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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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山东 (略)

编制单位:

山东 (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建设单位:山东 (略)

法人代表:张希诚

项目负责人:李凯

t

建设单位:

山东 (略) (盖章)

电话:

*

邮编:

*

地址: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

前言

山东 (略) (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是山东金城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金城医药 (略) 的生产厂区,为同一法人; (略) 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将公司生产经营职能与投资管理职能进行分离,并将生产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于2017年4月 (略) 。

山东 (略) (略) 淄川区昆仑镇,法人代表张希诚,注册资本*亿元,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化学药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金城医药是目前国内主要的头孢类医药中间体科研及生产企业,现有项目主要为“3860t/a医药中间体项目”、“3000t/aAE活性酯项目”、“50t/a氨曲南产业化项目”、“昆仑分公司综合升级项目”、“100t/a5-氟胞嘧啶项目”、“50t/a头孢替安和50t/a头孢地嗪产业化项目”。现有工程产品主要包括700t/a头孢他啶活性酯、500t/a呋喃铵盐、1800t/a氨噻肟酸、3000t/aAE活性酯、50t/a氨曲南、24t/a坎地沙坦酯、18t/a 4-氯-3-(三氟*基)苯异氰酸酯、100t/a 5-氟胞嘧啶、20.65t/a头孢替安侧链酸、47t/a氨基噻唑*酸、50t/a头孢地嗪侧链酸、500吨/年头孢呋辛酸项、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烟碱项目)。现有厂区配80000m3/h蓄热氧化治理VOCs项目(二期RTO装置、MVR装置(全厂共28t/h处理能力)、700m3/d污水处理站、27000t/a溶剂回收装置、CWO处理MVR蒸发残液项。现有工程各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建项目为罐区改造项、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TAEM、MTAA、JCE、MTZ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2022年1月,企业委托山东海 (略) 编制完成了《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3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主要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包括25t/h燃气锅炉及附属环保设施:本项目一期工程于2022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建成,于2022年10月23日投入使用;环保设施同时开始调试运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山东 (略) 的委托,山东 (略) 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12月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资料核查,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2022年12月14日至15日山东 (略) 依据验收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

目录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t

表二、建设项目工程组成、分析t

表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t

表四、环评结论、建议及环评批复要求t

表五、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t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t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t

表八、环评批复落实情况t

表九、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t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名称

山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金城医药东北侧(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划√)

主要产品名称

25t/h高效天然气锅炉

设计生产能力

25t/h高效天然气锅炉

实际生产能力

25t/h高效天然气锅炉

环评时间

2022年1月

开工日期

2022年4月

建成时间

2022年9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22年12月13日至14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山东海 (略)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98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50万元

比例

5.1%

实际总概算

560万元(一期工程)

环保投资

50万元

比例

8.9%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 (略) 令第253号发布、 (略) 令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01日实施;

(3)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

(4)生态环境部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年5月15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GB18597-2001;

(7) (略) 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8]261号《关于下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4月26日;

(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2016年9月;

(9)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10)山东海 (略)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月;

(11)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3年5月30日;

(12)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一、废气

本项目一期工程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详见下表。

生产车间

污染源

污染物

标准限值

标准来源

浓度mg/m3

速率kg/h

燃气锅炉

DA012排气筒

(H:20m)

SO2

5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

NOX

100

--

烟尘

10

--

烟气林格曼黑度(级)

1

表1-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废水

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

三、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应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批复的污染物总量标准

本项目批复的总量见下表:

项目(t/a)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颗粒物

CODCr

氨氮

本项目一期工程总量指标

3.42

8.71

1.74

4.21(内控)

0.63(内控)

表二建设项目工程组成、分析

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组成

公司利用锅炉房新建1台25t/h高效蒸汽锅炉替代原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同步建设辅机系统。

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1台25t/h高效蒸汽锅炉及附属环保设施,主要包具体项目组成见表2-1。

表2-1验收项目具体组成一览表

工程

项目名称

环评及批复要求

一期建设情况

备注

主体工程

锅炉

1台25t/h天然气高效蒸汽锅炉,1台30t/h天然气高效蒸汽锅炉

1台25t/h天然气高效蒸汽锅炉

30t/h天然气高效蒸汽锅炉未建设

储运工程

新建2500m3/h燃气调压柜

新建2500m3/h燃气调压柜

一致,一期、二期共用

辅助工程

办公、职工生活

厂区现有1座办公楼、1座职工宿舍楼、1座食堂、1座职工活动室

依托现有

一致

公用工程

供水系统

园区自来水管网,压力0.35MPa

依托现有

一致

排水系统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淄 (略) 深度处理后排放

依托现有

一致

纯水制备系统

依托现有纯水制备装置,现有纯水制备装置采用“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精密过滤、两级反渗透工艺”,处理规模为720m3/d;产水率80%

依托现有

一致

供电系统

本项目一期工程总用电量89万kWh,依托现有配电室

依托现有

一致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锅炉采用超低氮燃烧方式,燃料采用天然气清洁燃料,燃烧废气通过高20m、内径1.5m烟囱排放

新建

一期、二期共用排气筒及在线监测设施

废水处理

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排入淄 (略) 处理

依托现有

一致

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淄 (略) 处理

依托现有

一致

噪声治理

选用符合噪声限制要求的低噪音设备,并加装消音、隔音装置;尽量使主要工作和休息场所远离强声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防噪声间距,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新建

一致

风险控制

依托现有一座1000m3事故水池,依托现有事故废水导排系统

依托现有

一致



2、主要设备

本次扩建项目新增设备见下表2-2。

表2-2项目新增设备一览表

1×25t/h锅炉

型号

WNS25-1.25-QT

锅炉

高温高压、自然循环、循环流化床、汽包炉

额定蒸发量

25t/h

额定蒸汽压力

1.25MPa

额定蒸汽温度

194℃

给水温度

104(节能器)/20(冷凝器)℃

锅炉设计效率

≥97%(计入冷凝)

燃烧室容积

34.7m3

环保设施在线设备见下表2-3

表2-3环保设施在线设备

废水在线监测设施

COD在线自动监测仪

(略) 怡文 (略) ZHYQ3059

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II型)

(略) 怡文 (略) EST-2004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北京 (略) WL-1A1型

水质综合分析仪

河北德润 (略) DR-103C

废气在线监测设施

颗粒物CEMS

荷兰Synspec b.vPM-200(β射线法)

二氧化硫CEMS、氮氧化物CEMS

杭州聚光科技OMA-2000(紫外差分法)

氧气CMS

杭州聚光科技OMA-2000(氧化锆法)

流速CMS

杭州聚光科技TPF-100(S型皮托管)

温度CMS

杭州聚光科技TPF-100(铂电阻法)

湿度CMS

南京埃森HMS-100(阻容法)

图2-1燃气锅炉照片

图2-2废气排放口及在线监测照片

图2-3废水排放口及在线监测照片

图2-4危险废物信息公示牌

3、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金城医药厂区设有两个大门,人流门在厂区的西北角,物流门在厂区的东北角。以厂区中心路为界分为生产区、办公和公用工程区,生产区位于中心路东侧,由北向南分别布置原料仓库、头孢他啶活性酯(TAEM)北车间、氨曲南北车间、AT车间、冰机房、MTZ车间、头孢他啶活性酯(TAEM)南车间、氨曲南南车间、5-氟胞嘧啶项目、原料仓库、AE活性酯车间、最南端为呋喃铵盐(SMIA)车间;中心路西侧由北向南依次布置职工食堂、办公楼及职工宿舍、700m3/d污水处理站、MVR装置、在建CWO装置、规划头孢呋辛酸项目预留地、锅炉房、现有罐区、RTO装置、化验室、多功能车间、南侧罐区、溶剂回收装置及仓库。危废库位于AT车间东南、冰机房东侧;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MVR二期西侧、罐区北侧;副产盐存放区位于多功能车间南侧;粉煤灰储罐及炉渣仓位于锅炉房东南角;事故水池位于污水处理站区域。本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厂区西侧,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2。

4、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规定,本项目一期工程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米,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侧140米处的奎四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周围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或自然保护区。本项目一期工程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4,附图5。

表2-4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

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

相对最近厂界

距离(m)

户数

(户)

人口数

(人)

保护级别

空气

聂庄

NW

255

432

113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奎四

E

200

726

2020

东笠山

NNE

430

438

1134

天晟社区

NW

400

716

1812

昆仑镇中学

W

230

——

——


原辅材料消耗、危险废物储存类别与规模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本次验收一期工程25t/h锅炉设计燃气量为1797Nm3/h(1423.224万m3/a);项目全部投运后,天然气总消耗量为1423.224万m3/a;天然气由 (略) 供应。

本项目一期工程燃用天然气执行GB17820-2012二类标准,成分如下表:

表2-5天然气成分指标

项目

二类

高位发热量a/(MJ/m3)≥

31.4

总硫(以硫计)a/(mg/m3)≤

200

硫化氢a/(mg/m3)≤

20

二氧化碳y,%≤

3.0

水露点b,c/℃

在交接点压力下,水露点应比输送条件下最低环境温度低5℃

a本标准中其它提交的标准参比条件是101.325kPa,20℃。

b在输送条件下,当管道管顶埋地温度为0℃时,水露点应不高于-5℃。

c进入输气管道的天然气,水露点的压力应是最高输送压力。

2、主要产品及产能

表2-6主要产品及产能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能力

单位

1

蒸汽

25

t/h

3、水源及水平衡

(1)给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用水主要为锅炉软化水补充水、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本项目一期工程生产水水源依托现有的工程。

①锅炉软化水补充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锅炉软化水依托现有软化水系统供给,现有纯水设备处理能力720m3/h。现有工程需要纯水量为68.05m3/d,软化水系统富余能力651.955m3/d;本项目一期工程补充水量为108m3/d。现有软化水系统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需求。

本项目一期工程纯水制备新鲜水消耗量为5.63m3/h(合44589.6m3/a), (略) 供应的自来水。

②生活给水系统

职工生活用水依托现有供水管网,职工生活用水为100L/人·d,本项目共12人,生活用水总量为1.2m3/d(合396m3/a)。

③消防水系统

本项目一期工程依托厂区现有消防供水系统,主要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厂区设环形消防供水管网,以及按规范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及灭火设施等。厂区现有5500m3生产和消防合用水池一座。室外消防用水由厂区内敷设的消防给水管网供给,厂区给水采用生产、生活和消防给水管道共用的给水系统,管网为环状布置。消防给水采用高压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型号为SS100/65-1.6,其保护半径不大于120米。工艺生产装置内设SG24D65-P型室内消火栓,其间距不大于30m。现有消防系统满足工程室内、室外消防用水要求。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本项目一期工程同一时间内火灾按1次计,消防用水量最大为*类车间,室内消防用水量20L/s,室外消防用水量25L/s,单次火灾消防用水量最大为45L/s,消防用水延续时间按3h,则本项目一期工程所需最大消防用水量为486m3

(2)排水

厂区排水系统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进行建设,本项目一期工程废水为纯水制备排水、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等。各类废水产生及处理情况如下:

①纯水制备排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纯水制备车间排水为反渗透浓水,产生量为1.13m3/h,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区域污水 (略) (略) 处理。

②锅炉排污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锅炉排污水产生量为0.6m3/h,排入区域污水 (略) (略) 处理。

③生活污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96m3/d,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水平衡见下图。

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12人,全部从现有职工中调剂;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年运行7920小时。

5、供电

本项目一期工程用电量89万kWh/a,依托现有4#区域配电室供给,用电由当地电网统一提供,由2路10kV电力线架空到厂区外,引入配电室,配电系统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低压开关柜采用GGD型开关柜,配置低压断路器。本项目一期工程最大用电负荷为150kW,供电能力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要求。


厂区内现有项目情况:

金城医药现有及在建项目组成见表2-7。

表2-7金城医药现有项目及在建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文号

验收情况

备注

1

3860t/a医药中间体项目

(略) 环保局2003年12月31日

(略) 环保局2005年8月23日

在综合升级项目中进行了技改和扩建

2

3000t/a AE活性酯项目

淄环审[2009]27号

淄环验[2011]47号

综合升级项目中产能不变

3

MVR高效低温连续蒸发项目

淄环报告[2011]109号

淄环验[2011]46号

正常运行

4

500m3/d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淄环报告表[2008]19号

淄环验[2010]53号

在综合升级项目中进行了技改和扩建,扩至700m3/d

5

50t/a氨曲南产业化项目

淄环审[2012]83号

淄环验[2013]39号

正常运行

6

昆仑分公司综合升级项目

淄环审[2013]40号

淄环验[2014]17号

正常运行

7

新建多功能车间项目

淄环审[2012]81号

淄环验[2014]16号

正常运行

8

氯化钠废水资源化项目

淄环报告表[2013]14号

淄环验[2014]15号

正常运行

9

MVR三期高盐废水治理项目

淄环报告表[2014]90号

淄环验[2016]48号

正常运行

10

100t/a 5-氟胞嘧啶项目

淄环审[2014]41号

淄环验[2016]47号

正常运行

11

100t/a头孢吡肟盐酸盐项目

鲁环审[2009]87号

/

不再建设

12

50t/a 7-AVCA项目

(及变更)

鲁环审[2009]83号

(变更:淄环审[2014]41号)

淄环验[2016]64号

主体工程不再建设,已建成20t/h燃气锅炉及煤气发生系统和15000t/a溶剂回收装置。煤气发生系统已拆除,20t/h的燃煤气锅炉改为燃天然气备用锅炉

13

50t/a头孢替安和50t/a头孢地嗪产业化项目

淄环审[2012]2号

淄环验[2016]60号

仅建设氨基噻唑*酸盐酸盐、头孢替安侧链酸和头孢地嗪侧链酸中间体,其他不再建设

14

低温等离子技术治理VOC项目(及变更)

淄环报告表[2014]89号

(变更:淄环审[2016]70号)

淄环验[2017]28号

原建设两套低温等离子净化设备,后改为两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设备、一套低温等离子净化设备

15

有机废气RTO焚烧治理项目

川环报告表[2016]78号

川环验[2017]20号

备用

16

高效煤粉锅炉替代项目

川环报告表[2016]85号

川环验[2017]61号

正常运行

17

新建UASB厌氧池项目

川环报告表[2017]12号

川环验[2017]62号

正常运行

18

80000m3/h蓄热氧化治理VOCs项目

川环报告表[2018]74号

2018.8.16通过自主验收

正常运行

19

MVR四期高盐废水治理项目

川环报告[2018]217号

2019.8.10通过自主验收

正常运行

20

CWO处理MVR蒸发残液项目

川环报告[2019]210号

在建

21

副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

川环报告表[2020]56号

2020.7.14通过自主验收

正常运行

22

罐区改造项目

川环报告表[2020]55号

在建

23

500吨/年头孢呋辛酸项目

淄环审[2020]34号

正常运行

24

含盐吸收液治理技改项目

川环报告[2020]172号

不再建设

25

新建危废仓库项目

川环报告表[2021]17号

正常运行

26

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

烟碱

淄环审[2021]14号

2022.1.15自主验收

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00吨/年烟碱项目,已建成并通过自主验收;其余工程为二期工程,目前正在建设

正常运行

27

头孢他啶侧链酸活性酯

--

目前正在建设

28

头孢地嗪侧链酸

--

29

氨基噻唑*酸

--

30

头孢替安侧链酸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天然气锅炉的燃料(天然气) (略) 通过输气管道直接输送至山东 (略) 。天然气经调压站稳压、过滤、计量后,通过管道输送至锅炉燃气控制阀组上。通过锅炉本体的低氮燃烧器,经过燃烧的方式将天然气热能转化为蒸气热能。再将蒸气输送至蒸汽管路上为各生产工艺环节提供热能。锅炉燃烧的废气经过锅炉本体的设备换热后,通过现有1根20m高的排气烟囱排放。

本项目一期工程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见下图。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废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含盐废水。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5-85dB(A)左右。

4、危废及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职工生活垃圾等

(1)废润滑油:设备维护过程会产生废润滑油,年产生量约0.1t/a,属于危险废物(HW08 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生活垃圾:本项目一期工程定员12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98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各条重大变动情况,本项目均不涉及。对照情况详见表2-8。

表2-8项目变动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照表

重大变动清单

本项目情况

性质

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1.本项目类别未发生变化。

规模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2.本项目只建设了一期工程,生产能力未增大30%及以上的,不属于重大变更。

3.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化,无第一类污染物。

4.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增大,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地点

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5.本次技改项目在原厂址内生产线上进行与环评一致;项目不涉及防护距离。

生产

工艺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6.本项目未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燃料未变化,,但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减少了废气排放。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

环境

保护

措施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8.项目废水处理工艺与环评本一致。废气及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9.项目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间接排放。

10.项目未新增废气排放口,排气筒高度未变化。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变化。

12.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设施无变化。

综上,本次验收项目未发生《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所列重大变动,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表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生活污水进金城医药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盐水、锅炉排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略) 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孝妇河。

金城医药现设有70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曝气+厌氧+EMO-MBR”处理工艺,设计进水水质COD≤20000mg/L、氨氮≤300mg/L,处理达标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一期工程采用清洁燃料、超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

本工程将从以下几方面控制噪声污染:

(1)从治理噪声源入手,选用的设备是符合噪声限值要求的低噪音设备;

(2)在机泵等设备上加装消声、隔音装置及减振基础等,风机安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装置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3)在设备管道设计中,采用软接头和低噪声阀门等,并注意管道走向及连接角度,以降低再生噪声;

(4)高噪声设备采用室内布置,并将机房设计为隔声间。

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

表3-1项目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一览表

工序/生

产线

装置

固体废

物名称

固废属性

危险废

物代码

产生量

贮存方式

利用或处置

处置去向

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名称

物理

性状

环境危

险特性

年度产生

量(t/a)

方式

数量(t/a)

设备检修

生产线

废润滑油

危险废物

HW08

900-214-08

废矿物油

液态

T、I

0.1

桶装

委托处置

1

委托资质

单位处置

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固废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于现有1#危废暂存间;通过替代现有锅炉,本项目一期工程不增加废润滑油产生量,1#危废暂存间容积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需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

二、其他环保设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参照表,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项目区域各个装置的防渗分区参照表3-2。

表3-2防渗措施明细表

防渗分区

建/构筑物

防渗措施

防渗分区

重点

防渗区

依托

装置区

3:7灰土基层200mm;基础层采用C30抗渗混凝土浇筑,厚度在200mm以上,车间刷地面漆

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满足重点防渗要求

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

素土夯实;3:7灰土150厚;C30抗渗混凝土浇筑混凝土300mm厚,防腐层三油两布(环氧树脂、玻璃丝布)

管道

排水管道选用防渗性能好的高分子聚氯*烯管管材

危废仓库

地面素土夯实;3:7灰土150厚;C30抗渗混凝土浇筑混凝土200mm厚,玻璃丝布环氧树脂防腐。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一般

防渗区

依托

循环水池

消防水池

素土夯实;3:7灰土150厚;C30抗渗混凝土浇筑混凝土200mm厚。

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满足一般防渗要求

简单

防渗区

依托

办公室等其他区域

硬化地面

一般的地面硬化措施

在日常运行时应当加强装置区、污水收集及处理区域的防渗的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防渗不破损。在污染防治措施到位,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一期工程对当地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一期工程对土壤环境的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是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循环排污水,废水排入淄博利民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主要为锅炉排放烟气,项目采用天然气清洁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方式,烟气最终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更换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在废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到位,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一期工程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

3-3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览表

风险单元

采取的风险控制(防治)措施

燃气调压柜

在贮存场所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本项目一期工程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信号采用计算机用阻燃屏蔽软电缆(ZR-DJYVPR型),并套入镀锌钢管敷设至控制室原有DCS机柜独立设置的AI模块中,并在用于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操作站中实时显示可燃/有毒气体浓度,当可燃/有毒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进行声光报警

生产装置

装置区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当可燃/有毒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进行声光报警

采用DCS集中控制自动化系统

物料管道

输送管道设置连锁应急切断系统,发生泄漏后自动切断原料供应的源头来料

物料输送管道的法兰、阀门及管道链接等处应定期进行检修

厂区防渗

装置区、污水站等防渗措施

预警监测体系

在项目污水总排口和区域污水处理厂进口设置预警监测点

消防保障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消防设备,器材等

应急监测方案

便携水质分析仪,可燃气体报警仪

事故水池

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容积1000m3,本装置事故废水导排系统

环境风险管理

制定严格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预案

综上,项目生产装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应加强危险物料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系统排查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对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并根据实时情况和事故种类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建设单位必须做好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实施工作,完善公司风险防范体系。落实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三、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环保设施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980万元,环保投资为50万,占项目总投资的5.1%;一期工程投资560万元,环保投资为50万,占一期工程投资的8.9%。

2、“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一期工程各项环保要求的落实情况见表3-4。

表3-4本项目一期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一览表

名称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废水

废水经收集后进入金城医药现有污水站处理,处理 (略) (略) ,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和淄博利民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废水经收集后进入金城医药现有污水站处理,处理 (略) (略) ,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与环评一致

废气

本项目一期工程采用清洁燃料、超低氮燃烧技术。

本项目一期工程采用清洁燃料、超低氮燃烧技术;废气可达标排放。

与环评一致

噪声

1、从治理噪声源入手,选用的设备是符合噪声限值要求的低噪音设备;

2、在机泵等设备上加装消声、隔音装置及减振基础等,风机安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装置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3、在设备管道设计中,采用软接头和低噪声阀门等,并注意管道走向及连接角度,以降低再生噪声;

4、高噪声设备采用室内布置,并将机房设计为隔声间。

本项目一期工程选用了符合噪声限值要求的低噪音设备;在机泵等设备上加装消声、隔音装置及减振基础等,风机安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装置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在设备管道设计中,采用软接头和低噪声阀门等,并注意管道走向及连接角度,以降低再生噪声;将高噪声设备采用室内布置,机房设计为隔声间。

与环评一致

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于现有1#危废暂存间;通过替代现有锅炉,本项目一期工程不增加废润滑油产生量,1#危废暂存间容积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需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存放厂内现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也能得到合理处置。

与环评一致

表四环评结论、建议及环评批复要求

环评主要结论

根据2022年1月,企业委托山东海 (略) 编制完成了《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摘录本项目的环评结论及建议如下: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为山东 (略) 新建危废仓库项目,项目总投资980万元,建设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金城医药东北侧(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本项目依托现有,建设占地465m2的25t/h燃气蒸汽锅炉。

2、政策符合性

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规划环评已于2013年12 (略) 环保局淄川分局审查(川环发[2013]88号),《金物制药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2020年11月20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拟建项目与《关于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川环发[2013]88号)的符合性见表1。

4-1本项目一期工程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情况

川环发[2013]88号

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

关于园区产业定位情况

依托山东金城 (略) ,实现生物制药、医药化工、精细化工及其配套物流产业的协同发展

本项目一期工程为供热项目,属于集中区热源,为基础设施

符合

关于环境基础设施

园区工业 (略) 集中供水

本项目一期工 (略) 供水

符合

入区企业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 (略) 双杨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一期工程外排废水排入淄 (略) 处理。污水排放去向变化,可实现集中处理

符合

项目集中区热源由金城医药供应

本项目一期工程为金城医药现有供热锅炉改建项目,属于集中区热源

符合

关于环境保护管理

按照规划实施开发,所有入园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环评三同时制度

项目符合园区规划

符合

由上表可见,拟建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川环发[2013]88号)的要求。综上,本项目一期工程符合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

3、选址合理性

拟建项 (略) 淄川区昆仑镇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金城医药现有厂区内,根据《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类型规划为工业用地,该厂址符合淄川区用地规划要求。

综上,本项目一期工程的选址是可行的。

4、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主要保护项目厂区周边500m范围村庄居民,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本项目一期工程所在厂区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 (略) 政污水管 (略) (略) 处理,淄 (略) 外排废水排入张相湖人工湿地,经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处理后进入张相湖,再入孝妇河。接管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评价等级为三级B。

拟建项目区域地下水监测因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硝酸盐、氯化物出现超标现象,地下水环境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超标是由于地下水本身所处的自然地理条件、地质与水文地质环境决定的。硝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药和化肥进入土壤,一部分经微生物硝化转化为硝酸盐氮,进入地下水,导致超标。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于现有1#危废暂存间;通过替代现有锅炉,本项目一期工程不增加废润滑油产生量,1#危废暂存间容积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需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

5、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6、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本工程投产后SO2、NOx和烟(粉)尘的排放量分别是3.42t/a、8.71t/a、1.74t/a;废水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量为14018.4m3/a,COD和氨氮量分别为4.21t/a和0.63t/a。

本项目一期工程投运后,替代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和20t/h燃天然气备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颗粒物排放量0.953t/a、二氧化硫排放量4.026t/a、氮氧化物排放量9t/a;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量为5125.28m3/a,COD和氨氮量分别为1.54t/a和0.23t/a。

相对被替代的现有燃煤锅炉项目,本项目一期工程投运后,颗粒物排放量增加0.787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0.606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0.29吨/年;废水排放量增加8893.12m3/a,COD、氨氮排放量分别增加2.67t/a、0.4t/a。本项目一期工程需申请总量颗粒物0.787t/a、COD 2.67t/a(内控)、0.4t/a(内控)。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统筹使用“十四五”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通知》(淄环函[2021]55号)要求,上一年度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实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根据淄环函[2021]55号替代指标 (略) 级、区县级“十四五”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库。

本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淄川区,2020年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2倍削减替代,本项目一期工程需进行烟(粉)尘1.574t/a的污染物排放量替代。

本项目一期工程COD和氨氮总量指标在区域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中解决。

本项目一期工程符合国家产业 (略) 淄川区整体规划的要求,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可行;在严格实施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废水和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防治措施技术上可靠、有效,经济上合理、可行。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上分析,本项目一期工程不存在明显制约工程的环境因素,工程选址和建设合理可行。

二、“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三同时”验收情况见下表。

表4-2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类别

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

废气

锅炉排放废气

本项目一期工程采用清洁燃料、超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

废水

锅炉排污水、循环排污水

定期进入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淄博利民污水处理厂

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噪声

生产设备

合理布局噪声源空间、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固废

/

产生固废合理存放、处理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存放厂内现有危废间,

存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标准,

危废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也能得到合理处置。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你单位报来的《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海 (略) 编制) 已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 (略) 淄川区昆仑镇金城生物制药园区。企业投资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该项目利用原有锅炉房新建1台25t/h高效蒸汽锅炉(备用锅炉)和1台30t/h高效蒸汽锅炉(主运行锅炉),同步建设辅机系统。本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替代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和20t/h燃天然气备用锅炉。

我局已受理该项目并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问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范后,能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日建设可行。同意你公司按环评所列建设项目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应尸格按照建设方案执行,建设方案为:先拆除现有20t/h燃天然气备用锅炉,建设1台25t/h燃天然气锅炉;25t/h燃天然气锅炉正常运行后,拆除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建设1台30t/h高效蒸汽锅炉;30t/h高效蒸汽锅炉正常运行后,作为主运行锅炉,25t/h燃天然气高效蒸汽锅炉作为备用锅炉。

2.项目锅炉须采用超低氮燃烧方式,燃料采用天然气清洁燃料,燃烧废气通过高20m、内径1.5m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烟尘10mg/m3二氧化硫

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3.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须排入淄 (略) 处理;生活污水须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淄 (略) 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4.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择低噪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要采取震,隔音、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348-2008)3类标。

5.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政单要求。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6.加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废气中颗粒物增加量须控制在0.787t/a以内。

7.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8.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识牌及环保宣传栏。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上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指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中额或变更料万许同证反进行埃工环境保护验收,如因后期相关规划调整,质日不待合相关规划要求,须按相关要求进行迁整改。项目验收后,新建,改造提升环保治理设施的,需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验收。

五、本项目一期工程在产生事实排污前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和进行生产管理:未纳入持污许可管理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项目一期工程若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里或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应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规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昆仑环境执法中队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

表五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废水监测方法及监测仪器见表5-1。

表5-1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表

序号

检测参数

标准名称

检出限

仪器名称及型号

校定/校准单位

校定/校准证书有效期

1

全盐量,mg/L

HJ/T 51-1999《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

FA2204B电子天平(BC*)

(略) 计 (略)

2023.07.11

DHG-9420A立式鼓风干燥箱(BC*)

(略) 计 (略)

2023.07.10

2

pH值,无量纲

HJ 1147-2020《水质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

PH828笔式PH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HOH-S-CFB便携式超声波明渠流量计(BC*)

(略) 计 (略)

2023.08.25

3

总有机碳,mg/L

HJ 501-2009《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0.1

HTY-CT1000B型总有机碳分析仪(BC*)t

山东 (略)

2023.04.19

4

悬浮物,mg/L

GB/T 11901-1989《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

FA2204B电子天平(BC*)

(略) 计 (略)

2023.07.11

DHG-9420A立式鼓风干燥箱(BC*)

(略) 计 (略)

2023.07.10

5

氯化物,mg/L

HJ 84-2016《水质 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0.007

Eco IC离子色谱(BC*)

(略) 计 (略)

2023.07.10

6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HJ 505-2009《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0.5

LH-BOD601A BOD培养箱(BC*)

(略) 计 (略)

2023.07.10

25ml具塞滴定管、

(BCDD25-001)

(略) 计 (略)

2025.07.07

7

色度,倍

HJ 1182-2021《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2

FE28tpH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50ml具塞比色管、100ml具塞比色管

/

/

8

AOX,μg/L

HJ/T 83-2001《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

Eco IC离子色谱(BC*)

(略) 计 (略)

2023.07.10

9

三氯*烷,μg/L

HJ 639-2012《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1.4

5977B GC/MSD气相色谱质谱仪(BC*)

AtomxXYZ吹扫捕集器(BC*)

(略) 计 (略)

/

2023.07.10

/

10

二氯*烷,μg/L

1.0

11

总氮,mg/L

HJ 636-2012《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0.05

YX280/15手提式不锈钢压力蒸汽灭菌器(BC*)

(略) 黄岛区计量测试所

2022.12.19

Genesys 15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12

总磷,mg/L

GB/T 11893-1989《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0.01

Genesys 15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YXQ.SG41.46.280A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锅(BC*)

(略) 黄岛区计量测试所

2022.12.19

13

化学需氧量,mg/L

HJ 828-2017《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4

50ml具塞滴定管、

(BCDD50-001)

(略) 计 (略)

2025.07.07

14

氨氮,mg/L

HJ 535-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0.025

Genesys 15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15

总余氯(以Cl2计),mg/L

HJ585-2010《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基1,4-苯二胺滴定法》

0.02

50ml具塞滴定管、

(BCDD50-002)

(略) 计 (略)

2025.07.07

废气监测方法及监测仪器见表5-2。

表5-2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表

序号

检测参数

标准名称

检出限

仪器名称及型号

校定/校准单位

校定/校准证书有效期

1

二氧化硫,mg/m3

HJ 482-2009《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0.007

Genesys 15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2021型24小时恒温自动连续采样器(BC*-034)

(略) 计量测试所

2023.07.10

2

氮氧化物,mg/m3

HJ 479-2009《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二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

Genesys 15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2021型24小时恒温自动连续采样器(BC*-034)

(略) 计量测试所

2023.07.10

3

颗粒物,mg/m3

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1.0

XS105DU电子天平(BC*)

(略) 计 (略)

2023.07.12

ZR-3063一体式烟气流速湿度直读仪(BC*)

(略) 计 (略)

2023.08.11

ZR-3260D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BC*)

(略) 计 (略)

2023.08.11

THCZ-150恒温恒湿称重系统(BC*)

(略) 计 (略)

2023.07.10

4

颗粒物,mg/m3

GB/T 15432-1995《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及修改单

0.001

XS105DU电子天平(BC*)

(略) 计 (略)

2023.07.12

THCZ-150恒温恒湿称重系统(BC*)

(略) 计 (略)

2023.07.10

DYM3型空盒气压表BC*)

(略) 计 (略)

2023.08.16

PH-SD2手持式风速风向仪(BC*)

(略) 计量科学研

究院

2023.08.22

AS847温湿度表(BC*)

(略) 计 (略)

2023.07.05

ZR-392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BC*-73)

(略) 计量测试所

2023.07.10

5

二氧化硫,mg/m3

HJ 57-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3

ZR-3260D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BC*)

(略) 计 (略)

2023.08.11

6

氮氧化物,mg/m3

HJ 693-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3

7

林格曼黑度,级

HJ/T 398-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

HM-LG30林格曼黑度图t(BC*)t

/

/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见表5-3。

表5-3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检测参数

标准名称

检出限

仪器名称及型号

校定/校准单位

校定/校准证书有效期

1

噪声,dB(A)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t(BC*)t

(略) 计 (略)

2023.08.02

AWA6021A声校准器(BC*)

(略) 计量科学研

究院

2023.07.25

PH-SD2手持式风速风向仪(BC*)

(略) 计量科学研

究院

2023.08.22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水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定和要求执行。在采样过程中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分析测定过程中,采取同时测定质控样、加标回收或平行双样等措施。质控总数量占到了每批次分析样品总数的15%。监测数据完成后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表5-4水质监测质量控制结果统计表

项目

质控编号

平行样测定值

(mg/L)

相对偏差%

质控样检测值

质控样标准值

不确定度或加标回收率

pH值

SZ*

7.8

7.8

0

/

/

/

SZ*

7.9

7.9

0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SZ*

36.0

35.0

1.41

5.0

4.57

0.62

SZ*

36.0

37.0

1.37

5.0

4.57

0.62

总氮

SZ*

40.7

40.7

0

1.19

1.12

0.10

SZ*

40.1

39.7

0.71

1.19

1.12

0.10

总磷

SZ*

0.74

0.76

1.89

0.196

0.199

0.009

SZ*

0.69

0.71

2.02

0.202

0.199

0.009

化学需氧量

SZ*

131

131

0

178

174

10

SZ*

129

130

0.39

180

174

10

氨氮

SZ*

97.2

97.3

0.07

6.42

6.48

0.29

SZ*

10.2

10.2

0

6.37

6.48

0.29

总余氯

SZ*

ND

ND

0

5.05

4.96

0.17

SZ*

ND

ND

0

总有机碳

/

/

/

/

13.6

13.1

1.0

/

/

/

/

13.1

13.1

1.0

氯离子

SZ*

194

204

2.51

4.00

4.216

5.40%

SZ*

200

200

0

二氯*烷

SZ*

1974

1899

1.25

50

60.3103

20.6%

SZ*

9.7

6.2

22.0

三氯*烷

SZ*

675

723

3.43

50

52.7338

5.47%

SZ*

1.9

1.3

18.8

可吸附有机卤素

SZ*

67

70

3.10

500

498

0.40%

SZ*

68

38

0

500

504

0.80%

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检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定和要求执行。分析测定过程中,采取同时测定曲线中间点或平行双样等措施。质控总数量占到了每批次分析样品总数的15%。监测数据完成后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表5-5废气监测质量控制结果统计表

项目

质控编号

平行样测定值

(mg/L)

相对偏差%

曲线中间点检测值

曲线中间点标准值

相对误差%

硫酸雾

/

/

/

/

3.881

4.00

-3.00

/

/

/

/

3.872

4.00

-3.20

/

/

/

/

3.816

4.00

-4.60

/

/

/

/

3.978

4.00

-0.55

/

/

/

/

3.806

4.00

-4.85

/

/

/

/

3.647

4.00

8.83

氯化氢

/

/

/

/

2.009

2.00

0.45

/

/

/

/

2.056

2.00

2.80

*醇

GW*

ND

ND

0

9.632

9.85

-2.21

9.959

9.85

1.11

非*烷总烃

GW*

8.25

8.32

0.42

6.15

6.243

1.51

6.15

6.288

2.24

*酮

/

/

/

/

84.5144

100

-15.5

/

/

/

/

180

174

10

DMF

GW*

ND

ND

0

5.0

4.254

-15.0

GW*

ND

ND

0

6.37

6.48

0.29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监测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进行。质量保证和质控按照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进行。噪声仪器在监测前进行校准,声级计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记录影响测量结果的噪声源。

表5-6声级计校核质控表

仪器名称

检验日期

校准值

仪器显示(dB)

误差(dB)

是否合格

AWA5688噪声仪

10月07日(昼)

94.0

(标准声源)

93.8

-0.2

合格

10月07日(夜)

93.8

-0.2

合格

10月08日(昼)

93.8

-0.2

合格

10月08日(夜)

93.8

-0.2

合格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水监测

表6-1废水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频次

备注

重点排放口(进出口)

悬浮物、色度、BOD5、总有机碳、二氯*烷、氯仿、AOX、总余氯、氯化物、全盐量、总磷、总氮、pH、CODCr、氨氮、流量

4次/天,监测两天

2、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频次见表6-2,废气监测布点图见下图6-1。

表6-2废气监测内容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备注

无组织排放

厂界上风向设1个点,下风向设3个点

NOx、低浓度颗粒物、SO2、林格曼黑度

4次/天,监测2天

同步记录天气情况、风向风速、大气压力等气象参数。

有组织排放

DA012出口

NOx、TSP、SO2

3次/天,监测2天

同步监测流速、流量等烟气参数

图6-1(a)12-14监测布点图

图6-1(b)12-15监测布点图

2、厂界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频次见表6-3,噪声布点见下图6-2。

表6-3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备注

4个厂界

等效声级(Leq)

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同步记录气温风速等气象参数

图6-2厂界噪声监测布点图位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在验收监测期间,通过查阅项目运行日志以及现场工况核实做出分析,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工程25t/h燃气锅炉运行工况稳定,DA012出口生产负荷大于75%,设施符合状况正常,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见表7-1。

表7-1项目废水监测结果

检测位置

检测时间

流量(m3/h)

检测时间

流量(m3/h)

废水外排口

(3#巴歇尔槽)

2022.12.1409:50-10:00

36.851

2022.12.1509:38-09:48

29.957

2022.12.1411:54-12:04

36.627

2022.12.1511:43-11:53

31.713

2022.12.1415:02-15:12

36.182

2022.12.1513:45-13:55

33.136

2022.12.1416:35-16:45

35.903

2022.12.1515:51-16:01

32.892

备注:/

采样时间:2022.12.14

采样位置

废水进口

废水出口


序号

检测参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1

pH值,无量纲

7.9

7.9

7.8

7.8

7.9

7.8

7.9

7.8


2

氨氮,mg/L

97.7

97.3

97.0

97.6

10.2

10.2

10.1

10.1


3

化学需氧量,mg/L

5.84×103

5.79×103

5.87×103

5.78×103

127

124

130

131


4

悬浮物,mg/L

13

12

13

10

12

8

11

10


5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3.01×103

4.01×103

3.01×103

3.01×103

37.0

34.0

35.0

35.5


6

总氮,mg/L

268

268

266

267

39.7

40.3

40.6

40.7


7

总磷,mg/L

1.50

1.52

1.47

1.49

0.77

0.79

0.72

0.75


8

氯化物,mg/L

391

394

387

397

203

194

194

199


9

色度,倍

20

20

30

20

6

5

5

7


10

全盐量,mg/L

1703

1678

1655

1743

1522

1560

1485

1674


11

总有机碳,mg/L

1.37×103

1.39×103

1.30×103

1.22×103

27.5

27.3

29.4

26.3


12

二氯*烷,mg/L

1.92

4.98

5.03

3.07

7.3×10-3

5.85×10-2

3.92×10-2

4.18×10-2


13

三氯*烷,mg/L

0.70

0.99

0.30

0.15

1.9×10-3

2.10×10-2

1.17×10-2

1.30×10-2


14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mg/L

6.52

7.11

7.11

7.01

6.1×10-2

6.0×10-2

6.1×10-2

6.8×10-2


15

总余氯(以Cl2计),mg/L

0.42

0.46

0.44

0.46

ND

ND

ND

ND


备注:1、样品编号为:SZ*-0036;2、“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


采样时间:2022.12.15

采样位置

废水进口

废水出口


序号

检测参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1

pH值,无量纲

7.8

7.7

7.9

7.8

7.8

7.9

7.8

7.9


2

氨氮,mg/L

97.1

96.6

96.3

97.2

9.94

10.1

9.99

10.2


3

化学需氧量,mg/L

5.81×103

5.89×103

5.88×103

5.86×103

128

132

132

130


4

悬浮物,mg/L

13

11

10

11

13

9

9

9


5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4.01×103

3.01×103

3.01×103

4.01×103

34.0

36.0

37.0

36.5


6

总氮,mg/L

263

263

263

267

41.1

39.8

40.7

39.9


7

总磷,mg/L

1.40

1.45

1.43

1.44

0.74

0.75

0.76

0.70


8

氯化物,mg/L

386

398

400

392

199

198

198

200


9

色度,倍

30

20

20

30

20

5

8

6


10

全盐量,mg/L

1692

1557

1621

1584

1460

1508

1437

1455


11

总有机碳,mg/L

1.18×103

1.14×103

1.13×103

1.06×103

26.6

25.6

25.8

27.4


12

二氯*烷,mg/L

2.54

3.65

3.17

3.05

2.77×10-2

7.3×10-3

5.32×10-2

8.0×10-3


13

三氯*烷,mg/L

0.92

1.37

0.21

0.20

8.0×10-3

ND

1.65×10-2

1.6×10-3


14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mg/L

7.05

7.06

7.20

7.17

6.1×10-2

6.7×10-2

6.7×10-2

6.8×10-2


15

总余氯(以Cl2计),mg/L

0.41

0.41

0.46

0.44

ND

ND

ND

ND


备注:1、样品编号为:SZ*-0044;2、“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


监测结果中各监测项目出口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7.9、氨氮10.2mg/L、化学需氧量132mg/L、悬浮物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0mg/L、总氮41.1mg/L、总磷0.79mg/L、氯化物203mg/L、色度20倍、全盐量1674mg/L、总有机碳29.4mg/L、二氯*烷5.85×10-2mg/L、三氯*烷2.10×10-2mg/L、可吸附有机卤素(AOX)6.8×10-2mg/L、总余氯(以Cl2计)ND;废水出口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废气监测结果

1、无组织排放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7-2。

表7-2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日期

时间

气温(℃)

气压(kPa)

相对湿度

(%RH)

风向

风速(m/s)

总云量/低云量

天气情况

2022.12.14

9:30

-1.4

101.92

27.8

东风

1.7

0/0

10:50

3.2

101.58

21.6

东风

2.0

0/0

12:16

3.8

101.54

13.8

东风

2.0

0/0

13:33

3.9

101.49

13.5

东风

2.3

0/0

2022.12.15

9:08

2.4

101.24

42.5

南风

1.5

0/0

10:43

3.2

101.06

38.4

南风

2.2

0/0

12:10

3.4

100.87

37.5

南风

2.3

0/0

13:38

3.6

100.82

34.7

南风

2.2

0/0

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表7-3。

表7-3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时间:2022.12.14

检测结果(mg/m3

采样位置

采样频次

总悬浮颗粒物

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厂界上风向1#

第一次

0.138

ND

ND

第二次

0.144

ND

ND

第三次

0.140

ND

ND

第四次

0.147

ND

ND

厂界下风向2#

第一次

0.157

0.006

ND

第二次

0.162

0.007

ND

第三次

0.166

0.007

ND

第四次

0.155

0.006

ND

厂界下风向3#

第一次

0.151

0.007

ND

第二次

0.158

0.008

ND

第三次

0.162

0.007

0.010

第四次

0.170

0.008

ND

厂界下风向4#

第一次

0.157

0.007

ND

第二次

0.166

0.006

ND

第三次

0.160

0.008

0.008

第四次

0.157

0.007

ND

采样时间:2022.12.15

检测结果(mg/m3

采样位置

采样频次

总悬浮颗粒物

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厂界上风向1#

第一次

0.142

ND

ND

第二次

0.147

ND

ND

第三次

0.136

ND

ND

第四次

0.133

ND

ND

厂界下风向2#

第一次

0.147

0.008

ND

第二次

0.157

0.006

ND

第三次

0.157

0.007

0.008

第四次

0.147

0.008

ND

厂界下风向3#

第一次

0.157

0.008

ND

第二次

0.166

0.007

ND

第三次

0.162

0.009

ND

第四次

0.157

0.007

ND

厂界下风向4#

第一次

0.151

0.007

ND

第二次

0.155

0.005

ND

第三次

0.158

0.008

0.008

第四次

0.151

0.008

0.008

备注:1、样品编号:HJ*-0371;2、“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3、采样点位详见附图1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TSP、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70mg/m3、0.009mg/m3、0.010mg/m3,符合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

2、有组织排放

DA011无进口管道,不具备检测条件,因此进口无检测。出口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4。

表7-4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位置:DA012出口

采样日期:2022.12.14

检测参数

检测结果

林格曼黑度,级

<1

采样位置:DA012出口

采样日期:2022.12.15

检测参数

检测结果

林格曼黑度,级

<1

采样位置:DA012出口

排气筒高度/内径(m):20/1.5

采样日期:2022.12.14

基准含氧量(%):3.5

检测参数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二氧化硫

实测排放浓度(mg/m3)

<3

<3

<3

<3

折算排放浓度(mg/m3)

/

/

/

/

排放速率(kg/h)

/

/

/

/

氮氧化物

实测排放浓度(mg/m3)

35

34

33

31

折算排放浓度(mg/m3)

41

40

39

36

排放速率(kg/h)

0.64

0.59

0.61

0.56

颗粒物

实测排放浓度(mg/m3)

2.8

2.5

3.0

2.6

折算排放浓度(mg/m3)

3.3

3.0

3.5

3.1

排放速率(kg/h)

5.15×10-2

4.32×10-2

5.57×10-2

4.74×10-2

标干烟气流量(m3/h)

18404

17269

18571

18212

烟气含氧量(%)

6.2

6.3

6.2

6.1

烟气含湿量(%)

10.12

10.24

10.19

10.03

烟气流速(m/s)

3.9

3.7

3.9

3.8

烟气温度(℃)

60.1

58.9

56.9

57.3

备注:1、样品编号为GW*-0330;2、二氧化硫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故排放速率和折算浓度无需计算,用“/”表示;3、检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为90%

采样位置:DA012出口

排气筒高度/内径(m):20/1.5

采样日期:2022.12.15

基准含氧量(%):3.5

检测参数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二氧化硫

实测排放浓度(mg/m3)

<3

<3

<3

<3

折算排放浓度(mg/m3)

/

/

/

/

排放速率(kg/h)

/

/

/

/

氮氧化物

实测排放浓度(mg/m3)

31

36

33

37

折算排放浓度(mg/m3)

36

42

39

43

排放速率(kg/h)

0.52

0.61

0.57

0.66

颗粒物

实测排放浓度(mg/m3)

3.2

2.8

3.1

2.6

折算排放浓度(mg/m3)

3.7

3.2

3.6

3.0

排放速率(kg/h)

5.35×10-2

4.77×10-2

5.38×10-2

4.67×10-2

标干烟气流量(m3/h)

16704

17033

17362

17953

烟气含氧量(%)

6.0

5.9

6.1

5.8

烟气含湿量(%)

13.09

13.15

13.01

12.29

烟气流速(m/s)

3.8

3.9

3.9

3.9

烟气温度(℃)

67.3

68.7

66.2

57.9

备注:1、样品编号为GW*-0334;2、二氧化硫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故排放速率和折算浓度无需计算,用“/”表示;3、检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为90%

监测结果表明:DA012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出口废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5mg/m3、37mg/m3、ND,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

3、污染物总量计算

验收监测期间对DA012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进行了监测,两日监测结果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为0.0538kg/h、0.66kg/h、0,项目年工作时间为7200h,根据监测结果,DA012出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量为0.39t/a、4.75t/a,0符合本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的要求。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5。

表7-5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检测时间:2022.12.14

检测结果(dB(A))

检测位置

昼间

夜间

北厂界外1#

57.4

46.2

西厂界外2#

55.4

45.6

东厂界外3#

58.4

46.9

南厂界外4#

56.9

47.1

气象条件

天气晴、东风(风速为1.7m/s)

天气晴、北风(风速为1.3m/s)

检测时间:2022.12.15

检测结果(dB(A))

检测位置

昼间

夜间

北厂界外1#

56.4

47.1

西厂界外2#

56.9

47.4

东厂界外3#

58.7

46.4

南厂界外4#

57.3

46.7

气象条件

天气晴、南风(风速为1.5m/s)

天气晴、南风(风速为1.8m/s)

备注:检测点位见附图2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表八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根据2022年3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审批意见如下表。

表8-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环境报告表审批意见

建设(安装)情况

备注

1.先拆除现有20t/h燃天然气备用锅炉,建设1台25t/h燃天然气锅炉;25t/h燃天然气锅炉正常运行后,拆除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建设1台30t/h高效蒸汽锅炉;30t/h高效蒸汽锅炉正常运行后,作为主运行锅炉,25t/h燃天然气高效蒸汽锅炉作为备用锅炉。

本项目一期工程已经拆除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建设完成1台25t/h燃天然气锅炉

已落实

项目锅炉须采用超低氮燃烧方式,燃料采用天然气清洁燃料,燃烧废气通过高20m、内径1.5m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烟尘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TSP、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70mg/m3、0.009mg/m3、0.010mg/m3,符合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

DA012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出口废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5mg/m3、37mg/m3、ND,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

已落实

3.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须排入淄 (略) 处理;生活污水须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淄 (略) 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 (略) (略) 污水处起进水水质要求(pH6.5-9.5、COD≤300mg/L、NH3-N≤45mg/L、BOD5≤150mg/L、SS ≤300mg/L、全盐量<2000mg/L)。

pH7.9、氨氮10.2mg/L、化学需氧量132mg/L、悬浮物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0mg/L、总氮41.1mg/L、总磷0.79mg/L、氯化物203mg/L、色度20倍、全盐量1674mg/L、总有机碳29.4mg/L、二氯*烷5.85×10-2mg/L、三氯*烷2.10×10-2mg/L、可吸附有机卤素(AOX)6.8×10-2mg/L、总余氯(以Cl2计)ND;废水出口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已落实

4.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择低噪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要采取震,隔音、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348-2008)2类标。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已落实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政单要求。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存放厂内现有危废间,存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标准,危废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也能得到合理处置。

已落实

加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废气中颗粒物增加量须控制在0.787t/h以内。

验收监测期间对DA012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进行了监测,两日监测结果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为0.0538kg/h、0.66kg/h、0,项目年工作时间为7200h,根据监测结果,DA012出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量为0.39t/a、4.75t/a,0符合本项目一期工程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的要求。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设施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 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意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项目加强环境风险设施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已经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每年都定期举行应急演练,

已落实

7.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 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识牌及环保宣传栏。

项目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

已落实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已落实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若遇规划布局调整须无条件停产并按规划要求进行搬迁。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企业承诺若遇规划布局调整须无条件停产并按规划要求进行搬迁。

已落实

五、本项目一期工程在产生事实排污前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和进行生产管理:未纳入持污许可管理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项目已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已落实

六、本项目一期工程若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里或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应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规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

废水、废气已经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

已落实

表九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工程基本情况:

山东 (略) (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是山东金城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金城医药 (略) 的生产厂区,为同一法人; (略) 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将公司生产经营职能与投资管理职能进行分离,并将生产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于2017年4月 (略) 。

山东 (略) (略) 淄川区昆仑镇,法人代表张希诚,注册资本*亿元,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化学药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金城医药是目前国内主要的头孢类医药中间体科研及生产企业,现有项目主要为“3860t/a医药中间体项目”、“3000t/aAE活性酯项目”、“50t/a氨曲南产业化项目”、“昆仑分公司综合升级项目”、“100t/a5-氟胞嘧啶项目”、“50t/a头孢替安和50t/a头孢地嗪产业化项目”。现有工程产品主要包括700t/a头孢他啶活性酯、500t/a呋喃铵盐、1800t/a氨噻肟酸、3000t/aAE活性酯、50t/a氨曲南、24t/a坎地沙坦酯、18t/a 4-氯-3-(三氟*基)苯异氰酸酯、100t/a 5-氟胞嘧啶、20.65t/a头孢替安侧链酸、47t/a氨基噻唑*酸、50t/a头孢地嗪侧链酸、“500吨/年头孢呋辛酸项目”、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烟碱项目)。现有厂区配套“80000m3/h蓄热氧化治理VOCs项目(二期RTO装置)”、MVR装置(全厂共28t/h处理能力)、700m3/d污水处理站、27000t/a溶剂回收装置、“CWO处理MVR蒸发残液项目”。现有工程各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建项目为“罐区改造项目”、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TAEM、MTAA、JCE、MTZ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2022年1月,企业委托山东海 (略) 编制完成了《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3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于2022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建成,于2022年10月23日投入使用。该项目环保设施于2022年10月开始进行调试运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山东 (略) 的委托,山东 (略) 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12月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资料核查,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2022年12月14日至15日山东 (略) 依据验收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监测结果: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运行工况稳定,DA012出口生产负荷大于75%,设施符合状况正常,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1、废水

pH7.9、氨氮10.2mg/L、化学需氧量132mg/L、悬浮物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0mg/L、总氮41.1mg/L、总磷0.79mg/L、氯化物203mg/L、色度20倍、全盐量1674mg/L、总有机碳29.4mg/L、二氯*烷5.85×10-2mg/L、三氯*烷2.10×10-2mg/L、可吸附有机卤素(AOX)6.8×10-2mg/L、总余氯(以Cl2计)ND;废水出口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TSP、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70mg/m3、0.009mg/m3、0.010mg/m3,符合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

DA012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出口废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5mg/m3、37mg/m3、ND,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存放厂内现有危废间,存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标准,危废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也能得到合理处置。

5、污染物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对DA012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进行了监测,两日监测结果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为0.0538kg/h、0.66kg/h、0,项目年工作时间为7200h,根据监测结果,DA012出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量为0.39t/a、4.75t/a,0符合本项目一期工程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的要求。

验收结论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设施建设齐全且正常运行,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建议

1、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设置环保设施运行台账,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危废仓库的环境风险防控管理,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

3、提高全厂职工的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境管理纳入到生产管理全过程中去。

附件部分

附件:

附件1、项目委托书;

附件2、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2年3月30日;

附件3、总量确认书

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5、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6、检测报告;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金城生物制药园区规划图

附图5、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图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环评批复

附件3:总量确认书

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5、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6:检测报告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50000)

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金城生物制药园区规划图

附图5: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图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山东 (略) 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项目名称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金城医药东北侧(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东经117°91′47.93″/

北纬36°56′99.04″

设计生产能力

25t/h

实际生产能力

25t/h

环评单位

山东海 (略)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审批文号

川环报告表[2022]24号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22年4月

竣工日期

2022年9月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山东 (略)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山东 (略)

验收监测时工况

90%

投资总概算(万元)

5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50

所占比例(%)

10

实际总投资(万元)

5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50

所占比例(%)

10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

(万元)

/

噪声治理

(万元)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m3/h)

/

年平均工作时(h/a)

7200

运营单位

山东 (略)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3DF0YU8B

验收时间

2022.12.14-15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化学需氧量

52.48

132

500

4.21

1.54

58.59

56.02

+2.67

氨氮

7.87

10.2

45

0.63

0.23

8.78

8.4

+0.4

废气

SO2

ND

50

0

0

3.42

NOX

37

100

4.75

4.75

8.71

颗粒物

3.5

10

0.39

0.39

1.74

工业固体废物

14007.154

0

2562.62

11770.26

-2562.62

危险废物

30411.182

0.1

0.1

32612.6578

0

项目有关的其他污染物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t/a;废气排放量——万标m3/a;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t/a;水污染物排放浓度——mg/L;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水污染物排放量——t/a;大气污染物排放量——t/

,山东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山东 (略)

编制单位:

山东 (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建设单位:山东 (略)

法人代表:张希诚

项目负责人:李凯

t

建设单位:

山东 (略) (盖章)

电话:

*

邮编:

*

地址: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

前言

山东 (略) (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是山东金城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金城医药 (略) 的生产厂区,为同一法人; (略) 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将公司生产经营职能与投资管理职能进行分离,并将生产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于2017年4月 (略) 。

山东 (略) (略) 淄川区昆仑镇,法人代表张希诚,注册资本*亿元,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化学药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金城医药是目前国内主要的头孢类医药中间体科研及生产企业,现有项目主要为“3860t/a医药中间体项目”、“3000t/aAE活性酯项目”、“50t/a氨曲南产业化项目”、“昆仑分公司综合升级项目”、“100t/a5-氟胞嘧啶项目”、“50t/a头孢替安和50t/a头孢地嗪产业化项目”。现有工程产品主要包括700t/a头孢他啶活性酯、500t/a呋喃铵盐、1800t/a氨噻肟酸、3000t/aAE活性酯、50t/a氨曲南、24t/a坎地沙坦酯、18t/a 4-氯-3-(三氟*基)苯异氰酸酯、100t/a 5-氟胞嘧啶、20.65t/a头孢替安侧链酸、47t/a氨基噻唑*酸、50t/a头孢地嗪侧链酸、500吨/年头孢呋辛酸项、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烟碱项目)。现有厂区配80000m3/h蓄热氧化治理VOCs项目(二期RTO装置、MVR装置(全厂共28t/h处理能力)、700m3/d污水处理站、27000t/a溶剂回收装置、CWO处理MVR蒸发残液项。现有工程各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建项目为罐区改造项、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TAEM、MTAA、JCE、MTZ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2022年1月,企业委托山东海 (略) 编制完成了《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3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主要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包括25t/h燃气锅炉及附属环保设施:本项目一期工程于2022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建成,于2022年10月23日投入使用;环保设施同时开始调试运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山东 (略) 的委托,山东 (略) 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12月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资料核查,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2022年12月14日至15日山东 (略) 依据验收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

目录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t

表二、建设项目工程组成、分析t

表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t

表四、环评结论、建议及环评批复要求t

表五、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t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t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t

表八、环评批复落实情况t

表九、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t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名称

山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金城医药东北侧(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划√)

主要产品名称

25t/h高效天然气锅炉

设计生产能力

25t/h高效天然气锅炉

实际生产能力

25t/h高效天然气锅炉

环评时间

2022年1月

开工日期

2022年4月

建成时间

2022年9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22年12月13日至14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山东海 (略)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98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50万元

比例

5.1%

实际总概算

560万元(一期工程)

环保投资

50万元

比例

8.9%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 (略) 令第253号发布、 (略) 令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01日实施;

(3)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

(4)生态环境部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年5月15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GB18597-2001;

(7) (略) 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8]261号《关于下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4月26日;

(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2016年9月;

(9)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10)山东海 (略)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月;

(11)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3年5月30日;

(12)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一、废气

本项目一期工程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详见下表。

生产车间

污染源

污染物

标准限值

标准来源

浓度mg/m3

速率kg/h

燃气锅炉

DA012排气筒

(H:20m)

SO2

5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

NOX

100

--

烟尘

10

--

烟气林格曼黑度(级)

1

表1-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废水

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

三、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应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批复的污染物总量标准

本项目批复的总量见下表:

项目(t/a)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颗粒物

CODCr

氨氮

本项目一期工程总量指标

3.42

8.71

1.74

4.21(内控)

0.63(内控)

表二建设项目工程组成、分析

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组成

公司利用锅炉房新建1台25t/h高效蒸汽锅炉替代原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同步建设辅机系统。

本次验收为一期工程1台25t/h高效蒸汽锅炉及附属环保设施,主要包具体项目组成见表2-1。

表2-1验收项目具体组成一览表

工程

项目名称

环评及批复要求

一期建设情况

备注

主体工程

锅炉

1台25t/h天然气高效蒸汽锅炉,1台30t/h天然气高效蒸汽锅炉

1台25t/h天然气高效蒸汽锅炉

30t/h天然气高效蒸汽锅炉未建设

储运工程

新建2500m3/h燃气调压柜

新建2500m3/h燃气调压柜

一致,一期、二期共用

辅助工程

办公、职工生活

厂区现有1座办公楼、1座职工宿舍楼、1座食堂、1座职工活动室

依托现有

一致

公用工程

供水系统

园区自来水管网,压力0.35MPa

依托现有

一致

排水系统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淄 (略) 深度处理后排放

依托现有

一致

纯水制备系统

依托现有纯水制备装置,现有纯水制备装置采用“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精密过滤、两级反渗透工艺”,处理规模为720m3/d;产水率80%

依托现有

一致

供电系统

本项目一期工程总用电量89万kWh,依托现有配电室

依托现有

一致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锅炉采用超低氮燃烧方式,燃料采用天然气清洁燃料,燃烧废气通过高20m、内径1.5m烟囱排放

新建

一期、二期共用排气筒及在线监测设施

废水处理

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排入淄 (略) 处理

依托现有

一致

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淄 (略) 处理

依托现有

一致

噪声治理

选用符合噪声限制要求的低噪音设备,并加装消音、隔音装置;尽量使主要工作和休息场所远离强声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防噪声间距,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新建

一致

风险控制

依托现有一座1000m3事故水池,依托现有事故废水导排系统

依托现有

一致



2、主要设备

本次扩建项目新增设备见下表2-2。

表2-2项目新增设备一览表

1×25t/h锅炉

型号

WNS25-1.25-QT

锅炉

高温高压、自然循环、循环流化床、汽包炉

额定蒸发量

25t/h

额定蒸汽压力

1.25MPa

额定蒸汽温度

194℃

给水温度

104(节能器)/20(冷凝器)℃

锅炉设计效率

≥97%(计入冷凝)

燃烧室容积

34.7m3

环保设施在线设备见下表2-3

表2-3环保设施在线设备

废水在线监测设施

COD在线自动监测仪

(略) 怡文 (略) ZHYQ3059

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II型)

(略) 怡文 (略) EST-2004

超声波明渠流量计

北京 (略) WL-1A1型

水质综合分析仪

河北德润 (略) DR-103C

废气在线监测设施

颗粒物CEMS

荷兰Synspec b.vPM-200(β射线法)

二氧化硫CEMS、氮氧化物CEMS

杭州聚光科技OMA-2000(紫外差分法)

氧气CMS

杭州聚光科技OMA-2000(氧化锆法)

流速CMS

杭州聚光科技TPF-100(S型皮托管)

温度CMS

杭州聚光科技TPF-100(铂电阻法)

湿度CMS

南京埃森HMS-100(阻容法)

图2-1燃气锅炉照片

图2-2废气排放口及在线监测照片

图2-3废水排放口及在线监测照片

图2-4危险废物信息公示牌

3、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金城医药厂区设有两个大门,人流门在厂区的西北角,物流门在厂区的东北角。以厂区中心路为界分为生产区、办公和公用工程区,生产区位于中心路东侧,由北向南分别布置原料仓库、头孢他啶活性酯(TAEM)北车间、氨曲南北车间、AT车间、冰机房、MTZ车间、头孢他啶活性酯(TAEM)南车间、氨曲南南车间、5-氟胞嘧啶项目、原料仓库、AE活性酯车间、最南端为呋喃铵盐(SMIA)车间;中心路西侧由北向南依次布置职工食堂、办公楼及职工宿舍、700m3/d污水处理站、MVR装置、在建CWO装置、规划头孢呋辛酸项目预留地、锅炉房、现有罐区、RTO装置、化验室、多功能车间、南侧罐区、溶剂回收装置及仓库。危废库位于AT车间东南、冰机房东侧;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MVR二期西侧、罐区北侧;副产盐存放区位于多功能车间南侧;粉煤灰储罐及炉渣仓位于锅炉房东南角;事故水池位于污水处理站区域。本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厂区西侧,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2。

4、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位于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规定,本项目一期工程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米,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侧140米处的奎四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周围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或自然保护区。本项目一期工程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4,附图5。

表2-4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

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

相对最近厂界

距离(m)

户数

(户)

人口数

(人)

保护级别

空气

聂庄

NW

255

432

113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奎四

E

200

726

2020

东笠山

NNE

430

438

1134

天晟社区

NW

400

716

1812

昆仑镇中学

W

230

——

——


原辅材料消耗、危险废物储存类别与规模及水平衡:

1、主要原辅材料

本次验收一期工程25t/h锅炉设计燃气量为1797Nm3/h(1423.224万m3/a);项目全部投运后,天然气总消耗量为1423.224万m3/a;天然气由 (略) 供应。

本项目一期工程燃用天然气执行GB17820-2012二类标准,成分如下表:

表2-5天然气成分指标

项目

二类

高位发热量a/(MJ/m3)≥

31.4

总硫(以硫计)a/(mg/m3)≤

200

硫化氢a/(mg/m3)≤

20

二氧化碳y,%≤

3.0

水露点b,c/℃

在交接点压力下,水露点应比输送条件下最低环境温度低5℃

a本标准中其它提交的标准参比条件是101.325kPa,20℃。

b在输送条件下,当管道管顶埋地温度为0℃时,水露点应不高于-5℃。

c进入输气管道的天然气,水露点的压力应是最高输送压力。

2、主要产品及产能

表2-6主要产品及产能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能力

单位

1

蒸汽

25

t/h

3、水源及水平衡

(1)给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用水主要为锅炉软化水补充水、生活用水及消防用水。本项目一期工程生产水水源依托现有的工程。

①锅炉软化水补充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锅炉软化水依托现有软化水系统供给,现有纯水设备处理能力720m3/h。现有工程需要纯水量为68.05m3/d,软化水系统富余能力651.955m3/d;本项目一期工程补充水量为108m3/d。现有软化水系统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需求。

本项目一期工程纯水制备新鲜水消耗量为5.63m3/h(合44589.6m3/a), (略) 供应的自来水。

②生活给水系统

职工生活用水依托现有供水管网,职工生活用水为100L/人·d,本项目共12人,生活用水总量为1.2m3/d(合396m3/a)。

③消防水系统

本项目一期工程依托厂区现有消防供水系统,主要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厂区设环形消防供水管网,以及按规范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及灭火设施等。厂区现有5500m3生产和消防合用水池一座。室外消防用水由厂区内敷设的消防给水管网供给,厂区给水采用生产、生活和消防给水管道共用的给水系统,管网为环状布置。消防给水采用高压给水系统。室外消火栓型号为SS100/65-1.6,其保护半径不大于120米。工艺生产装置内设SG24D65-P型室内消火栓,其间距不大于30m。现有消防系统满足工程室内、室外消防用水要求。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本项目一期工程同一时间内火灾按1次计,消防用水量最大为*类车间,室内消防用水量20L/s,室外消防用水量25L/s,单次火灾消防用水量最大为45L/s,消防用水延续时间按3h,则本项目一期工程所需最大消防用水量为486m3

(2)排水

厂区排水系统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进行建设,本项目一期工程废水为纯水制备排水、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等。各类废水产生及处理情况如下:

①纯水制备排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纯水制备车间排水为反渗透浓水,产生量为1.13m3/h,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区域污水 (略) (略) 处理。

②锅炉排污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锅炉排污水产生量为0.6m3/h,排入区域污水 (略) (略) 处理。

③生活污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96m3/d,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

项目水平衡见下图。

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12人,全部从现有职工中调剂;实行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年运行7920小时。

5、供电

本项目一期工程用电量89万kWh/a,依托现有4#区域配电室供给,用电由当地电网统一提供,由2路10kV电力线架空到厂区外,引入配电室,配电系统为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低压开关柜采用GGD型开关柜,配置低压断路器。本项目一期工程最大用电负荷为150kW,供电能力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要求。


厂区内现有项目情况:

金城医药现有及在建项目组成见表2-7。

表2-7金城医药现有项目及在建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文号

验收情况

备注

1

3860t/a医药中间体项目

(略) 环保局2003年12月31日

(略) 环保局2005年8月23日

在综合升级项目中进行了技改和扩建

2

3000t/a AE活性酯项目

淄环审[2009]27号

淄环验[2011]47号

综合升级项目中产能不变

3

MVR高效低温连续蒸发项目

淄环报告[2011]109号

淄环验[2011]46号

正常运行

4

500m3/d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淄环报告表[2008]19号

淄环验[2010]53号

在综合升级项目中进行了技改和扩建,扩至700m3/d

5

50t/a氨曲南产业化项目

淄环审[2012]83号

淄环验[2013]39号

正常运行

6

昆仑分公司综合升级项目

淄环审[2013]40号

淄环验[2014]17号

正常运行

7

新建多功能车间项目

淄环审[2012]81号

淄环验[2014]16号

正常运行

8

氯化钠废水资源化项目

淄环报告表[2013]14号

淄环验[2014]15号

正常运行

9

MVR三期高盐废水治理项目

淄环报告表[2014]90号

淄环验[2016]48号

正常运行

10

100t/a 5-氟胞嘧啶项目

淄环审[2014]41号

淄环验[2016]47号

正常运行

11

100t/a头孢吡肟盐酸盐项目

鲁环审[2009]87号

/

不再建设

12

50t/a 7-AVCA项目

(及变更)

鲁环审[2009]83号

(变更:淄环审[2014]41号)

淄环验[2016]64号

主体工程不再建设,已建成20t/h燃气锅炉及煤气发生系统和15000t/a溶剂回收装置。煤气发生系统已拆除,20t/h的燃煤气锅炉改为燃天然气备用锅炉

13

50t/a头孢替安和50t/a头孢地嗪产业化项目

淄环审[2012]2号

淄环验[2016]60号

仅建设氨基噻唑*酸盐酸盐、头孢替安侧链酸和头孢地嗪侧链酸中间体,其他不再建设

14

低温等离子技术治理VOC项目(及变更)

淄环报告表[2014]89号

(变更:淄环审[2016]70号)

淄环验[2017]28号

原建设两套低温等离子净化设备,后改为两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设备、一套低温等离子净化设备

15

有机废气RTO焚烧治理项目

川环报告表[2016]78号

川环验[2017]20号

备用

16

高效煤粉锅炉替代项目

川环报告表[2016]85号

川环验[2017]61号

正常运行

17

新建UASB厌氧池项目

川环报告表[2017]12号

川环验[2017]62号

正常运行

18

80000m3/h蓄热氧化治理VOCs项目

川环报告表[2018]74号

2018.8.16通过自主验收

正常运行

19

MVR四期高盐废水治理项目

川环报告[2018]217号

2019.8.10通过自主验收

正常运行

20

CWO处理MVR蒸发残液项目

川环报告[2019]210号

在建

21

副产品质量提升技改项目

川环报告表[2020]56号

2020.7.14通过自主验收

正常运行

22

罐区改造项目

川环报告表[2020]55号

在建

23

500吨/年头孢呋辛酸项目

淄环审[2020]34号

正常运行

24

含盐吸收液治理技改项目

川环报告[2020]172号

不再建设

25

新建危废仓库项目

川环报告表[2021]17号

正常运行

26

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

烟碱

淄环审[2021]14号

2022.1.15自主验收

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00吨/年烟碱项目,已建成并通过自主验收;其余工程为二期工程,目前正在建设

正常运行

27

头孢他啶侧链酸活性酯

--

目前正在建设

28

头孢地嗪侧链酸

--

29

氨基噻唑*酸

--

30

头孢替安侧链酸

--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天然气锅炉的燃料(天然气) (略) 通过输气管道直接输送至山东 (略) 。天然气经调压站稳压、过滤、计量后,通过管道输送至锅炉燃气控制阀组上。通过锅炉本体的低氮燃烧器,经过燃烧的方式将天然气热能转化为蒸气热能。再将蒸气输送至蒸汽管路上为各生产工艺环节提供热能。锅炉燃烧的废气经过锅炉本体的设备换热后,通过现有1根20m高的排气烟囱排放。

本项目一期工程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见下图。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废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和含盐废水。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5-85dB(A)左右。

4、危废及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职工生活垃圾等

(1)废润滑油:设备维护过程会产生废润滑油,年产生量约0.1t/a,属于危险废物(HW08 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生活垃圾:本项目一期工程定员12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98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变动情况: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各条重大变动情况,本项目均不涉及。对照情况详见表2-8。

表2-8项目变动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照表

重大变动清单

本项目情况

性质

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1.本项目类别未发生变化。

规模

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

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2.本项目只建设了一期工程,生产能力未增大30%及以上的,不属于重大变更。

3.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化,无第一类污染物。

4.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增大,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地点

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5.本次技改项目在原厂址内生产线上进行与环评一致;项目不涉及防护距离。

生产

工艺

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6.本项目未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燃料未变化,,但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减少了废气排放。

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

环境

保护

措施

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8.项目废水处理工艺与环评本一致。废气及废水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9.项目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间接排放。

10.项目未新增废气排放口,排气筒高度未变化。

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变化。

12.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

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设施无变化。

综上,本次验收项目未发生《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所列重大变动,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表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污染物治理/处置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一期工程生活污水进金城医药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盐水、锅炉排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 (略) (略) 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孝妇河。

金城医药现设有700m3/d污水处理站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UASB+曝气+厌氧+EMO-MBR”处理工艺,设计进水水质COD≤20000mg/L、氨氮≤300mg/L,处理达标 (略)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一期工程采用清洁燃料、超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

本工程将从以下几方面控制噪声污染:

(1)从治理噪声源入手,选用的设备是符合噪声限值要求的低噪音设备;

(2)在机泵等设备上加装消声、隔音装置及减振基础等,风机安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装置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3)在设备管道设计中,采用软接头和低噪声阀门等,并注意管道走向及连接角度,以降低再生噪声;

(4)高噪声设备采用室内布置,并将机房设计为隔声间。

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

表3-1项目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一览表

工序/生

产线

装置

固体废

物名称

固废属性

危险废

物代码

产生量

贮存方式

利用或处置

处置去向

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名称

物理

性状

环境危

险特性

年度产生

量(t/a)

方式

数量(t/a)

设备检修

生产线

废润滑油

危险废物

HW08

900-214-08

废矿物油

液态

T、I

0.1

桶装

委托处置

1

委托资质

单位处置

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固废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于现有1#危废暂存间;通过替代现有锅炉,本项目一期工程不增加废润滑油产生量,1#危废暂存间容积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需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

二、其他环保设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分级参照表,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参照表,项目区域各个装置的防渗分区参照表3-2。

表3-2防渗措施明细表

防渗分区

建/构筑物

防渗措施

防渗分区

重点

防渗区

依托

装置区

3:7灰土基层200mm;基础层采用C30抗渗混凝土浇筑,厚度在200mm以上,车间刷地面漆

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满足重点防渗要求

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

素土夯实;3:7灰土150厚;C30抗渗混凝土浇筑混凝土300mm厚,防腐层三油两布(环氧树脂、玻璃丝布)

管道

排水管道选用防渗性能好的高分子聚氯*烯管管材

危废仓库

地面素土夯实;3:7灰土150厚;C30抗渗混凝土浇筑混凝土200mm厚,玻璃丝布环氧树脂防腐。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一般

防渗区

依托

循环水池

消防水池

素土夯实;3:7灰土150厚;C30抗渗混凝土浇筑混凝土200mm厚。

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满足一般防渗要求

简单

防渗区

依托

办公室等其他区域

硬化地面

一般的地面硬化措施

在日常运行时应当加强装置区、污水收集及处理区域的防渗的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防渗不破损。在污染防治措施到位,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一期工程对当地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一期工程对土壤环境的造成影响的因素主要是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循环排污水,废水排入淄博利民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主要为锅炉排放烟气,项目采用天然气清洁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方式,烟气最终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更换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在废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到位,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一期工程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见下表。

3-3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览表

风险单元

采取的风险控制(防治)措施

燃气调压柜

在贮存场所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本项目一期工程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信号采用计算机用阻燃屏蔽软电缆(ZR-DJYVPR型),并套入镀锌钢管敷设至控制室原有DCS机柜独立设置的AI模块中,并在用于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操作站中实时显示可燃/有毒气体浓度,当可燃/有毒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进行声光报警

生产装置

装置区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当可燃/有毒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进行声光报警

采用DCS集中控制自动化系统

物料管道

输送管道设置连锁应急切断系统,发生泄漏后自动切断原料供应的源头来料

物料输送管道的法兰、阀门及管道链接等处应定期进行检修

厂区防渗

装置区、污水站等防渗措施

预警监测体系

在项目污水总排口和区域污水处理厂进口设置预警监测点

消防保障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消防设备,器材等

应急监测方案

便携水质分析仪,可燃气体报警仪

事故水池

依托现有事故水池容积1000m3,本装置事故废水导排系统

环境风险管理

制定严格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预案

综上,项目生产装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应加强危险物料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系统排查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对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并根据实时情况和事故种类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建设单位必须做好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实施工作,完善公司风险防范体系。落实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三、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环保设施投资

该项目总投资980万元,环保投资为50万,占项目总投资的5.1%;一期工程投资560万元,环保投资为50万,占一期工程投资的8.9%。

2、“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一期工程各项环保要求的落实情况见表3-4。

表3-4本项目一期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一览表

名称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废水

废水经收集后进入金城医药现有污水站处理,处理 (略) (略) ,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和淄博利民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废水经收集后进入金城医药现有污水站处理,处理 (略) (略) ,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与环评一致

废气

本项目一期工程采用清洁燃料、超低氮燃烧技术。

本项目一期工程采用清洁燃料、超低氮燃烧技术;废气可达标排放。

与环评一致

噪声

1、从治理噪声源入手,选用的设备是符合噪声限值要求的低噪音设备;

2、在机泵等设备上加装消声、隔音装置及减振基础等,风机安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装置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3、在设备管道设计中,采用软接头和低噪声阀门等,并注意管道走向及连接角度,以降低再生噪声;

4、高噪声设备采用室内布置,并将机房设计为隔声间。

本项目一期工程选用了符合噪声限值要求的低噪音设备;在机泵等设备上加装消声、隔音装置及减振基础等,风机安装阻抗复合式消声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装置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在设备管道设计中,采用软接头和低噪声阀门等,并注意管道走向及连接角度,以降低再生噪声;将高噪声设备采用室内布置,机房设计为隔声间。

与环评一致

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于现有1#危废暂存间;通过替代现有锅炉,本项目一期工程不增加废润滑油产生量,1#危废暂存间容积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需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存放厂内现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也能得到合理处置。

与环评一致

表四环评结论、建议及环评批复要求

环评主要结论

根据2022年1月,企业委托山东海 (略) 编制完成了《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摘录本项目的环评结论及建议如下: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为山东 (略) 新建危废仓库项目,项目总投资980万元,建设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金城医药东北侧(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本项目依托现有,建设占地465m2的25t/h燃气蒸汽锅炉。

2、政策符合性

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规划环评已于2013年12 (略) 环保局淄川分局审查(川环发[2013]88号),《金物制药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2020年11月20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拟建项目与《关于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川环发[2013]88号)的符合性见表1。

4-1本项目一期工程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情况

川环发[2013]88号

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

关于园区产业定位情况

依托山东金城 (略) ,实现生物制药、医药化工、精细化工及其配套物流产业的协同发展

本项目一期工程为供热项目,属于集中区热源,为基础设施

符合

关于环境基础设施

园区工业 (略) 集中供水

本项目一期工 (略) 供水

符合

入区企业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 (略) 双杨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一期工程外排废水排入淄 (略) 处理。污水排放去向变化,可实现集中处理

符合

项目集中区热源由金城医药供应

本项目一期工程为金城医药现有供热锅炉改建项目,属于集中区热源

符合

关于环境保护管理

按照规划实施开发,所有入园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环评三同时制度

项目符合园区规划

符合

由上表可见,拟建项目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川环发[2013]88号)的要求。综上,本项目一期工程符合相关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

3、选址合理性

拟建项 (略) 淄川区昆仑镇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金城医药现有厂区内,根据《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类型规划为工业用地,该厂址符合淄川区用地规划要求。

综上,本项目一期工程的选址是可行的。

4、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主要保护项目厂区周边500m范围村庄居民,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本项目一期工程所在厂区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2)水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 (略) 政污水管 (略) (略) 处理,淄 (略) 外排废水排入张相湖人工湿地,经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处理后进入张相湖,再入孝妇河。接管污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评价等级为三级B。

拟建项目区域地下水监测因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硝酸盐、氯化物出现超标现象,地下水环境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超标是由于地下水本身所处的自然地理条件、地质与水文地质环境决定的。硝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药和化肥进入土壤,一部分经微生物硝化转化为硝酸盐氮,进入地下水,导致超标。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项目所在厂区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于现有1#危废暂存间;通过替代现有锅炉,本项目一期工程不增加废润滑油产生量,1#危废暂存间容积满足本项目一期工程需求。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

5、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占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6、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本工程投产后SO2、NOx和烟(粉)尘的排放量分别是3.42t/a、8.71t/a、1.74t/a;废水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量为14018.4m3/a,COD和氨氮量分别为4.21t/a和0.63t/a。

本项目一期工程投运后,替代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和20t/h燃天然气备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颗粒物排放量0.953t/a、二氧化硫排放量4.026t/a、氮氧化物排放量9t/a;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量为5125.28m3/a,COD和氨氮量分别为1.54t/a和0.23t/a。

相对被替代的现有燃煤锅炉项目,本项目一期工程投运后,颗粒物排放量增加0.787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0.606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0.29吨/年;废水排放量增加8893.12m3/a,COD、氨氮排放量分别增加2.67t/a、0.4t/a。本项目一期工程需申请总量颗粒物0.787t/a、COD 2.67t/a(内控)、0.4t/a(内控)。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统筹使用“十四五”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通知》(淄环函[2021]55号)要求,上一年度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实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根据淄环函[2021]55号替代指标 (略) 级、区县级“十四五”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库。

本项目一期工程位于淄川区,2020年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需2倍削减替代,本项目一期工程需进行烟(粉)尘1.574t/a的污染物排放量替代。

本项目一期工程COD和氨氮总量指标在区域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中解决。

本项目一期工程符合国家产业 (略) 淄川区整体规划的要求,项目选址及总图布置可行;在严格实施本评价推荐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废水和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污染防治措施技术上可靠、有效,经济上合理、可行。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上分析,本项目一期工程不存在明显制约工程的环境因素,工程选址和建设合理可行。

二、“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三同时”验收情况见下表。

表4-2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类别

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标准

废气

锅炉排放废气

本项目一期工程采用清洁燃料、超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

废水

锅炉排污水、循环排污水

定期进入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淄博利民污水处理厂

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噪声

生产设备

合理布局噪声源空间、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固废

/

产生固废合理存放、处理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存放厂内现有危废间,

存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标准,

危废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也能得到合理处置。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你单位报来的《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海 (略) 编制) 已收悉,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 (略) 淄川区昆仑镇金城生物制药园区。企业投资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该项目利用原有锅炉房新建1台25t/h高效蒸汽锅炉(备用锅炉)和1台30t/h高效蒸汽锅炉(主运行锅炉),同步建设辅机系统。本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替代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和20t/h燃天然气备用锅炉。

我局已受理该项目并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问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范后,能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日建设可行。同意你公司按环评所列建设项目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应尸格按照建设方案执行,建设方案为:先拆除现有20t/h燃天然气备用锅炉,建设1台25t/h燃天然气锅炉;25t/h燃天然气锅炉正常运行后,拆除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建设1台30t/h高效蒸汽锅炉;30t/h高效蒸汽锅炉正常运行后,作为主运行锅炉,25t/h燃天然气高效蒸汽锅炉作为备用锅炉。

2.项目锅炉须采用超低氮燃烧方式,燃料采用天然气清洁燃料,燃烧废气通过高20m、内径1.5m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烟尘10mg/m3二氧化硫

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3.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须排入淄 (略) 处理;生活污水须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淄 (略) 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4.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择低噪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要采取震,隔音、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348-2008)3类标。

5.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政单要求。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6.加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废气中颗粒物增加量须控制在0.787t/a以内。

7.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8.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识牌及环保宣传栏。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上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指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中额或变更料万许同证反进行埃工环境保护验收,如因后期相关规划调整,质日不待合相关规划要求,须按相关要求进行迁整改。项目验收后,新建,改造提升环保治理设施的,需对环保治理设施进行验收。

五、本项目一期工程在产生事实排污前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和进行生产管理:未纳入持污许可管理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本项目一期工程若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里或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应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规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昆仑环境执法中队负责对该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

表五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

废水监测方法及监测仪器见表5-1。

表5-1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表

序号

检测参数

标准名称

检出限

仪器名称及型号

校定/校准单位

校定/校准证书有效期

1

全盐量,mg/L

HJ/T 51-1999《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

FA2204B电子天平(BC*)

(略) 计 (略)

2023.07.11

DHG-9420A立式鼓风干燥箱(BC*)

(略) 计 (略)

2023.07.10

2

pH值,无量纲

HJ 1147-2020《水质pH值的测定 电极法》

/

PH828笔式PH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HOH-S-CFB便携式超声波明渠流量计(BC*)

(略) 计 (略)

2023.08.25

3

总有机碳,mg/L

HJ 501-2009《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0.1

HTY-CT1000B型总有机碳分析仪(BC*)t

山东 (略)

2023.04.19

4

悬浮物,mg/L

GB/T 11901-1989《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

FA2204B电子天平(BC*)

(略) 计 (略)

2023.07.11

DHG-9420A立式鼓风干燥箱(BC*)

(略) 计 (略)

2023.07.10

5

氯化物,mg/L

HJ 84-2016《水质 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0.007

Eco IC离子色谱(BC*)

(略) 计 (略)

2023.07.10

6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HJ 505-2009《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0.5

LH-BOD601A BOD培养箱(BC*)

(略) 计 (略)

2023.07.10

25ml具塞滴定管、

(BCDD25-001)

(略) 计 (略)

2025.07.07

7

色度,倍

HJ 1182-2021《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

2

FE28tpH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50ml具塞比色管、100ml具塞比色管

/

/

8

AOX,μg/L

HJ/T 83-2001《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

Eco IC离子色谱(BC*)

(略) 计 (略)

2023.07.10

9

三氯*烷,μg/L

HJ 639-2012《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1.4

5977B GC/MSD气相色谱质谱仪(BC*)

AtomxXYZ吹扫捕集器(BC*)

(略) 计 (略)

/

2023.07.10

/

10

二氯*烷,μg/L

1.0

11

总氮,mg/L

HJ 636-2012《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0.05

YX280/15手提式不锈钢压力蒸汽灭菌器(BC*)

(略) 黄岛区计量测试所

2022.12.19

Genesys 15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12

总磷,mg/L

GB/T 11893-1989《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0.01

Genesys 15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YXQ.SG41.46.280A手提式压力蒸汽灭菌锅(BC*)

(略) 黄岛区计量测试所

2022.12.19

13

化学需氧量,mg/L

HJ 828-2017《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4

50ml具塞滴定管、

(BCDD50-001)

(略) 计 (略)

2025.07.07

14

氨氮,mg/L

HJ 535-2009《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0.025

Genesys 15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15

总余氯(以Cl2计),mg/L

HJ585-2010《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基1,4-苯二胺滴定法》

0.02

50ml具塞滴定管、

(BCDD50-002)

(略) 计 (略)

2025.07.07

废气监测方法及监测仪器见表5-2。

表5-2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表

序号

检测参数

标准名称

检出限

仪器名称及型号

校定/校准单位

校定/校准证书有效期

1

二氧化硫,mg/m3

HJ 482-2009《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0.007

Genesys 15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2021型24小时恒温自动连续采样器(BC*-034)

(略) 计量测试所

2023.07.10

2

氮氧化物,mg/m3

HJ 479-2009《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二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

Genesys 150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BC*)

(略) 计 (略)

2023.07.10

2021型24小时恒温自动连续采样器(BC*-034)

(略) 计量测试所

2023.07.10

3

颗粒物,mg/m3

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1.0

XS105DU电子天平(BC*)

(略) 计 (略)

2023.07.12

ZR-3063一体式烟气流速湿度直读仪(BC*)

(略) 计 (略)

2023.08.11

ZR-3260D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BC*)

(略) 计 (略)

2023.08.11

THCZ-150恒温恒湿称重系统(BC*)

(略) 计 (略)

2023.07.10

4

颗粒物,mg/m3

GB/T 15432-1995《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及修改单

0.001

XS105DU电子天平(BC*)

(略) 计 (略)

2023.07.12

THCZ-150恒温恒湿称重系统(BC*)

(略) 计 (略)

2023.07.10

DYM3型空盒气压表BC*)

(略) 计 (略)

2023.08.16

PH-SD2手持式风速风向仪(BC*)

(略) 计量科学研

究院

2023.08.22

AS847温湿度表(BC*)

(略) 计 (略)

2023.07.05

ZR-392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BC*-73)

(略) 计量测试所

2023.07.10

5

二氧化硫,mg/m3

HJ 57-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3

ZR-3260D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BC*)

(略) 计 (略)

2023.08.11

6

氮氧化物,mg/m3

HJ 693-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3

7

林格曼黑度,级

HJ/T 398-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

HM-LG30林格曼黑度图t(BC*)t

/

/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见表5-3。

表5-3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检测参数

标准名称

检出限

仪器名称及型号

校定/校准单位

校定/校准证书有效期

1

噪声,dB(A)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t(BC*)t

(略) 计 (略)

2023.08.02

AWA6021A声校准器(BC*)

(略) 计量科学研

究院

2023.07.25

PH-SD2手持式风速风向仪(BC*)

(略) 计量科学研

究院

2023.08.22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水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定和要求执行。在采样过程中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分析测定过程中,采取同时测定质控样、加标回收或平行双样等措施。质控总数量占到了每批次分析样品总数的15%。监测数据完成后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表5-4水质监测质量控制结果统计表

项目

质控编号

平行样测定值

(mg/L)

相对偏差%

质控样检测值

质控样标准值

不确定度或加标回收率

pH值

SZ*

7.8

7.8

0

/

/

/

SZ*

7.9

7.9

0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SZ*

36.0

35.0

1.41

5.0

4.57

0.62

SZ*

36.0

37.0

1.37

5.0

4.57

0.62

总氮

SZ*

40.7

40.7

0

1.19

1.12

0.10

SZ*

40.1

39.7

0.71

1.19

1.12

0.10

总磷

SZ*

0.74

0.76

1.89

0.196

0.199

0.009

SZ*

0.69

0.71

2.02

0.202

0.199

0.009

化学需氧量

SZ*

131

131

0

178

174

10

SZ*

129

130

0.39

180

174

10

氨氮

SZ*

97.2

97.3

0.07

6.42

6.48

0.29

SZ*

10.2

10.2

0

6.37

6.48

0.29

总余氯

SZ*

ND

ND

0

5.05

4.96

0.17

SZ*

ND

ND

0

总有机碳

/

/

/

/

13.6

13.1

1.0

/

/

/

/

13.1

13.1

1.0

氯离子

SZ*

194

204

2.51

4.00

4.216

5.40%

SZ*

200

200

0

二氯*烷

SZ*

1974

1899

1.25

50

60.3103

20.6%

SZ*

9.7

6.2

22.0

三氯*烷

SZ*

675

723

3.43

50

52.7338

5.47%

SZ*

1.9

1.3

18.8

可吸附有机卤素

SZ*

67

70

3.10

500

498

0.40%

SZ*

68

38

0

500

504

0.80%

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和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检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定和要求执行。分析测定过程中,采取同时测定曲线中间点或平行双样等措施。质控总数量占到了每批次分析样品总数的15%。监测数据完成后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表5-5废气监测质量控制结果统计表

项目

质控编号

平行样测定值

(mg/L)

相对偏差%

曲线中间点检测值

曲线中间点标准值

相对误差%

硫酸雾

/

/

/

/

3.881

4.00

-3.00

/

/

/

/

3.872

4.00

-3.20

/

/

/

/

3.816

4.00

-4.60

/

/

/

/

3.978

4.00

-0.55

/

/

/

/

3.806

4.00

-4.85

/

/

/

/

3.647

4.00

8.83

氯化氢

/

/

/

/

2.009

2.00

0.45

/

/

/

/

2.056

2.00

2.80

*醇

GW*

ND

ND

0

9.632

9.85

-2.21

9.959

9.85

1.11

非*烷总烃

GW*

8.25

8.32

0.42

6.15

6.243

1.51

6.15

6.288

2.24

*酮

/

/

/

/

84.5144

100

-15.5

/

/

/

/

180

174

10

DMF

GW*

ND

ND

0

5.0

4.254

-15.0

GW*

ND

ND

0

6.37

6.48

0.29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监测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进行。质量保证和质控按照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进行。噪声仪器在监测前进行校准,声级计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记录影响测量结果的噪声源。

表5-6声级计校核质控表

仪器名称

检验日期

校准值

仪器显示(dB)

误差(dB)

是否合格

AWA5688噪声仪

10月07日(昼)

94.0

(标准声源)

93.8

-0.2

合格

10月07日(夜)

93.8

-0.2

合格

10月08日(昼)

93.8

-0.2

合格

10月08日(夜)

93.8

-0.2

合格

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水监测

表6-1废水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频次

备注

重点排放口(进出口)

悬浮物、色度、BOD5、总有机碳、二氯*烷、氯仿、AOX、总余氯、氯化物、全盐量、总磷、总氮、pH、CODCr、氨氮、流量

4次/天,监测两天

2、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点位及监测频次见表6-2,废气监测布点图见下图6-1。

表6-2废气监测内容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备注

无组织排放

厂界上风向设1个点,下风向设3个点

NOx、低浓度颗粒物、SO2、林格曼黑度

4次/天,监测2天

同步记录天气情况、风向风速、大气压力等气象参数。

有组织排放

DA012出口

NOx、TSP、SO2

3次/天,监测2天

同步监测流速、流量等烟气参数

图6-1(a)12-14监测布点图

图6-1(b)12-15监测布点图

2、厂界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频次见表6-3,噪声布点见下图6-2。

表6-3噪声监测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

备注

4个厂界

等效声级(Leq)

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同步记录气温风速等气象参数

图6-2厂界噪声监测布点图位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在验收监测期间,通过查阅项目运行日志以及现场工况核实做出分析,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一期工程25t/h燃气锅炉运行工况稳定,DA012出口生产负荷大于75%,设施符合状况正常,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见表7-1。

表7-1项目废水监测结果

检测位置

检测时间

流量(m3/h)

检测时间

流量(m3/h)

废水外排口

(3#巴歇尔槽)

2022.12.1409:50-10:00

36.851

2022.12.1509:38-09:48

29.957

2022.12.1411:54-12:04

36.627

2022.12.1511:43-11:53

31.713

2022.12.1415:02-15:12

36.182

2022.12.1513:45-13:55

33.136

2022.12.1416:35-16:45

35.903

2022.12.1515:51-16:01

32.892

备注:/

采样时间:2022.12.14

采样位置

废水进口

废水出口


序号

检测参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1

pH值,无量纲

7.9

7.9

7.8

7.8

7.9

7.8

7.9

7.8


2

氨氮,mg/L

97.7

97.3

97.0

97.6

10.2

10.2

10.1

10.1


3

化学需氧量,mg/L

5.84×103

5.79×103

5.87×103

5.78×103

127

124

130

131


4

悬浮物,mg/L

13

12

13

10

12

8

11

10


5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3.01×103

4.01×103

3.01×103

3.01×103

37.0

34.0

35.0

35.5


6

总氮,mg/L

268

268

266

267

39.7

40.3

40.6

40.7


7

总磷,mg/L

1.50

1.52

1.47

1.49

0.77

0.79

0.72

0.75


8

氯化物,mg/L

391

394

387

397

203

194

194

199


9

色度,倍

20

20

30

20

6

5

5

7


10

全盐量,mg/L

1703

1678

1655

1743

1522

1560

1485

1674


11

总有机碳,mg/L

1.37×103

1.39×103

1.30×103

1.22×103

27.5

27.3

29.4

26.3


12

二氯*烷,mg/L

1.92

4.98

5.03

3.07

7.3×10-3

5.85×10-2

3.92×10-2

4.18×10-2


13

三氯*烷,mg/L

0.70

0.99

0.30

0.15

1.9×10-3

2.10×10-2

1.17×10-2

1.30×10-2


14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mg/L

6.52

7.11

7.11

7.01

6.1×10-2

6.0×10-2

6.1×10-2

6.8×10-2


15

总余氯(以Cl2计),mg/L

0.42

0.46

0.44

0.46

ND

ND

ND

ND


备注:1、样品编号为:SZ*-0036;2、“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


采样时间:2022.12.15

采样位置

废水进口

废水出口


序号

检测参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1

pH值,无量纲

7.8

7.7

7.9

7.8

7.8

7.9

7.8

7.9


2

氨氮,mg/L

97.1

96.6

96.3

97.2

9.94

10.1

9.99

10.2


3

化学需氧量,mg/L

5.81×103

5.89×103

5.88×103

5.86×103

128

132

132

130


4

悬浮物,mg/L

13

11

10

11

13

9

9

9


5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4.01×103

3.01×103

3.01×103

4.01×103

34.0

36.0

37.0

36.5


6

总氮,mg/L

263

263

263

267

41.1

39.8

40.7

39.9


7

总磷,mg/L

1.40

1.45

1.43

1.44

0.74

0.75

0.76

0.70


8

氯化物,mg/L

386

398

400

392

199

198

198

200


9

色度,倍

30

20

20

30

20

5

8

6


10

全盐量,mg/L

1692

1557

1621

1584

1460

1508

1437

1455


11

总有机碳,mg/L

1.18×103

1.14×103

1.13×103

1.06×103

26.6

25.6

25.8

27.4


12

二氯*烷,mg/L

2.54

3.65

3.17

3.05

2.77×10-2

7.3×10-3

5.32×10-2

8.0×10-3


13

三氯*烷,mg/L

0.92

1.37

0.21

0.20

8.0×10-3

ND

1.65×10-2

1.6×10-3


14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mg/L

7.05

7.06

7.20

7.17

6.1×10-2

6.7×10-2

6.7×10-2

6.8×10-2


15

总余氯(以Cl2计),mg/L

0.41

0.41

0.46

0.44

ND

ND

ND

ND


备注:1、样品编号为:SZ*-0044;2、“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


监测结果中各监测项目出口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7.9、氨氮10.2mg/L、化学需氧量132mg/L、悬浮物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0mg/L、总氮41.1mg/L、总磷0.79mg/L、氯化物203mg/L、色度20倍、全盐量1674mg/L、总有机碳29.4mg/L、二氯*烷5.85×10-2mg/L、三氯*烷2.10×10-2mg/L、可吸附有机卤素(AOX)6.8×10-2mg/L、总余氯(以Cl2计)ND;废水出口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废气监测结果

1、无组织排放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7-2。

表7-2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日期

时间

气温(℃)

气压(kPa)

相对湿度

(%RH)

风向

风速(m/s)

总云量/低云量

天气情况

2022.12.14

9:30

-1.4

101.92

27.8

东风

1.7

0/0

10:50

3.2

101.58

21.6

东风

2.0

0/0

12:16

3.8

101.54

13.8

东风

2.0

0/0

13:33

3.9

101.49

13.5

东风

2.3

0/0

2022.12.15

9:08

2.4

101.24

42.5

南风

1.5

0/0

10:43

3.2

101.06

38.4

南风

2.2

0/0

12:10

3.4

100.87

37.5

南风

2.3

0/0

13:38

3.6

100.82

34.7

南风

2.2

0/0

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表7-3。

表7-3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时间:2022.12.14

检测结果(mg/m3

采样位置

采样频次

总悬浮颗粒物

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厂界上风向1#

第一次

0.138

ND

ND

第二次

0.144

ND

ND

第三次

0.140

ND

ND

第四次

0.147

ND

ND

厂界下风向2#

第一次

0.157

0.006

ND

第二次

0.162

0.007

ND

第三次

0.166

0.007

ND

第四次

0.155

0.006

ND

厂界下风向3#

第一次

0.151

0.007

ND

第二次

0.158

0.008

ND

第三次

0.162

0.007

0.010

第四次

0.170

0.008

ND

厂界下风向4#

第一次

0.157

0.007

ND

第二次

0.166

0.006

ND

第三次

0.160

0.008

0.008

第四次

0.157

0.007

ND

采样时间:2022.12.15

检测结果(mg/m3

采样位置

采样频次

总悬浮颗粒物

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厂界上风向1#

第一次

0.142

ND

ND

第二次

0.147

ND

ND

第三次

0.136

ND

ND

第四次

0.133

ND

ND

厂界下风向2#

第一次

0.147

0.008

ND

第二次

0.157

0.006

ND

第三次

0.157

0.007

0.008

第四次

0.147

0.008

ND

厂界下风向3#

第一次

0.157

0.008

ND

第二次

0.166

0.007

ND

第三次

0.162

0.009

ND

第四次

0.157

0.007

ND

厂界下风向4#

第一次

0.151

0.007

ND

第二次

0.155

0.005

ND

第三次

0.158

0.008

0.008

第四次

0.151

0.008

0.008

备注:1、样品编号:HJ*-0371;2、“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3、采样点位详见附图1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TSP、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70mg/m3、0.009mg/m3、0.010mg/m3,符合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

2、有组织排放

DA011无进口管道,不具备检测条件,因此进口无检测。出口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4。

表7-4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采样位置:DA012出口

采样日期:2022.12.14

检测参数

检测结果

林格曼黑度,级

<1

采样位置:DA012出口

采样日期:2022.12.15

检测参数

检测结果

林格曼黑度,级

<1

采样位置:DA012出口

排气筒高度/内径(m):20/1.5

采样日期:2022.12.14

基准含氧量(%):3.5

检测参数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二氧化硫

实测排放浓度(mg/m3)

<3

<3

<3

<3

折算排放浓度(mg/m3)

/

/

/

/

排放速率(kg/h)

/

/

/

/

氮氧化物

实测排放浓度(mg/m3)

35

34

33

31

折算排放浓度(mg/m3)

41

40

39

36

排放速率(kg/h)

0.64

0.59

0.61

0.56

颗粒物

实测排放浓度(mg/m3)

2.8

2.5

3.0

2.6

折算排放浓度(mg/m3)

3.3

3.0

3.5

3.1

排放速率(kg/h)

5.15×10-2

4.32×10-2

5.57×10-2

4.74×10-2

标干烟气流量(m3/h)

18404

17269

18571

18212

烟气含氧量(%)

6.2

6.3

6.2

6.1

烟气含湿量(%)

10.12

10.24

10.19

10.03

烟气流速(m/s)

3.9

3.7

3.9

3.8

烟气温度(℃)

60.1

58.9

56.9

57.3

备注:1、样品编号为GW*-0330;2、二氧化硫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故排放速率和折算浓度无需计算,用“/”表示;3、检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为90%

采样位置:DA012出口

排气筒高度/内径(m):20/1.5

采样日期:2022.12.15

基准含氧量(%):3.5

检测参数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二氧化硫

实测排放浓度(mg/m3)

<3

<3

<3

<3

折算排放浓度(mg/m3)

/

/

/

/

排放速率(kg/h)

/

/

/

/

氮氧化物

实测排放浓度(mg/m3)

31

36

33

37

折算排放浓度(mg/m3)

36

42

39

43

排放速率(kg/h)

0.52

0.61

0.57

0.66

颗粒物

实测排放浓度(mg/m3)

3.2

2.8

3.1

2.6

折算排放浓度(mg/m3)

3.7

3.2

3.6

3.0

排放速率(kg/h)

5.35×10-2

4.77×10-2

5.38×10-2

4.67×10-2

标干烟气流量(m3/h)

16704

17033

17362

17953

烟气含氧量(%)

6.0

5.9

6.1

5.8

烟气含湿量(%)

13.09

13.15

13.01

12.29

烟气流速(m/s)

3.8

3.9

3.9

3.9

烟气温度(℃)

67.3

68.7

66.2

57.9

备注:1、样品编号为GW*-0334;2、二氧化硫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故排放速率和折算浓度无需计算,用“/”表示;3、检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为90%

监测结果表明:DA012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出口废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5mg/m3、37mg/m3、ND,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

3、污染物总量计算

验收监测期间对DA012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进行了监测,两日监测结果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为0.0538kg/h、0.66kg/h、0,项目年工作时间为7200h,根据监测结果,DA012出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量为0.39t/a、4.75t/a,0符合本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的要求。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5。

表7-5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检测时间:2022.12.14

检测结果(dB(A))

检测位置

昼间

夜间

北厂界外1#

57.4

46.2

西厂界外2#

55.4

45.6

东厂界外3#

58.4

46.9

南厂界外4#

56.9

47.1

气象条件

天气晴、东风(风速为1.7m/s)

天气晴、北风(风速为1.3m/s)

检测时间:2022.12.15

检测结果(dB(A))

检测位置

昼间

夜间

北厂界外1#

56.4

47.1

西厂界外2#

56.9

47.4

东厂界外3#

58.7

46.4

南厂界外4#

57.3

46.7

气象条件

天气晴、南风(风速为1.5m/s)

天气晴、南风(风速为1.8m/s)

备注:检测点位见附图2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表八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根据2022年3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审批意见如下表。

表8-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环境报告表审批意见

建设(安装)情况

备注

1.先拆除现有20t/h燃天然气备用锅炉,建设1台25t/h燃天然气锅炉;25t/h燃天然气锅炉正常运行后,拆除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建设1台30t/h高效蒸汽锅炉;30t/h高效蒸汽锅炉正常运行后,作为主运行锅炉,25t/h燃天然气高效蒸汽锅炉作为备用锅炉。

本项目一期工程已经拆除现有20t/h煤粉蒸汽锅炉,建设完成1台25t/h燃天然气锅炉

已落实

项目锅炉须采用超低氮燃烧方式,燃料采用天然气清洁燃料,燃烧废气通过高20m、内径1.5m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烟尘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TSP、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70mg/m3、0.009mg/m3、0.010mg/m3,符合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

DA012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出口废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5mg/m3、37mg/m3、ND,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

已落实

3.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须排入淄 (略) 处理;生活污水须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淄 (略) 处理,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 (略) (略) 污水处起进水水质要求(pH6.5-9.5、COD≤300mg/L、NH3-N≤45mg/L、BOD5≤150mg/L、SS ≤300mg/L、全盐量<2000mg/L)。

pH7.9、氨氮10.2mg/L、化学需氧量132mg/L、悬浮物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0mg/L、总氮41.1mg/L、总磷0.79mg/L、氯化物203mg/L、色度20倍、全盐量1674mg/L、总有机碳29.4mg/L、二氯*烷5.85×10-2mg/L、三氯*烷2.10×10-2mg/L、可吸附有机卤素(AOX)6.8×10-2mg/L、总余氯(以Cl2计)ND;废水出口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已落实

4.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噪声,采取合理布局、优先选择低噪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要采取震,隔音、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348-2008)2类标。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已落实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政单要求。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存放厂内现有危废间,存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标准,危废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也能得到合理处置。

已落实

加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废气中颗粒物增加量须控制在0.787t/h以内。

验收监测期间对DA012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进行了监测,两日监测结果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为0.0538kg/h、0.66kg/h、0,项目年工作时间为7200h,根据监测结果,DA012出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量为0.39t/a、4.75t/a,0符合本项目一期工程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的要求。

6.建立健全环境风险设施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 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意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项目加强环境风险设施防范体系,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已经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套应急物资、设备,每年都定期举行应急演练,

已落实

7.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 并作为环保验收必要条件。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识牌及环保宣传栏。

项目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

已落实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已落实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若遇规划布局调整须无条件停产并按规划要求进行搬迁。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企业承诺若遇规划布局调整须无条件停产并按规划要求进行搬迁。

已落实

五、本项目一期工程在产生事实排污前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和进行生产管理:未纳入持污许可管理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项目已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已落实

六、本项目一期工程若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里或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应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规定,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

废水、废气已经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

已落实

表九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工程基本情况:

山东 (略) (以下简称“金城医药”)是山东金城 (略) (以下简称“ (略) ”) (略) ,金城医药 (略) 的生产厂区,为同一法人; (略) 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将公司生产经营职能与投资管理职能进行分离,并将生产经营性资产剥离出来,于2017年4月 (略) 。

山东 (略) (略) 淄川区昆仑镇,法人代表张希诚,注册资本*亿元,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化学药品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金城医药是目前国内主要的头孢类医药中间体科研及生产企业,现有项目主要为“3860t/a医药中间体项目”、“3000t/aAE活性酯项目”、“50t/a氨曲南产业化项目”、“昆仑分公司综合升级项目”、“100t/a5-氟胞嘧啶项目”、“50t/a头孢替安和50t/a头孢地嗪产业化项目”。现有工程产品主要包括700t/a头孢他啶活性酯、500t/a呋喃铵盐、1800t/a氨噻肟酸、3000t/aAE活性酯、50t/a氨曲南、24t/a坎地沙坦酯、18t/a 4-氯-3-(三氟*基)苯异氰酸酯、100t/a 5-氟胞嘧啶、20.65t/a头孢替安侧链酸、47t/a氨基噻唑*酸、50t/a头孢地嗪侧链酸、“500吨/年头孢呋辛酸项目”、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烟碱项目)。现有厂区配套“80000m3/h蓄热氧化治理VOCs项目(二期RTO装置)”、MVR装置(全厂共28t/h处理能力)、700m3/d污水处理站、27000t/a溶剂回收装置、“CWO处理MVR蒸发残液项目”。现有工程各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在建项目为“罐区改造项目”、2350t/a医药系列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中TAEM、MTAA、JCE、MTZ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2022年1月,企业委托山东海 (略) 编制完成了《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3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以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于2022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22年9月30日建成,于2022年10月23日投入使用。该项目环保设施于2022年10月开始进行调试运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山东 (略) 的委托,山东 (略) 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12月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资料核查,查阅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2022年12月14日至15日山东 (略) 依据验收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并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监测结果: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运行工况稳定,DA012出口生产负荷大于75%,设施符合状况正常,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1、废水

pH7.9、氨氮10.2mg/L、化学需氧量132mg/L、悬浮物1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0mg/L、总氮41.1mg/L、总磷0.79mg/L、氯化物203mg/L、色度20倍、全盐量1674mg/L、总有机碳29.4mg/L、二氯*烷5.85×10-2mg/L、三氯*烷2.10×10-2mg/L、可吸附有机卤素(AOX)6.8×10-2mg/L、总余氯(以Cl2计)ND;废水出口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排放的TSP、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170mg/m3、0.009mg/m3、0.010mg/m3,符合厂界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

DA012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出口废气浓度最大值分别为3.5mg/m3、37mg/m3、ND,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标准。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

本项目一期工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存放厂内现有危废间,存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标准,危废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也能得到合理处置。

5、污染物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对DA012出口低浓度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进行了监测,两日监测结果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为0.0538kg/h、0.66kg/h、0,项目年工作时间为7200h,根据监测结果,DA012出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量为0.39t/a、4.75t/a,0符合本项目一期工程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的要求。

验收结论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设施建设齐全且正常运行,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建议

1、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设置环保设施运行台账,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危废仓库的环境风险防控管理,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

3、提高全厂职工的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境管理纳入到生产管理全过程中去。

附件部分

附件:

附件1、项目委托书;

附件2、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川环报告表[2022]24号《关于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2年3月30日;

附件3、总量确认书

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5、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6、检测报告;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金城生物制药园区规划图

附图5、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图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环评批复

附件3:总量确认书

附件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5、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6:检测报告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50000)

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金城生物制药园区规划图

附图5: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图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山东 (略) 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项目名称

山东 (略) 25t/h、30t/h高效天然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技改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略) 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金城医药东北侧(淄川区金城生物制药园区)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东经117°91′47.93″/

北纬36°56′99.04″

设计生产能力

25t/h

实际生产能力

25t/h

环评单位

山东海 (略)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审批文号

川环报告表[2022]24号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22年4月

竣工日期

2022年9月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山东 (略)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山东 (略)

验收监测时工况

90%

投资总概算(万元)

5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50

所占比例(%)

10

实际总投资(万元)

5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50

所占比例(%)

10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

(万元)

/

噪声治理

(万元)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m3/h)

/

年平均工作时(h/a)

7200

运营单位

山东 (略)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3DF0YU8B

验收时间

2022.12.14-15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化学需氧量

52.48

132

500

4.21

1.54

58.59

56.02

+2.67

氨氮

7.87

10.2

45

0.63

0.23

8.78

8.4

+0.4

废气

SO2

ND

50

0

0

3.42

NOX

37

100

4.75

4.75

8.71

颗粒物

3.5

10

0.39

0.39

1.74

工业固体废物

14007.154

0

2562.62

11770.26

-2562.62

危险废物

30411.182

0.1

0.1

32612.6578

0

项目有关的其他污染物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t/a;废气排放量——万标m3/a;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t/a;水污染物排放浓度——mg/L;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水污染物排放量——t/a;大气污染物排放量——t/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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