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滨海新区轨道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迁20-10)电力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滨海新区轨道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迁20-10)电力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迁20-10)电力迁改工程 | (略) (略) | (略) 空港经济区宁静高速、纬三道交口东侧 | 天津环 (略) | 新建杆塔7基,其中:220kV耐张杆2基,220kV直线杆2基,110kV电缆终端杆2基,220kV/110kV四回路转角杆1基。拆除原3号、4号、5号、6号杆,抬高现状220kV架空线路的架设高度,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767km(由XN1架设至XN6),其中:220kV/110kV四回架空0.2km,220kV双回架空0.567km。将原110kV架空线路纬文线、北袁山岭子牵引站支线改为地下电缆,110kV电缆线路起自于XN2,终点位于XN7。新建110kV电缆路径0.68km,其中:新建工井4座,工井长度合计0.04km,8+2孔排管0.5km,单回沟槽0.06km,双回沟槽0.08km。 |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须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标准》、《 (略) 清新空气行动方案》、《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和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施工期扬尘、噪声环境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落实工程弃土、施工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防止环境二次污染。 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临时占地的恢复以及绿化工作,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废气产生。 (三)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废水排放。 (四)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期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选取低噪声设备,运营期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 (六)项目类比《大屯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中大屯站T接隆崔线110千伏线路工程单回110kV地埋电缆的验收监测数据和《天津北辰万河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中仁和营-万河道双回电缆线路的验收监测数据,本项目电缆线路运行期间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 (七)落实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报告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八)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2023年1月19日-1月3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http://**.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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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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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轨道 (略) (迁20-10)电力迁改工程 | (略) (略) | (略) 空港经济区宁静高速、纬三道交口东侧 | 天津环 (略) | 新建杆塔7基,其中:220kV耐张杆2基,220kV直线杆2基,110kV电缆终端杆2基,220kV/110kV四回路转角杆1基。拆除原3号、4号、5号、6号杆,抬高现状220kV架空线路的架设高度,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767km(由XN1架设至XN6),其中:220kV/110kV四回架空0.2km,220kV双回架空0.567km。将原110kV架空线路纬文线、北袁山岭子牵引站支线改为地下电缆,110kV电缆线路起自于XN2,终点位于XN7。新建110kV电缆路径0.68km,其中:新建工井4座,工井长度合计0.04km,8+2孔排管0.5km,单回沟槽0.06km,双回沟槽0.08km。 |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须严格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标准》、《 (略) 清新空气行动方案》、《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做好堆场、裸露土地的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和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施工期扬尘、噪声环境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落实工程弃土、施工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措施,防止环境二次污染。 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临时占地的恢复以及绿化工作,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废气产生。 (三)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废水排放。 (四)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期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选取低噪声设备,运营期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 (六)项目类比《大屯110kV变电站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中大屯站T接隆崔线110千伏线路工程单回110kV地埋电缆的验收监测数据和《天津北辰万河道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中仁和营-万河道双回电缆线路的验收监测数据,本项目电缆线路运行期间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 (七)落实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报告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八)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2023年1月19日-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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