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3月16日拟对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金属量)高纯硫酸镍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关于2023年3月16日拟对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金属量)高纯硫酸镍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金属量)高纯硫酸镍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智造新城(企业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衢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投资*万元,在现有场地新建原料预处理厂房、萃取厂房一、萃取厂房二、除TOC厂房、副产品蒸发结晶厂房、危化品库、二氧化硫气化站、硫酸锰浸出厂房、富锰合金厂房、硫酸锰萃取及结晶厂房、新材料孵化器、10kV配电站和酸碱罐区等主要车间和配套设施,对现有废水处理厂房进行改扩建,同时依托现有常压浸出及浓密分离厂房、氧压浸出及过滤厂房、萃取厂房、硫酸镍蒸发结晶厂房、硫酸镍除油装置、综合化验楼、供水泵站、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等车间和配套设施,新增建筑面积*.36㎡,新增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等产品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新增硫酸镍年产能50000吨(金属量)、硫酸钴年产能5500吨(金属量)、硫酸锰年产能20000吨(金属量)、元明粉年产能24624吨(金属量)、七水硫酸镁年产能41000吨(实物量)、无水硫酸镁年产能20000吨(实物量)。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企业承诺执行“三同时”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生产废水排放口外排纳管;职工生活污水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外排纳管。2、废气: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后,经配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3、噪声:经配套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可实现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落实处置去向;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金属量)高纯硫酸镍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智造新城(企业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衢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投资*万元,在现有场地新建原料预处理厂房、萃取厂房一、萃取厂房二、除TOC厂房、副产品蒸发结晶厂房、危化品库、二氧化硫气化站、硫酸锰浸出厂房、富锰合金厂房、硫酸锰萃取及结晶厂房、新材料孵化器、10kV配电站和酸碱罐区等主要车间和配套设施,对现有废水处理厂房进行改扩建,同时依托现有常压浸出及浓密分离厂房、氧压浸出及过滤厂房、萃取厂房、硫酸镍蒸发结晶厂房、硫酸镍除油装置、综合化验楼、供水泵站、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等车间和配套设施,新增建筑面积*.36㎡,新增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等产品生产能力,项目达产后新增硫酸镍年产能50000吨(金属量)、硫酸钴年产能5500吨(金属量)、硫酸锰年产能20000吨(金属量)、元明粉年产能24624吨(金属量)、七水硫酸镁年产能41000吨(实物量)、无水硫酸镁年产能20000吨(实物量)。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企业承诺执行“三同时”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生产废水排放口外排纳管;职工生活污水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外排纳管。2、废气: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后,经配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3、噪声:经配套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可实现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落实处置去向;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智造新城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