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2023年度备案年度报告工作已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将于2023年3月31日结束。
请相关备案人抓紧开展年度报告工作,对需要继续生产的备案产品,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3月31日前落实备案年度报告工作;不再继续生产的,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新备案平台主动注销备案。备案信息 (略) 的相关产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截至2023年3月31日仍未开展年报工作的相关备案产品,由省药监局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通告。
(略) 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2023年度备案年度报告工作已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将于2023年3月31日结束。
请相关备案人抓紧开展年度报告工作,对需要继续生产的备案产品,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3月31日前落实备案年度报告工作;不再继续生产的,备案人应当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新备案平台主动注销备案。备案信息 (略) 的相关产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截至2023年3月31日仍未开展年报工作的相关备案产品,由省药监局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通告。
(略) 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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