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昌信矿业有限公司小坑铜矿6万吨/年采选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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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昌信矿业有限公司小坑铜矿6万吨/年采选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崇 (略) 小坑铜矿6万吨/年采选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崇 (略) 小坑铜矿6万吨/年采选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崇义县丰州乡

建设单位

崇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矿山开拓运输系统、井巷工程、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等主体工程,废石堆场、尾砂临时堆场、材料库等贮运工程,供电、给排水、办公生活区、矿山道路等公用辅助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置、噪声防治、风险防范等环保工程。

投资估算:总投资2122.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比例7.07%。

产品方案:采选规模均为60000t/a(200t/d),选矿最终产品仍为铜精矿和钨精矿,达产年平均产铜精矿2904t/a,钨精矿66.6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气主要包括采场开采过程中产生井下废气、选矿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汽车道路运输扬尘、废石堆场、临时尾矿堆场扬尘及采区爆破过程产生的NOx、CO等爆破烟气等。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废气。生产过程中对开采过程中凿岩、爆破产生的粉尘,采用湿法凿岩作业,井巷及时洒水抑尘,减少粉尘产生量,井下废气通过局部通风、系统送风由排风井排至地表;在尾矿堆存、废石堆存及装卸过程中不定期进行洒水抑尘,使尾矿、废石、道路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的产生。选矿破碎、筛分含尘废气通过湿法作业,洒水降尘,减少粉尘的排放。同时加强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厂区绿化,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与排放,确保厂界粉尘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矿坑涌水、废石堆场淋溶水、尾砂堆场淋溶水、选矿废水。项目废水排放量为927.48m3/d,其中生产废水919.96m3/d,生活污水7.52m3/d。

生产废水:井下涌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112.67m3/d)回用于采矿及选矿生产,剩余部分(911.33m3/d)经废水总排口排放;废石堆场淋溶水(3.49m3/d)及尾砂临时堆场淋溶水(5.14m3/d)经场地周边截排水沟收集后汇入场地下方沉淀池沉淀处理,经废水总排口排放;选矿废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微动力处理装置处理后经废水总排口排放进入欧家洞小溪。

废水总排放口排放废水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标准后进入矿区附近欧家洞小溪,进入白石河,最终汇入上犹江。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爆破、凿岩、空压机、破碎机、球磨机和各类风机泵等,其噪声值在75~130dB(A)范围内。

通过采用深孔爆破方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设施、优化平面布置以及厂区内绿化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有选矿药剂废包装桶及废机油。其中,选矿药剂废包装桶储存过程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改扩建项目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选厂旁,占地面积约10m2。危险废物暂存区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地面须用混凝土硬化,再铺设防腐防渗膜,对裙角等均做防腐、防渗处理,按要求设置截留沟和收集池。

一般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有废石、尾矿和沉淀池污泥等。废石部分回填采区,剩余废石直接外售,外售不畅时堆存于废石堆场;尾矿作为建材原料外售给崇 (略) 综合利用,临时堆存于尾砂临时堆场;沉淀池污泥脱水后堆放于尾砂临时堆场。

依托现有项目一般固废废物暂存设施,主要是废石堆场及尾砂临时堆场。其中废石堆场位于工业场地内南侧,占地面积约2000m2,尾砂临时堆场位于工业场地内东侧,占地面积约4419m2。废石堆场及尾砂临时堆场均已做地面硬化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对工艺、管道、设备、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防腐、防渗等措施;管线架空铺设,使泄漏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治:将选矿厂、各个沉淀水池、危废暂存间等作为本项目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渗区域等设为重点防渗区,铺砌地坪地基采用粘土材料,且厚度不得低于100cm。粘土材料的渗透系数≤10-7cm/s,在无法满足100cm厚粘土基础垫层的情况下,可采用30cm厚普通粘土垫层,并加铺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将尾砂临时堆场、废石堆场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防渗要求,采用防渗水泥进行硬化,保证一定的厚度和地面硬度,并确保地面无裂缝。办公区、矿区道路及公共辅助设施(材料库)等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采取简单硬化措施。

污染监控:加强区域地下水跟踪监测和管理,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分别设置了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氨氮、石油类、Cu、氟化物、镉、铅、砷等,监测频为每年6次;设置3个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氰化物,监测频次为每三年一次。

应急响应: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对工程占地、植被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采取工程措施和恢复植被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的产生;在废石堆场和尾砂临时堆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废石堆场设置了护坡和拦石坝防止废土石流失,做到“先挡后弃”。项目服务期满后及时对废石堆场、尾砂临时堆场、采矿工业场地等各工业场地进行生态恢复,防止风蚀扬尘、降雨淋溶水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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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崇 (略) 小坑铜矿6万吨/年采选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摘自环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崇 (略) 小坑铜矿6万吨/年采选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崇义县丰州乡

建设单位

崇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矿山开拓运输系统、井巷工程、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等主体工程,废石堆场、尾砂临时堆场、材料库等贮运工程,供电、给排水、办公生活区、矿山道路等公用辅助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置、噪声防治、风险防范等环保工程。

投资估算:总投资2122.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比例7.07%。

产品方案:采选规模均为60000t/a(200t/d),选矿最终产品仍为铜精矿和钨精矿,达产年平均产铜精矿2904t/a,钨精矿66.6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气主要包括采场开采过程中产生井下废气、选矿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汽车道路运输扬尘、废石堆场、临时尾矿堆场扬尘及采区爆破过程产生的NOx、CO等爆破烟气等。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废气。生产过程中对开采过程中凿岩、爆破产生的粉尘,采用湿法凿岩作业,井巷及时洒水抑尘,减少粉尘产生量,井下废气通过局部通风、系统送风由排风井排至地表;在尾矿堆存、废石堆存及装卸过程中不定期进行洒水抑尘,使尾矿、废石、道路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的产生。选矿破碎、筛分含尘废气通过湿法作业,洒水降尘,减少粉尘的排放。同时加强生产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厂区绿化,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与排放,确保厂界粉尘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矿坑涌水、废石堆场淋溶水、尾砂堆场淋溶水、选矿废水。项目废水排放量为927.48m3/d,其中生产废水919.96m3/d,生活污水7.52m3/d。

生产废水:井下涌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112.67m3/d)回用于采矿及选矿生产,剩余部分(911.33m3/d)经废水总排口排放;废石堆场淋溶水(3.49m3/d)及尾砂临时堆场淋溶水(5.14m3/d)经场地周边截排水沟收集后汇入场地下方沉淀池沉淀处理,经废水总排口排放;选矿废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微动力处理装置处理后经废水总排口排放进入欧家洞小溪。

废水总排放口排放废水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标准后进入矿区附近欧家洞小溪,进入白石河,最终汇入上犹江。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爆破、凿岩、空压机、破碎机、球磨机和各类风机泵等,其噪声值在75~130dB(A)范围内。

通过采用深孔爆破方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设施、优化平面布置以及厂区内绿化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有选矿药剂废包装桶及废机油。其中,选矿药剂废包装桶储存过程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改扩建项目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选厂旁,占地面积约10m2。危险废物暂存区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地面须用混凝土硬化,再铺设防腐防渗膜,对裙角等均做防腐、防渗处理,按要求设置截留沟和收集池。

一般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有废石、尾矿和沉淀池污泥等。废石部分回填采区,剩余废石直接外售,外售不畅时堆存于废石堆场;尾矿作为建材原料外售给崇 (略) 综合利用,临时堆存于尾砂临时堆场;沉淀池污泥脱水后堆放于尾砂临时堆场。

依托现有项目一般固废废物暂存设施,主要是废石堆场及尾砂临时堆场。其中废石堆场位于工业场地内南侧,占地面积约2000m2,尾砂临时堆场位于工业场地内东侧,占地面积约4419m2。废石堆场及尾砂临时堆场均已做地面硬化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对工艺、管道、设备、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防腐、防渗等措施;管线架空铺设,使泄漏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治:将选矿厂、各个沉淀水池、危废暂存间等作为本项目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渗区域等设为重点防渗区,铺砌地坪地基采用粘土材料,且厚度不得低于100cm。粘土材料的渗透系数≤10-7cm/s,在无法满足100cm厚粘土基础垫层的情况下,可采用30cm厚普通粘土垫层,并加铺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将尾砂临时堆场、废石堆场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防渗要求,采用防渗水泥进行硬化,保证一定的厚度和地面硬度,并确保地面无裂缝。办公区、矿区道路及公共辅助设施(材料库)等区域作为简单防渗区,采取简单硬化措施。

污染监控:加强区域地下水跟踪监测和管理,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分别设置了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氨氮、石油类、Cu、氟化物、镉、铅、砷等,监测频为每年6次;设置3个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氰化物,监测频次为每三年一次。

应急响应: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对工程占地、植被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采取工程措施和恢复植被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的产生;在废石堆场和尾砂临时堆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废石堆场设置了护坡和拦石坝防止废土石流失,做到“先挡后弃”。项目服务期满后及时对废石堆场、尾砂临时堆场、采矿工业场地等各工业场地进行生态恢复,防止风蚀扬尘、降雨淋溶水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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