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17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17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
传真:042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兰得新 (略) 3000吨/年邻*酸*酯苯磺酰胺精细化工项目 | 辽宁兰得新 (略) | (略) (略) 龙港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 | 辽宁昌鑫 (略) | 该项 (略) (略) 龙港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工程内容包括:新建3000吨/年邻*酸*酯苯磺酰胺生产车间1座、液氯汽化车间1座及配套戌类厂房1座、变配电站1座、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8万元,占总投资的6.48%。 |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邻*酸*酯苯磺酰胺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有机废气,经冷凝+两级水喷淋+一级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DA010排气筒(25m)排放;干燥设备、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酰胺化工艺过程产生的氨气、有机废气经冷凝+两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DA009排气筒(20m)排放;硫酸制硫酸镁装置中和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经碱液吸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硫酸制硫酸镁投料工序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本项目新建氨水储罐废气经冷凝+两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DA009排气筒(20m)排放。本项目依托硫酸、盐酸储罐废气经碱液吸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依托*苯、*醇储罐废气经水喷淋+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废水:本项目工艺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化验室废水和循环水排污等废水,采用“调节+微电解+均质+复合催化氧化+芬顿+电解法+A2O+二沉池”的技术路线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日处理能力扩大到100t/d);生活污水与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制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压滤滤饼、蒸馏釜残、废滤布、废包装桶/袋/瓶、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酸性废水处理废渣和污泥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贮存和运输。 6、地下水及土壤: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网络、报纸等公示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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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兰得新 (略) 3000吨/年邻*酸*酯苯磺酰胺精细化工项目 | 辽宁兰得新 (略) | (略) (略) 龙港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 | 辽宁昌鑫 (略) | 该项 (略) (略) 龙港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工程内容包括:新建3000吨/年邻*酸*酯苯磺酰胺生产车间1座、液氯汽化车间1座及配套戌类厂房1座、变配电站1座、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8万元,占总投资的6.48%。 |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邻*酸*酯苯磺酰胺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有机废气,经冷凝+两级水喷淋+一级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DA010排气筒(25m)排放;干燥设备、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酰胺化工艺过程产生的氨气、有机废气经冷凝+两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DA009排气筒(20m)排放;硫酸制硫酸镁装置中和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经碱液吸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硫酸制硫酸镁投料工序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本项目新建氨水储罐废气经冷凝+两级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DA009排气筒(20m)排放。本项目依托硫酸、盐酸储罐废气经碱液吸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依托*苯、*醇储罐废气经水喷淋+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废水:本项目工艺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化验室废水和循环水排污等废水,采用“调节+微电解+均质+复合催化氧化+芬顿+电解法+A2O+二沉池”的技术路线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日处理能力扩大到100t/d);生活污水与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制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压滤滤饼、蒸馏釜残、废滤布、废包装桶/袋/瓶、废活性炭、化验室废物、酸性废水处理废渣和污泥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贮存和运输。 6、地下水及土壤: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网络、报纸等公示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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