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吉钢钢铁集团福钢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原厂区升级改造产能置换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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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吉钢钢铁集团福钢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原厂区升级改造产能置换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九台区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吉林吉钢钢铁集团 (略) 原厂房升级改造产能置换项目>报请节能审查的请示》(长九发改﹝2023﹞4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301-*-04-02-*)总投资*万元,现有厂区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9195.07平方米。项目升级改造内容包括炼钢、精炼、连铸和轧钢工序,其中炼钢工序新建2座100t康斯迪电弧炉(退出3座70t电炉),新建4座100tLF精炼炉(淘汰2座70tLF精炼炉),新建2套50t合金熔化炉、2座100t AOD精炼炉、2座100t VD/VOD精炼炉;连铸工序新建1台R10m 4机4流方坯连铸机、1台R8m 4机4流方坯连铸机、1台R9m 2机2流矩形坯连铸机以及相应的公辅配套设施,淘汰原有3台4机4流连铸机;轧钢工序改造现有1条线材生产线、改造现有1条带钢生产线、新建1条型钢生产线以及相应的公辅配套设施,淘汰原有1条高速棒材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钢材147万吨,包括线材39万吨、带钢59万吨、型钢49万吨。 (略) 节能评审中心《关于报送<吉林吉钢钢铁集团 (略) 原厂区升级改造产能置换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吉能评﹝2023﹞8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受疫情影响,吉林吉钢钢铁集团 (略) 2022年基本处于停产状态, (略) 2021年上报统计部门数据作为本项目能源消费量核算基数。该公司产能置换改造后核定能源消费量扣除2021年实际能源消费量,可得本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约为*吨标准煤,其中电力约67423万千瓦时、天然气约4994万立方米、柴油约169吨,产出蒸汽89525吨, (略) 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应采用现代化的“冶炼一炉外精炼”工艺,并采用高效钢包烘烤技术;应采用超高功率电炉废钢连续预热、连续加料、连续熔炼相配合的技术;应采用留钢留渣、全程造泡沫渣埋弧熔炼操作工艺;铸坯二冷应采用气雾化冷却技术、自动化配水技术;从钢包到中间罐,中间罐到结晶器之间应使用长水口和浸入式水口;应采用大断面管式结晶器设计;应采用热送热装技术;轧机应采用半连续轧制技术;应采用大型BD开坯机;应采用蓄热式烧嘴燃烧技术;线材轧制应采用高压水除鳞装置;带钢工序应采用跟踪式连轧生产工艺;型钢工序应采用步进梁交错技术;100t康斯迪电炉应采用超高功率高阻抗交流供电技术;100tLF精炼炉应采用管式盘管全水冷间接排烟惰性气体炉盖;AOD精炼炉顶枪应采用双小车氧枪升降和横移机构;VOD精炼炉应采用双工位工艺布置;照明灯具应采用LED节能灯;变压器应选用1级能效设备;余热锅炉系统应直接引入高温烟气作为热源生产蒸汽。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符合节能评价值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略) 发展改革委

  2023年1月29日

九台区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吉林吉钢钢铁集团 (略) 原厂房升级改造产能置换项目>报请节能审查的请示》(长九发改﹝2023﹞4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301-*-04-02-*)总投资*万元,现有厂区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9195.07平方米。项目升级改造内容包括炼钢、精炼、连铸和轧钢工序,其中炼钢工序新建2座100t康斯迪电弧炉(退出3座70t电炉),新建4座100tLF精炼炉(淘汰2座70tLF精炼炉),新建2套50t合金熔化炉、2座100t AOD精炼炉、2座100t VD/VOD精炼炉;连铸工序新建1台R10m 4机4流方坯连铸机、1台R8m 4机4流方坯连铸机、1台R9m 2机2流矩形坯连铸机以及相应的公辅配套设施,淘汰原有3台4机4流连铸机;轧钢工序改造现有1条线材生产线、改造现有1条带钢生产线、新建1条型钢生产线以及相应的公辅配套设施,淘汰原有1条高速棒材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钢材147万吨,包括线材39万吨、带钢59万吨、型钢49万吨。 (略) 节能评审中心《关于报送<吉林吉钢钢铁集团 (略) 原厂区升级改造产能置换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吉能评﹝2023﹞8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受疫情影响,吉林吉钢钢铁集团 (略) 2022年基本处于停产状态, (略) 2021年上报统计部门数据作为本项目能源消费量核算基数。该公司产能置换改造后核定能源消费量扣除2021年实际能源消费量,可得本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约为*吨标准煤,其中电力约67423万千瓦时、天然气约4994万立方米、柴油约169吨,产出蒸汽89525吨, (略) 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应采用现代化的“冶炼一炉外精炼”工艺,并采用高效钢包烘烤技术;应采用超高功率电炉废钢连续预热、连续加料、连续熔炼相配合的技术;应采用留钢留渣、全程造泡沫渣埋弧熔炼操作工艺;铸坯二冷应采用气雾化冷却技术、自动化配水技术;从钢包到中间罐,中间罐到结晶器之间应使用长水口和浸入式水口;应采用大断面管式结晶器设计;应采用热送热装技术;轧机应采用半连续轧制技术;应采用大型BD开坯机;应采用蓄热式烧嘴燃烧技术;线材轧制应采用高压水除鳞装置;带钢工序应采用跟踪式连轧生产工艺;型钢工序应采用步进梁交错技术;100t康斯迪电炉应采用超高功率高阻抗交流供电技术;100tLF精炼炉应采用管式盘管全水冷间接排烟惰性气体炉盖;AOD精炼炉顶枪应采用双小车氧枪升降和横移机构;VOD精炼炉应采用双工位工艺布置;照明灯具应采用LED节能灯;变压器应选用1级能效设备;余热锅炉系统应直接引入高温烟气作为热源生产蒸汽。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符合节能评价值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略) 发展改革委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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