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用环保新材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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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用环保新材料项目

发布时间:2023-03-17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烟用环保新材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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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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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用环保新材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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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秀英区永兴镇狮子岭工业园光伏北路18号
海南中特 (略)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海口膜力工厂C#E#楼、D#F#楼一层,用地面积为14410.13m2。项目拟建一条BOPLA全生物降解烟用薄膜生产线、一条保润包装生产线和一条水性新材料生产线。
1、废气施工期通过采取室内加工紧闭门窗密闭防尘、洒水降尘、苫布防尘、运输车辆要用帆布遮挡运送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污染。营运期有机废气经收集后汇集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废气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的管道引至32m顶楼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人工拆包及投料过程产生的少量无组织排放粉尘通过安排专人定期对厂房区域进行清扫,并且安装排气扇加强厂房通风换气;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32m高空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区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废水施工期主要为厂房装修,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狮子岭污水处理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项目不设置食堂及宿舍,项目员工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水冷方式进行冷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仅在每年水池清理的时候进行排放)。项目制备的软水废水水质较为简单,直接排入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3、噪声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好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对产生高噪声的施工机械采用声屏障、减振、吸声等降噪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排放。营运期项目生产设备均安置于密闭的厂房内,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混料机、挤出吹膜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设备基座减震、合理布局、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以减小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来源是装修材料的边角废料、装修人员的生活垃圾 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漆和油漆桶等。项目施工产生的装修垃圾应及时收集,对施工垃圾按类别分捡,对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如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废纸等)实行回 (略) ;对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场所妥善处置;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对于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油漆、废有机溶剂和废有机溶剂桶等集中收集后, (略) 进行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及滤渣等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废原料包装袋经统一收集后出售;废UV灯管、废活性炭、设备维修废机油及废油墨桶由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评价结论:通过对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项目选取工艺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均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为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项目,国民经济分类为C2921塑料薄膜制造和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列入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另外,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产品均不在国家经贸委发布和实施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2019 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 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是基本相符的。
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该项目选 (略) 级产业园建设用地。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属于工业项目,项目用地性质上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是相符的。
废水污染物:本项目废水经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狮子岭污水处理厂处理,故项目废水总量控制不再分配。 废气:本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172t/a、非*烷总烃排放量为1.2t/a(该总量控制指标为本次扩建项目的总量控制,现有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企业已申请通过)。
1、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2 年 6 月公布的《2021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略) 2021 年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 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 4μg/m3、10μg/m3、 28μg/m3和 14μg/m3。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是 0.7mg/ m3, 臭氧(O3)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数是 124μg/m3。各常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根据引用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的非*烷总烃浓度较小,项目区域非*烷总烃质量现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定小时平均浓度评价标准。2、根据调查,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3、根据《 (略)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东城水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V 类标准,根据引用的监测结果可知,用单项水质因子指数评价方法对各监测点位进行评价,东城水库水质现状监测指标标准指数均小于1,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天然气本项目风险源是天然气,天然气的运输由管道输送,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为天然气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引起的火灾、爆炸以及锅炉在使用过程中因为设备老化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则锅炉本体发生爆炸,造成火灾,爆炸事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以及上表核算本项目权重值Q值为<1,即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故生产场所不属于重大危险源。通过在生产过程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坚决贯彻安全防火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大力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发布时间:2023-03-17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烟用环保新材料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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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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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秀英区永兴镇狮子岭工业园光伏北路18号
海南中特 (略)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海口膜力工厂C#E#楼、D#F#楼一层,用地面积为14410.13m2。项目拟建一条BOPLA全生物降解烟用薄膜生产线、一条保润包装生产线和一条水性新材料生产线。
1、废气施工期通过采取室内加工紧闭门窗密闭防尘、洒水降尘、苫布防尘、运输车辆要用帆布遮挡运送等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污染。营运期有机废气经收集后汇集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废气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的管道引至32m顶楼排气筒有组织排放;人工拆包及投料过程产生的少量无组织排放粉尘通过安排专人定期对厂房区域进行清扫,并且安装排气扇加强厂房通风换气;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32m高空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区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2、废水施工期主要为厂房装修,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狮子岭污水处理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项目不设置食堂及宿舍,项目员工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水冷方式进行冷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仅在每年水池清理的时候进行排放)。项目制备的软水废水水质较为简单,直接排入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3、噪声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好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对产生高噪声的施工机械采用声屏障、减振、吸声等降噪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排放。营运期项目生产设备均安置于密闭的厂房内,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混料机、挤出吹膜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设备基座减震、合理布局、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以减小对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来源是装修材料的边角废料、装修人员的生活垃圾 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漆和油漆桶等。项目施工产生的装修垃圾应及时收集,对施工垃圾按类别分捡,对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如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废纸等)实行回 (略) ;对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场所妥善处置;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对于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油漆、废有机溶剂和废有机溶剂桶等集中收集后, (略) 进行处理。营运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及滤渣等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废原料包装袋经统一收集后出售;废UV灯管、废活性炭、设备维修废机油及废油墨桶由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评价结论:通过对项目营运期所形成的的各类污染进行分析论证,结果表明,项目选取工艺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源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根据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污染物均可达到排放标准和处置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小。为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本项目为塑料制品项目,国民经济分类为C2921塑料薄膜制造和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中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列入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另外,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产品均不在国家经贸委发布和实施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内。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 (2019 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 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是基本相符的。
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该项目选 (略) 级产业园建设用地。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属于工业项目,项目用地性质上与《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是相符的。
废水污染物:本项目废水经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狮子岭污水处理厂处理,故项目废水总量控制不再分配。 废气:本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172t/a、非*烷总烃排放量为1.2t/a(该总量控制指标为本次扩建项目的总量控制,现有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企业已申请通过)。
1、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2 年 6 月公布的《2021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略) 2021 年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 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 4μg/m3、10μg/m3、 28μg/m3和 14μg/m3。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是 0.7mg/ m3, 臭氧(O3)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数是 124μg/m3。各常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域。根据引用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的非*烷总烃浓度较小,项目区域非*烷总烃质量现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定小时平均浓度评价标准。2、根据调查,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不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3、根据《 (略)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东城水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V 类标准,根据引用的监测结果可知,用单项水质因子指数评价方法对各监测点位进行评价,东城水库水质现状监测指标标准指数均小于1,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天然气本项目风险源是天然气,天然气的运输由管道输送,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为天然气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引起的火灾、爆炸以及锅炉在使用过程中因为设备老化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则锅炉本体发生爆炸,造成火灾,爆炸事故。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以及上表核算本项目权重值Q值为<1,即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故生产场所不属于重大危险源。通过在生产过程加强管理,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坚决贯彻安全防火责任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大力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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