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越盛创意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标识导视系统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湖南越盛创意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万件标识导视系统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越盛创意 (略) 年产2万件标识导视系统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越盛创意 (略) 年产2万件标识导视系统搬迁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县天易经开区天马东路8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越盛创意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越盛创意 (略) 年产2万件标识导视系统搬迁项目总占地面积1587m2,租赁湘潭天易经开区天马东路8号 (略) 旧厂房,厂房内设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办公区等,同时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搬迁建成后与搬迁前一致,年产2万件标识导视系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标准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无场地平整、基础施工、结构施工及装修过程,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营运期影响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三昌泵业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道送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 废气:下料废气经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处理器处理后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封闭漆房密闭负压收集+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印刷点胶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和二*苯参 (略)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相关标准;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和表2标准限值。 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做好厂间内隔声降噪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边角下料、车间收集粉尘,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外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中的相关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反对意见。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越盛创意 (略) 年产2万件标识导视系统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越盛创意 (略) 年产2万件标识导视系统搬迁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县天易经开区天马东路8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越盛创意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越盛创意 (略) 年产2万件标识导视系统搬迁项目总占地面积1587m2,租赁湘潭天易经开区天马东路8号 (略) 旧厂房,厂房内设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办公区等,同时配套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搬迁建成后与搬迁前一致,年产2万件标识导视系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的标准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无场地平整、基础施工、结构施工及装修过程,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营运期影响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三昌泵业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道送入湘潭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 废气:下料废气经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处理器处理后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封闭漆房密闭负压收集+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印刷点胶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和二*苯参 (略)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相关标准;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和表2标准限值。 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做好厂间内隔声降噪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边角下料、车间收集粉尘,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外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中的相关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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