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康县阳坝供水工程(一期)有关情况的公示
关于在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康县阳坝供水工程(一期)有关情况的公示
按照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2016第12号公告)的规定,现将在甘 (略) 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康县阳坝供水工程(一期)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意见。
一、公示主要内容
根据《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康县阳坝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康发改发〔2022〕19号)批复,拟 (略) 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康县阳坝供水工程(一期),该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水厂1处,设计规模3000立方米/天。新建15米截水坝1座,300立方米减压池1座,一期550立方米清水池1座。厂区规划建设自来水处理中心1处。净化处理中心1058.35平方米/1座,水泵站72平方米/1座,供水管网20公里(其中在保护区内8.74公里)。拟占用保护区土地面积1.2737公顷,其中:永久占用0.3074公顷,临时占用0.9663公顷。按一级地类分:占林地0.7992公顷,占湿地0.3450公顷,占耕地0.0320公顷,占园地0.0566公顷,占住宅用地0.0026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0.0383公顷。土地属性为国有土地面积0.4107公顷,集体土地面积0.8630公顷。
二、公示时间
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
三、公示部门
康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何明岗 联系电话:0939-*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康县城关镇西街社区燕河东路69号
邮 编:*
特此公示
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6日
按照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2016第12号公告)的规定,现将在甘 (略) 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康县阳坝供水工程(一期)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意见。
一、公示主要内容
根据《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康县阳坝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康发改发〔2022〕19号)批复,拟 (略) 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实施康县阳坝供水工程(一期),该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水厂1处,设计规模3000立方米/天。新建15米截水坝1座,300立方米减压池1座,一期550立方米清水池1座。厂区规划建设自来水处理中心1处。净化处理中心1058.35平方米/1座,水泵站72平方米/1座,供水管网20公里(其中在保护区内8.74公里)。拟占用保护区土地面积1.2737公顷,其中:永久占用0.3074公顷,临时占用0.9663公顷。按一级地类分:占林地0.7992公顷,占湿地0.3450公顷,占耕地0.0320公顷,占园地0.0566公顷,占住宅用地0.0026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0.0383公顷。土地属性为国有土地面积0.4107公顷,集体土地面积0.8630公顷。
二、公示时间
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
三、公示部门
康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何明岗 联系电话:0939-*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康县城关镇西街社区燕河东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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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示
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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