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丰(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0吨气泡袋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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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丰(天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0吨气泡袋项目拟审批公示



(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欣丰(天津)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年产380吨气泡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380吨气泡袋项目

欣丰(天津) (略)

(略) 宁河区宁河现代产业区

天津众峰环保

(略)

本项目拟投资100万元, (略) 宁河区宁河现代产业区健捷路与华康街道交口,租赁天津四 (略) 二号厂房建设年产380吨气泡袋项目。建筑面积为1410m2,主要内容包括: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气泡袋380吨。

1、废气:本项目挤出、制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油桶、废防锈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2023.3.13

2023.3.17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欣丰(天津)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年产380吨气泡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380吨气泡袋项目

欣丰(天津) (略)

(略) 宁河区宁河现代产业区

天津众峰环保

(略)

本项目拟投资100万元, (略) 宁河区宁河现代产业区健捷路与华康街道交口,租赁天津四 (略) 二号厂房建设年产380吨气泡袋项目。建筑面积为1410m2,主要内容包括: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气泡袋380吨。

1、废气:本项目挤出、制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现代产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油桶、废防锈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2023.3.13

2023.3.17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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