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 山东 (略) |
编制单位: | 山东 (略)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建设单位:山东 (略)
法人代表:张希诚
项目负责人:李凯
t
建设单位: | 山东 (略) (盖章) |
电话: | * |
邮编: | * |
地址: |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 |
前言
山东 (略) (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是山东金城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金城医药 (略) 的生产厂区,为同一法人; (略) 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将公司生产经营职能与投资管理职能进行分离,并将生产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于2017年4月 (略) 。
山东 (略) (略) 淄川区昆仑镇,法人代表张希诚,注册资本*亿元,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化学药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金城医药是目前国内主要的头孢类医药中间体科研及生产企业,现有项目主要为“3860t/a医药中间体项目”、“3000t/aAE活性酯项目”、“50t/a氨曲南产业化项目”、“昆仑分公司综合升级项目”、“100t/a5-氟胞嘧啶项目”、“50t/a头孢替安和50t/a头孢地嗪产业化项目”。现有工程产品主要包括700t/a头孢他啶活性酯、500t/a呋喃铵盐、1800t/a氨噻肟酸、3000t/aAE活性酯、50t/a氨曲南、24t/a坎地沙坦酯、18t/a 4-氯-3-(三氟*基)苯异氰酸酯、100t/a 5-氟胞嘧啶、20.65t/a头孢替安侧链酸、47t/a氨基噻唑*酸、50t/a头孢地嗪侧链酸、500吨/年头孢呋辛酸项、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烟碱项目)。现有厂区配80000m3/h蓄热氧化治理VOCs项目(二期RTO装置、MVR装置(全厂共28t/h处理能力)、700m3/d污水处理站、27000t/a溶剂回收装置、CWO处理MVR蒸发残液项。现有工程各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建项目为罐区改造项、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TAEM、MTAA、JCE、MTZ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2022年1月,企业委托山东海 (略) 编制完成了《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3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主要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包括25t/h燃气锅炉及附属环保设施:本项目一期工程于2022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建成,于2022年10月23日投入使用;环保设施同时开始调试运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山东 (略) 的委托,山东 (略) 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12月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资料核查,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2022年12月14日至15日山东 (略) 依据验收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
目录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 |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 | |||||||||||||||||||||||||||
建设单位名称 | 山东 (略) | |||||||||||||||||||||||||||
建设地点 |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金城医药东北侧(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划√) | |||||||||||||||||||||||||||
主要产品名称 | 25t/h高效天然气锅炉 | |||||||||||||||||||||||||||
设计生产能力 | 25t/h高效天然气锅炉 | |||||||||||||||||||||||||||
实际生产能力 | 25t/h高效天然气锅炉 | |||||||||||||||||||||||||||
环评时间 | 2022年1月 | 开工日期 | 2022年4月 | |||||||||||||||||||||||||
建成时间 | 2022年9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至14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山东海 (略) | |||||||||||||||||||||||||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 | |||||||||||||||||||||||||
投资总概算 | 98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50万元 | 比例 | 5.1% | |||||||||||||||||||||||
实际总概算 | 560万元(一期工程) | 环保投资 | 50万元 | 比例 | 8.9% |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 (略) 令第253号发布、 (略) 令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01日实施; (3)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 (4)生态环境部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年5月15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GB18597-2001; (7) (略) 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8]261号《关于下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4月26日; (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2016年9月; (9)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10)山东海 (略)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月; (11)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3年5月30日; (12)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一、废气 本项目一期工程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详见下表。
表1-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废水 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 三、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应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
批复的污染物总量标准 | 本项目批复的总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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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建设项目工程组成、分析
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组成 公司利用锅炉房新建1台25t/h高效蒸汽锅炉替代原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同步建设辅机系统。 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1台25t/h高效蒸汽锅炉及附属环保设施,主要包具体项目组成见表2-1。 表2-1验收项目具体组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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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设备 本次扩建项目新增设备见下表2-2。 表2-2项目新增设备一览表
环保设施在线设备见下表2-3 表2-3环保设施在线设备
图2-1燃气锅炉照片 图2-2废气排放口及在线监测照片 图2-3废水排放口及在线监测照片 图2-4危险废物信息公示牌 3、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金城医药厂区设有两个大门,人流门在厂区的西北角,物流门在厂区的东北角。以厂区中心路为界分为生产区、办公和公用工程区,生产区位于中心路东侧,由北向南分别布置原料仓库、头孢他啶活性酯(TAEM)北车间、氨曲南北车间、AT车间、冰机房、MTZ车间、头孢他啶活性酯(TAEM)南车间、氨曲南南车间、5-氟胞嘧啶项目、原料仓库、AE活性酯车间、最南端为呋喃铵盐(SMIA)车间;中心路西侧由北向南依次布置职工食堂、办公楼及职工宿舍、700m3/d污水处理站、MVR装置、在建CWO装置、规划头孢呋辛酸项目预留地、锅炉房、现有罐区、RTO装置、化验室、多功能车间、南侧罐区、溶剂回收装置及仓库。危废库位于AT车间东南、冰机房东侧;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MVR二期西侧、罐区北侧;副产盐存放区位于多功能车间南侧;粉煤灰储罐及炉渣仓位于锅炉房东南角;事故水池位于污水处理站区域。本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厂区西侧,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2。 4、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规定,本项目一期工程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米,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侧140米处的奎四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周围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或自然保护区。本项目一期工程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4,附图5。 表2-4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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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消耗、危险废物储存类别与规模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本次验收一期工程25t/h锅炉设计燃气量为1797Nm3/h(1423.224万m3/a);项目全部投运后,天然气总消耗量为1423.224万m3/a;天然气由 (略) 供应。 本项目一期工程燃用天然气执行GB17820-2012二类标准,成分如下表: 表2-5天然气成分指标
2、主要产品及产能 表2-6主要产品及产能方案一览表
3、水源及水平衡 (1)给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用水主要为锅炉软化水补充水、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本项目一期工程生产水水源依托现有的工程。 ①锅炉软化水补充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锅炉软化水依托现有软化水系统供给,现有纯水设备处理能力720m3/h。现有工程需要纯水量为68.05m3/d,软化水系统富余能力651.955m3/d;本项目一期工程补充水量为108m3/d。现有软化水系统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需求。 本项目一期工程纯水制备新鲜水消耗量为5.63m3/h(合44589.6m3/a), (略) 供应的自来水。 ②生活给水系统 职工生活用水依托现有供水管网,职工生活用水为100L/人·d,本项目共12人,生活用水总量为1.2m3/d(合396m3/a)。 ③消防水系统 本项目一期工程依托厂区现有消防供水系统,主要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厂区设环形消防供水管网,以及按规范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及灭火设施等。厂区现有5500m3生产和消防合用水池一座。室外消防用水由厂区内敷设的消防给水管网供给,厂区给水采用生产、生活和消防给水管道共用的给水系统,管网为环状布置。消防给水采用高压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型号为SS100/65-1.6,其保护半径不大于120米。工艺生产装置内设SG24D65-P型室内消火栓,其间距不大于30m。现有消防系统满足工程室内、室外消防用水要求。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本项目一期工程同一时间内火灾按1次计,消防用水量最大为*类车间,室内消防用水量20L/s,室外消防用水量25L/s,单次火灾消防用水量最大为45L/s,消防用水延续时间按3h,则本项目一期工程所需最大消防用水量为486m3。 (2)排水 厂区排水系统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进行建设,本项目一期工程废水为纯水制备排水、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等。各类废水产生及处理情况如下: ①纯水制备排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纯水制备车间排水为反渗透浓水,产生量为1.13m3/h,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区域污水 (略) (略) 处理。 ②锅炉排污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锅炉排污水产生量为0.6m3/h,排入区域污水 (略) (略) 处理。 ③生活污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96m3/d,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水平衡见下图。 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12人,全部从现有职工中调剂;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年运行7920小时。 5、供电 本项目一期工程用电量89万kWh/a,依托现有4#区域配电室供给,用电由当地电网统一提供,由2路10kV电力线架空到厂区外,引入配电室,配电系统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低压开关柜采用GGD型开关柜,配置低压断路器。本项目一期工程最大用电负荷为150kW,供电能力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要求。 | ||||||||||||||||||||||||||||||||||||||||||||||||||||||||||||||||||||||||||||||||||||||||||||||||||||||||||||||||||||||||||||||||||||||||||||||||||||||||||||||||||||||||||||||||||||||||||||||||||||||||||||
厂区内现有项目情况: 金城医药现有及在建项目组成见表2-7。 表2-7金城医药现有项目及在建项目组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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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一期工程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见下图。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 ||||||||||||||||||||||||||||||||||||||||||||||||||||||||||||||||||||||||||||||||||||||||||||||||||||||||||||||||||||||||||||||||||||||||||||||||||||||||||||||||||||||||||||||||||||||||||||||||||||||||||||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废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含盐废水。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5-85dB(A)左右。 4、危废及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职工生活垃圾等。 (1)废润滑油:设备维护过程会产生废润滑油,年产生量约0.1t/a,属于危险废物(HW08 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生活垃圾:本项目一期工程定员12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98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各条重大变动情况,本项目均不涉及。对照情况详见表2-8。 表2-8项目变动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照表
综上,本次验收项目未发生《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所列重大变动,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
表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生活污水进金城医药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盐水、锅炉排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略) 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孝妇河。 金城医药现设有70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曝气+厌氧+EMO-MBR”处理工艺,设计进水水质COD≤20000mg/L、氨氮≤300mg/L,处理达标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一期工程采用清洁燃料、超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 本工程将从以下几方面控制噪声污染: (1)从治理噪声源入手,选用的设备是符合噪声限值要求的低噪音设备; (2)在机泵等设备上加装消声、隔音装置及减振基础等,风机安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装置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3)在设备管道设计中,采用软接头和低噪声阀门等,并注意管道走向及连接角度,以降低再生噪声; (4)高噪声设备采用室内布置,并将机房设计为隔声间。 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 表3-1项目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一览表
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固废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于现有1#危废暂存间;通过替代现有锅炉,本项目一期工程不增加废润滑油产生量,1#危废暂存间容积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需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 二、其他环保设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参照表,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项目区域各个装置的防渗分区参照表3-2。 表3-2防渗措施明细表
在日常运行时应当加强装置区、污水收集及处理区域的防渗的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防渗不破损。在污染防治措施到位,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一期工程对当地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一期工程对土壤环境的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是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循环排污水,废水排入淄博利民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主要为锅炉排放烟气,项目采用天然气清洁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方式,烟气最终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更换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在废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到位,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一期工程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 表3-3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览表
综上,项目生产装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应加强危险物料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系统排查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对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并根据实时情况和事故种类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建设单位必须做好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实施工作,完善公司风险防范体系。落实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三、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环保设施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980万元,环保投资为50万,占项目总投资的5.1%;一期工程投资560万元,环保投资为50万,占一期工程投资的8.9%。 2、“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一期工程各项环保要求的落实情况见表3-4。 表3-4本项目一期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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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主要结论 根据2022年1月,企业委托山东海 (略) 编制完成了《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摘录本项目的环评结论及建议如下: 1、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为山东 (略) 新建危废仓库项目,项目总投资980万元,建设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金城医药东北侧(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本项目依托现有,建设占地465m2的25t/h燃气蒸汽锅炉。 2、政策符合性 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规划环评已于2013年12 (略) 环保局淄川分局审查(川环发[2013]88号),《金物制药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2020年11月20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拟建项目与《关于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川环发[2013]88号)的符合性见表1。 4-1本项目一期工程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情况
由上表可见,拟建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川环发[2013]88号)的要求。综上,本项目一期工程符合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 3、选址合理性 拟建项 (略) 淄川区昆仑镇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金城医药现有厂区内,根据《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类型规划为工业用地,该厂址符合淄川区用地规划要求。 综上,本项目一期工程的选址是可行的。 4、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主要保护项目厂区周边500m范围村庄居民,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本项目一期工程所在厂区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 (略) 政污水管 (略) (略) 处理,淄 (略) 外排废水排入张相湖人工湿地,经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处理后进入张相湖,再入孝妇河。接管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评价等级为三级B。 拟建项目区域地下水监测因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硝酸盐、氯化物出现超标现象,地下水环境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超标是由于地下水本身所处的自然地理条件、地质与水文地质环境决定的。硝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药和化肥进入土壤,一部分经微生物硝化转化为硝酸盐氮,进入地下水,导致超标。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于现有1#危废暂存间;通过替代现有锅炉,本项目一期工程不增加废润滑油产生量,1#危废暂存间容积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需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 5、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6、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本工程投产后SO2、NOx和烟(粉)尘的排放量分别是3.42t/a、8.71t/a、1.74t/a;废水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量为14018.4m3/a,COD和氨氮量分别为4.21t/a和0.63t/a。 本项目一期工程投运后,替代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和20t/h燃天然气备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颗粒物排放量0.953t/a、二氧化硫排放量4.026t/a、氮氧化物排放量9t/a;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量为5125.28m3/a,COD和氨氮量分别为1.54t/a和0.23t/a。 相对被替代的现有燃煤锅炉项目,本项目一期工程投运后,颗粒物排放量增加0.787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0.606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0.29吨/年;废水排放量增加8893.12m3/a,COD、氨氮排放量分别增加2.67t/a、0.4t/a。本项目一期工程需申请总量颗粒物0.787t/a、COD 2.67t/a(内控)、0.4t/a(内控)。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统筹使用“十四五”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通知》(淄环函[2021]55号)要求,上一年度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实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根据淄环函[2021]55号替代指标 (略) 级、区县级“十四五”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库。 本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淄川区,2020年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2倍削减替代,本项目一期工程需进行烟(粉)尘1.574t/a的污染物排放量替代。 本项目一期工程COD和氨氮总量指标在区域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中解决。 本项目一期工程符合国家产业 (略) 淄川区整体规划的要求,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可行;在严格实施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废水和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防治措施技术上可靠、有效,经济上合理、可行。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上分析,本项目一期工程不存在明显制约工程的环境因素,工程选址和建设合理可行。 二、“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三同时”验收情况见下表。 表4-2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你单位报来的《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海 (略) 编制) 已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 (略) 淄川区昆仑镇金城生物制药园区。企业投资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该项目利用原有锅炉房新建1台25t/h高效蒸汽锅炉(备用锅炉)和1台30t/h高效蒸汽锅炉(主运行锅炉),同步建设辅机系统。本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替代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和20t/h燃天然气备用锅炉。 我局已受理该项目并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问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范后,能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日建设可行。同意你公司按环评所列建设项目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应尸格按照建设方案执行,建设方案为:先拆除现有20t/h燃天然气备用锅炉,建设1台25t/h燃天然气锅炉;25t/h燃天然气锅炉正常运行后,拆除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建设1台30t/h高效蒸汽锅炉;30t/h高效蒸汽锅炉正常运行后,作为主运行锅炉,25t/h燃天然气高效蒸汽锅炉作为备用锅炉。 2.项目锅炉须采用超低氮燃烧方式,燃料采用天然气清洁燃料,燃烧废气通过高20m、内径1.5m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烟尘10mg/m3、二氧化硫 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3.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须排入淄 (略) 处理;生活污水须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淄 (略) 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4.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择低噪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要采取震,隔音、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348-2008)3类标。 5.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政单要求。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6.加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废气中颗粒物增加量须控制在0.787t/a以内。 7.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8.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识牌及环保宣传栏。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上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指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中额或变更料万许同证反进行埃工环境保护验收,如因后期相关规划调整,质日不待合相关规划要求,须按相关要求进行迁整改。项目验收后,新建,改造提升环保治理设施的,需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验收。 五、本项目一期工程在产生事实排污前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和进行生产管理:未纳入持污许可管理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项目一期工程若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里或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应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规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昆仑环境执法中队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 |
表五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废水监测方法及监测仪器见表5-1。 表5-1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表
废气监测方法及监测仪器见表5-2。 表5-2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表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见表5-3。 表5-3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水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定和要求执行。在采样过程中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分析测定过程中,采取同时测定质控样、加标回收或平行双样等措施。质控总数量占到了每批次分析样品总数的15%。监测数据完成后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表5-4水质监测质量控制结果统计表
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检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定和要求执行。分析测定过程中,采取同时测定曲线中间点或平行双样等措施。质控总数量占到了每批次分析样品总数的15%。监测数据完成后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表5-5废气监测质量控制结果统计表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监测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进行。质量保证和质控按照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进行。噪声仪器在监测前进行校准,声级计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记录影响测量结果的噪声源。 表5-6声级计校核质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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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水监测 表6-1废水监测内容
2、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频次见表6-2,废气监测布点图见下图6-1。 表6-2废气监测内容
图6-1(a)12-14监测布点图 图6-1(b)12-15监测布点图 2、厂界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频次见表6-3,噪声布点见下图6-2。 表6-3噪声监测内容
图6-2厂界噪声监测布点图位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在验收监测期间,通过查阅项目运行日志以及现场工况核实做出分析,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工程25t/h燃气锅炉运行工况稳定,DA012出口生产负荷大于75%,设施符合状况正常,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 |||||||||||||||||||||||||||||||||||||||||||||||||||||||||||||||||||||||||||||||||||||||||||||||||||||||||||||||||||||||||||||||||||||||||||||||||||||||||||||||||||||||||||||||||||||||||||||||||||||||||||||||||||||||||||||||||||||||||||||||||||||||||||||||||||||||||||||||||||||||||||||||||||||||||||||||||||||||||||||||||||||||||||||||||||||||||||||||||||||||||||||||||||||||||||||||||||||||||||||||||||||||||||||||||||||||||||||||||||||||||||||||||||||||||||||||||||||||||||||||||||||||||||||||||||||||||||||||||||||||||||||||||||||||||||||||||||||||||||||||||||||||||||||||||||||||||||||||||||||||||||||||||||||||||||||||||||||||||||||||||||||||||||||||||||||||||||||||||||||||||||||||||||||||||||||||||||||||||||||||||||||||||||||||||||||||||||||||||||||||||||||||||||||||||||||||||||||||||||||||||||||||||||||||||||||||||||||||||||||||||||||||||||||||||||||||||||||||||||||||||||||||||||||||||||||||||||||||||||||||||||||||||||||||||||||||||||||||||||||||||||||||||||||||||||||||||||||||||||||||
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见表7-1。 表7-1项目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中各监测项目出口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7.9、氨氮10.2mg/L、化学需氧量132mg/L、悬浮物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0mg/L、总氮41.1mg/L、总磷0.79mg/L、氯化物203mg/L、色度20倍、全盐量1674mg/L、总有机碳29.4mg/L、二氯*烷5.85×10-2mg/L、三氯*烷2.10×10-2mg/L、可吸附有机卤素(AOX)6.8×10-2mg/L、总余氯(以Cl2计)ND;废水出口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废气监测结果 1、无组织排放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7-2。 表7-2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表7-3。 表7-3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TSP、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70mg/m3、0.009mg/m3、0.010mg/m3,符合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 2、有组织排放 DA011无进口管道,不具备检测条件,因此进口无检测。出口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4。 表7-4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DA012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出口废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5mg/m3、37mg/m3、ND,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 3、污染物总量计算 验收监测期间对DA012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进行了监测,两日监测结果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为0.0538kg/h、0.66kg/h、0,项目年工作时间为7200h,根据监测结果,DA012出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量为0.39t/a、4.75t/a,0符合本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的要求。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5。 表7-5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表八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根据2022年3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审批意见如下表。 表8-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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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九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工程基本情况: 山东 (略) (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是山东金城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金城医药 (略) 的生产厂区,为同一法人; (略) 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将公司生产经营职能与投资管理职能进行分离,并将生产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于2017年4月 (略) 。 山东 (略) (略) 淄川区昆仑镇,法人代表张希诚,注册资本*亿元,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化学药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金城医药是目前国内主要的头孢类医药中间体科研及生产企业,现有项目主要为“3860t/a医药中间体项目”、“3000t/aAE活性酯项目”、“50t/a氨曲南产业化项目”、“昆仑分公司综合升级项目”、“100t/a5-氟胞嘧啶项目”、“50t/a头孢替安和50t/a头孢地嗪产业化项目”。现有工程产品主要包括700t/a头孢他啶活性酯、500t/a呋喃铵盐、1800t/a氨噻肟酸、3000t/aAE活性酯、50t/a氨曲南、24t/a坎地沙坦酯、18t/a 4-氯-3-(三氟*基)苯异氰酸酯、100t/a 5-氟胞嘧啶、20.65t/a头孢替安侧链酸、47t/a氨基噻唑*酸、50t/a头孢地嗪侧链酸、“500吨/年头孢呋辛酸项目”、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烟碱项目)。现有厂区配套“80000m3/h蓄热氧化治理VOCs项目(二期RTO装置)”、MVR装置(全厂共28t/h处理能力)、700m3/d污水处理站、27000t/a溶剂回收装置、“CWO处理MVR蒸发残液项目”。现有工程各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建项目为“罐区改造项目”、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TAEM、MTAA、JCE、MTZ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2022年1月,企业委托山东海 (略) 编制完成了《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3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于2022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建成,于2022年10月23日投入使用。该项目环保设施于2022年10月开始进行调试运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山东 (略) 的委托,山东 (略) 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12月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资料核查,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2022年12月14日至15日山东 (略) 依据验收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监测结果: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运行工况稳定,DA012出口生产负荷大于75%,设施符合状况正常,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1、废水 pH7.9、氨氮10.2mg/L、化学需氧量132mg/L、悬浮物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0mg/L、总氮41.1mg/L、总磷0.79mg/L、氯化物203mg/L、色度20倍、全盐量1674mg/L、总有机碳29.4mg/L、二氯*烷5.85×10-2mg/L、三氯*烷2.10×10-2mg/L、可吸附有机卤素(AOX)6.8×10-2mg/L、总余氯(以Cl2计)ND;废水出口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TSP、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70mg/m3、0.009mg/m3、0.010mg/m3,符合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 DA012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出口废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5mg/m3、37mg/m3、ND,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存放厂内现有危废间,存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标准,危废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也能得到合理处置。 5、污染物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对DA012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进行了监测,两日监测结果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为0.0538kg/h、0.66kg/h、0,项目年工作时间为7200h,根据监测结果,DA012出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量为0.39t/a、4.75t/a,0符合本项目一期工程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的要求。 验收结论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设施建设齐全且正常运行,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
建议 1、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设置环保设施运行台账,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危废仓库的环境风险防控管理,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 3、提高全厂职工的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境管理纳入到生产管理全过程中去。 |
附件部分
附件:
附件1、项目委托书;
附件2、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2年3月30日;
附件3、总量确认书
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5、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6、检测报告;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金城生物制药园区规划图
附图5、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图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环评批复
附件3:总量确认书
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5、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6:检测报告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50000)
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金城生物制药园区规划图
附图5: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图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山东 (略) 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金城医药东北侧(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东经117°91′47.93″/ 北纬36°56′99.04″ | ||||||||||||||||||
设计生产能力 | 25t/h | 实际生产能力 | 25t/h | 环评单位 | 山东海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 审批文号 | 川环报告表[2022]24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2年4月 | 竣工日期 | 2022年9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山东 (略)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山东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90%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 | 所占比例(%) | 10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50 | 所占比例(%) | 10 | ||||||||||||||||||
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 (万元) | / | 噪声治理 (万元)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m3/h) | / | 年平均工作时(h/a) | 7200 | ||||||||||||||||||
运营单位 | 山东 (略)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3DF0YU8B | 验收时间 | 2022.12.14-15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52.48 | 132 | 500 | 4.21 | 1.54 | 58.59 | 56.02 | +2.67 | |||||||||||||||
氨氮 | 7.87 | 10.2 | 45 | 0.63 | 0.23 | 8.78 | 8.4 | +0.4 | |||||||||||||||
废气 | |||||||||||||||||||||||
SO2 | ND | 50 | 0 | 0 | 3.42 | ||||||||||||||||||
NOX | 37 | 100 | 4.75 | 4.75 | 8.71 | ||||||||||||||||||
颗粒物 | 3.5 | 10 | 0.39 | 0.39 | 1.74 | ||||||||||||||||||
工业固体废物 | 14007.154 | 0 | 2562.62 | 11770.26 | -2562.62 | ||||||||||||||||||
危险废物 | 30411.182 | 0.1 | 0.1 | 32612.6578 | 0 | ||||||||||||||||||
项目有关的其他污染物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t/a;废气排放量——万标m3/a;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t/a;水污染物排放浓度——mg/L;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水污染物排放量——t/a;大气污染物排放量——t/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 山东 (略) |
编制单位: | 山东 (略)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建设单位:山东 (略)
法人代表:张希诚
项目负责人:李凯
t
建设单位: | 山东 (略) (盖章) |
电话: | * |
邮编: | * |
地址: |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 |
前言
山东 (略) (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是山东金城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金城医药 (略) 的生产厂区,为同一法人; (略) 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将公司生产经营职能与投资管理职能进行分离,并将生产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于2017年4月 (略) 。
山东 (略) (略) 淄川区昆仑镇,法人代表张希诚,注册资本*亿元,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化学药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金城医药是目前国内主要的头孢类医药中间体科研及生产企业,现有项目主要为“3860t/a医药中间体项目”、“3000t/aAE活性酯项目”、“50t/a氨曲南产业化项目”、“昆仑分公司综合升级项目”、“100t/a5-氟胞嘧啶项目”、“50t/a头孢替安和50t/a头孢地嗪产业化项目”。现有工程产品主要包括700t/a头孢他啶活性酯、500t/a呋喃铵盐、1800t/a氨噻肟酸、3000t/aAE活性酯、50t/a氨曲南、24t/a坎地沙坦酯、18t/a 4-氯-3-(三氟*基)苯异氰酸酯、100t/a 5-氟胞嘧啶、20.65t/a头孢替安侧链酸、47t/a氨基噻唑*酸、50t/a头孢地嗪侧链酸、500吨/年头孢呋辛酸项、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烟碱项目)。现有厂区配80000m3/h蓄热氧化治理VOCs项目(二期RTO装置、MVR装置(全厂共28t/h处理能力)、700m3/d污水处理站、27000t/a溶剂回收装置、CWO处理MVR蒸发残液项。现有工程各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建项目为罐区改造项、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TAEM、MTAA、JCE、MTZ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2022年1月,企业委托山东海 (略) 编制完成了《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3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主要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包括25t/h燃气锅炉及附属环保设施:本项目一期工程于2022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建成,于2022年10月23日投入使用;环保设施同时开始调试运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山东 (略) 的委托,山东 (略) 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12月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资料核查,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2022年12月14日至15日山东 (略) 依据验收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
目录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 |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 | |||||||||||||||||||||||||||
建设单位名称 | 山东 (略) | |||||||||||||||||||||||||||
建设地点 |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金城医药东北侧(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划√) | |||||||||||||||||||||||||||
主要产品名称 | 25t/h高效天然气锅炉 | |||||||||||||||||||||||||||
设计生产能力 | 25t/h高效天然气锅炉 | |||||||||||||||||||||||||||
实际生产能力 | 25t/h高效天然气锅炉 | |||||||||||||||||||||||||||
环评时间 | 2022年1月 | 开工日期 | 2022年4月 | |||||||||||||||||||||||||
建成时间 | 2022年9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至14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山东海 (略) | |||||||||||||||||||||||||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 | |||||||||||||||||||||||||
投资总概算 | 98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50万元 | 比例 | 5.1% | |||||||||||||||||||||||
实际总概算 | 560万元(一期工程) | 环保投资 | 50万元 | 比例 | 8.9% |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 (略) 令第253号发布、 (略) 令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01日实施; (3)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 (4)生态环境部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年5月15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GB18597-2001; (7) (略) 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8]261号《关于下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4月26日; (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2016年9月; (9)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10)山东海 (略)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月; (11)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3年5月30日; (12)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一、废气 本项目一期工程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详见下表。
表1-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废水 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 三、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应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
批复的污染物总量标准 | 本项目批复的总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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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建设项目工程组成、分析
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组成 公司利用锅炉房新建1台25t/h高效蒸汽锅炉替代原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同步建设辅机系统。 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1台25t/h高效蒸汽锅炉及附属环保设施,主要包具体项目组成见表2-1。 表2-1验收项目具体组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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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设备 本次扩建项目新增设备见下表2-2。 表2-2项目新增设备一览表
环保设施在线设备见下表2-3 表2-3环保设施在线设备
图2-1燃气锅炉照片 图2-2废气排放口及在线监测照片 图2-3废水排放口及在线监测照片 图2-4危险废物信息公示牌 3、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金城医药厂区设有两个大门,人流门在厂区的西北角,物流门在厂区的东北角。以厂区中心路为界分为生产区、办公和公用工程区,生产区位于中心路东侧,由北向南分别布置原料仓库、头孢他啶活性酯(TAEM)北车间、氨曲南北车间、AT车间、冰机房、MTZ车间、头孢他啶活性酯(TAEM)南车间、氨曲南南车间、5-氟胞嘧啶项目、原料仓库、AE活性酯车间、最南端为呋喃铵盐(SMIA)车间;中心路西侧由北向南依次布置职工食堂、办公楼及职工宿舍、700m3/d污水处理站、MVR装置、在建CWO装置、规划头孢呋辛酸项目预留地、锅炉房、现有罐区、RTO装置、化验室、多功能车间、南侧罐区、溶剂回收装置及仓库。危废库位于AT车间东南、冰机房东侧;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MVR二期西侧、罐区北侧;副产盐存放区位于多功能车间南侧;粉煤灰储罐及炉渣仓位于锅炉房东南角;事故水池位于污水处理站区域。本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厂区西侧,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2。 4、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规定,本项目一期工程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米,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侧140米处的奎四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周围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或自然保护区。本项目一期工程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4,附图5。 表2-4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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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消耗、危险废物储存类别与规模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本次验收一期工程25t/h锅炉设计燃气量为1797Nm3/h(1423.224万m3/a);项目全部投运后,天然气总消耗量为1423.224万m3/a;天然气由 (略) 供应。 本项目一期工程燃用天然气执行GB17820-2012二类标准,成分如下表: 表2-5天然气成分指标
2、主要产品及产能 表2-6主要产品及产能方案一览表
3、水源及水平衡 (1)给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用水主要为锅炉软化水补充水、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本项目一期工程生产水水源依托现有的工程。 ①锅炉软化水补充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锅炉软化水依托现有软化水系统供给,现有纯水设备处理能力720m3/h。现有工程需要纯水量为68.05m3/d,软化水系统富余能力651.955m3/d;本项目一期工程补充水量为108m3/d。现有软化水系统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需求。 本项目一期工程纯水制备新鲜水消耗量为5.63m3/h(合44589.6m3/a), (略) 供应的自来水。 ②生活给水系统 职工生活用水依托现有供水管网,职工生活用水为100L/人·d,本项目共12人,生活用水总量为1.2m3/d(合396m3/a)。 ③消防水系统 本项目一期工程依托厂区现有消防供水系统,主要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厂区设环形消防供水管网,以及按规范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及灭火设施等。厂区现有5500m3生产和消防合用水池一座。室外消防用水由厂区内敷设的消防给水管网供给,厂区给水采用生产、生活和消防给水管道共用的给水系统,管网为环状布置。消防给水采用高压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型号为SS100/65-1.6,其保护半径不大于120米。工艺生产装置内设SG24D65-P型室内消火栓,其间距不大于30m。现有消防系统满足工程室内、室外消防用水要求。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本项目一期工程同一时间内火灾按1次计,消防用水量最大为*类车间,室内消防用水量20L/s,室外消防用水量25L/s,单次火灾消防用水量最大为45L/s,消防用水延续时间按3h,则本项目一期工程所需最大消防用水量为486m3。 (2)排水 厂区排水系统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进行建设,本项目一期工程废水为纯水制备排水、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等。各类废水产生及处理情况如下: ①纯水制备排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纯水制备车间排水为反渗透浓水,产生量为1.13m3/h,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区域污水 (略) (略) 处理。 ②锅炉排污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锅炉排污水产生量为0.6m3/h,排入区域污水 (略) (略) 处理。 ③生活污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96m3/d,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水平衡见下图。 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12人,全部从现有职工中调剂;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年运行7920小时。 5、供电 本项目一期工程用电量89万kWh/a,依托现有4#区域配电室供给,用电由当地电网统一提供,由2路10kV电力线架空到厂区外,引入配电室,配电系统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低压开关柜采用GGD型开关柜,配置低压断路器。本项目一期工程最大用电负荷为150kW,供电能力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要求。 | ||||||||||||||||||||||||||||||||||||||||||||||||||||||||||||||||||||||||||||||||||||||||||||||||||||||||||||||||||||||||||||||||||||||||||||||||||||||||||||||||||||||||||||||||||||||||||||||||||||||||||||
厂区内现有项目情况: 金城医药现有及在建项目组成见表2-7。 表2-7金城医药现有项目及在建项目组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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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一期工程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见下图。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 ||||||||||||||||||||||||||||||||||||||||||||||||||||||||||||||||||||||||||||||||||||||||||||||||||||||||||||||||||||||||||||||||||||||||||||||||||||||||||||||||||||||||||||||||||||||||||||||||||||||||||||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废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含盐废水。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5-85dB(A)左右。 4、危废及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职工生活垃圾等。 (1)废润滑油:设备维护过程会产生废润滑油,年产生量约0.1t/a,属于危险废物(HW08 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生活垃圾:本项目一期工程定员12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98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各条重大变动情况,本项目均不涉及。对照情况详见表2-8。 表2-8项目变动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照表
综上,本次验收项目未发生《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所列重大变动,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
表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生活污水进金城医药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盐水、锅炉排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略) 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孝妇河。 金城医药现设有70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曝气+厌氧+EMO-MBR”处理工艺,设计进水水质COD≤20000mg/L、氨氮≤300mg/L,处理达标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一期工程采用清洁燃料、超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 本工程将从以下几方面控制噪声污染: (1)从治理噪声源入手,选用的设备是符合噪声限值要求的低噪音设备; (2)在机泵等设备上加装消声、隔音装置及减振基础等,风机安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装置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3)在设备管道设计中,采用软接头和低噪声阀门等,并注意管道走向及连接角度,以降低再生噪声; (4)高噪声设备采用室内布置,并将机房设计为隔声间。 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 表3-1项目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一览表
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固废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于现有1#危废暂存间;通过替代现有锅炉,本项目一期工程不增加废润滑油产生量,1#危废暂存间容积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需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 二、其他环保设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参照表,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项目区域各个装置的防渗分区参照表3-2。 表3-2防渗措施明细表
在日常运行时应当加强装置区、污水收集及处理区域的防渗的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防渗不破损。在污染防治措施到位,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一期工程对当地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一期工程对土壤环境的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是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循环排污水,废水排入淄博利民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主要为锅炉排放烟气,项目采用天然气清洁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方式,烟气最终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更换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在废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到位,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一期工程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 表3-3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览表
综上,项目生产装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应加强危险物料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系统排查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对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并根据实时情况和事故种类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建设单位必须做好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实施工作,完善公司风险防范体系。落实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三、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环保设施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980万元,环保投资为50万,占项目总投资的5.1%;一期工程投资560万元,环保投资为50万,占一期工程投资的8.9%。 2、“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一期工程各项环保要求的落实情况见表3-4。 表3-4本项目一期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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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主要结论 根据2022年1月,企业委托山东海 (略) 编制完成了《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摘录本项目的环评结论及建议如下: 1、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为山东 (略) 新建危废仓库项目,项目总投资980万元,建设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金城医药东北侧(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本项目依托现有,建设占地465m2的25t/h燃气蒸汽锅炉。 2、政策符合性 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规划环评已于2013年12 (略) 环保局淄川分局审查(川环发[2013]88号),《金物制药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2020年11月20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拟建项目与《关于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川环发[2013]88号)的符合性见表1。 4-1本项目一期工程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情况
由上表可见,拟建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川环发[2013]88号)的要求。综上,本项目一期工程符合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 3、选址合理性 拟建项 (略) 淄川区昆仑镇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金城医药现有厂区内,根据《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类型规划为工业用地,该厂址符合淄川区用地规划要求。 综上,本项目一期工程的选址是可行的。 4、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主要保护项目厂区周边500m范围村庄居民,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本项目一期工程所在厂区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 (略) 政污水管 (略) (略) 处理,淄 (略) 外排废水排入张相湖人工湿地,经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处理后进入张相湖,再入孝妇河。接管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评价等级为三级B。 拟建项目区域地下水监测因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硝酸盐、氯化物出现超标现象,地下水环境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超标是由于地下水本身所处的自然地理条件、地质与水文地质环境决定的。硝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药和化肥进入土壤,一部分经微生物硝化转化为硝酸盐氮,进入地下水,导致超标。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于现有1#危废暂存间;通过替代现有锅炉,本项目一期工程不增加废润滑油产生量,1#危废暂存间容积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需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 5、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6、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本工程投产后SO2、NOx和烟(粉)尘的排放量分别是3.42t/a、8.71t/a、1.74t/a;废水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量为14018.4m3/a,COD和氨氮量分别为4.21t/a和0.63t/a。 本项目一期工程投运后,替代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和20t/h燃天然气备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颗粒物排放量0.953t/a、二氧化硫排放量4.026t/a、氮氧化物排放量9t/a;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量为5125.28m3/a,COD和氨氮量分别为1.54t/a和0.23t/a。 相对被替代的现有燃煤锅炉项目,本项目一期工程投运后,颗粒物排放量增加0.787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0.606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0.29吨/年;废水排放量增加8893.12m3/a,COD、氨氮排放量分别增加2.67t/a、0.4t/a。本项目一期工程需申请总量颗粒物0.787t/a、COD 2.67t/a(内控)、0.4t/a(内控)。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统筹使用“十四五”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通知》(淄环函[2021]55号)要求,上一年度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实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根据淄环函[2021]55号替代指标 (略) 级、区县级“十四五”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库。 本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淄川区,2020年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2倍削减替代,本项目一期工程需进行烟(粉)尘1.574t/a的污染物排放量替代。 本项目一期工程COD和氨氮总量指标在区域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中解决。 本项目一期工程符合国家产业 (略) 淄川区整体规划的要求,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可行;在严格实施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废水和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防治措施技术上可靠、有效,经济上合理、可行。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上分析,本项目一期工程不存在明显制约工程的环境因素,工程选址和建设合理可行。 二、“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三同时”验收情况见下表。 表4-2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你单位报来的《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海 (略) 编制) 已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 (略) 淄川区昆仑镇金城生物制药园区。企业投资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该项目利用原有锅炉房新建1台25t/h高效蒸汽锅炉(备用锅炉)和1台30t/h高效蒸汽锅炉(主运行锅炉),同步建设辅机系统。本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替代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和20t/h燃天然气备用锅炉。 我局已受理该项目并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问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范后,能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日建设可行。同意你公司按环评所列建设项目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应尸格按照建设方案执行,建设方案为:先拆除现有20t/h燃天然气备用锅炉,建设1台25t/h燃天然气锅炉;25t/h燃天然气锅炉正常运行后,拆除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建设1台30t/h高效蒸汽锅炉;30t/h高效蒸汽锅炉正常运行后,作为主运行锅炉,25t/h燃天然气高效蒸汽锅炉作为备用锅炉。 2.项目锅炉须采用超低氮燃烧方式,燃料采用天然气清洁燃料,燃烧废气通过高20m、内径1.5m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烟尘10mg/m3、二氧化硫 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3.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须排入淄 (略) 处理;生活污水须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淄 (略) 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4.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择低噪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要采取震,隔音、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348-2008)3类标。 5.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政单要求。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6.加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废气中颗粒物增加量须控制在0.787t/a以内。 7.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8.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识牌及环保宣传栏。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上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指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中额或变更料万许同证反进行埃工环境保护验收,如因后期相关规划调整,质日不待合相关规划要求,须按相关要求进行迁整改。项目验收后,新建,改造提升环保治理设施的,需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验收。 五、本项目一期工程在产生事实排污前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和进行生产管理:未纳入持污许可管理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项目一期工程若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里或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应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规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昆仑环境执法中队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 |
表五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废水监测方法及监测仪器见表5-1。 表5-1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表
废气监测方法及监测仪器见表5-2。 表5-2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表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见表5-3。 表5-3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水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定和要求执行。在采样过程中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分析测定过程中,采取同时测定质控样、加标回收或平行双样等措施。质控总数量占到了每批次分析样品总数的15%。监测数据完成后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表5-4水质监测质量控制结果统计表
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检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定和要求执行。分析测定过程中,采取同时测定曲线中间点或平行双样等措施。质控总数量占到了每批次分析样品总数的15%。监测数据完成后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表5-5废气监测质量控制结果统计表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监测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进行。质量保证和质控按照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进行。噪声仪器在监测前进行校准,声级计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记录影响测量结果的噪声源。 表5-6声级计校核质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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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水监测 表6-1废水监测内容
2、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频次见表6-2,废气监测布点图见下图6-1。 表6-2废气监测内容
图6-1(a)12-14监测布点图 图6-1(b)12-15监测布点图 2、厂界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频次见表6-3,噪声布点见下图6-2。 表6-3噪声监测内容
图6-2厂界噪声监测布点图位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在验收监测期间,通过查阅项目运行日志以及现场工况核实做出分析,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工程25t/h燃气锅炉运行工况稳定,DA012出口生产负荷大于75%,设施符合状况正常,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 |||||||||||||||||||||||||||||||||||||||||||||||||||||||||||||||||||||||||||||||||||||||||||||||||||||||||||||||||||||||||||||||||||||||||||||||||||||||||||||||||||||||||||||||||||||||||||||||||||||||||||||||||||||||||||||||||||||||||||||||||||||||||||||||||||||||||||||||||||||||||||||||||||||||||||||||||||||||||||||||||||||||||||||||||||||||||||||||||||||||||||||||||||||||||||||||||||||||||||||||||||||||||||||||||||||||||||||||||||||||||||||||||||||||||||||||||||||||||||||||||||||||||||||||||||||||||||||||||||||||||||||||||||||||||||||||||||||||||||||||||||||||||||||||||||||||||||||||||||||||||||||||||||||||||||||||||||||||||||||||||||||||||||||||||||||||||||||||||||||||||||||||||||||||||||||||||||||||||||||||||||||||||||||||||||||||||||||||||||||||||||||||||||||||||||||||||||||||||||||||||||||||||||||||||||||||||||||||||||||||||||||||||||||||||||||||||||||||||||||||||||||||||||||||||||||||||||||||||||||||||||||||||||||||||||||||||||||||||||||||||||||||||||||||||||||||||||||||||||||||
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见表7-1。 表7-1项目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中各监测项目出口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7.9、氨氮10.2mg/L、化学需氧量132mg/L、悬浮物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0mg/L、总氮41.1mg/L、总磷0.79mg/L、氯化物203mg/L、色度20倍、全盐量1674mg/L、总有机碳29.4mg/L、二氯*烷5.85×10-2mg/L、三氯*烷2.10×10-2mg/L、可吸附有机卤素(AOX)6.8×10-2mg/L、总余氯(以Cl2计)ND;废水出口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废气监测结果 1、无组织排放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7-2。 表7-2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表7-3。 表7-3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TSP、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70mg/m3、0.009mg/m3、0.010mg/m3,符合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 2、有组织排放 DA011无进口管道,不具备检测条件,因此进口无检测。出口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4。 表7-4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DA012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出口废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5mg/m3、37mg/m3、ND,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 3、污染物总量计算 验收监测期间对DA012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进行了监测,两日监测结果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为0.0538kg/h、0.66kg/h、0,项目年工作时间为7200h,根据监测结果,DA012出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量为0.39t/a、4.75t/a,0符合本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的要求。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5。 表7-5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表八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根据2022年3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审批意见如下表。 表8-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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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九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工程基本情况: 山东 (略) (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是山东金城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金城医药 (略) 的生产厂区,为同一法人; (略) 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将公司生产经营职能与投资管理职能进行分离,并将生产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于2017年4月 (略) 。 山东 (略) (略) 淄川区昆仑镇,法人代表张希诚,注册资本*亿元,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化学药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金城医药是目前国内主要的头孢类医药中间体科研及生产企业,现有项目主要为“3860t/a医药中间体项目”、“3000t/aAE活性酯项目”、“50t/a氨曲南产业化项目”、“昆仑分公司综合升级项目”、“100t/a5-氟胞嘧啶项目”、“50t/a头孢替安和50t/a头孢地嗪产业化项目”。现有工程产品主要包括700t/a头孢他啶活性酯、500t/a呋喃铵盐、1800t/a氨噻肟酸、3000t/aAE活性酯、50t/a氨曲南、24t/a坎地沙坦酯、18t/a 4-氯-3-(三氟*基)苯异氰酸酯、100t/a 5-氟胞嘧啶、20.65t/a头孢替安侧链酸、47t/a氨基噻唑*酸、50t/a头孢地嗪侧链酸、“500吨/年头孢呋辛酸项目”、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烟碱项目)。现有厂区配套“80000m3/h蓄热氧化治理VOCs项目(二期RTO装置)”、MVR装置(全厂共28t/h处理能力)、700m3/d污水处理站、27000t/a溶剂回收装置、“CWO处理MVR蒸发残液项目”。现有工程各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建项目为“罐区改造项目”、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TAEM、MTAA、JCE、MTZ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2022年1月,企业委托山东海 (略) 编制完成了《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3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于2022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建成,于2022年10月23日投入使用。该项目环保设施于2022年10月开始进行调试运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山东 (略) 的委托,山东 (略) 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12月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资料核查,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2022年12月14日至15日山东 (略) 依据验收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监测结果: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运行工况稳定,DA012出口生产负荷大于75%,设施符合状况正常,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1、废水 pH7.9、氨氮10.2mg/L、化学需氧量132mg/L、悬浮物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0mg/L、总氮41.1mg/L、总磷0.79mg/L、氯化物203mg/L、色度20倍、全盐量1674mg/L、总有机碳29.4mg/L、二氯*烷5.85×10-2mg/L、三氯*烷2.10×10-2mg/L、可吸附有机卤素(AOX)6.8×10-2mg/L、总余氯(以Cl2计)ND;废水出口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TSP、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70mg/m3、0.009mg/m3、0.010mg/m3,符合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 DA012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出口废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5mg/m3、37mg/m3、ND,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存放厂内现有危废间,存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标准,危废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也能得到合理处置。 5、污染物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对DA012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进行了监测,两日监测结果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为0.0538kg/h、0.66kg/h、0,项目年工作时间为7200h,根据监测结果,DA012出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量为0.39t/a、4.75t/a,0符合本项目一期工程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的要求。 验收结论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设施建设齐全且正常运行,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
建议 1、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设置环保设施运行台账,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危废仓库的环境风险防控管理,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 3、提高全厂职工的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境管理纳入到生产管理全过程中去。 |
附件部分
附件:
附件1、项目委托书;
附件2、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2年3月30日;
附件3、总量确认书
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5、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6、检测报告;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金城生物制药园区规划图
附图5、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图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环评批复
附件3:总量确认书
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5、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6:检测报告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50000)
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金城生物制药园区规划图
附图5: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图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山东 (略) 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金城医药东北侧(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东经117°91′47.93″/ 北纬36°56′99.04″ | ||||||||||||||||||
设计生产能力 | 25t/h | 实际生产能力 | 25t/h | 环评单位 | 山东海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 审批文号 | 川环报告表[2022]24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2年4月 | 竣工日期 | 2022年9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山东 (略)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山东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90%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 | 所占比例(%) | 10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50 | 所占比例(%) | 10 | ||||||||||||||||||
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 (万元) | / | 噪声治理 (万元)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m3/h) | / | 年平均工作时(h/a) | 7200 | ||||||||||||||||||
运营单位 | 山东 (略)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3DF0YU8B | 验收时间 | 2022.12.14-15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化学需氧量 | 52.48 | 132 | 500 | 4.21 | 1.54 | 58.59 | 56.02 | +2.67 | |||||||||||||||
氨氮 | 7.87 | 10.2 | 45 | 0.63 | 0.23 | 8.78 | 8.4 | +0.4 | |||||||||||||||
废气 | |||||||||||||||||||||||
SO2 | ND | 50 | 0 | 0 | 3.42 | ||||||||||||||||||
NOX | 37 | 100 | 4.75 | 4.75 | 8.71 | ||||||||||||||||||
颗粒物 | 3.5 | 10 | 0.39 | 0.39 | 1.74 | ||||||||||||||||||
工业固体废物 | 14007.154 | 0 | 2562.62 | 11770.26 | -2562.62 | ||||||||||||||||||
危险废物 | 30411.182 | 0.1 | 0.1 | 32612.6578 | 0 | ||||||||||||||||||
项目有关的其他污染物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t/a;废气排放量——万标m3/a;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t/a;水污染物排放浓度——mg/L;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水污染物排放量——t/a;大气污染物排放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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