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正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23400件铝合金产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德正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23400件铝合金产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德 (略) 年产*件铝合金产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 (略) 年产*件铝合金产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 (略) 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件铝合金产品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略) 广德经济开发区建设路116号
建设单位:广德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广德经济开发区建设路116号。于2016年02月17日取得原广德县经贸科技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016]004号。项目国标行业类别为有色金属铸造,建设规模及内容:广德 (略) 于2016年4月于广德经济开发区中山路与德昌路交叉口租赁安徽 (略) 2000平方米厂房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年产*件铝合金产品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件铝合金的生产规模。项目履行了相关环保手续,于2016年6月8日通过环保审批(广环审[2016]51号)。现因企 (略) 场,将产品方案发生调整,企业原来项目备案及环评中“年产*件铝合金产品项目”的产品方案,现调整为年产*件办公用扶手、腿、支撑架产品,堆料和产品的仓储空间需求增加,现有厂房已不能满足企业生产需求,且为了配合经开区管委会低效用地清理工作,企业租赁广德 (略) (略) 经济开发区建设路的厂区,现将公司搬离原址,搬迁到广德 (略) 所在厂址,现进行重新报批,重新报批后核算产能未突破现有项目铝铸造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新增脱模剂用水、研磨机用水、水膜除尘器用水、切削液配比用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化粪池预处理;本次重新报批冷却循环水、研磨废水、水膜除尘置换废水定 (略) 政管网。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
天然气铝炉熔化工段集气罩收集、压铸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合并通过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DA001);由于抛光铝粉尘会有爆炸风险,企业抛光粉尘通过下方抽风收集,经过设备自带水膜除尘处理,再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有组织排放:项目营运期铝熔化工段(天然气燃烧)、压铸、抛丸、抛光产生的颗粒物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各个工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压铸产生的NMHC排放参照执行标准中表面涂装工段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NOx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NMHC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区位于大气重点区域,无组织VOCs需从严执行,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新增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四周隔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运营期废切削液、收集铝尘、废活性炭、废桶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沾染切削液金属屑、铝灰渣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沾染切削液金属屑、铝灰渣在利用环节有豁免权,定期交由金属冶炼单位及出售给金属铝回收单位。边角料、不合格品厂家回收;收集尘委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了较为妥善的处置措施,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合结论:
本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主园区内,用地及产业定位符合《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中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扩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广德 (略) 年产*件铝合金产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 (略) 年产*件铝合金产品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 (略) 生态环境分局项目政务服务科
电话:0563-*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件铝合金产品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略) 广德经济开发区建设路116号
建设单位:广德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广德经济开发区建设路116号。于2016年02月17日取得原广德县经贸科技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016]004号。项目国标行业类别为有色金属铸造,建设规模及内容:广德 (略) 于2016年4月于广德经济开发区中山路与德昌路交叉口租赁安徽 (略) 2000平方米厂房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年产*件铝合金产品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件铝合金的生产规模。项目履行了相关环保手续,于2016年6月8日通过环保审批(广环审[2016]51号)。现因企 (略) 场,将产品方案发生调整,企业原来项目备案及环评中“年产*件铝合金产品项目”的产品方案,现调整为年产*件办公用扶手、腿、支撑架产品,堆料和产品的仓储空间需求增加,现有厂房已不能满足企业生产需求,且为了配合经开区管委会低效用地清理工作,企业租赁广德 (略) (略) 经济开发区建设路的厂区,现将公司搬离原址,搬迁到广德 (略) 所在厂址,现进行重新报批,重新报批后核算产能未突破现有项目铝铸造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新增脱模剂用水、研磨机用水、水膜除尘器用水、切削液配比用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化粪池预处理;本次重新报批冷却循环水、研磨废水、水膜除尘置换废水定 (略) 政管网。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
天然气铝炉熔化工段集气罩收集、压铸废气通过集气罩进行收集,合并通过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15m的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DA001);由于抛光铝粉尘会有爆炸风险,企业抛光粉尘通过下方抽风收集,经过设备自带水膜除尘处理,再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有组织排放:项目营运期铝熔化工段(天然气燃烧)、压铸、抛丸、抛光产生的颗粒物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各个工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压铸产生的NMHC排放参照执行标准中表面涂装工段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NOx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NMHC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区位于大气重点区域,无组织VOCs需从严执行,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新增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四周隔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拟建项目运营期废切削液、收集铝尘、废活性炭、废桶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沾染切削液金属屑、铝灰渣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沾染切削液金属屑、铝灰渣在利用环节有豁免权,定期交由金属冶炼单位及出售给金属铝回收单位。边角料、不合格品厂家回收;收集尘委外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了较为妥善的处置措施,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合结论:
本项目为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的要求;选址于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主园区内,用地及产业定位符合《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中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内容及规模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政策要求,符合《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扩区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生产过程中采用低污染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先进;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地削减,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质量要求。只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有关部门意见:项目备案、环境影响审察表、项目建议书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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