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哈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庆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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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哈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庆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我单位现将《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

公示内容: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03月13日,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2023年3月13日,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根据《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东环河分建审〔2022〕18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 (略) (略) 河口区河庆路以北,湖滨路以东,主要销售汽油和柴油,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8度30分15.330秒,北纬37度51分13.670秒。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站房建筑面积为480.3平方米,罩棚投影面积为802.72平方米,设置4个单柱加油岛,新建3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式加油机,1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式加油机;新建30m3SF油罐4座(3汽1柴),属于二级加油站。年销售汽油3826t/a,柴油638t/a。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山东哈 (略) 于2022年01月委托山东量石 (略) 编制了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03月11 (略) 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审批意见(东环河分建审〔2022〕18号),项目于2022年04月根据环评及批复开始建设,山东哈 (略) 办理了本项目环评手续后获得审批意见后,交由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运营管理,由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负责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环保设施同时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项目从立项到调试期间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排污许可证已办理(证书编号:*MA7M266N3B)。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45%。

(四)验收范围

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过现场调查和查阅资料,该项目性质、地点、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内容均未发生变动,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是山东哈 (略) 的分公司,山东哈 (略) 办理了本项目环评手续后获得审批意见后,交由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运营管理,由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负责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相关规定,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营运期油罐车卸油、油品零售加油及储罐挥发产生的废气;汽油卸油、加油及油罐呼吸均设置油气回收装置,经一次油气回收阶段(即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阶段(即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三次油气回收阶段(油罐呼吸油气处理装置,采用冷凝+吸附”的油气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放。

(二)废水

该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汇水沟渠汇集顺地势向低处自然散排。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少量地面清洁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挖不外排;少量地面清洁用水均自然蒸发。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加油机、自吸泵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级60-75(A),采取隔声、减震、降低车速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隔油池废油污、清罐产生的油泥、油气回收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活性炭。

①加油站维护产生的油 (略) 工作人员现场带走,统一交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暂存;

②废活性炭、隔油池废油污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③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按规范要求设置了干粉及二氧化碳灭火器、消防沙箱、灭火毯、静电消除器等安全及消防应急设施,设置了双层地埋储罐并配备了和夹层空间相通的泄漏检测仪。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生产,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3日监测期间汽油负荷为79%和82%,柴油为81%和83%。根据山东尚石 (略) 验收检测报告(尚石检字(2022)第12052号),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油气回收排气筒VOCs(以非*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299mg/m3,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要求(1小时平均浓度值应小于等于25g/m3)。

(2)无组织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VOCs(以非*烷总烃计)最大浓度排放为1.86mg/m3,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值要求(4.0mg/m3)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2.0mg/m3)。

(3)油气回收系统检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液阻单项检测、气液比单项检测、密闭性检测均合格,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 中液阻、气液比、密闭性相关要求。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项目东、西、南、北边界昼间噪声Leq最大值为57.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5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及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隔油池废油污、清罐产生的油泥、油气回收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活性炭。

①加油站维护产生的油 (略) 工作人员现场带走,统一交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暂存;

②隔油池废油污、油气回收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活性炭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挖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距最近的敏感点为盛世豪庭C区约420米,产生的噪声衰减到敏感点后对小区影响不大;项目属于机动车燃油零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处理,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废气得到了有效处理,检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验收组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可以满足项目环评批复意见要求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达到了验收合格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做好环保设施维护,按时完成环评报告表及排污许可证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

2、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隐患排查,切实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3、规范危废间建设,严格执行危废管理要求,加强危废联单管理。

八、验收人员信息

本项目验收工作组成员信息见附表。




,山东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我单位现将《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

公示内容: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03月13日,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2023年3月13日,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根据《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东环河分建审〔2022〕18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 (略) (略) 河口区河庆路以北,湖滨路以东,主要销售汽油和柴油,项目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8度30分15.330秒,北纬37度51分13.670秒。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站房建筑面积为480.3平方米,罩棚投影面积为802.72平方米,设置4个单柱加油岛,新建3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式加油机,1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式加油机;新建30m3SF油罐4座(3汽1柴),属于二级加油站。年销售汽油3826t/a,柴油638t/a。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山东哈 (略) 于2022年01月委托山东量石 (略) 编制了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03月11 (略) 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审批意见(东环河分建审〔2022〕18号),项目于2022年04月根据环评及批复开始建设,山东哈 (略) 办理了本项目环评手续后获得审批意见后,交由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运营管理,由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负责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环保设施同时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项目从立项到调试期间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排污许可证已办理(证书编号:*MA7M266N3B)。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45%。

(四)验收范围

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过现场调查和查阅资料,该项目性质、地点、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内容均未发生变动,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是山东哈 (略) 的分公司,山东哈 (略) 办理了本项目环评手续后获得审批意见后,交由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运营管理,由山东哈 (略) 河庆路加油站负责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相关规定,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营运期油罐车卸油、油品零售加油及储罐挥发产生的废气;汽油卸油、加油及油罐呼吸均设置油气回收装置,经一次油气回收阶段(即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阶段(即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三次油气回收阶段(油罐呼吸油气处理装置,采用冷凝+吸附”的油气处理工艺)处理后排放。

(二)废水

该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汇水沟渠汇集顺地势向低处自然散排。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少量地面清洁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挖不外排;少量地面清洁用水均自然蒸发。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加油机、自吸泵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级60-75(A),采取隔声、减震、降低车速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隔油池废油污、清罐产生的油泥、油气回收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活性炭。

①加油站维护产生的油 (略) 工作人员现场带走,统一交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暂存;

②废活性炭、隔油池废油污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③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按规范要求设置了干粉及二氧化碳灭火器、消防沙箱、灭火毯、静电消除器等安全及消防应急设施,设置了双层地埋储罐并配备了和夹层空间相通的泄漏检测仪。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生产,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3日监测期间汽油负荷为79%和82%,柴油为81%和83%。根据山东尚石 (略) 验收检测报告(尚石检字(2022)第12052号),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油气回收排气筒VOCs(以非*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299mg/m3,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要求(1小时平均浓度值应小于等于25g/m3)。

(2)无组织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VOCs(以非*烷总烃计)最大浓度排放为1.86mg/m3,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值要求(4.0mg/m3)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2.0mg/m3)。

(3)油气回收系统检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液阻单项检测、气液比单项检测、密闭性检测均合格,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 中液阻、气液比、密闭性相关要求。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期间,项目东、西、南、北边界昼间噪声Leq最大值为57.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5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及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隔油池废油污、清罐产生的油泥、油气回收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活性炭。

①加油站维护产生的油 (略) 工作人员现场带走,统一交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暂存;

②隔油池废油污、油气回收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活性炭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生活垃圾、含油抹布手套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挖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距最近的敏感点为盛世豪庭C区约420米,产生的噪声衰减到敏感点后对小区影响不大;项目属于机动车燃油零售,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处理,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废气得到了有效处理,检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验收组组对本项目所涉及的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可以满足项目环评批复意见要求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达到了验收合格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做好环保设施维护,按时完成环评报告表及排污许可证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

2、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隐患排查,切实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3、规范危废间建设,严格执行危废管理要求,加强危废联单管理。

八、验收人员信息

本项目验收工作组成员信息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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