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水打田乡五林村五林一生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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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东方希望畜牧有限公司水打田乡五林村五林一生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凤凰 (略) 水打田乡五林村五林一生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凤凰县新田垅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凤凰 (略) 水打田乡五林村五林一生猪养殖场项目

建设地点

凤凰县水打田乡五林村

建设单位

凤凰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朋 (略)

项目情况

凤凰 (略) 拟投资20000万元建设水打田乡五林一育肥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凤凰县水打田乡五林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257.25亩(83.816hm2),总建筑面积60200.8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猪舍12栋(其中保育舍4栋、育肥舍8栋)、生活楼1栋(包含宿舍以及办公区)、集中厨房、蓄水池、车辆消洗棚、车辆烘洗房、病死猪车洗消房等及其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栏育肥猪12.5万头,年存栏育肥猪33000头,年存栏保育猪仔8000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2022年度凤凰县环境空气中SO2、NO2、CO、PM2.5、PM10、O3浓度年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的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达标判断,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故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项目所在地现场监测数据,H2S、NH3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 2.2-2018 )附录D中标准限值要求,区域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根据地表水现场监测结果,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现场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附近地下水环境现状质量较好,其现状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标准。

(4)声环境:在项目区厂界设置6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其昼、夜间噪声监测站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5)土壤: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本项目土壤环境较好,说明目前评价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12.3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2.3.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

1、恶臭气体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恶臭气体NH3和H2S主要通过及时清理猪舍,加强通风,采用科学的日粮设计,以及使用EM制剂、喷洒除臭剂等治理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区通过对池体加盖,进行除臭系统处理,降低恶臭气体排放;无害化处理设备均自带除臭系统,对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净化处理;堆肥区设置一套喷雾除臭系统。采取措施后,预测结果表明,排放NH3和H2S对的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贡献值较小,对各敏感点空气质量的影响轻微。各敏感点和评价范围内NH3和H2S落地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参考限值,对环境影响不大。

②污水处理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产生量为NH30.386t/a、H2S0.0149t/a,本项目厌氧反应池为密闭系统,污水收集池进行加盖,污水处理站恶臭定期喷洒除臭剂。

③有机肥车间恶臭

猪粪、污水处理站的隔渣及污泥的发酵过程在堆肥车间进行,采用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产生量。生物除臭剂是由乳酸菌、酵母菌、光合菌等多种有益微生物发酵液组成,能快速抑制腐败菌的生存和繁殖,有效吸收和降解氨氮物、硫化氢、*基硫醇等具恶臭味的有害物质。该类纯微生物除臭剂(如万洁芬)对人体及动物无害,对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消除异味效果显著。

④无害化处理恶臭

无害化处理车间NH3产生量为0.0255t/a、H2S产生量为0.00102t/a。环评要求无害化处理车间进行密闭,恶臭经负压收集后采取水洗+生物滤塔除臭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沼气发电燃烧废气

沼气的主要成份是*烷,燃烧后的主要产物为CO2和水,属于清洁能源,且用作燃料之前已经通过脱硫处理,硫成份的含量较低,燃烧后产生的SO2、NO2、烟尘等极少量,通过大气扩散,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食堂油烟

食堂采用的能源为电能,食堂油烟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有效处理,经处理后,油烟浓度可降至0.27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12.3.2 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水管网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厂区雨水经雨水管网就近排放到附近水体;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经“机械格栅+固液分离+usr罐+两级A/O+芬顿+絮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灌溉,不外排。本场设置1个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00t/d,设置集水池兼事故池有效容积,集水池都为混凝土建筑,内壁作防渗处理,可满足拟建工程废水处理需要。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12.3.3 声环境影响

由预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厂界各预测点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的昼夜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建设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12.3.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猪粪、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沼渣、栅渣、生活垃圾、病死猪、医疗废物、失效的脱硫剂、机械废物、废紫外灯管等。

本项目将猪粪、沼渣、污水处理污泥临时贮存于有机肥车间(加盖顶棚防雨设计)并分类分区管理,堆肥后综合利用;病死猪经自建无害化处理间进行处理;医疗废物、机械废物、废紫外灯管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交由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通过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对环境影响较小。

12.4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结论

12.4.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对中央和农业部门支农,促农的产业政策及行业规划的具体落实,是促进养猪业规模化、产业化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养猪业生产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增长。

12.4.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一、农林业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定;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值用地和禁止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2.4.3与相关管理条例、管理办法、技术规范的符合性

根据分析,本项目建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5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略) 第643号令)、《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略)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等规范均相符。

12.4.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位于凤凰县水打田乡五林村,项目占地面积为*.79m2(18.113hm2)。据调查,该项目区域不属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极重要区”,不属于“水土流失、石漠化极敏感区”,也不属于“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因此,该项目区不属于《 (略)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中明确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2、环境质量底线

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地表水受纳水体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功能区,区域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筛选值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相应的环境容量。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臭气等,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猪粪、沼渣、污水处理污泥均外运作为农肥综合利用,产生的沼液及栏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不直接排入环境;项目三废排放不会明显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来源井水,用水量不会造成区域水资源短缺, (略) 政供电系统。本项目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灌溉农田的氮磷不会超过土壤承载能力,区域资源充足。

4、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可养区域,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且本项目配套有污水处理、雨污分流等措施,属于规范的养殖企业,且当地部门目前未出具农村建设的准入清单内容,所以,本项目不在功能区负面清单内。

5、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

项目位于凤凰县水打田乡五林村,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中提到的优先保护单位内区域,不属于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本项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建设单位根据本环评提出的处理措施保证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同时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相符合。

12.4.5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水打田乡五林村,该项目建设地所在区域尚无明确的土地利用规划,且本项目属于农业项目,项目用地和项目周边用地类型不冲突。且不属于当地规划的林业或种植用地,不属于当地规划的“禁养区”,用地属性合理;本工程不违背国家的产业政策,厂 (略) 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不冲突;工程拟建厂址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用保护林地。建设项目区已有硬化水泥路面及村道连接,其对外交通便利。项目产生的“三废”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级别。

本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略) 令第643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扩散的紧急通知》(环发[2004]18号)、《畜牧业用地政策》(国土资发[2007]220号)等相关要求。

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的选址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12.4.6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工程总平面布置充分利用现有地势,按照功能和工艺流程,总体上按东向西方向布置,生活区和生产区分开。从整体布局和环境影响上看,工程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12.4.7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废气污染物主要为NH3、H2S,无总量控制指标。

12.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别》(GB18218-2018),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性物质为污水沼气综合工程产生的沼气。计算得Q小于1,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类,环境风险等级为简单分析。

本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采取本报告书提出有关建议、落实厂区项目防范沼气泄漏的设计、疫情控制方案及事故水池的设计与执行完整的前提下,发生不大于本报告设定的最大可信事故的情况下,本项目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12.6项目制约因素

经分析可知,项目选址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及《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要求,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本工程无明显制约项目建设因素。

12.7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发[2018]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评价范围内,以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进行了环境影响信息公开。

在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承诺在以后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2.8 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可行,清洁生产属于国家先进水平,项目采取了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降低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维持评价范围内的环境质量功能目标要求。项目建立了各类风险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可有效控制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本次评价认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12.9建议

建设单位全体职工应当增强环保意识,确保环境保护资金的到位,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治理措施,并确保计划内容按时按质完成,层层落实到位,达到预期环保治理目的和效果。

(1)项目建成后,应加强育肥区的绿化,以常绿、落叶树组成混交型自然式绿化林带。场地绿化可净化25%~40%的有害气体和吸附50%左右的粉尘,还可改善圈舍小气候,起到遮阴、降温的作用。

(2)在进行设备选型和污水处理工艺设计上,要认真考查和论证,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保证工程正常运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减轻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建议设专人管理污水处理站,保证处理水达标。

(3)必须搞好舍内卫生,发现有猪只病死或其它意外致死的,要及时清理消毒,妥善处理猪只尸体,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4)加强生产管理和日常维护及监控工作,保证项目的安全运行,并根据日常监控情况,对项目产生的污染进行防范控制。

(5)针对项目可能的风险,建议采取的措施: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避免雨水进入沼气发酵装置;加强管理,产生的粪便做到日产日清,特别是雨天来临之前要及时清理干净。猪舍、沼液储存池、有机化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系统相关构筑物等做好防渗措施。

(6)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废物排放量。

(7)该项目各项污染处理设施必须经当地生态部门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相关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凤凰 (略) 水打田乡五林村五林一生猪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凤凰县新田垅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凤凰 (略) 水打田乡五林村五林一生猪养殖场项目

建设地点

凤凰县水打田乡五林村

建设单位

凤凰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朋 (略)

项目情况

凤凰 (略) 拟投资20000万元建设水打田乡五林一育肥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凤凰县水打田乡五林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257.25亩(83.816hm2),总建筑面积60200.8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猪舍12栋(其中保育舍4栋、育肥舍8栋)、生活楼1栋(包含宿舍以及办公区)、集中厨房、蓄水池、车辆消洗棚、车辆烘洗房、病死猪车洗消房等及其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栏育肥猪12.5万头,年存栏育肥猪33000头,年存栏保育猪仔8000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2022年度凤凰县环境空气中SO2、NO2、CO、PM2.5、PM10、O3浓度年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的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达标判断,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故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项目所在地现场监测数据,H2S、NH3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 2.2-2018 )附录D中标准限值要求,区域环境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根据地表水现场监测结果,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现场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附近地下水环境现状质量较好,其现状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标准。

(4)声环境:在项目区厂界设置6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其昼、夜间噪声监测站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5)土壤: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本项目土壤环境较好,说明目前评价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较好。

12.3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2.3.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

1、恶臭气体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恶臭气体NH3和H2S主要通过及时清理猪舍,加强通风,采用科学的日粮设计,以及使用EM制剂、喷洒除臭剂等治理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区通过对池体加盖,进行除臭系统处理,降低恶臭气体排放;无害化处理设备均自带除臭系统,对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净化处理;堆肥区设置一套喷雾除臭系统。采取措施后,预测结果表明,排放NH3和H2S对的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贡献值较小,对各敏感点空气质量的影响轻微。各敏感点和评价范围内NH3和H2S落地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参考限值,对环境影响不大。

②污水处理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产生量为NH30.386t/a、H2S0.0149t/a,本项目厌氧反应池为密闭系统,污水收集池进行加盖,污水处理站恶臭定期喷洒除臭剂。

③有机肥车间恶臭

猪粪、污水处理站的隔渣及污泥的发酵过程在堆肥车间进行,采用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恶臭气体产生量。生物除臭剂是由乳酸菌、酵母菌、光合菌等多种有益微生物发酵液组成,能快速抑制腐败菌的生存和繁殖,有效吸收和降解氨氮物、硫化氢、*基硫醇等具恶臭味的有害物质。该类纯微生物除臭剂(如万洁芬)对人体及动物无害,对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消除异味效果显著。

④无害化处理恶臭

无害化处理车间NH3产生量为0.0255t/a、H2S产生量为0.00102t/a。环评要求无害化处理车间进行密闭,恶臭经负压收集后采取水洗+生物滤塔除臭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沼气发电燃烧废气

沼气的主要成份是*烷,燃烧后的主要产物为CO2和水,属于清洁能源,且用作燃料之前已经通过脱硫处理,硫成份的含量较低,燃烧后产生的SO2、NO2、烟尘等极少量,通过大气扩散,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食堂油烟

食堂采用的能源为电能,食堂油烟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有效处理,经处理后,油烟浓度可降至0.27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12.3.2 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水管网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厂区雨水经雨水管网就近排放到附近水体;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经“机械格栅+固液分离+usr罐+两级A/O+芬顿+絮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灌溉,不外排。本场设置1个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00t/d,设置集水池兼事故池有效容积,集水池都为混凝土建筑,内壁作防渗处理,可满足拟建工程废水处理需要。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12.3.3 声环境影响

由预测结果可知,建设项目厂界各预测点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的昼夜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建设项目投产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12.3.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猪粪、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沼渣、栅渣、生活垃圾、病死猪、医疗废物、失效的脱硫剂、机械废物、废紫外灯管等。

本项目将猪粪、沼渣、污水处理污泥临时贮存于有机肥车间(加盖顶棚防雨设计)并分类分区管理,堆肥后综合利用;病死猪经自建无害化处理间进行处理;医疗废物、机械废物、废紫外灯管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交由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通过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对环境影响较小。

12.4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结论

12.4.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对中央和农业部门支农,促农的产业政策及行业规划的具体落实,是促进养猪业规模化、产业化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养猪业生产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增长。

12.4.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一、农林业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定;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值用地和禁止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2.4.3与相关管理条例、管理办法、技术规范的符合性

根据分析,本项目建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5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略) 第643号令)、《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略)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等规范均相符。

12.4.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位于凤凰县水打田乡五林村,项目占地面积为*.79m2(18.113hm2)。据调查,该项目区域不属于“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极重要区”,不属于“水土流失、石漠化极敏感区”,也不属于“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因此,该项目区不属于《 (略)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中明确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2、环境质量底线

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地表水受纳水体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功能区,区域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筛选值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相应的环境容量。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臭气等,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猪粪、沼渣、污水处理污泥均外运作为农肥综合利用,产生的沼液及栏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不直接排入环境;项目三废排放不会明显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水来源井水,用水量不会造成区域水资源短缺, (略) 政供电系统。本项目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限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灌溉农田的氮磷不会超过土壤承载能力,区域资源充足。

4、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可养区域,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且本项目配套有污水处理、雨污分流等措施,属于规范的养殖企业,且当地部门目前未出具农村建设的准入清单内容,所以,本项目不在功能区负面清单内。

5、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

项目位于凤凰县水打田乡五林村,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中提到的优先保护单位内区域,不属于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本项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建设单位根据本环评提出的处理措施保证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同时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相符合。

12.4.5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水打田乡五林村,该项目建设地所在区域尚无明确的土地利用规划,且本项目属于农业项目,项目用地和项目周边用地类型不冲突。且不属于当地规划的林业或种植用地,不属于当地规划的“禁养区”,用地属性合理;本工程不违背国家的产业政策,厂 (略) 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不冲突;工程拟建厂址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用保护林地。建设项目区已有硬化水泥路面及村道连接,其对外交通便利。项目产生的“三废”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级别。

本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略) 令第643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扩散的紧急通知》(环发[2004]18号)、《畜牧业用地政策》(国土资发[2007]220号)等相关要求。

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的选址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12.4.6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工程总平面布置充分利用现有地势,按照功能和工艺流程,总体上按东向西方向布置,生活区和生产区分开。从整体布局和环境影响上看,工程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12.4.7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废气污染物主要为NH3、H2S,无总量控制指标。

12.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别》(GB18218-2018),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性物质为污水沼气综合工程产生的沼气。计算得Q小于1,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类,环境风险等级为简单分析。

本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采取本报告书提出有关建议、落实厂区项目防范沼气泄漏的设计、疫情控制方案及事故水池的设计与执行完整的前提下,发生不大于本报告设定的最大可信事故的情况下,本项目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12.6项目制约因素

经分析可知,项目选址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及《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要求,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本工程无明显制约项目建设因素。

12.7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发[2018]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评价范围内,以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进行了环境影响信息公开。

在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承诺在以后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2.8 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可行,清洁生产属于国家先进水平,项目采取了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降低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维持评价范围内的环境质量功能目标要求。项目建立了各类风险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可有效控制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本次评价认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12.9建议

建设单位全体职工应当增强环保意识,确保环境保护资金的到位,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治理措施,并确保计划内容按时按质完成,层层落实到位,达到预期环保治理目的和效果。

(1)项目建成后,应加强育肥区的绿化,以常绿、落叶树组成混交型自然式绿化林带。场地绿化可净化25%~40%的有害气体和吸附50%左右的粉尘,还可改善圈舍小气候,起到遮阴、降温的作用。

(2)在进行设备选型和污水处理工艺设计上,要认真考查和论证,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保证工程正常运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减轻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建议设专人管理污水处理站,保证处理水达标。

(3)必须搞好舍内卫生,发现有猪只病死或其它意外致死的,要及时清理消毒,妥善处理猪只尸体,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

(4)加强生产管理和日常维护及监控工作,保证项目的安全运行,并根据日常监控情况,对项目产生的污染进行防范控制。

(5)针对项目可能的风险,建议采取的措施: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应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避免雨水进入沼气发酵装置;加强管理,产生的粪便做到日产日清,特别是雨天来临之前要及时清理干净。猪舍、沼液储存池、有机化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系统相关构筑物等做好防渗措施。

(6)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废物排放量。

(7)该项目各项污染处理设施必须经当地生态部门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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