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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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之十五


(略)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27日 (略)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略) 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 (略) 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略) 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 (略) 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 (略) 政协民主监督下,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 (略) 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全市财政系统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奋发向上,狠抓财源建设、兜牢“三保”底线、债务管控、财会监督,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9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4.96%,减收4.09亿元,下降6.09%,同口径增长5.9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98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348.46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8.29亿元(含再融资置换债券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2亿元、调入资金41.8亿元、上年滚存结余收入6.60亿元,收入合计542.8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5.9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41%,增支4.25亿元,增长0.96%,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2.38亿元(含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上解上级支出6.5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亿元、结转下年安排支出16.81亿元,支出合计542.85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14亿元(含铜仁高新区),为调整预算的100.97%,减收1.61亿元,下降9.06%,同口径增长2.8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4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87.50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65亿元(含再融资债券)、调入资金4.48亿元、区县上解收入7.37亿元,上年结转0.31亿元,收入合计129.4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9.35亿元(含铜仁高新区),增支2.85亿元,增长3.72%, (略) 对区县补助支出33.5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70亿元(含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 (略) 级支出2.8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72亿元,支出合计129.45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17.97亿元,减收19.92亿元,下降14.45%,加上上级补助6.04亿元、调入资金0.46亿元、上年结转9.2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8.97亿元(含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收入合计192.6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29.77亿元,减支16.02亿元,下降10.99%。加上调出资金28.1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2.67亿元, (略) 级支出0.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1.93亿元,支出合计192.64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9.81亿元(含铜仁高新区),为调整预算的100.04%,减收10.6亿元,下降34.85%,加上上级补助1.43亿元、 (略) 本级收入0.39亿元、上年结转1.17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49亿元(含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收入合计30.2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1.65亿元(含铜仁高新区),减支16.97亿元,下降43.93%, (略) 对区县补助支出2.7亿元、调出资金1.9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39亿元,支出合计30.29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6亿元,减收1.43亿元,下降34.01 %,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3亿元,上年结余0.2亿元,收入合计3.0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亿元,减支1.47亿元,下降37.98%,加上调出资金0.3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4亿元,支出合计3.09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5亿元(含铜仁高新区),为调整预算的10.34%,减收0.69亿元,下降82.4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3亿元,上年结余0.13亿元,收入合计0.4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8.31%,减支0.63亿元,下降71.07%,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12亿元,调出资金0.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01亿元,支出合计0.41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7.7亿元,增收7.65亿元,增长9.5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6.49亿元,增支8.89亿元,增长13.15%。2 (略) 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98.34亿元,增长12.86%。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26亿元,增长2.49%。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8.58亿元,增长18.21%。 (略) 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83.01亿元,增长13.20%。

(五)地方政府债务

1.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

全市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2022年,全市获批新增政府债券42.65亿元(一般债券6.35亿元,专项债券36.3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由2021年底的850.56亿元增加到893.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由2021年底的573.45亿元增加到580.0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由2021年底的277.10亿元增加到313.4亿元。2022年, (略) (略) 新增政府债券情况,相应调整增加政府债务限额,全市政府债务限额预计由2021年底的858.6亿元增加到901.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由2021年底的581.3亿元增加到587.6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由2021年底的277.31亿元增加为313.6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2022年,全市到期需偿还政府债务本金,已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偿还。对当年应支付的政府债券利息,足额纳入各级财政 (略) 财政厅。

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 (略) 本级获批新增政府债券7.9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亿元;专项债券5.91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由2021年底的129.69亿元增加到137.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由2021年底的93.04亿元增加到94.9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由2021年底的36.65亿元增加到42.56亿元。 (略) 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相应调整增加债务限额,市本级债务限额预计由2021年底的129.87亿元增加到137.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由2021年底的93.22亿元增加到95.2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由2021年底的36.65亿元增加为42.56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2022年,市本级到期需偿还政府债务本金,已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偿还。对当年应支付的政府债券利息, (略) 本级财政 (略) 财政厅。

2.新增专项债券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 (略) 专项债项目48个,下达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6.3亿元,平均年限19.4年,平均利率3.33%。其中:市本级获批项目5个,下达债券资金5.91亿元。当年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主要投入机场、卫生健康、教育、公路、农林水利、能源、棚户区改造等领域项目建设。其中:交通基础设施项目3个,专项债券额度3.49亿元;农林水利项目13个,专项债券额度6.8亿元;生态保护项目1个,专项债券额度0.27亿元;社会事业项目12个,专项债券额度8.56亿元;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1个,专项债券额度1.03亿元;市政和产业园区建设项目8个,专项债券额度6.77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0个,专项债券额度9.38亿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不断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建立“日监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落实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进一步增加了有效投资,拉动了经济增长。

二、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各种超预期因素冲击,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全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履行财政职责,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略)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全力抓“四新”促“四化”,助力高质量发展。一是增加投入支持“四化”建设。投入工业信息化资金4.56亿元,用于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培育、重点工业企业提级改造、大数据产业等新型工业化转型发展。统筹财政衔接资金17.47亿元、东西部协作资金5.1亿元,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机制、脱贫区县特色产业发展、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统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04亿元, (略) 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投入文化旅游支出5.24亿元,有力 (略) 场主体培育、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和旅游产业发展。二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助力拉动有效投资。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及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资金16.89亿元,获得新型城镇化专项债券项目34个,到位专项债券资金28.69亿元;成功入围202 (略) 级系统化全域 (略) (略) ,省级资金支持2亿元。争取“四化”和生态环保基金项目14个,获批资金24.31亿元,撬动银行贷款16.26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资21.09亿元,带动扩大了有效投资, (略) 经济大盘贡献力量。三是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政策。 (略) 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新增退税减税缓税降费50.43亿元,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43.34亿元,其中:市县两级增值税留抵退税9.74亿元,惠及1111户企业,“真金白银” (略) 场主体,全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减免房租501.37万元,受益对象420户,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提振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全力抓财政保障,牢牢守住“三保”底线。我们始终把“三保”工作当成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合理调度库款资金,着力压减一般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集中财力优先用于“三保”。一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细化出台《 (略) 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若干措施》,提出“四严禁、十严控、四压缩、三统筹、三强化”的24条过紧日子措施,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和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减腾出的资金全部统筹用于保工资和民生领域等重点支出。二是强化争资争项。紧紧抓住中央、省推动财力下沉的政策机遇。2022年,全市累计争取到位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68.81亿元,同比增长17.91%,确保了当年支出强度的财力基础,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加强资源资金统筹。在收入大幅度下降、刚性支出持续增加的艰难形势下,加大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力度,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合理调度库款资金,优先落实“三保”支出到位,着力支持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财力和资金下沉。 (略) 级帮扶和指导责任,2022年统筹中央、省、市资金,下达区县各类转移支付补助40.36亿元,有力帮助区县“三保”落实。五是强化风险意识。强化预算审查、预算执行管控,按旬按月监测“三保”预算执行,完善风险防控应急预案,提前对“三保”资金保障情况评估研判,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民生支出兑现情况,严禁拖欠工资等现象发生,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三)全力抓债务管理,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债务风险防范决策部署,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强化隐性债务化解。围绕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组建工作专班,做实化债方案,全市上下联动协调,群策群力,克服化债资源少、举借融资难等多重困难,多措并举化解隐性债务,全市债务率继续保持橙色债务风险等级。二是强化债券还本付息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盘活处置资产,将政府债券利息作为“刚兑”中的“刚兑”,足额列入预算,全力予以保障,全市财政落实政府债务利息支出30.34亿元。三是强化专项债券管理。科学谋划项目,精心编制“一案两书”,扎实做好发债准备工作,全市获批专项债券项目48个、债券资金36.3亿元, (略) 重大项目建设,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略) 经济大盘贡献力量。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决把民生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坚持民生投入力度不减,稳中有进。全市民生类重点支出完成341.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6.64%,比上年增加0.59个百分点。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筹集就业补助等相关资金3.14亿元,用于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就业扶贫援助补贴等支出,全面推进就业创业补助相关工作。二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市教育支出103.41亿元,比上年增长4.32%。兑现和发放学生资助资金13.1亿元、资助困难学生115.11万人次。三是筑牢社会保障底线。兑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9.2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人月均标准提高12元,达到133.73元/月/人。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统筹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资金23.46亿元, (略) 386万参保群众。落实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经费支出15.50亿元, (略) 困难群众近30万人,增长9.54%,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至5287.2元/年,孤儿集中供养提高到1700元/月、分散供养提高到1200/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004元/月,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四是提升卫生健康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从79元提高到84元;统筹卫生健康事业专项资金13.19亿元,重点用于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重大疾病防控、健康提质、老年健康服务、居民健康素养提高、卫生健康人才培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五是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因时因势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全市疫情防控支出3.42亿元,有力保障了核酸检测、外防输入、隔离点建设及运行、 (略) 建设运行。关系民生的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到了“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的实惠,为打造民生财政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抓好专项整治,财经秩序整顿有力。一是全面推进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等6个领域,以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扎实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推动财经秩序持续好转。二是强化财会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扎实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基层财政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绩效评价等专项工作及发现问题的整改,以问题、目标、结果为导向,不断完善制度办法,加强预算管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改革完善铜仁高新区财政体制,从财政体制上进一步激活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深化大龙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着力理顺开发区与所在县在财政收入、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方面的分配关系,促进大龙开发区与所在县同城化高质量发展。大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全市各区县成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四是不断强化财政管理。在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两直达”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成效突出, (略) 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通报激励,省财政给予综合考核奖励资金800万元。

2022年, (略) 财政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各种减收增支因素多、债务风险化解任务繁重等多重压力下,通过积极努力,财政运行总体保持平稳,结果来之不易, (略) 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 (略) 上下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管理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略) 县一次性收入比重较大,再加上可统筹调入的资金量小且极为有限,特别是国土出让收入大幅下滑,各项刚性重点支出增长快,收支矛盾突出,“三保”底线压力持续加大。二是债务风险化解压力大。全市债务总量较大,化债资金来源相对单一,偿债能力弱,债务风险防控任务艰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三、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预算编制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略) 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机遇,全力实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落实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财政支出强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兜牢“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推动经济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略) 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综合研判分析,今年国家宏观政策更趋积极,经济恢复环境趋好,企业生产经营逐步恢复,加之去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改革后基数较低,预计财政收入将实现恢复性增长。 (略) 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重点支出需求,兼顾高质量发展导向, (略) 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相匹配,按照“积极稳妥,稳中求进”的原则,2 (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6%的预期目标安排,为66.76亿元。 (略) 提前预下达各项补助、市县本级预期收入和可统筹使用资金等情况, (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460亿元安排(含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相对固定部分),比2022年执行数445.9亿元增长3%左右。年度预算执行中,上级非固定专项补助下达后,实际支出还会变化。

(略)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10.12%的预期目标安排,为17.77亿元(含铜仁高新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9.43亿元(含铜仁高新区),比2022年执行数79.35亿元增加0.08亿元,增长0.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7亿元,加上提前预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66.28亿元、上年结转1.72亿元、调入资金5.15亿元、 (略) 级资金7.3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7亿元,市级收入合计为98.60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43亿元,其中:铜仁高新区支出1.46亿元,市本级支出77.97亿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9.08亿元,上级提前下达本级列支37.23亿元、上年结转支出1.66亿元)。加上补助区县支出16.6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3亿元、 (略) 级支出2.31亿元,市级支出总计为98.60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略)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1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7.79%。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2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4.3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16亿元(含铜仁高新区),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3.6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9.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30亿元(含铜仁高新区),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1.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含不可预计的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8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28.1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0.42%。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2亿元(含高新区),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29.1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35.12%。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略)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88.7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75.7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98%。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8.5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3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60.1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74%。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全市2023年政府债 (略) 财政随其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券情况进行调整。年度政府债务余额 (略) 下达的债务限额内。政府 (略) 财政厅下达后,届时 (略) 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带领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更好服务 (略) 场主体,加大基本民生保障投入,持续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扎实兜牢“三保”底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夯实财源税源基础。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坚持做到“产业为先、项目为王、资源为本、效益为上”,全力服务财源建设上台阶。强化税源涵养培植,加大对实体经济、大数据、网络货运、新型功能材料等行业产业的培育力度,支持推动 (略) 落地落实,严格抓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执行,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夯实财源基础,努力做大收入总量。强化财政政策协同支撑,不折不扣落实各类助企发展、 (略) 场主体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注重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协调配合,切实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财政资金投入保障,统筹本级预算、争取上级专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四化和生态环保基金等方式大力推进新型功能材料、大数据、现代能源、生态食品饮品药品、林业、文化旅游六大主导产业发展,促进工业提速发展、服务业提质增效、农业高质高效。

(二)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持之以恒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持续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编实编细编准预算,确保该花的钱一分不落,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坚决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 (略) 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若干措施》,严控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到民生重点保障关键处,做到精打细算、节用裕民。持续盘活各类存量资产资金,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集中财力保障“三保”支出、法定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三)着力落实重点支出,切实保障民生福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民生优先作为最鲜明的导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轻重缓急、重点保障”的原则,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加强就业保障,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帮扶。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好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法定职责。加大力度促进居民增收,推动开展根治欠薪。落实好医疗保障政策,持续推进医疗服务能力与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等社保资金,保障基本民生。强化涉农资金整合,深化东西部协作,深入实施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四)着力兜牢“三保”底线,保障财政安全运行。完善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统筹抓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足额把政府债务利息支出列入“四保”予以保障。依法依规通过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压缩开支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政府债务。坚持遏增量、化存量、强监管、严追责,有力有效推进债务化解,做到债务风险缓释可控。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债务舆情管控。坚决把“三保”支出摆在优先位置,做到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国家标准优先、民生保障优先。严禁挤占“三保”资金,严禁擅自对民生项目提标扩面,确保财政可持续。 (略) 级“三保”平稳运行,加大对下监测力度,指导区县做好“三保”工作。

(五)着力推进改革发展,持续强化财政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 (略) 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把财政规矩立起来、财经纪律严起来、财政监督管起来。不折不扣把《 (略) 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到位,深入推进统筹财政资源、强化预算约束等方面的财政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增强发展动力。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略) 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略)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略) 政协的意见,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 (略) 高质量发展作出应尽努力。

附件: (略) (略) 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表与2 (略) 和市本级预算表(草案)

(略) 2 (略) 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表与2 (略) 和市本级预算表.pdf


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之十五


(略)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2月27日 (略)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略) 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 (略) 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略) 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 (略) 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 (略) 政协民主监督下,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 (略) 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全市财政系统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奋发向上,狠抓财源建设、兜牢“三保”底线、债务管控、财会监督,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9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4.96%,减收4.09亿元,下降6.09%,同口径增长5.9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98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348.46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8.29亿元(含再融资置换债券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2亿元、调入资金41.8亿元、上年滚存结余收入6.60亿元,收入合计542.85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5.9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41%,增支4.25亿元,增长0.96%,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2.38亿元(含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上解上级支出6.5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亿元、结转下年安排支出16.81亿元,支出合计542.85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14亿元(含铜仁高新区),为调整预算的100.97%,减收1.61亿元,下降9.06%,同口径增长2.8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4亿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87.50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65亿元(含再融资债券)、调入资金4.48亿元、区县上解收入7.37亿元,上年结转0.31亿元,收入合计129.4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9.35亿元(含铜仁高新区),增支2.85亿元,增长3.72%, (略) 对区县补助支出33.56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70亿元(含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 (略) 级支出2.8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72亿元,支出合计129.45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17.97亿元,减收19.92亿元,下降14.45%,加上上级补助6.04亿元、调入资金0.46亿元、上年结转9.2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8.97亿元(含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收入合计192.6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29.77亿元,减支16.02亿元,下降10.99%。加上调出资金28.1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2.67亿元, (略) 级支出0.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1.93亿元,支出合计192.64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9.81亿元(含铜仁高新区),为调整预算的100.04%,减收10.6亿元,下降34.85%,加上上级补助1.43亿元、 (略) 本级收入0.39亿元、上年结转1.17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49亿元(含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收入合计30.2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1.65亿元(含铜仁高新区),减支16.97亿元,下降43.93%, (略) 对区县补助支出2.7亿元、调出资金1.97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39亿元,支出合计30.29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6亿元,减收1.43亿元,下降34.01 %,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3亿元,上年结余0.2亿元,收入合计3.09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亿元,减支1.47亿元,下降37.98%,加上调出资金0.3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4亿元,支出合计3.09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5亿元(含铜仁高新区),为调整预算的10.34%,减收0.69亿元,下降82.4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3亿元,上年结余0.13亿元,收入合计0.4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8.31%,减支0.63亿元,下降71.07%,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12亿元,调出资金0.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01亿元,支出合计0.41亿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7.7亿元,增收7.65亿元,增长9.5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6.49亿元,增支8.89亿元,增长13.15%。2 (略) 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98.34亿元,增长12.86%。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26亿元,增长2.49%。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8.58亿元,增长18.21%。 (略) 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83.01亿元,增长13.20%。

(五)地方政府债务

1.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

全市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2022年,全市获批新增政府债券42.65亿元(一般债券6.35亿元,专项债券36.3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由2021年底的850.56亿元增加到893.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由2021年底的573.45亿元增加到580.0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由2021年底的277.10亿元增加到313.4亿元。2022年, (略) (略) 新增政府债券情况,相应调整增加政府债务限额,全市政府债务限额预计由2021年底的858.6亿元增加到901.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由2021年底的581.3亿元增加到587.6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由2021年底的277.31亿元增加为313.6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2022年,全市到期需偿还政府债务本金,已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偿还。对当年应支付的政府债券利息,足额纳入各级财政 (略) 财政厅。

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 (略) 本级获批新增政府债券7.9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亿元;专项债券5.91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由2021年底的129.69亿元增加到137.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由2021年底的93.04亿元增加到94.9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由2021年底的36.65亿元增加到42.56亿元。 (略) 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相应调整增加债务限额,市本级债务限额预计由2021年底的129.87亿元增加到137.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由2021年底的93.22亿元增加到95.2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由2021年底的36.65亿元增加为42.56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2022年,市本级到期需偿还政府债务本金,已通过争取再融资债券偿还。对当年应支付的政府债券利息, (略) 本级财政 (略) 财政厅。

2.新增专项债券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 (略) 专项债项目48个,下达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6.3亿元,平均年限19.4年,平均利率3.33%。其中:市本级获批项目5个,下达债券资金5.91亿元。当年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主要投入机场、卫生健康、教育、公路、农林水利、能源、棚户区改造等领域项目建设。其中:交通基础设施项目3个,专项债券额度3.49亿元;农林水利项目13个,专项债券额度6.8亿元;生态保护项目1个,专项债券额度0.27亿元;社会事业项目12个,专项债券额度8.56亿元;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1个,专项债券额度1.03亿元;市政和产业园区建设项目8个,专项债券额度6.77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0个,专项债券额度9.38亿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不断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建立“日监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落实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加快项目推进,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进一步增加了有效投资,拉动了经济增长。

二、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各种超预期因素冲击,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全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履行财政职责,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略)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全力抓“四新”促“四化”,助力高质量发展。一是增加投入支持“四化”建设。投入工业信息化资金4.56亿元,用于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培育、重点工业企业提级改造、大数据产业等新型工业化转型发展。统筹财政衔接资金17.47亿元、东西部协作资金5.1亿元,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机制、脱贫区县特色产业发展、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统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04亿元, (略) 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投入文化旅游支出5.24亿元,有力 (略) 场主体培育、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和旅游产业发展。二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助力拉动有效投资。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及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资金16.89亿元,获得新型城镇化专项债券项目34个,到位专项债券资金28.69亿元;成功入围202 (略) 级系统化全域 (略) (略) ,省级资金支持2亿元。争取“四化”和生态环保基金项目14个,获批资金24.31亿元,撬动银行贷款16.26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资21.09亿元,带动扩大了有效投资, (略) 经济大盘贡献力量。三是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政策。 (略) 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新增退税减税缓税降费50.43亿元,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43.34亿元,其中:市县两级增值税留抵退税9.74亿元,惠及1111户企业,“真金白银” (略) 场主体,全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减免房租501.37万元,受益对象420户,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提振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全力抓财政保障,牢牢守住“三保”底线。我们始终把“三保”工作当成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合理调度库款资金,着力压减一般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集中财力优先用于“三保”。一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细化出台《 (略) 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若干措施》,提出“四严禁、十严控、四压缩、三统筹、三强化”的24条过紧日子措施,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和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减腾出的资金全部统筹用于保工资和民生领域等重点支出。二是强化争资争项。紧紧抓住中央、省推动财力下沉的政策机遇。2022年,全市累计争取到位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68.81亿元,同比增长17.91%,确保了当年支出强度的财力基础,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加强资源资金统筹。在收入大幅度下降、刚性支出持续增加的艰难形势下,加大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力度,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合理调度库款资金,优先落实“三保”支出到位,着力支持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财力和资金下沉。 (略) 级帮扶和指导责任,2022年统筹中央、省、市资金,下达区县各类转移支付补助40.36亿元,有力帮助区县“三保”落实。五是强化风险意识。强化预算审查、预算执行管控,按旬按月监测“三保”预算执行,完善风险防控应急预案,提前对“三保”资金保障情况评估研判,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民生支出兑现情况,严禁拖欠工资等现象发生,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

(三)全力抓债务管理,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债务风险防范决策部署,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强化隐性债务化解。围绕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组建工作专班,做实化债方案,全市上下联动协调,群策群力,克服化债资源少、举借融资难等多重困难,多措并举化解隐性债务,全市债务率继续保持橙色债务风险等级。二是强化债券还本付息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盘活处置资产,将政府债券利息作为“刚兑”中的“刚兑”,足额列入预算,全力予以保障,全市财政落实政府债务利息支出30.34亿元。三是强化专项债券管理。科学谋划项目,精心编制“一案两书”,扎实做好发债准备工作,全市获批专项债券项目48个、债券资金36.3亿元, (略) 重大项目建设,带动扩大有效投资, (略) 经济大盘贡献力量。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决把民生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坚持民生投入力度不减,稳中有进。全市民生类重点支出完成341.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6.64%,比上年增加0.59个百分点。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筹集就业补助等相关资金3.14亿元,用于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就业扶贫援助补贴等支出,全面推进就业创业补助相关工作。二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市教育支出103.41亿元,比上年增长4.32%。兑现和发放学生资助资金13.1亿元、资助困难学生115.11万人次。三是筑牢社会保障底线。兑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9.2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人月均标准提高12元,达到133.73元/月/人。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统筹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资金23.46亿元, (略) 386万参保群众。落实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经费支出15.50亿元, (略) 困难群众近30万人,增长9.54%,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至5287.2元/年,孤儿集中供养提高到1700元/月、分散供养提高到1200/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004元/月,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四是提升卫生健康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从79元提高到84元;统筹卫生健康事业专项资金13.19亿元,重点用于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重大疾病防控、健康提质、老年健康服务、居民健康素养提高、卫生健康人才培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五是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因时因势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全市疫情防控支出3.42亿元,有力保障了核酸检测、外防输入、隔离点建设及运行、 (略) 建设运行。关系民生的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到了“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的实惠,为打造民生财政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抓好专项整治,财经秩序整顿有力。一是全面推进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等6个领域,以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扎实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推动财经秩序持续好转。二是强化财会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扎实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基层财政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绩效评价等专项工作及发现问题的整改,以问题、目标、结果为导向,不断完善制度办法,加强预算管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改革完善铜仁高新区财政体制,从财政体制上进一步激活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深化大龙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着力理顺开发区与所在县在财政收入、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方面的分配关系,促进大龙开发区与所在县同城化高质量发展。大 (略)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全市各区县成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四是不断强化财政管理。在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两直达”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成效突出, (略) 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通报激励,省财政给予综合考核奖励资金800万元。

2022年, (略) 财政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各种减收增支因素多、债务风险化解任务繁重等多重压力下,通过积极努力,财政运行总体保持平稳,结果来之不易, (略) 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 (略) 上下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管理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 (略) 县一次性收入比重较大,再加上可统筹调入的资金量小且极为有限,特别是国土出让收入大幅下滑,各项刚性重点支出增长快,收支矛盾突出,“三保”底线压力持续加大。二是债务风险化解压力大。全市债务总量较大,化债资金来源相对单一,偿债能力弱,债务风险防控任务艰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三、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预算编制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略) 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牢把握国发〔2022〕2号文件重大机遇,全力实施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落实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财政支出强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兜牢“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推动经济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略) 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综合研判分析,今年国家宏观政策更趋积极,经济恢复环境趋好,企业生产经营逐步恢复,加之去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改革后基数较低,预计财政收入将实现恢复性增长。 (略) 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重点支出需求,兼顾高质量发展导向, (略) 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相匹配,按照“积极稳妥,稳中求进”的原则,2 (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6%的预期目标安排,为66.76亿元。 (略) 提前预下达各项补助、市县本级预期收入和可统筹使用资金等情况, (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460亿元安排(含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相对固定部分),比2022年执行数445.9亿元增长3%左右。年度预算执行中,上级非固定专项补助下达后,实际支出还会变化。

(略)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10.12%的预期目标安排,为17.77亿元(含铜仁高新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79.43亿元(含铜仁高新区),比2022年执行数79.35亿元增加0.08亿元,增长0.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7亿元,加上提前预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66.28亿元、上年结转1.72亿元、调入资金5.15亿元、 (略) 级资金7.3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7亿元,市级收入合计为98.60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43亿元,其中:铜仁高新区支出1.46亿元,市本级支出77.97亿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9.08亿元,上级提前下达本级列支37.23亿元、上年结转支出1.66亿元)。加上补助区县支出16.6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3亿元、 (略) 级支出2.31亿元,市级支出总计为98.60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略)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5.1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7.79%。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2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4.3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16亿元(含铜仁高新区),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3.6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9.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30亿元(含铜仁高新区),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1.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含不可预计的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8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28.1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0.42%。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52亿元(含高新区),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29.11%。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35.12%。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略)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88.7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75.7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0.98%。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8.5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3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60.1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74%。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全市2023年政府债 (略) 财政随其下达的新增政府债券情况进行调整。年度政府债务余额 (略) 下达的债务限额内。政府 (略) 财政厅下达后,届时 (略) 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带领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更好服务 (略) 场主体,加大基本民生保障投入,持续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扎实兜牢“三保”底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夯实财源税源基础。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四区一高地”主定位,坚持做到“产业为先、项目为王、资源为本、效益为上”,全力服务财源建设上台阶。强化税源涵养培植,加大对实体经济、大数据、网络货运、新型功能材料等行业产业的培育力度,支持推动 (略) 落地落实,严格抓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执行,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夯实财源基础,努力做大收入总量。强化财政政策协同支撑,不折不扣落实各类助企发展、 (略) 场主体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注重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协调配合,切实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财政资金投入保障,统筹本级预算、争取上级专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四化和生态环保基金等方式大力推进新型功能材料、大数据、现代能源、生态食品饮品药品、林业、文化旅游六大主导产业发展,促进工业提速发展、服务业提质增效、农业高质高效。

(二)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持之以恒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持续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编实编细编准预算,确保该花的钱一分不落,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坚决树牢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 (略) 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若干措施》,严控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到民生重点保障关键处,做到精打细算、节用裕民。持续盘活各类存量资产资金,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集中财力保障“三保”支出、法定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三)着力落实重点支出,切实保障民生福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民生优先作为最鲜明的导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轻重缓急、重点保障”的原则,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加强就业保障,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帮扶。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好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法定职责。加大力度促进居民增收,推动开展根治欠薪。落实好医疗保障政策,持续推进医疗服务能力与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等社保资金,保障基本民生。强化涉农资金整合,深化东西部协作,深入实施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四)着力兜牢“三保”底线,保障财政安全运行。完善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统筹抓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足额把政府债务利息支出列入“四保”予以保障。依法依规通过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压缩开支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政府债务。坚持遏增量、化存量、强监管、严追责,有力有效推进债务化解,做到债务风险缓释可控。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债务舆情管控。坚决把“三保”支出摆在优先位置,做到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国家标准优先、民生保障优先。严禁挤占“三保”资金,严禁擅自对民生项目提标扩面,确保财政可持续。 (略) 级“三保”平稳运行,加大对下监测力度,指导区县做好“三保”工作。

(五)着力推进改革发展,持续强化财政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 (略) 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把财政规矩立起来、财经纪律严起来、财政监督管起来。不折不扣把《 (略) 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到位,深入推进统筹财政资源、强化预算约束等方面的财政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增强发展动力。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略) 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略)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略) 政协的意见,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 (略) 高质量发展作出应尽努力。

附件: (略) (略) 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表与2 (略) 和市本级预算表(草案)

(略) 2 (略) 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表与2 (略) 和市本级预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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