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卓一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智能装备建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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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卓一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智能装备建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卓一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智能装备建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3月8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产投产业园

项目建设单位:卓一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民洲环境 (略)

建设项目概况:一期建筑面积为48290.21平方米,其中租赁杭埠镇海棠路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产投产业园F7栋、F8栋,建筑面积20761. 93平方米;引进投资杭埠园区产投产业园F1栋,建筑面积22128. 28平方米。本项目使用F1栋、F7栋、F8栋。项目配套购置智能装备加工、生产设备,包括智能物流装配线、龙门加工中心、自动化槽钢加工线、自动化机器人车门架焊接线、自动化水性漆喷漆线1条、喷粉流水线1条。新工厂围绕建设数字化智能工厂、绿色工厂为目标,搭5G智能网联系统,生产运营智能管理系统,提升无人化程度。满产后,预计年生产智能装5000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治理措施:切割下料、打磨粉尘、焊接烟尘、通过式抛丸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腻子打磨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固化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与喷漆工序有机废气一起经喷淋塔+过滤棉+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漆雾、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喷淋塔+过滤棉+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VOCs、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的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燃烧尾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要求。食堂油烟须统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要求。

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均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车间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钢丸、废水性漆桶、废过滤棉、滤渣、纯水系统离子交换树脂、RO膜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房,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槽液、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于危险废物暂存房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卓一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智能装备建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3月8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产投产业园

项目建设单位:卓一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民洲环境 (略)

建设项目概况:一期建筑面积为48290.21平方米,其中租赁杭埠镇海棠路经济开发区杭埠园区产投产业园F7栋、F8栋,建筑面积20761. 93平方米;引进投资杭埠园区产投产业园F1栋,建筑面积22128. 28平方米。本项目使用F1栋、F7栋、F8栋。项目配套购置智能装备加工、生产设备,包括智能物流装配线、龙门加工中心、自动化槽钢加工线、自动化机器人车门架焊接线、自动化水性漆喷漆线1条、喷粉流水线1条。新工厂围绕建设数字化智能工厂、绿色工厂为目标,搭5G智能网联系统,生产运营智能管理系统,提升无人化程度。满产后,预计年生产智能装5000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治理措施:切割下料、打磨粉尘、焊接烟尘、通过式抛丸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腻子打磨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固化有机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与喷漆工序有机废气一起经喷淋塔+过滤棉+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漆雾、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喷淋塔+过滤棉+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VOCs、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的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燃烧尾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的要求。食堂油烟须统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要求。

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均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杭埠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减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车间隔声,经预测,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工程分析,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委托环卫部门日常清运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钢丸、废水性漆桶、废过滤棉、滤渣、纯水系统离子交换树脂、RO膜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房,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槽液、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于危险废物暂存房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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