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批准山东康洋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铅酸蓄电池板栅连铸连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批准山东康洋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铅酸蓄电池板栅连铸连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 (略) 铅酸蓄电池板栅连铸连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3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项目建设科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铅酸蓄电池板栅连铸连轧项目 |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山东路( (略) 道)以东、泰安路以北,山东 (略) 厂区内、极板一车间以东区域 | 山东 (略) | 山东加 (略) | 项 (略)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山东路( (略) 道)以东、泰安路以北,山东 (略) 厂区内,为技改项目,在现有空厂房内进行建设,对极板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购置铅带连铸连轧生产线、铅带冲网生产线、制粉线、密闭和膏机、连续涂板生产线、固化干燥室、刷边整板机等设备,建设连铸连轧生产线,将现有工程中20Ah的极板产能(150万kVAh/a)利用连铸连轧生产线生产,其他型号的极板产能(110万kVAh/a)仍利用现有工程进行生产,现有工程部分工序的年运行时间由7200小时降至3046h,并通过现有用电监控系统对其年运行时间进行监管,以控制现有工程产能;技改前后全厂维持260万kVAh/a的总产能不变。 | (一)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熔铅铸带铅烟、熔铅锅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燃气废气、球磨制粉废气、和膏废气、表面干燥机天然气燃烧废气、刷边整板废气,以及废气收集装置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 熔铅铸带工序位于封闭的车间内,熔铅铸带过程中产生的铅烟,采用密闭微负压收集,经“HKE铅烟净化器”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33)排放,铅烟排放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熔铅锅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配套有低氮燃烧器,燃烧产生的烟气汇入1根15m高排气筒(DA033)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球磨制粉工序采用铅锭冷切工艺,采用全自动密封式铅粉机,系统排口连接废气处理设施,铅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34)排放,铅尘排放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和膏工序采用密闭和膏机,和膏过程中产生的铅尘及硫酸雾经密闭微负压收集,经“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DA035、DA036)排放,铅尘及硫酸雾排放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表面干燥机利用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热风进行直接加热干燥,排出干燥机的尾气主要成分为水蒸气,此外还含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37)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刷边整板机产生的铅尘经密闭微负压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根20m排气筒(DA038、DA039)排放,铅尘排放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采取封闭车间、密闭设备、合理设计送排风系统、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等措施,减少生产、控制和输送过程中无组织废气的产生。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的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抽吸清运;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固化干燥室冷凝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浴洗衣废水、铅烟铅尘净化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 (略) 政污水管网,送 (略) 三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人工湿地净化后,经洪凝河最终汇入墙夼水库。 项目通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可能产生渗漏的工段均得到有效控制,最大程度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泵、风机、电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选用低噪设备、采用柔性连接等噪声防治措施后,与现状噪声叠加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项目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厂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汇入现有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本项目通过对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定期检查,发现物料泄漏立即采取措施对泄漏的物料进行收集处理,并检查下渗情况,从源头和过程中减少对土壤的污染,并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项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后,从土壤环境影响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六)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为硫酸、天然气、油类物质及废水的泄漏事故,天然气、油类物质火灾爆炸伴生/次生环境污染事故。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报告书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七) 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在现有空厂房内建设,项目建设场地原有生态环境不敏感,施工期仅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不涉及土建施工,在采取合理施工组织、加强厂区绿化、规范生产运行等措施后,不会对区域生态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从生态影响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八)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通过网络公示、张贴布告及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活动。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场所均符合相关要求。该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 (略) 铅酸蓄电池板栅连铸连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3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项目建设科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铅酸蓄电池板栅连铸连轧项目 |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山东路( (略) 道)以东、泰安路以北,山东 (略) 厂区内、极板一车间以东区域 | 山东 (略) | 山东加 (略) | 项 (略) (略)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山东路( (略) 道)以东、泰安路以北,山东 (略) 厂区内,为技改项目,在现有空厂房内进行建设,对极板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购置铅带连铸连轧生产线、铅带冲网生产线、制粉线、密闭和膏机、连续涂板生产线、固化干燥室、刷边整板机等设备,建设连铸连轧生产线,将现有工程中20Ah的极板产能(150万kVAh/a)利用连铸连轧生产线生产,其他型号的极板产能(110万kVAh/a)仍利用现有工程进行生产,现有工程部分工序的年运行时间由7200小时降至3046h,并通过现有用电监控系统对其年运行时间进行监管,以控制现有工程产能;技改前后全厂维持260万kVAh/a的总产能不变。 | (一)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熔铅铸带铅烟、熔铅锅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燃气废气、球磨制粉废气、和膏废气、表面干燥机天然气燃烧废气、刷边整板废气,以及废气收集装置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 熔铅铸带工序位于封闭的车间内,熔铅铸带过程中产生的铅烟,采用密闭微负压收集,经“HKE铅烟净化器”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33)排放,铅烟排放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熔铅锅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配套有低氮燃烧器,燃烧产生的烟气汇入1根15m高排气筒(DA033)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球磨制粉工序采用铅锭冷切工艺,采用全自动密封式铅粉机,系统排口连接废气处理设施,铅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34)排放,铅尘排放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和膏工序采用密闭和膏机,和膏过程中产生的铅尘及硫酸雾经密闭微负压收集,经“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DA035、DA036)排放,铅尘及硫酸雾排放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表面干燥机利用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热风进行直接加热干燥,排出干燥机的尾气主要成分为水蒸气,此外还含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等污染物,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37)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刷边整板机产生的铅尘经密闭微负压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洗涤塔”处理后,通过2根20m排气筒(DA038、DA039)排放,铅尘排放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采取封闭车间、密闭设备、合理设计送排风系统、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等措施,减少生产、控制和输送过程中无组织废气的产生。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的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抽吸清运;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污水、设备清洗废水、固化干燥室冷凝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洗浴洗衣废水、铅烟铅尘净化废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 (略) 政污水管网,送 (略) 三厂进行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人工湿地净化后,经洪凝河最终汇入墙夼水库。 项目通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后,可能产生渗漏的工段均得到有效控制,最大程度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泵、风机、电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选用低噪设备、采用柔性连接等噪声防治措施后,与现状噪声叠加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项目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厂区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汇入现有生活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本项目通过对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定期检查,发现物料泄漏立即采取措施对泄漏的物料进行收集处理,并检查下渗情况,从源头和过程中减少对土壤的污染,并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项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后,从土壤环境影响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六)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为硫酸、天然气、油类物质及废水的泄漏事故,天然气、油类物质火灾爆炸伴生/次生环境污染事故。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报告书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七) 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在现有空厂房内建设,项目建设场地原有生态环境不敏感,施工期仅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不涉及土建施工,在采取合理施工组织、加强厂区绿化、规范生产运行等措施后,不会对区域生态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从生态影响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八)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通过网络公示、张贴布告及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活动。网络平台、报纸及张贴公告场所均符合相关要求。该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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