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镇海区农作物秸秆离田打捆收集利用主体的备案公示
关于2023年度镇海区农作物秸秆离田打捆收集利用主体的备案公示
索引号: */2023-*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3-16
成文日期:2023-03-16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
浏览量: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保护生态环境。根据《20 (略) 农业生态与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测算及任务分配方案》(甬农绿发〔2023〕2号)、《 (略) 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的进一步提高保供能力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21〕12号)、《镇海区“肥药两制”改革若干政策意见及资金管理办法》(镇农发〔2021〕15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前期已申报备案材料的主体进行综合评审后,拟确定5家单位为2023年度镇海区农作物秸秆离田打捆收集利用主体,现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1、 (略) 镇海区澥浦若丰家庭农场(澥浦镇,余挺)
2、 (略) 镇海区九龙湖施郎水稻种植农场(九龙湖镇,邹柏根)
3、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至源农场(贵驷街道,王冬蕾)
4、 (略) 镇海繁蓉粮油生态农场(庄市街道,郑荣希)
5、 (略) 镇海区骆驼金穗丰农场(骆驼街道,俞利君)
本公示期限从3月16日起至3月21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69号D2-516;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6日
索引号: */2023-*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3-16
成文日期:2023-03-16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
浏览量: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保护生态环境。根据《20 (略) 农业生态与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测算及任务分配方案》(甬农绿发〔2023〕2号)、《 (略) 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的进一步提高保供能力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21〕12号)、《镇海区“肥药两制”改革若干政策意见及资金管理办法》(镇农发〔2021〕15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前期已申报备案材料的主体进行综合评审后,拟确定5家单位为2023年度镇海区农作物秸秆离田打捆收集利用主体,现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1、 (略) 镇海区澥浦若丰家庭农场(澥浦镇,余挺)
2、 (略) 镇海区九龙湖施郎水稻种植农场(九龙湖镇,邹柏根)
3、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至源农场(贵驷街道,王冬蕾)
4、 (略) 镇海繁蓉粮油生态农场(庄市街道,郑荣希)
5、 (略) 镇海区骆驼金穗丰农场(骆驼街道,俞利君)
本公示期限从3月16日起至3月21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69号D2-516;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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