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县琅塘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县琅塘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县琅塘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项目名称 | 新化县琅塘镇生猪定点屠宰场 |
建设地点 | (略) 新化县琅塘镇苏新工贸区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紫鹊庄园生态农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 概况 | 该项目位于 (略) (略) 新化县琅塘镇龙湾村苏新工贸区工业园,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1度5分27秒,北纬28度1分50秒。总占地面积约2000m2,总建筑面积800m2,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10.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待宰间、屠宰间、理杂间,办公楼和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及其他相应配套设施,新建一条规模为年屠宰生猪1.5万头的生产线。该项目已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定点屠宰代码:B*。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完善厂区内雨水收集系统,厂区内雨水接入工业小区内道路雨水管网就近排入资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油沉淀池+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池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标准,再通过自建管道接入污水管网进入琅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生物质烟气采取旋风除尘器+20m排气筒排放措施,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煤锅炉排放限值;厂区内道路、停车场全部硬化。恶臭采取绿化、喷洒除臭剂、干湿分离、密封粪便暂存池、建污水处理站、污水输送管道采取密封设计等措施,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装置,严格控制屠宰时间,缩短生猪在厂区内的滞留时间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不合格产品严格遵循《禽畜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进行无害化处置,同屠宰车间内胃肠的内容物、废弃血、碎肉渣等生产固废一并送至新化县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生猪粪便采取干湿分置,干清粪工艺,经简易生物堆肥发酵后作为有机肥料使用;格栅渣、气浮渣定期收集暂存间内,按时清理运至垃圾填埋场内卫生填埋;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经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处理后定期清理运至垃圾填埋场内卫生填埋;锅炉灰渣外运用作有机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县琅塘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
项目名称 | 新化县琅塘镇生猪定点屠宰场 |
建设地点 | (略) 新化县琅塘镇苏新工贸区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紫鹊庄园生态农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 概况 | 该项目位于 (略) (略) 新化县琅塘镇龙湾村苏新工贸区工业园,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1度5分27秒,北纬28度1分50秒。总占地面积约2000m2,总建筑面积800m2,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10.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待宰间、屠宰间、理杂间,办公楼和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及其他相应配套设施,新建一条规模为年屠宰生猪1.5万头的生产线。该项目已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定点屠宰代码:B*。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完善厂区内雨水收集系统,厂区内雨水接入工业小区内道路雨水管网就近排入资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油沉淀池+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池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标准,再通过自建管道接入污水管网进入琅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生物质烟气采取旋风除尘器+20m排气筒排放措施,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煤锅炉排放限值;厂区内道路、停车场全部硬化。恶臭采取绿化、喷洒除臭剂、干湿分离、密封粪便暂存池、建污水处理站、污水输送管道采取密封设计等措施,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装置,严格控制屠宰时间,缩短生猪在厂区内的滞留时间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不合格产品严格遵循《禽畜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进行无害化处置,同屠宰车间内胃肠的内容物、废弃血、碎肉渣等生产固废一并送至新化县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置;生猪粪便采取干湿分置,干清粪工艺,经简易生物堆肥发酵后作为有机肥料使用;格栅渣、气浮渣定期收集暂存间内,按时清理运至垃圾填埋场内卫生填埋;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经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处理后定期清理运至垃圾填埋场内卫生填埋;锅炉灰渣外运用作有机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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