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镇海区沼液配送单位的备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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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镇海区沼液配送单位的备案公示

索引号: */2023-*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3-17

成文日期:2023-03-17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

镇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镇海区沼液配送单位的备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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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根据《 (略) 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关于印发镇海区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165 号)和《镇海区“肥药两制”改革若干政策意见及资金管理办法》(镇农发〔2021〕15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前期已申报备案材料的主体进行综合评审后,拟确定1家单位为2023年度镇海区沼液配送单位,现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略) (略) (九龙湖镇,洪峰)

本公示期限从3月17日起至3月22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69号D2-516;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7日



索引号: */2023-*

发布机构: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3-17

成文日期:2023-03-17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

镇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镇海区沼液配送单位的备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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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根据《 (略) 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关于印发镇海区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18〕165 号)和《镇海区“肥药两制”改革若干政策意见及资金管理办法》(镇农发〔2021〕15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前期已申报备案材料的主体进行综合评审后,拟确定1家单位为2023年度镇海区沼液配送单位,现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略) (略) (九龙湖镇,洪峰)

本公示期限从3月17日起至3月22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69号D2-516;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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