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禹金桥加油站拆除还建项目设计方案公示
关于龙禹金桥加油站拆除还建项目设计方案公示
本项目位于平谷区大兴庄镇崔杏路大兴庄路口东北侧,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平地出【合】字(2019)第0188号)、不动产权证书(京(2020)平不动产权第*号),宗地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建设用地面积2932.5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容积率≤0.3、建筑高度≤9米、绿地率≥30%。
项目拟建加油站,总建筑面积914.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0.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4.43平方米(人防为异地建设),容积率0.26,建筑高度7.9米,绿地率30.4%(方案相关指标以最终审批文件为准)。
按照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设计方案平面示意图及设计方案效果图。
二、本项目公示地点为本项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在网站发表评论或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个人提交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将书面反馈意见邮寄至我局(邮寄地址: (略) 平谷区林荫北街5号,邮编:*),反馈日期以邮戳为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四、我局将及时研究收到的反馈意见,采信结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网站进行通告。
附件:1.设计方案总平面示意图
2.设计方案公示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
2023年3月16日
本项目位于平谷区大兴庄镇崔杏路大兴庄路口东北侧,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平地出【合】字(2019)第0188号)、不动产权证书(京(2020)平不动产权第*号),宗地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建设用地面积2932.5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容积率≤0.3、建筑高度≤9米、绿地率≥30%。
项目拟建加油站,总建筑面积914.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50.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4.43平方米(人防为异地建设),容积率0.26,建筑高度7.9米,绿地率30.4%(方案相关指标以最终审批文件为准)。
按照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设计方案平面示意图及设计方案效果图。
二、本项目公示地点为本项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公示期间,若有意见,请在网站发表评论或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个人提交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将书面反馈意见邮寄至我局(邮寄地址: (略) 平谷区林荫北街5号,邮编:*),反馈日期以邮戳为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四、我局将及时研究收到的反馈意见,采信结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网站进行通告。
附件:1.设计方案总平面示意图
2.设计方案公示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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