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天大天海化工新技术有限公司风电叶片材料创新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关于天津天大天海化工新技术有限公司风电叶片材料创新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天大天 (略) 风电叶片材料创新实验室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天津天大天 (略) 风电叶片材料创新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梓苑路13号3号厂房-A-301车间 |
建设单位 | 天津天大天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联合泰泽 (略) |
项目概况 | 天津天大天 (略) 拟投资120万元在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梓苑路13号鑫茂科技园光纤园3号厂房-A-301车间建设风电叶片材料创新实验室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380.91平方米,主要设置中心实验室和分析室等区域,购置不锈钢反应釜、计量泵、旋转蒸发仪等实验设备,进行风电叶片主材、助剂、涂料的合成技术研究,年研究风电叶片主材(聚环戊二烯)20批次、助剂(系列抗氧剂)17批次、涂料(石油树脂)20批次。该项目环保投资12万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暂存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实验过程中样品制备、试剂配置、样品分析环节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2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苯与二*苯合计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酚类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苯*烯的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循环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经鑫茂科技园光纤园化粪池沉淀后,通过鑫茂科技园光纤园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园区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蠕动泵、旋片真空泵、引风机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废纸箱、废塑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略) 管理部门清运处理;轻碳九、重碳九、石油树脂状固体、脱酚油、多烷基酚、重碳九及重焦油、钠盐钙盐及有机物、不合格样品、废D系列溶剂油、设备仪器清洗废水、废试剂包装、废活性炭、蒸馏残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 |
2023年3月16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天大天 (略) 风电叶片材料创新实验室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 天津天大天 (略) 风电叶片材料创新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梓苑路13号3号厂房-A-301车间 |
建设单位 | 天津天大天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联合泰泽 (略) |
项目概况 | 天津天大天 (略) 拟投资120万元在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梓苑路13号鑫茂科技园光纤园3号厂房-A-301车间建设风电叶片材料创新实验室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380.91平方米,主要设置中心实验室和分析室等区域,购置不锈钢反应釜、计量泵、旋转蒸发仪等实验设备,进行风电叶片主材、助剂、涂料的合成技术研究,年研究风电叶片主材(聚环戊二烯)20批次、助剂(系列抗氧剂)17批次、涂料(石油树脂)20批次。该项目环保投资12万元,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暂存设施及排污口规范化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结论: (一)实验过程中样品制备、试剂配置、样品分析环节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或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2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苯与二*苯合计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限值要求,酚类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苯*烯的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限值要求。 (二)循环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经鑫茂科技园光纤园化粪池沉淀后,通过鑫茂科技园光纤园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园区总排口废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蠕动泵、旋片真空泵、引风机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 (略) 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废纸箱、废塑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略) 管理部门清运处理;轻碳九、重碳九、石油树脂状固体、脱酚油、多烷基酚、重碳九及重焦油、钠盐钙盐及有机物、不合格样品、废D系列溶剂油、设备仪器清洗废水、废试剂包装、废活性炭、蒸馏残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 |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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