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迪精阀门)
2023年3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迪精阀门)
2023年3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迪精阀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青田 (略) 年产8000 吨阀门铸件及精加工技改 | (略) 青田县东源镇红光工业区(红光村寺后新村) | 青田 (略) | 项目使用原有厂房总占地面积4698.4m2, 建筑面积4698.4m2,总投资3412.6万元,新增中频炉、采用覆膜砂工艺及精加工生产工艺,建成后年产8000吨阀门铸件及精加工项目(其中2000吨直接为外购成品件进行后续加工)。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2、大气污染防治: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切割浇冒口产生的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中频炉熔化及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造型制芯有机废气和粉尘经喷淋塔+UV光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液化气燃烧废气(近期)、天然气燃烧废气(远期)通过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消失模发泡造型与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砂处理粉尘采用全封闭设备,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避免因老化引起的噪声;生产时关闭门窗,减少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加强管理。4、固废污染防治:熔化废渣、废砂、焊渣由企业集中放置,定期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切割浇冒口产生的边角料、表面修整产生的边角料直接回炉,重新用于生产;熔化、浇注收集的烟尘、制芯脱壳的粉尘、抛丸过程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收集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废砂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浙江 (略) 处置;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
通讯地址: (略)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3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迪精阀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青田 (略) 年产8000 吨阀门铸件及精加工技改 | (略) 青田县东源镇红光工业区(红光村寺后新村) | 青田 (略) | 项目使用原有厂房总占地面积4698.4m2, 建筑面积4698.4m2,总投资3412.6万元,新增中频炉、采用覆膜砂工艺及精加工生产工艺,建成后年产8000吨阀门铸件及精加工项目(其中2000吨直接为外购成品件进行后续加工)。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2、大气污染防治: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切割浇冒口产生的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中频炉熔化及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造型制芯有机废气和粉尘经喷淋塔+UV光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液化气燃烧废气(近期)、天然气燃烧废气(远期)通过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消失模发泡造型与烘干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砂处理粉尘采用全封闭设备,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避免因老化引起的噪声;生产时关闭门窗,减少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加强管理。4、固废污染防治:熔化废渣、废砂、焊渣由企业集中放置,定期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切割浇冒口产生的边角料、表面修整产生的边角料直接回炉,重新用于生产;熔化、浇注收集的烟尘、制芯脱壳的粉尘、抛丸过程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收集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废砂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浙江 (略) 处置;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
通讯地址: (略)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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