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3年3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3年3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行政审批与生态监测股)
传 真:0877-*
通讯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新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
邮 编:*
公示时限:2023年3月15日—3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类型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 | (略) 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 | 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云南 (略) | 项目于2022年08月05日取得了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签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新发改投资备案[2022]183号)。项目代码:2208-*-04-01-*。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27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套110MW煤气发电机组、1套10MW饱和蒸汽发电机组及其他配套设施,其中煤气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20万m3高炉煤气柜及1套高炉煤气喷雾降温装置。项目总投资44059万元,环保投资为709.9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6%。 |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拆除现有12MW机组汽轮机和发电机,在现有已平整的空地上建设煤气发电项目及饱和蒸汽凝汽式汽轮发电项目。 1.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及设备清洗废水,施工期废水中含水泥、泥沙,悬浮物浓度较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施工场内扬尘、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扬尘,均属无组织排放,难以定量,本评价只进行简单的分析。 3.噪声 施工期间由于使用电焊机、电钻、电锯等机械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源强约为75~90dB(A),其特点是具有突发性和间歇性。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建筑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项目建设方应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对建筑垃圾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收集并按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统一清运,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工人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并入仙福集团的生活垃圾一起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废气及石灰粉装卸粉尘。 (一)燃气锅炉废气 本项目煤气用量为22.64万Nm3/h,年运行时间7920h,煤气年用量为*.8万m3。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经脱硫塔+除雾+湿式电除尘一体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高60m排气筒排放。其中脱硫工艺采用石灰-石膏法,其脱硫处理效率为85~90%,颗粒物经脱硫塔及湿式电除尘处理,其处理效率为99%,风机风量为52万m3/h。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生量分别为186.302t/a、648.022t/a、154.206t/a,处理效率分别为99%、85%、55%,排放量分别为1.863t/a、97.203t/a、69.393t/a,排放速率为0.235kg/h、12.273kg/h、8.762kg/h,排放浓度为0.45mg/m3、23.60mg/m3、16.85mg/m3。 (二)石灰粉仓粉尘 本项目设置石灰粉仓1个,容积12m3,可存储石灰粉约30t。粉料仓设计为全封闭式,筒仓仓顶设有布袋除尘器1台,配套风机1台,风量为1680m3/h,除尘效率为99%,粉料仓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后由仓顶的排气口排出,排气口距离地面高度为15m。石灰粉用量为640t/a,石灰粉从用完及时拉运,运输车辆载重30t,全年需要装卸石灰粉21.3次,类比《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染系数手册(第三十分册)》中“3021水泥制品制造业”相关产排污系数,本项目筒仓粉尘产生量为0.083t/a,经处理效率99%的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量为0.00083t/a,排放速率为0.039kg/h,排放浓度为23.21mg/m3。 2.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劳动定员从现有3座电站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故无生活用水新增。本项目用水主要是高炉煤气喷雾降温装置冷却用水、煤气柜用水、锅炉用水及循环冷却池冷却用水等。 超高温亚临界煤气锅炉煤气发电机组: (1)高炉煤气喷雾降温装置及煤气柜用水:采用的冷却水为生产新水,由中央水处理站的生产新水给水系统供应,高炉煤气降温装置的用水量为2.4m3/h,高炉煤气柜底板排水水封的给水、煤气补水器补水共用水1m3/h,煤气柜底部油沟及油泵站冲洗废水,半年冲洗一次,每次冲洗约1h,30m3/h; (2)锅炉补充水 锅炉正常耗水量为10.9m3/h,由除盐水站提供的二级脱盐水补充,进入脱盐水站的水为来自全厂中央水处理厂的一级脱盐水,经新建配套的脱盐水站处理为二级脱盐水后供锅炉使用; (3)脱盐水站设备冲洗用水: 本项目反渗透系统设备冲洗采用生产新水,制水设备冲洗用水量约为0.16m3/h。 (4)凝结水精处理间用水: 凝结水精处理间需要定期冲洗及树脂再生,用水来源为中央水处理站的生产新水,为间断用水,冲洗约1月1次;约7天进行一次树脂再生,用水量为5m3/h,为间断排水。 (5)脱硫除尘系统用水:用水来源为中央水处理站的生产新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制作石灰浆液用水量为2m3/h,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用水量为40m3/h。 (6)循环冷却水系统用水:主要供给汽轮机凝汽器、发电机空冷器、汽轮机冷油器、辅机冷却水等发电机组设备冷却,为间接冷却回水,根据可研设计资料,循环冷却水系统用水总量为13558m3/h,重复利用率为98.08%,此循环冷却系统蒸发损失量为229.3m3/h,排污损失为26m3/h,损失量共计255.3m3/h。由设备冷却水及排污冷却池用水补充243.3m3/h,因此本循环冷却水系统需补充软水12m3/h。 (7)旁通过滤器反冲洗水:旁通过滤器冲洗水为中央水处理站的一级软化水,用水量为约为旁通过滤器处理量的2%,即8.2m3/h。 饱和蒸汽发电机组: (1)循环冷却水系统:主要供给汽轮机凝汽器、发电机空冷器、汽轮机冷油器、辅机冷却水等发电机组设备冷却,为间接冷却回水。根据可研设计资料,循环冷却水系统用水总量为5690m3/h,循环冷却水重复利用率为98.08%,此循环冷却系统蒸发损失量为98.1m3/h,排污损失为10.9m3/h,损失量共计109m3/h。因此,还需补充软水量为109m3/h。 (2)旁通过滤器反冲洗水:旁通过滤器冲洗水为冲洗水中央水处理站的一级软化水,用水量为约为旁通过滤器处理量的2%,即3.4m3/h。 3.噪声 煤气柜主要噪声设备为油泵站齿轮油泵,经油泵站箱体隔声后,距设备1米处噪声可控制在85dB(A)以下,可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电厂的噪声主要有化学水站、锅炉房、汽轮机房、循环水站等工作时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空气动力噪声、电磁噪声,噪声源大部分集中在主厂房内。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高炉煤气柜产生的废乳化油;除盐软水处理站产生的废过滤介质、废树脂、废润滑油,及锅炉烟气处理系统的脱硫石膏。 (1)高炉煤气柜产生的废乳化油 高炉煤气柜运行约三年后,每年约产生2t废乳化油,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乳化油为危险固废,危废类别: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物代码:900-007-09。 (2)废过滤介质 使用石英砂过滤器、精密过滤器、反渗透设备,石英砂过滤器每5年更换1次,精密过滤器每4个月更换1次滤芯,反渗透设备每3年更换一次反渗透膜,均为一般固废,产生量约为2t/a, (3)废离子交换树脂 除盐水站树脂5年更换1次或经检测失效后更换,产生量约1.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本项目树脂主要是通过盐水再生,不属于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的树脂状、粘稠杂物,因此本项目废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带走。 (4)废润滑油 润滑油主要用于汽轮机等设备,定期进行补充、更换,每年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使用量的10%,超高温亚临界锅炉煤气发电机组使用的润滑油量为7.4t/a,饱和蒸汽发电机组使用的润滑油量为5.0t/a,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量约为1.24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润滑油为危险固废,危废类别:HW08废矿物油,废物代码:900-249-08。 (5)脱硫石膏 经计算,脱硫石膏产生量为32.198t/h,即255.07t/a,脱硫后的石膏含水率低于10%。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1)在大风及干燥天气施工时施工场地每天洒水4-5次,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减少扬尘产生量; (2)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减少车辆行驶引起的道路扬尘; (3)对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4)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车辆的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及设备清洗废水,施工期废水中含水泥、泥沙,悬浮物浓度较高,在施工场地设置废水收集池1个,容积2m3,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1)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设施,源强可降低2~3dB(A); (3)运输车应保持低速匀速行驶,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 (5)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减少碰撞噪声,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做到文明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12MW机组汽轮机和发电机拆除前将设备中润滑油、机油等清除,废润滑油、机油采用专用桶收集,密封存贮于仙福集团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2)拆除的设备视设备情况外售或作为废铁使用; (3)项目建筑产生一定的废弃建筑材料,项目建设方应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对建筑垃圾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收集并按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统一清运,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4)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是施工工人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并入仙福集团的生活垃圾一起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废气及石灰粉装卸粉尘。 (1)高炉煤气进入煤气柜前进行喷雾降温,同时去除煤气中部分颗粒物; (2)采用低硫燃料,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并配套脱硫装置(石灰-石膏湿法处理)及湿式电除尘器,烟气处理后经1根高60m、出口直径4m的高烟囱排放; (3)锅炉燃烧废气装设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包括:SO2、烟尘、NOx、O2、烟温、流量等,并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联网; (4)石灰粉采用筒仓贮存,筒仓顶部配套布袋除尘器,石灰粉装卸粉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高度15m。 2.废水 (1)高炉煤气降温装置喷雾降温后的雾化水在煤气柜底部收集,煤气柜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煤气凝结水经收集后,排入全厂生产废水管网,最终进入全厂中央水处理站集中处理,部分废水中含油和少量悬浮物废水,先收集至隔油池隔油后,排入全厂生产废水管网。处理后用于冲渣; (2)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系统,不外排; (3)除盐水站排污水及反渗透系统设备冲洗水、凝结水精处理间冲洗水及树脂再生废水排入生产废水管网,最终进入全厂中央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限值后回用; (4)锅炉排污水通过排污扩容器减压降温后(小于40℃),回收至循环水池; (5)发电机、空冷器、汽轮机冷油器等设备冷却水,由于不与有害物质接触,除水温稍有升高外不含其他污染物,经冷却后进入循环水池重复使用,循环利用率达98%,循环水池排污水及旁通过滤器反冲洗水排入全厂生产废水管网,最终进入全厂中央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限值,回用于生产系统; (6)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采用明沟排水的方式,将雨水汇集后经雨水沟收集后,就近排入全厂雨水排水渠。 3.噪声 超高温亚临界煤气锅炉煤气发电机组: 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大型设备基座设置减震垫;风机、锅炉放散阀等设置消声器;对泵与管道连接处采取软连接,减轻因管道共振产生的噪声;化学水站、锅炉房等设备均设置在室内,利用墙体隔声。 饱和蒸汽发电机组: 对噪声较大的汽轮机设备采取隔声措施,配置隔声罩,将噪声控制在标准规定值之内。人员活动较频繁的声源车间,结合车间环境的建筑物结构、材料、适当设吸声壁面、隔声障壁等。发电机、汽轮机及水泵等位于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后满足厂界噪声排放要求。振动较大的设备在与管道连接时采用柔性接头,管道弯头的连接尽可能采用煨弯,以防止振动和噪声。有些设备在其基础处理上采用相应的减振措施,特别是汽轮发电机组,设置独立的岛式平台,与周围平台均留有足够的间隙。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1)高炉煤气柜产生的废乳化油 废乳化油经专用带盖油桶收集后呈密闭状态分区暂存于现集团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2)废过滤介质 石英砂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带走。 (3)废离子交换树脂 本项目废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带走。 (4)废润滑油 更换的废润滑油采用带盖的收集桶收集,收集后依托总厂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脱硫石膏 脱硫后的石膏全部运至石膏仓贮存,成品石膏通过汽车外运综合利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行政审批与生态监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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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新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
邮 编:*
公示时限:2023年3月15日—3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类型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 | (略) 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 | 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云南 (略) | 项目于2022年08月05日取得了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签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新发改投资备案[2022]183号)。项目代码:2208-*-04-01-*。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27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套110MW煤气发电机组、1套10MW饱和蒸汽发电机组及其他配套设施,其中煤气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20万m3高炉煤气柜及1套高炉煤气喷雾降温装置。项目总投资44059万元,环保投资为709.9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6%。 |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拆除现有12MW机组汽轮机和发电机,在现有已平整的空地上建设煤气发电项目及饱和蒸汽凝汽式汽轮发电项目。 1.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及设备清洗废水,施工期废水中含水泥、泥沙,悬浮物浓度较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施工场内扬尘、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扬尘,均属无组织排放,难以定量,本评价只进行简单的分析。 3.噪声 施工期间由于使用电焊机、电钻、电锯等机械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源强约为75~90dB(A),其特点是具有突发性和间歇性。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建筑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项目建设方应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对建筑垃圾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收集并按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统一清运,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工人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并入仙福集团的生活垃圾一起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废气及石灰粉装卸粉尘。 (一)燃气锅炉废气 本项目煤气用量为22.64万Nm3/h,年运行时间7920h,煤气年用量为*.8万m3。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经脱硫塔+除雾+湿式电除尘一体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高60m排气筒排放。其中脱硫工艺采用石灰-石膏法,其脱硫处理效率为85~90%,颗粒物经脱硫塔及湿式电除尘处理,其处理效率为99%,风机风量为52万m3/h。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生量分别为186.302t/a、648.022t/a、154.206t/a,处理效率分别为99%、85%、55%,排放量分别为1.863t/a、97.203t/a、69.393t/a,排放速率为0.235kg/h、12.273kg/h、8.762kg/h,排放浓度为0.45mg/m3、23.60mg/m3、16.85mg/m3。 (二)石灰粉仓粉尘 本项目设置石灰粉仓1个,容积12m3,可存储石灰粉约30t。粉料仓设计为全封闭式,筒仓仓顶设有布袋除尘器1台,配套风机1台,风量为1680m3/h,除尘效率为99%,粉料仓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后由仓顶的排气口排出,排气口距离地面高度为15m。石灰粉用量为640t/a,石灰粉从用完及时拉运,运输车辆载重30t,全年需要装卸石灰粉21.3次,类比《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染系数手册(第三十分册)》中“3021水泥制品制造业”相关产排污系数,本项目筒仓粉尘产生量为0.083t/a,经处理效率99%的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量为0.00083t/a,排放速率为0.039kg/h,排放浓度为23.21mg/m3。 2.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劳动定员从现有3座电站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故无生活用水新增。本项目用水主要是高炉煤气喷雾降温装置冷却用水、煤气柜用水、锅炉用水及循环冷却池冷却用水等。 超高温亚临界煤气锅炉煤气发电机组: (1)高炉煤气喷雾降温装置及煤气柜用水:采用的冷却水为生产新水,由中央水处理站的生产新水给水系统供应,高炉煤气降温装置的用水量为2.4m3/h,高炉煤气柜底板排水水封的给水、煤气补水器补水共用水1m3/h,煤气柜底部油沟及油泵站冲洗废水,半年冲洗一次,每次冲洗约1h,30m3/h; (2)锅炉补充水 锅炉正常耗水量为10.9m3/h,由除盐水站提供的二级脱盐水补充,进入脱盐水站的水为来自全厂中央水处理厂的一级脱盐水,经新建配套的脱盐水站处理为二级脱盐水后供锅炉使用; (3)脱盐水站设备冲洗用水: 本项目反渗透系统设备冲洗采用生产新水,制水设备冲洗用水量约为0.16m3/h。 (4)凝结水精处理间用水: 凝结水精处理间需要定期冲洗及树脂再生,用水来源为中央水处理站的生产新水,为间断用水,冲洗约1月1次;约7天进行一次树脂再生,用水量为5m3/h,为间断排水。 (5)脱硫除尘系统用水:用水来源为中央水处理站的生产新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制作石灰浆液用水量为2m3/h,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用水量为40m3/h。 (6)循环冷却水系统用水:主要供给汽轮机凝汽器、发电机空冷器、汽轮机冷油器、辅机冷却水等发电机组设备冷却,为间接冷却回水,根据可研设计资料,循环冷却水系统用水总量为13558m3/h,重复利用率为98.08%,此循环冷却系统蒸发损失量为229.3m3/h,排污损失为26m3/h,损失量共计255.3m3/h。由设备冷却水及排污冷却池用水补充243.3m3/h,因此本循环冷却水系统需补充软水12m3/h。 (7)旁通过滤器反冲洗水:旁通过滤器冲洗水为中央水处理站的一级软化水,用水量为约为旁通过滤器处理量的2%,即8.2m3/h。 饱和蒸汽发电机组: (1)循环冷却水系统:主要供给汽轮机凝汽器、发电机空冷器、汽轮机冷油器、辅机冷却水等发电机组设备冷却,为间接冷却回水。根据可研设计资料,循环冷却水系统用水总量为5690m3/h,循环冷却水重复利用率为98.08%,此循环冷却系统蒸发损失量为98.1m3/h,排污损失为10.9m3/h,损失量共计109m3/h。因此,还需补充软水量为109m3/h。 (2)旁通过滤器反冲洗水:旁通过滤器冲洗水为冲洗水中央水处理站的一级软化水,用水量为约为旁通过滤器处理量的2%,即3.4m3/h。 3.噪声 煤气柜主要噪声设备为油泵站齿轮油泵,经油泵站箱体隔声后,距设备1米处噪声可控制在85dB(A)以下,可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电厂的噪声主要有化学水站、锅炉房、汽轮机房、循环水站等工作时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空气动力噪声、电磁噪声,噪声源大部分集中在主厂房内。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高炉煤气柜产生的废乳化油;除盐软水处理站产生的废过滤介质、废树脂、废润滑油,及锅炉烟气处理系统的脱硫石膏。 (1)高炉煤气柜产生的废乳化油 高炉煤气柜运行约三年后,每年约产生2t废乳化油,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乳化油为危险固废,危废类别: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废物代码:900-007-09。 (2)废过滤介质 使用石英砂过滤器、精密过滤器、反渗透设备,石英砂过滤器每5年更换1次,精密过滤器每4个月更换1次滤芯,反渗透设备每3年更换一次反渗透膜,均为一般固废,产生量约为2t/a, (3)废离子交换树脂 除盐水站树脂5年更换1次或经检测失效后更换,产生量约1.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本项目树脂主要是通过盐水再生,不属于使用酸、碱或有机溶剂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的树脂状、粘稠杂物,因此本项目废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带走。 (4)废润滑油 润滑油主要用于汽轮机等设备,定期进行补充、更换,每年更换一次,更换量约为使用量的10%,超高温亚临界锅炉煤气发电机组使用的润滑油量为7.4t/a,饱和蒸汽发电机组使用的润滑油量为5.0t/a,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量约为1.24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润滑油为危险固废,危废类别:HW08废矿物油,废物代码:900-249-08。 (5)脱硫石膏 经计算,脱硫石膏产生量为32.198t/h,即255.07t/a,脱硫后的石膏含水率低于10%。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1)在大风及干燥天气施工时施工场地每天洒水4-5次,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减少扬尘产生量; (2)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减少车辆行驶引起的道路扬尘; (3)对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4)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车辆的清洁打扫,保证施工场地和道路的清洁。 2.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及设备清洗废水,施工期废水中含水泥、泥沙,悬浮物浓度较高,在施工场地设置废水收集池1个,容积2m3,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1)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设施,源强可降低2~3dB(A); (3)运输车应保持低速匀速行驶,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 (5)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减少碰撞噪声,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做到文明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12MW机组汽轮机和发电机拆除前将设备中润滑油、机油等清除,废润滑油、机油采用专用桶收集,密封存贮于仙福集团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2)拆除的设备视设备情况外售或作为废铁使用; (3)项目建筑产生一定的废弃建筑材料,项目建设方应严格按照相关的要求,对建筑垃圾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收集并按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统一清运,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4)施工期生活垃圾主要是施工工人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并入仙福集团的生活垃圾一起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废气及石灰粉装卸粉尘。 (1)高炉煤气进入煤气柜前进行喷雾降温,同时去除煤气中部分颗粒物; (2)采用低硫燃料,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并配套脱硫装置(石灰-石膏湿法处理)及湿式电除尘器,烟气处理后经1根高60m、出口直径4m的高烟囱排放; (3)锅炉燃烧废气装设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包括:SO2、烟尘、NOx、O2、烟温、流量等,并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联网; (4)石灰粉采用筒仓贮存,筒仓顶部配套布袋除尘器,石灰粉装卸粉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高度15m。 2.废水 (1)高炉煤气降温装置喷雾降温后的雾化水在煤气柜底部收集,煤气柜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煤气凝结水经收集后,排入全厂生产废水管网,最终进入全厂中央水处理站集中处理,部分废水中含油和少量悬浮物废水,先收集至隔油池隔油后,排入全厂生产废水管网。处理后用于冲渣; (2)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系统,不外排; (3)除盐水站排污水及反渗透系统设备冲洗水、凝结水精处理间冲洗水及树脂再生废水排入生产废水管网,最终进入全厂中央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限值后回用; (4)锅炉排污水通过排污扩容器减压降温后(小于40℃),回收至循环水池; (5)发电机、空冷器、汽轮机冷油器等设备冷却水,由于不与有害物质接触,除水温稍有升高外不含其他污染物,经冷却后进入循环水池重复使用,循环利用率达98%,循环水池排污水及旁通过滤器反冲洗水排入全厂生产废水管网,最终进入全厂中央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限值,回用于生产系统; (6)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采用明沟排水的方式,将雨水汇集后经雨水沟收集后,就近排入全厂雨水排水渠。 3.噪声 超高温亚临界煤气锅炉煤气发电机组: 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大型设备基座设置减震垫;风机、锅炉放散阀等设置消声器;对泵与管道连接处采取软连接,减轻因管道共振产生的噪声;化学水站、锅炉房等设备均设置在室内,利用墙体隔声。 饱和蒸汽发电机组: 对噪声较大的汽轮机设备采取隔声措施,配置隔声罩,将噪声控制在标准规定值之内。人员活动较频繁的声源车间,结合车间环境的建筑物结构、材料、适当设吸声壁面、隔声障壁等。发电机、汽轮机及水泵等位于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后满足厂界噪声排放要求。振动较大的设备在与管道连接时采用柔性接头,管道弯头的连接尽可能采用煨弯,以防止振动和噪声。有些设备在其基础处理上采用相应的减振措施,特别是汽轮发电机组,设置独立的岛式平台,与周围平台均留有足够的间隙。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1)高炉煤气柜产生的废乳化油 废乳化油经专用带盖油桶收集后呈密闭状态分区暂存于现集团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2)废过滤介质 石英砂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带走。 (3)废离子交换树脂 本项目废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带走。 (4)废润滑油 更换的废润滑油采用带盖的收集桶收集,收集后依托总厂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脱硫石膏 脱硫后的石膏全部运至石膏仓贮存,成品石膏通过汽车外运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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