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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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省教育厅: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吉林铁道 (略) 职业教育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吉教规划函〔2022〕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吉林铁道 (略) 实训设施建设,提升办学质量, (略) 工程 (略) 出具的《吉林铁道 (略) 职业教育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评估意见》(白城工程咨询评发2023-JL01-20),原则同意吉林铁道 (略) 职业教育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铁道 (略) 职业教育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代码:2211-*-04-01-*)

  二、建设主体

  吉林铁道 (略)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东路1号,吉林铁道 (略) 校园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3193.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98.9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 (略) 万亿级汽车产业(新能源汽车)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设置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专业实训区等相关设施;改扩建研学一体化综合智能交通调度指挥演练基地,原建筑面积1004平方米,改扩建后建筑面积1960.4平方米,设置高寒高铁模拟驾驶虚拟仿真实验室等设施;改扩建学校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地上1层建筑(原地下1层保留),原建筑面积789平方米,改扩建后建筑面积1638.52平方米,设置CTCS-3列控虚拟仿真实训室等设施;建设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公用工程设备15台(套)。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037万元,所需建设资金全部由学校自筹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吉林铁道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请依据本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

  (二)吉林铁道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要求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铁道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期间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适时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本项目的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铁道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噪音等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你厅作为吉林铁道 (略) 的行业管理部门,应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导学校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将自动失效。

   (略) 发展改革委

  2023年2月14日

省教育厅: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吉林铁道 (略) 职业教育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吉教规划函〔2022〕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吉林铁道 (略) 实训设施建设,提升办学质量, (略) 工程 (略) 出具的《吉林铁道 (略) 职业教育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评估意见》(白城工程咨询评发2023-JL01-20),原则同意吉林铁道 (略) 职业教育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铁道 (略) 职业教育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代码:2211-*-04-01-*)

  二、建设主体

  吉林铁道 (略)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东路1号,吉林铁道 (略) 校园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3193.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98.9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 (略) 万亿级汽车产业(新能源汽车)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设置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专业实训区等相关设施;改扩建研学一体化综合智能交通调度指挥演练基地,原建筑面积1004平方米,改扩建后建筑面积1960.4平方米,设置高寒高铁模拟驾驶虚拟仿真实验室等设施;改扩建学校国家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地上1层建筑(原地下1层保留),原建筑面积789平方米,改扩建后建筑面积1638.52平方米,设置CTCS-3列控虚拟仿真实训室等设施;建设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公用工程设备15台(套)。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037万元,所需建设资金全部由学校自筹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吉林铁道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请依据本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

  (二)吉林铁道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要求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铁道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期间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适时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本项目的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铁道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垃圾及施工机械噪音等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你厅作为吉林铁道 (略) 的行业管理部门,应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导学校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将自动失效。

   (略) 发展改革委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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