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搬迁发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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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广悦电化有限公司搬迁发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略) 搬迁发展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现厂 (略) 江海区,是一家有近五十年历史的国有生产企业。在符合国家及地区产业政策下, (略) 场需求以及企业发展需要,拟 (略) 新会区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一区),根据《 (略) (略) 搬迁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项目概况如下:

生产规模:首期是新建90万吨/年次氯酸钠(折算为烧碱12万吨/年)、20万吨/年盐酸、3万吨/年氯化石蜡、3000t/年高纯氢; (略) 现有产能8.1万吨/年(100%烧碱)及相关配套产品产能搬迁,最终实现烧碱产能20万吨/年(其中12万吨/年是以90万吨/年次氯酸钠折算为烧碱)、次氯酸钠90万吨/年、盐酸20万吨/年、氯化石蜡5万吨/年、高纯氢3594.5吨/年。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约*.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36341.5平方米,包含:①20万吨/年烧碱装置:含卤水罐区、一次盐水、膜法脱硝、淡盐水浓缩、二次盐水、电解、脱氯、氯氢处理、废氯处理、盐酸工段、汽化氯、酸碱罐区;②5万吨/年氯化石蜡装置:含生产厂房、*类仓库、库房、罐区;③90万吨/年次氯酸钠装置:含主厂房、罐区;④高纯氢装置含:提纯、压缩和充装;⑤公用工程:含空压、冷冻、制氮站、纯水站、循环水站、110KV开关所、事故水池、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

项目投资与实施计划:项目总投资约*.52万元,实施计划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及对象

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1、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群众工作、生活环境的影响;

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3、群众对项目建设关心的主要问题;

4、群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项目建设区域内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村民、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三、公示说明

1、公示期:公示之日起10天。

2、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3、同时,公众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提出。

四、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江海三路7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0-*

邮编:*

电子邮件:*@*q.com

五、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 (略)

地址: (略) 蓬江区建设路19号之三1、2幢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0-*

邮编:*

电子邮件:*@*q.com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略) 搬迁发展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现厂 (略) 江海区,是一家有近五十年历史的国有生产企业。在符合国家及地区产业政策下, (略) 场需求以及企业发展需要,拟 (略) 新会区珠西新材料集聚区(一区),根据《 (略) (略) 搬迁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项目概况如下:

生产规模:首期是新建90万吨/年次氯酸钠(折算为烧碱12万吨/年)、20万吨/年盐酸、3万吨/年氯化石蜡、3000t/年高纯氢; (略) 现有产能8.1万吨/年(100%烧碱)及相关配套产品产能搬迁,最终实现烧碱产能20万吨/年(其中12万吨/年是以90万吨/年次氯酸钠折算为烧碱)、次氯酸钠90万吨/年、盐酸20万吨/年、氯化石蜡5万吨/年、高纯氢3594.5吨/年。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用地面积约*.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36341.5平方米,包含:①20万吨/年烧碱装置:含卤水罐区、一次盐水、膜法脱硝、淡盐水浓缩、二次盐水、电解、脱氯、氯氢处理、废氯处理、盐酸工段、汽化氯、酸碱罐区;②5万吨/年氯化石蜡装置:含生产厂房、*类仓库、库房、罐区;③90万吨/年次氯酸钠装置:含主厂房、罐区;④高纯氢装置含:提纯、压缩和充装;⑤公用工程:含空压、冷冻、制氮站、纯水站、循环水站、110KV开关所、事故水池、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

项目投资与实施计划:项目总投资约*.52万元,实施计划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及对象

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1、本项目建设对周边群众工作、生活环境的影响;

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3、群众对项目建设关心的主要问题;

4、群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项目建设区域内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村民、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三、公示说明

1、公示期:公示之日起10天。

2、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3、同时,公众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估单位提出。

四、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江海三路7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0-*

邮编:*

电子邮件:*@*q.com

五、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 (略)

地址: (略) 蓬江区建设路19号之三1、2幢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0-*

邮编:*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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