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海盐猛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柴油车尿素罐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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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海盐猛凌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件柴油车尿素罐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年产10万件柴油车尿素罐产品建设项目

海盐县沈荡镇永康路1号

海盐 (略)

杭州 (略)

本项目总投资3125万元,在海盐县沈荡镇永康路1号的东厂区,利用现有闲置车间,以线性低密度聚*烯等为主要材料,经滚塑成型、打孔、清洗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滚塑机、清洗机、开孔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10万件柴油车尿素罐产品的生产能力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联合 (略) 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在滚塑机烘箱的模具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滚塑产生的非*烷总烃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对设备加装隔震垫等,设备经减噪隔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573-*。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年产10万件柴油车尿素罐产品建设项目

海盐县沈荡镇永康路1号

海盐 (略)

杭州 (略)

本项目总投资3125万元,在海盐县沈荡镇永康路1号的东厂区,利用现有闲置车间,以线性低密度聚*烯等为主要材料,经滚塑成型、打孔、清洗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滚塑机、清洗机、开孔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10万件柴油车尿素罐产品的生产能力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联合 (略) 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在滚塑机烘箱的模具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滚塑产生的非*烷总烃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对设备加装隔震垫等,设备经减噪隔声;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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