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安徽省舒城县新街萤石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舒城县新街萤石矿年产2万吨萤石矿露天采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拟作出《安徽省舒城县新街萤石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舒城县新街萤石矿年产2万吨萤石矿露天采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舒城县 (略) (略) 舒城县新街萤石矿年产2万吨萤石矿露天采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3月8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干汊河镇

项目建设单位: (略) 舒城县 (略)

环评单位:安徽汇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次技改扩建项目工程内容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原项目剩余工程量,即露天开采范围0.10平方公里,开采萤石矿石规模扩建至2万吨/年,开采深度0m标高以上,开采方式仍为爆破方式,开采服务年限至2023年11月26日。

一期工程开采结束后转入二期工程开采,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对一期开采范围平面扩大,开采深度降深,二期工程露天开采范围0.2563平方公里,开采萤石矿石规模2万吨/年,开采深度-80m标高以上,开采方式采用非爆破机械作业方式,设计服务年限为8.2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1 露天采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三个实施方案”和《 (略) 非煤矿山管理条例》提出要求:矿山、混凝土搅拌站要建设和改造除尘设施,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坚决关闭。加强矿区和运输道路管理,规范废弃物堆放,落实防尘抑尘措施。 (略) 非煤矿山集中整治和生态修复。本项目根据该要求对露天采场粉尘治理提出如下措施:

(1)凿岩钻孔粉尘的治理

本项目凿岩设备选型上应选用自带除尘装置的设备,由于移动式的凿岩机的位置随开采平台的变化而变化,建议可在各排尘点洒水降尘,以削减粉尘的排放=。

(2)爆破粉尘的治理

对爆破产尘量的控制主要采用合理布置炮孔,正确选用爆破参数,加强装药和填塞作业的管理,以降低爆破工作的产尘量。在放炮后采用移动式除尘喷雾机或者洒水车进行喷雾降尘,及时对爆堆洒水降尘,可抑制80%的粉尘产生。同时要采取如下技术措施:

①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提高台阶高度,加大堵塞长度;

②优化爆破网络角度,采用微差爆破,尽量避免不完全爆破;

③控制单次爆破药量,减少一次爆破废气量;

④减少浅孔的爆破量,若需要,建议尽量在有雨的天气条件下进行,以减少粉尘的产生量;

⑤做好爆破除尘前的准备工作,爆破结束后立即启动洒水车围绕爆堆进行洒水、喷雾,减少粉尘的扩散。

(3)铲装粉尘的治理

矿山配套洒水车,对铲装作业面进行洒水,粉尘可降低80%左右。

(4)生态修复措施

矿山开采采取“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对已经开采结束的区域实施生态修复措施,减少地面裸露,种植绿化后减少采场扬尘产生。对于还未采取生态修复措施的采场裸露区域建议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减少扬尘。

(5)采场废弃物处置

本项目不设临时排土场,废土可用于修建矿区道路和填补场地低洼处,后期生产剥离的废土用于回填露天采坑,后期用于矿山治理恢复,开采过程中剥离的建筑石料用片麻岩全部运往废石加工厂加工成建筑石料,矿山不会产生固废。

1.2废石加工厂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给料口、颚式破碎粉尘、液压破碎

给料口、颚式破碎工序已建半封闭车间(二次封闭,车间面积350m2、高度12m),将给料口、颚式破碎工序整体封闭,由于运输车辆上料无法全封闭,在车间给料口一侧留有出入口,出入口门头设置一排喷头雾状喷淋,给料口上方设置网格式喷头雾状喷淋,除尘效率80%,经喷淋降尘后给料口粉尘、颚式破碎粉尘产生总量约为30.36t/a。

液压破碎工序整体已建封闭车间(二次封闭,车间面积80m2、高度9m),液压破碎粉尘产生量52.8t/a。

经喷淋降尘后给料口粉尘、颚式破碎粉尘及液压破碎工序粉尘产生量共计83.16t/a。经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整体收集(系统风量60000m3/h,收集效率80%)后共用一套1#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放浓度约4.65mg/m3,排放量约0.67t/a,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标准要求。

此外,给料口、颚式破碎及液压破碎工序无组织粉尘产生量共计约16.63t/a。

(2)中转料库粉尘

液压破碎后的石料及不合格品进入中转料库时落料过程中易产生粉尘,封闭式中转料库内顶部设置网格式喷头雾状喷淋,除尘效率80%,经喷淋降尘后中转料库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4.58t/a

(3)圆锥破碎粉尘

圆锥破碎粉尘产生量52.8t/a。圆锥破碎工序已建封闭车间(二次封闭,车间面积220m2、高度10m),粉尘经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系统风量50000m3/h,收集效率95%)后共用一套2#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P2)排放,排放浓度约4.17mg/m3,排放量约0.5t/a,能够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标准要求。

此外,圆锥破碎工序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2.64t/a。

(4)振动筛分

振动筛分工序粉尘产生量为69.3t/a。振动筛分工序整体已建封闭车间(二次封闭,车间面积240m2、高度12m),振动筛分粉尘经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系统风量50000m3/h,收集效率95%)后经一套3#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排放浓度约5.5mg/m3,排放量约0.66t/a,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标准要求。

此外,振动筛分工序无组织粉尘产生量约3.46t/a。

(5)二次振动筛分粉尘、产品料仓粉尘

二次振动筛分工序整体已建封闭车间(二次封闭,车间面积240m2、高度12m),二次振动筛分粉尘与产品料仓粉尘经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系统风量50000m3/h,收集效率95%)后共用一套4#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P4)排放,排放浓度约6.42mg/m3,排放量约0.77t/a,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标准要求。

此外,二次振动筛分工序无组织粉尘产生量约3.46t/a。

(6)厂房无组织粉尘

项目已建有一栋1F封闭式钢构生产厂房10000平方米,所有生产设备均布置在钢构厂房内,钢构厂房内距地面高10m处顶部设置网格式喷头雾状喷淋降尘,钢构厂房南、北出入口门头各设置一排喷头雾状喷淋降尘,除尘效率80%,则厂房无组织粉尘排放量约6.15t/a。

1.3输送带粉尘

项目物料是由皮带输送机输送,物料在送的过程中扰动的原因将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根据项目周边岩矿运营经验,传送带输送扬尘产生量约为输送量的0.001%,则本项目皮带机输送过程中产生输送粉尘量约为19.8t/a。在输送带上方设置封闭廊道,可大大降低无组织粉尘的产生,少量粉尘从接头处逸出,逸出量约占10%。厂房内对逸出粉尘位置附近均设置喷头雾状喷淋降尘,可抑制80%的无组织粉尘产生。则本项目输送过程粉尘无组织排放量约0.4t/a。

1.4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三个实施方案”和《 (略) 非煤矿山管理条例》提出要求:①有效治理矿区道路扬尘。运输道路必须全程硬化,及时进行运输道路的洒水和保洁。强化矿区运输车辆管理,设立车辆进出口轮胎冲洗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泼洒行为。②矿山主要运输道路和矿石加工区道路应当实施混凝土硬化,裸露场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③矿山出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的机动车辆应当冲洗干净,运出的矿石、固体废物应当封闭运输。本项目根据以上要求对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提出以下措施:

(1)矿山配套洒水车进行道路路面洒水,保持地面湿润,运输车辆车体覆盖或隔挡,加大洒水频次使路面持续保持湿润状态车辆运输几乎很少扬尘,使粉尘可降低90%左右;

(2)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减少扬尘;

(3)限制车速,车速在10km/h以下,可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

(4)加强对运输车辆装载量的管理,严禁超载;

(5)为减少运输车辆对环境的影响,本次评价要求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并要求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使用带盖箱体密封车;

(6)在矿山出入口位置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及三级沉淀池设施,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可有效降低粉尘的产生量。

道路硬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车辆加盖篷布或使用带盖箱体密封车是常用的道路扬尘防治技术,在矿山使用普遍,效果明显。目前周边矿山一般是采用上述措施,根据现有矿山监测结果表明厂界粉尘监测结果基本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评价认为上述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水主要包括露天采场排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露天采场排水采用截水沟收集,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破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产废水蒸发或渗漏损失,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卷机后由当地农民运走用作农肥。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均可有效处置,对项目区地表水水质无明显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3.1开采区噪声控制措施

(1)首先考虑选择低噪声设备,注意设备保养。挖掘机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凿岩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高噪声设备空压机安装消声器及隔声罩,进气口和和排气口管道采用柔性连接。

(2)炸药采石发出的噪声其时间短而响,本项目从清洁生产和安全的角度出发,每次爆破装药量控制在一定水平,采用多排孔延时爆破,毫秒迟发多段爆破,减少每一段的装药量,严格控制爆破次数,以降低噪声。

(3)改善爆破方法,采用多孔微差挤压爆破,合理安排爆破时间,控制爆破频次,禁止午间和夜间施工、爆破,并对作业人员采取限制工作时间、高噪声环境工作的人员佩带耳塞等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在平面布置上,应合理布局,尽可能的将主要噪声源之间留有一定的距离,避免高噪声源的噪声叠加影响;同时,将主要噪声源远离场界,尽可能的避免其对场界噪声的叠加影响。

3.2废石加工厂区噪声控制措施

(1)已选用低噪声设备。

(2)项目生产厂房密闭隔声处理,破碎机、振动筛和除尘风机等产噪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并安装了减震基座、弹性垫圈等减震措施。

(3)加强了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3.3道路交通噪声控制措施

道路交通噪声主要控制措施:

(1)进矿车辆应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噪声限值控制法规和标准;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刹车和其他影响信号装置噪声等偶发噪声;重点检测和控制、定期保养和大修高噪声车辆消声器、刹车机构、发动机罩、车体板件等涉噪设备;

(2)严格控制进出矿区车辆的运输,同时应控制进出车辆车速,尽量降低车速,分散进出;同时要求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运输;

(3)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确保运输车辆在最佳工况下行驶;

(4)道路路面硬化,控制车速10km/h以下;

(5)加强矿山外运道路两侧植树绿化,形成绿化隔离带,既可以减小运输扬尘,又可以降低噪声,美化环境。

综合上述措施,加上距离等因素衰减,本项目采矿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在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

四、固体废物

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粉料掺入产品中外售;沉淀池清理产生的沉渣外售综合利用;机修废物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于专门的容器中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在办公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地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舒城县 (略) (略) 舒城县新街萤石矿年产2万吨萤石矿露天采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舒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3月8日

联系电话:0564-*

地 址:舒城县桃溪东路生态环境分局3楼行政审批股

项目建设地点: (略) 舒城县干汊河镇

项目建设单位: (略) 舒城县 (略)

环评单位:安徽汇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次技改扩建项目工程内容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原项目剩余工程量,即露天开采范围0.10平方公里,开采萤石矿石规模扩建至2万吨/年,开采深度0m标高以上,开采方式仍为爆破方式,开采服务年限至2023年11月26日。

一期工程开采结束后转入二期工程开采,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对一期开采范围平面扩大,开采深度降深,二期工程露天开采范围0.2563平方公里,开采萤石矿石规模2万吨/年,开采深度-80m标高以上,开采方式采用非爆破机械作业方式,设计服务年限为8.2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1 露天采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三个实施方案”和《 (略) 非煤矿山管理条例》提出要求:矿山、混凝土搅拌站要建设和改造除尘设施,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坚决关闭。加强矿区和运输道路管理,规范废弃物堆放,落实防尘抑尘措施。 (略) 非煤矿山集中整治和生态修复。本项目根据该要求对露天采场粉尘治理提出如下措施:

(1)凿岩钻孔粉尘的治理

本项目凿岩设备选型上应选用自带除尘装置的设备,由于移动式的凿岩机的位置随开采平台的变化而变化,建议可在各排尘点洒水降尘,以削减粉尘的排放=。

(2)爆破粉尘的治理

对爆破产尘量的控制主要采用合理布置炮孔,正确选用爆破参数,加强装药和填塞作业的管理,以降低爆破工作的产尘量。在放炮后采用移动式除尘喷雾机或者洒水车进行喷雾降尘,及时对爆堆洒水降尘,可抑制80%的粉尘产生。同时要采取如下技术措施:

①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提高台阶高度,加大堵塞长度;

②优化爆破网络角度,采用微差爆破,尽量避免不完全爆破;

③控制单次爆破药量,减少一次爆破废气量;

④减少浅孔的爆破量,若需要,建议尽量在有雨的天气条件下进行,以减少粉尘的产生量;

⑤做好爆破除尘前的准备工作,爆破结束后立即启动洒水车围绕爆堆进行洒水、喷雾,减少粉尘的扩散。

(3)铲装粉尘的治理

矿山配套洒水车,对铲装作业面进行洒水,粉尘可降低80%左右。

(4)生态修复措施

矿山开采采取“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对已经开采结束的区域实施生态修复措施,减少地面裸露,种植绿化后减少采场扬尘产生。对于还未采取生态修复措施的采场裸露区域建议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减少扬尘。

(5)采场废弃物处置

本项目不设临时排土场,废土可用于修建矿区道路和填补场地低洼处,后期生产剥离的废土用于回填露天采坑,后期用于矿山治理恢复,开采过程中剥离的建筑石料用片麻岩全部运往废石加工厂加工成建筑石料,矿山不会产生固废。

1.2废石加工厂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给料口、颚式破碎粉尘、液压破碎

给料口、颚式破碎工序已建半封闭车间(二次封闭,车间面积350m2、高度12m),将给料口、颚式破碎工序整体封闭,由于运输车辆上料无法全封闭,在车间给料口一侧留有出入口,出入口门头设置一排喷头雾状喷淋,给料口上方设置网格式喷头雾状喷淋,除尘效率80%,经喷淋降尘后给料口粉尘、颚式破碎粉尘产生总量约为30.36t/a。

液压破碎工序整体已建封闭车间(二次封闭,车间面积80m2、高度9m),液压破碎粉尘产生量52.8t/a。

经喷淋降尘后给料口粉尘、颚式破碎粉尘及液压破碎工序粉尘产生量共计83.16t/a。经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整体收集(系统风量60000m3/h,收集效率80%)后共用一套1#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放浓度约4.65mg/m3,排放量约0.67t/a,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标准要求。

此外,给料口、颚式破碎及液压破碎工序无组织粉尘产生量共计约16.63t/a。

(2)中转料库粉尘

液压破碎后的石料及不合格品进入中转料库时落料过程中易产生粉尘,封闭式中转料库内顶部设置网格式喷头雾状喷淋,除尘效率80%,经喷淋降尘后中转料库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4.58t/a

(3)圆锥破碎粉尘

圆锥破碎粉尘产生量52.8t/a。圆锥破碎工序已建封闭车间(二次封闭,车间面积220m2、高度10m),粉尘经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系统风量50000m3/h,收集效率95%)后共用一套2#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P2)排放,排放浓度约4.17mg/m3,排放量约0.5t/a,能够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标准要求。

此外,圆锥破碎工序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2.64t/a。

(4)振动筛分

振动筛分工序粉尘产生量为69.3t/a。振动筛分工序整体已建封闭车间(二次封闭,车间面积240m2、高度12m),振动筛分粉尘经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系统风量50000m3/h,收集效率95%)后经一套3#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P3)排放,排放浓度约5.5mg/m3,排放量约0.66t/a,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标准要求。

此外,振动筛分工序无组织粉尘产生量约3.46t/a。

(5)二次振动筛分粉尘、产品料仓粉尘

二次振动筛分工序整体已建封闭车间(二次封闭,车间面积240m2、高度12m),二次振动筛分粉尘与产品料仓粉尘经车间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系统风量50000m3/h,收集效率95%)后共用一套4#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P4)排放,排放浓度约6.42mg/m3,排放量约0.77t/a,能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排放标准要求。

此外,二次振动筛分工序无组织粉尘产生量约3.46t/a。

(6)厂房无组织粉尘

项目已建有一栋1F封闭式钢构生产厂房10000平方米,所有生产设备均布置在钢构厂房内,钢构厂房内距地面高10m处顶部设置网格式喷头雾状喷淋降尘,钢构厂房南、北出入口门头各设置一排喷头雾状喷淋降尘,除尘效率80%,则厂房无组织粉尘排放量约6.15t/a。

1.3输送带粉尘

项目物料是由皮带输送机输送,物料在送的过程中扰动的原因将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根据项目周边岩矿运营经验,传送带输送扬尘产生量约为输送量的0.001%,则本项目皮带机输送过程中产生输送粉尘量约为19.8t/a。在输送带上方设置封闭廊道,可大大降低无组织粉尘的产生,少量粉尘从接头处逸出,逸出量约占10%。厂房内对逸出粉尘位置附近均设置喷头雾状喷淋降尘,可抑制80%的无组织粉尘产生。则本项目输送过程粉尘无组织排放量约0.4t/a。

1.4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三个实施方案”和《 (略) 非煤矿山管理条例》提出要求:①有效治理矿区道路扬尘。运输道路必须全程硬化,及时进行运输道路的洒水和保洁。强化矿区运输车辆管理,设立车辆进出口轮胎冲洗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泼洒行为。②矿山主要运输道路和矿石加工区道路应当实施混凝土硬化,裸露场地应当采取覆盖或者绿化措施;③矿山出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的机动车辆应当冲洗干净,运出的矿石、固体废物应当封闭运输。本项目根据以上要求对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提出以下措施:

(1)矿山配套洒水车进行道路路面洒水,保持地面湿润,运输车辆车体覆盖或隔挡,加大洒水频次使路面持续保持湿润状态车辆运输几乎很少扬尘,使粉尘可降低90%左右;

(2)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减少扬尘;

(3)限制车速,车速在10km/h以下,可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

(4)加强对运输车辆装载量的管理,严禁超载;

(5)为减少运输车辆对环境的影响,本次评价要求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并要求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或使用带盖箱体密封车;

(6)在矿山出入口位置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及三级沉淀池设施,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可有效降低粉尘的产生量。

道路硬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车辆加盖篷布或使用带盖箱体密封车是常用的道路扬尘防治技术,在矿山使用普遍,效果明显。目前周边矿山一般是采用上述措施,根据现有矿山监测结果表明厂界粉尘监测结果基本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评价认为上述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二、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水主要包括露天采场排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露天采场排水采用截水沟收集,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破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产废水蒸发或渗漏损失,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收卷机后由当地农民运走用作农肥。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均可有效处置,对项目区地表水水质无明显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3.1开采区噪声控制措施

(1)首先考虑选择低噪声设备,注意设备保养。挖掘机可通过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凿岩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更换;高噪声设备空压机安装消声器及隔声罩,进气口和和排气口管道采用柔性连接。

(2)炸药采石发出的噪声其时间短而响,本项目从清洁生产和安全的角度出发,每次爆破装药量控制在一定水平,采用多排孔延时爆破,毫秒迟发多段爆破,减少每一段的装药量,严格控制爆破次数,以降低噪声。

(3)改善爆破方法,采用多孔微差挤压爆破,合理安排爆破时间,控制爆破频次,禁止午间和夜间施工、爆破,并对作业人员采取限制工作时间、高噪声环境工作的人员佩带耳塞等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在平面布置上,应合理布局,尽可能的将主要噪声源之间留有一定的距离,避免高噪声源的噪声叠加影响;同时,将主要噪声源远离场界,尽可能的避免其对场界噪声的叠加影响。

3.2废石加工厂区噪声控制措施

(1)已选用低噪声设备。

(2)项目生产厂房密闭隔声处理,破碎机、振动筛和除尘风机等产噪设备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并安装了减震基座、弹性垫圈等减震措施。

(3)加强了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3.3道路交通噪声控制措施

道路交通噪声主要控制措施:

(1)进矿车辆应严格执行机动车辆噪声限值控制法规和标准;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刹车和其他影响信号装置噪声等偶发噪声;重点检测和控制、定期保养和大修高噪声车辆消声器、刹车机构、发动机罩、车体板件等涉噪设备;

(2)严格控制进出矿区车辆的运输,同时应控制进出车辆车速,尽量降低车速,分散进出;同时要求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运输;

(3)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管理,确保运输车辆在最佳工况下行驶;

(4)道路路面硬化,控制车速10km/h以下;

(5)加强矿山外运道路两侧植树绿化,形成绿化隔离带,既可以减小运输扬尘,又可以降低噪声,美化环境。

综合上述措施,加上距离等因素衰减,本项目采矿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控制范围之内,在技术经济上是可行的。

四、固体废物

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粉料掺入产品中外售;沉淀池清理产生的沉渣外售综合利用;机修废物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于专门的容器中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在办公区内设置垃圾收集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地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