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万台智能计量仪表120万套注塑塑料配件及20万台智能环保监测终端项目拟批准公示
年产200万台智能计量仪表120万套注塑塑料配件及20万台智能环保监测终端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
通讯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1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年产200万台智能计量仪表120万套注塑塑料配件及20万台智能环保监测终端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月湖区白露街道三川大道3号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年产200万台智能计量仪表120万套注塑塑料配件及20万台智能环保监测终端项 (略) (略) 月湖区白露街道三川大道3号(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0′10.683″,北纬28°13′6.082″), (略)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6879平方米。本项目属新建项目,①以ABS塑料粒子、PP塑料粒子、PA塑料粒子、PE塑料粒子、AS树脂为原料,通过投料、烘料、料筒加温、模具填充、自然冷却、开模顶出、检验等工序生产注塑塑料配件及智能水表的塑料机芯和塑料外壳;②以外购计量仪表零部件及自产智能水表的塑料机芯和塑料外壳,通过基表装配、基表检验、智能表装配、智能表检验、包装、成品入库等工序生产智能计量仪表;③以外购智能环保监测终端设备零部件,通过仪器装配、仪器检验、仪器校准、包装、成品入库等工序生产智能环保监测终端设备,形成年产200万台智能计量仪表120万套注塑塑料配件及20万台智能环保监测终端的生产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 (略) (略) 现有1#注塑车间、2#注塑车间、装配车间等主体工程;依托 (略) (略) 现有综合楼,新建仓库等辅助工程;依托 (略) (略) 现有化粪池,新建废气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等设施 (略) (略) 现有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25%。 |
主要环境 影响 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露河,最终汇入信江。 2.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注塑成型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无组织废气包括生产过程中未捕集的注塑成型废气和焊接粉尘。本项目注塑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四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外排废气中非*烷总烃、苯*烯的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四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要求,*烯晴的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要求。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排气,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产生和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苯*烯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四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1#注塑车间、2#注塑车间、装配车间周边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注塑机、拌料机、空压机、油温机、水温机等生产设备设施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减震、消声、吸声、隔声、加强厂区内绿化等综合措施,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不合格零配件、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不合格零配件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仓库西侧设置1个5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和1个5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密封加盖容器或者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后分区堆放,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导热油等在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引发的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相关判定依据,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可进行简单定性分析。为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化粪池、注塑机和油温机所在地面做防腐防渗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
通讯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1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年产200万台智能计量仪表120万套注塑塑料配件及20万台智能环保监测终端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月湖区白露街道三川大道3号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年产200万台智能计量仪表120万套注塑塑料配件及20万台智能环保监测终端项 (略) (略) 月湖区白露街道三川大道3号(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0′10.683″,北纬28°13′6.082″), (略)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6879平方米。本项目属新建项目,①以ABS塑料粒子、PP塑料粒子、PA塑料粒子、PE塑料粒子、AS树脂为原料,通过投料、烘料、料筒加温、模具填充、自然冷却、开模顶出、检验等工序生产注塑塑料配件及智能水表的塑料机芯和塑料外壳;②以外购计量仪表零部件及自产智能水表的塑料机芯和塑料外壳,通过基表装配、基表检验、智能表装配、智能表检验、包装、成品入库等工序生产智能计量仪表;③以外购智能环保监测终端设备零部件,通过仪器装配、仪器检验、仪器校准、包装、成品入库等工序生产智能环保监测终端设备,形成年产200万台智能计量仪表120万套注塑塑料配件及20万台智能环保监测终端的生产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 (略) (略) 现有1#注塑车间、2#注塑车间、装配车间等主体工程;依托 (略) (略) 现有综合楼,新建仓库等辅助工程;依托 (略) (略) 现有化粪池,新建废气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工程,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等设施 (略) (略) 现有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25%。 |
主要环境 影响 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露河,最终汇入信江。 2.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注塑成型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无组织废气包括生产过程中未捕集的注塑成型废气和焊接粉尘。本项目注塑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四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外排废气中非*烷总烃、苯*烯的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四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要求,*烯晴的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要求。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排气,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产生和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苯*烯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四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1#注塑车间、2#注塑车间、装配车间周边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注塑机、拌料机、空压机、油温机、水温机等生产设备设施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减震、消声、吸声、隔声、加强厂区内绿化等综合措施,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不合格零配件、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不合格零配件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仓库西侧设置1个5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和1个5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密封加盖容器或者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后分区堆放,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一般固废暂存间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 5.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导热油等在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引发的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相关判定依据,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可进行简单定性分析。为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化粪池、注塑机和油温机所在地面做防腐防渗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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