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凡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制作和印刷品印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森凡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制作和印刷品印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 (略) 广告制作和印刷品印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相关验收调查情况进行网上公示:
一、项目情况
项 (略) (略) 安州区辽宁大道9号擎动未来汽车产业园内(中南高科绵阳安州擎动未来汽车产业园18#-2),主要进行广告制作和印刷品印刷。建成后形成建成后形成年生产宣传单(DM单)133万张,画册2800本,手提袋1000万个、广告牌6000张、海报12000张、PVC字1000个、水晶字400个、喷绘布50000m2、UV卷材9000m2、UV平板8500张、热升华3000m、异形裁切7400m2、热转印3000m的加工能力。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有关规定,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均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项目已按要求建成相关环保设施,并落实相应环保管理要求。
四、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在调试试运行期间,各项监测数据符合相应标准限值。
五、验收结论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有关要求,废气、废水、噪声监测结果可以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根据本次验收现场调查及监测结果,本项目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验收工作组建议通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3年3月16日~2023年4月13日,20个工作日。
七、公众反馈方式
公示之日起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霍总电话:0816-*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 (略) 广告制作和印刷品印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相关验收调查情况进行网上公示:
一、项目情况
项 (略) (略) 安州区辽宁大道9号擎动未来汽车产业园内(中南高科绵阳安州擎动未来汽车产业园18#-2),主要进行广告制作和印刷品印刷。建成后形成建成后形成年生产宣传单(DM单)133万张,画册2800本,手提袋1000万个、广告牌6000张、海报12000张、PVC字1000个、水晶字400个、喷绘布50000m2、UV卷材9000m2、UV平板8500张、热升华3000m、异形裁切7400m2、热转印3000m的加工能力。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有关规定,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均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
项目已按要求建成相关环保设施,并落实相应环保管理要求。
四、验收监测情况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在调试试运行期间,各项监测数据符合相应标准限值。
五、验收结论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有关要求,废气、废水、噪声监测结果可以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根据本次验收现场调查及监测结果,本项目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验收工作组建议通过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验收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3年3月16日~2023年4月13日,20个工作日。
七、公众反馈方式
公示之日起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霍总电话: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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