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方县建筑渣土余泥消纳场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大方县建筑渣土余泥消纳场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03-15
项目名称:大方县建筑渣土余泥消纳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废水施工废水需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等),不外排。办公污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周边居民区化粪池。2、废气施工期间大气污染主要为扬尘,来自于进场道路修缮、清库、渣场场地的开挖清理和平整以及物料堆场、裸露场地、道路运输等产生扬尘。本项目进场道路及施工范围内施工时要做好防尘洒水的工作,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工作时产生的燃油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2、碳氢化合物、CO等,其排放量很少,依靠自然扩散后对项目区域内的环境影响很小。3、噪声施工阶段一般为露天作业,无隔声与消声措施,按点声源衰减模式进行预测,经计算,昼间距场界20m处噪声贡献值为69dB(A),夜间50m处噪声贡献值54dB(A),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不存在居民点等声环境保护目标,300m范围内不存在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目标,且施工场地与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之间有植被、山体或围墙遮挡,因此项目的施工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小,周边居民点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一同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施工工期土石方弃方量较小,主要为清库时产生的表土,可暂存于表土临时堆场内,矸石综合利用完毕后煤矸石堆放周转场可继续用于堆存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消纳场服务期满,作为生态恢复用土。表土临时堆场位于堆场西南侧,临时堆土需采取绿网覆盖,四周设临时编织袋挡土墙、排水沟。项目无废弃土石方外排。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因场区初期地表清理等建设开挖地表、移动土方和弃土石渣造成原有地貌破坏、植被等消失。施工过程中的场地开挖对土地造成扰动影响,堆填土石方等工程将引起水土流失量增加,引起局部生态环境恶化。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重视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要在施工各个时段内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应尽量做到减少植被破坏、减少土方开挖工程量、力求做到挖填方平衡,并注意随挖随填,并及时填压夯实,使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且在施工完成时,及时做好恢复和补偿工作,加强绿化。二、营运期1、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是堆填作业产生的扬尘、装卸作业产生的扬尘和运输作业产生的扬尘等,同时作业机械还将产生一定量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堆场起尘量约为26.98g/s(850.89t/a),经洒水抑尘后堆场起尘量约为7.02g/s(221.23t/a)。建筑垃圾和废弃煤矸石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在大风天气时易出现粉尘飞扬,对场区、堆场装卸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喷枪洒水、降低落差等防尘措施后,装卸扬尘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环评要求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规范装车,采用篷布加盖,避免矿产品遗撒路面,同时严禁超载超速运输。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同时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规定的煤炭工业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为办公污水、堆场淋溶水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场内不设生活营地,不提供食宿,仅设置临时办公用房,作为运输司机临时休息场所,渣场设置旱厕,员工粪便排入化粪池熟化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员工的办公盥洗废水排入淋溶水池,经淋溶水池沉淀后回用于堆场洒水抑尘。本项目设计在库盆底设置淋溶水池收集淋滤水,淋溶水池内设一用一备两台潜污泵,可将经沉淀处理后的污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取淋溶水池容积为200m3。水池均为地下结构,采用M7.5浆砌石结构,内墙面采用M7.5水泥浆抹面,厚度100mm,内墙四周及池底铺设2.0mmHDPE土工膜。3、噪声场地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是水泵、推土机、装载机、运输车辆、压实机和挖掘机等,其瞬时声压级在85~95dB(A),如:发动机发动、鸣笛等,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调度管理,禁止夜间运输,限速行驶等措施,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堆场夜间不进行堆存作业,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堆场作为建筑垃圾和废弃煤矸石堆存的场所,其本身运营无固体废物产生。本项目员工不在渣场内办公,上工时间较短,产生的生活垃圾自行带走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本项目区域不设机械设备修理间,机械设备维修全依托周边机修厂进行修理维护,故本项目无机械设备修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5、生态环镜项目运营期废弃煤矸石和建筑垃圾装卸、运输堆填碾压等作业会对原地形地貌、地表组成物质、植被产生扰动、破坏,使其失去原有固土防冲刷的能力,造成水土流失。本项目在堆场底部软弱地基进行加固处理,逐层进行堆存,并在底部设置渗滤液排水管网,对水土流失影响较小。
"XMGK":"主体建设工程包括堆场、挡渣坝、截排水沟、环保工程及其他配设施等。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方县建筑渣土余泥消纳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3月16日-2023年03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大方县建筑渣土余泥消纳场项目
日期:2023-03-15
项目名称:大方县建筑渣土余泥消纳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废水施工废水需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等),不外排。办公污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周边居民区化粪池。2、废气施工期间大气污染主要为扬尘,来自于进场道路修缮、清库、渣场场地的开挖清理和平整以及物料堆场、裸露场地、道路运输等产生扬尘。本项目进场道路及施工范围内施工时要做好防尘洒水的工作,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工作时产生的燃油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2、碳氢化合物、CO等,其排放量很少,依靠自然扩散后对项目区域内的环境影响很小。3、噪声施工阶段一般为露天作业,无隔声与消声措施,按点声源衰减模式进行预测,经计算,昼间距场界20m处噪声贡献值为69dB(A),夜间50m处噪声贡献值54dB(A),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不存在居民点等声环境保护目标,300m范围内不存在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目标,且施工场地与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之间有植被、山体或围墙遮挡,因此项目的施工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小,周边居民点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一同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施工工期土石方弃方量较小,主要为清库时产生的表土,可暂存于表土临时堆场内,矸石综合利用完毕后煤矸石堆放周转场可继续用于堆存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消纳场服务期满,作为生态恢复用土。表土临时堆场位于堆场西南侧,临时堆土需采取绿网覆盖,四周设临时编织袋挡土墙、排水沟。项目无废弃土石方外排。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在因场区初期地表清理等建设开挖地表、移动土方和弃土石渣造成原有地貌破坏、植被等消失。施工过程中的场地开挖对土地造成扰动影响,堆填土石方等工程将引起水土流失量增加,引起局部生态环境恶化。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重视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要在施工各个时段内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应尽量做到减少植被破坏、减少土方开挖工程量、力求做到挖填方平衡,并注意随挖随填,并及时填压夯实,使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并且在施工完成时,及时做好恢复和补偿工作,加强绿化。二、营运期1、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是堆填作业产生的扬尘、装卸作业产生的扬尘和运输作业产生的扬尘等,同时作业机械还将产生一定量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堆场起尘量约为26.98g/s(850.89t/a),经洒水抑尘后堆场起尘量约为7.02g/s(221.23t/a)。建筑垃圾和废弃煤矸石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在大风天气时易出现粉尘飞扬,对场区、堆场装卸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喷枪洒水、降低落差等防尘措施后,装卸扬尘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环评要求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规范装车,采用篷布加盖,避免矿产品遗撒路面,同时严禁超载超速运输。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同时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规定的煤炭工业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为办公污水、堆场淋溶水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场内不设生活营地,不提供食宿,仅设置临时办公用房,作为运输司机临时休息场所,渣场设置旱厕,员工粪便排入化粪池熟化后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员工的办公盥洗废水排入淋溶水池,经淋溶水池沉淀后回用于堆场洒水抑尘。本项目设计在库盆底设置淋溶水池收集淋滤水,淋溶水池内设一用一备两台潜污泵,可将经沉淀处理后的污废水回用于洒水抑尘,取淋溶水池容积为200m3。水池均为地下结构,采用M7.5浆砌石结构,内墙面采用M7.5水泥浆抹面,厚度100mm,内墙四周及池底铺设2.0mmHDPE土工膜。3、噪声场地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是水泵、推土机、装载机、运输车辆、压实机和挖掘机等,其瞬时声压级在85~95dB(A),如:发动机发动、鸣笛等,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调度管理,禁止夜间运输,限速行驶等措施,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堆场夜间不进行堆存作业,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堆场作为建筑垃圾和废弃煤矸石堆存的场所,其本身运营无固体废物产生。本项目员工不在渣场内办公,上工时间较短,产生的生活垃圾自行带走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本项目区域不设机械设备修理间,机械设备维修全依托周边机修厂进行修理维护,故本项目无机械设备修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5、生态环镜项目运营期废弃煤矸石和建筑垃圾装卸、运输堆填碾压等作业会对原地形地貌、地表组成物质、植被产生扰动、破坏,使其失去原有固土防冲刷的能力,造成水土流失。本项目在堆场底部软弱地基进行加固处理,逐层进行堆存,并在底部设置渗滤液排水管网,对水土流失影响较小。
"XMGK":"主体建设工程包括堆场、挡渣坝、截排水沟、环保工程及其他配设施等。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方县建筑渣土余泥消纳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3月16日-2023年03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大方县建筑渣土余泥消纳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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