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报送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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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报送审批前公示

宁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报送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7 14:24浏览次数: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 (自然资函〔2020〕71号)等政策、法规的要求,宁阳县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现对宁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报送审批前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

二、公示内容

1、整合优化前情况:宁阳县列入名录的自然保护地共5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为山东蟠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省级地质公园2个为山东 (略) 级地质公园和泰 (略) 级地质公园,省级湿地公园2个 (略) 级湿地公园和宁 (略) 级湿地公园,保护地累计总批复面积6132.10公顷。剔除交叉重叠因素,对不同保护地之间重叠区域面积只作一次统计,宁阳县自然保护地实际净占地总面积5258.19顷。

2、整合优化后情况:宁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自然保护地3类3个,其中森林自然公园1个(国家级1个)为山东蟠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湿地自然公园1个(地方级1个)为泰安大汶河地方级湿地公园,地质自然公园1个(地方级1个)为泰安鹤山地方级地质公园,总面积3341.17公顷。

三、意见反馈

在公示期间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8-*电子邮箱:*@*26.com

地址:宁阳县欣街路629号

邮编:*

信息来源:宁阳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宁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报送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7 14:24浏览次数: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 (自然资函〔2020〕71号)等政策、法规的要求,宁阳县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现对宁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进行报送审批前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

二、公示内容

1、整合优化前情况:宁阳县列入名录的自然保护地共5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为山东蟠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省级地质公园2个为山东 (略) 级地质公园和泰 (略) 级地质公园,省级湿地公园2个 (略) 级湿地公园和宁 (略) 级湿地公园,保护地累计总批复面积6132.10公顷。剔除交叉重叠因素,对不同保护地之间重叠区域面积只作一次统计,宁阳县自然保护地实际净占地总面积5258.19顷。

2、整合优化后情况:宁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自然保护地3类3个,其中森林自然公园1个(国家级1个)为山东蟠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湿地自然公园1个(地方级1个)为泰安大汶河地方级湿地公园,地质自然公园1个(地方级1个)为泰安鹤山地方级地质公园,总面积3341.17公顷。

三、意见反馈

在公示期间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8-*电子邮箱:*@*26.com

地址:宁阳县欣街路6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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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阳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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