳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施明靖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3、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审批窗口联系方式:0577-* 公示单位: (略) 平阳坑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 |
(略) 平阳坑镇绿道沿线改造提升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平阳坑镇绿道沿线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概要:总投资1201万元,该工程整治范围约55333m2,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塘河慢行道提升680m、高速桥下节点改造675m2、垂钓平台节点80m2、亲水平台节点180m2、道路沿线提升1500m、方糖节点500m2、文化长廊120m、绿道沿线苗木补植7500m2、塘岙河沿河提升1项、入口公园改造提升1项、沿线标识1项,照明设备新增140套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步改造。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以上污染源主要发生在施工区、生活区周围及交通道路两侧;营运期公厕产生的恶臭经周边种植绿植净化,加大通风排气,生物酶除臭等措施处理后,基本感知不到臭味。通过生态修复等措施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周边的环境空气。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及绿化,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民房居住,其生活污水可利用现有的卫生设备处理。施工中施工人员可利用附近公共厕所排放生活污水,不对周边内水体排放。 项目营运期游客可利用附近公共厕所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农村污水管网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限值》(DB33/887-2013)中规定的其他企业排放标准;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标准限值)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处理, (略)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二级标准后排放。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对河流及河岸两侧地下水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临时占地的临时沉淀集水池,为防止临时沉淀池影响地下水,沉淀池采取防渗措施(渗透系数K≤1×10-7cm/s),沉淀池主要污染因子为SS等,在非正常状况下沉淀池防渗层破损会影响地下水,项目通过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及日常巡查等,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针对施工机械噪声,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阶段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达标排放,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开挖土石方小部分用于自身回填,其余暂定 (略) *山三期围垦工程区消纳;项目于河道管理线外设置临时沉淀集水池,沉淀集水池底泥集中收集,经封闭运输车运至区域建筑垃圾填埋场堆存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送至区域指定生活垃圾集中堆存点,由区域环卫部门统一负责处置;包装废弃物外售综合利用;对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固废处置符合相关要求;上述一般固废在厂内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原环保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河道底泥土壤环境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其他土壤风险筛选值及表3管制值。 7、环境风险评价 在建设单位有效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 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环保措施和预期效果见表1-2。 表1-2项目产排污环节分析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对评价结论要点 (略) 平阳坑镇绿道沿线改造提升工程性质为新建,本工程在原址上进行河道整治及景观改造。 经分析,本项目符合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以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略) 总体规划及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网站https://ep-home.cn/thread-14168-1-1.html查阅相关内容,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补充内容,环评单位联系电话:*;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平阳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施明靖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浙江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3、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审批窗口联系方式:0577-* 公示单位: (略) 平阳坑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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