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关于宿松县临江产业园皮革园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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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公示】关于宿松县临江产业园皮革园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对《宿松县临江产业园皮革园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

联系股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电话:0556-* (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6-*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 ??

邮 ???编:*

项目名称:宿松县临江产业园皮革园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宿松经济开发区临江产业园皮革园内??

建设单位:宿松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智弘 (略) ?

建设项目概况:为实现皮革园废水处理污泥减量化,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对含铬污泥和综合污泥进行减量化技改,同步改造现有污水处理工程部分废气处理系统。含铬污泥减量化采用全封闭式低温烘干技术(温度控制90℃左右);综合污泥减量化采用发酵罐发酵工艺降低含水率。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低温烘干冷凝水经污水收集管道排入皮革园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水质达到复兴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2中相关标准后,排入复兴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碱喷淋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分区防渗。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含铬污泥烘干过程和综合污泥发酵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污水处理工程产生的臭气。臭气分区收集后经两套除臭装置(“一级碱喷淋+光氧+活性炭吸附”、“二级碱喷淋+干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和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规范化设置废气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厂界各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经发酵处理的综合污泥外售用于发电、建材等。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含铬干污泥、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将环境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管理范畴。提高全厂环保意识,建立和健全环保管理网络及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

(六)落实自行监测工作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认真开展排污许可证变更,未获得环境主管部门排污许可前不得排放污染物。运营期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范要求,落实自行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做好监测数据记录与保存工作。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宿松县临江产业园皮革园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pdf

(略) 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3月1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对《宿松县临江产业园皮革园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

联系股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电话:0556-* (兼传真)

监督电话:0556-*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 ??

邮 ???编:*

项目名称:宿松县临江产业园皮革园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宿松经济开发区临江产业园皮革园内??

建设单位:宿松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智弘 (略) ?

建设项目概况:为实现皮革园废水处理污泥减量化,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对含铬污泥和综合污泥进行减量化技改,同步改造现有污水处理工程部分废气处理系统。含铬污泥减量化采用全封闭式低温烘干技术(温度控制90℃左右);综合污泥减量化采用发酵罐发酵工艺降低含水率。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低温烘干冷凝水经污水收集管道排入皮革园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水质达到复兴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表2中相关标准后,排入复兴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碱喷淋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外排。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分区防渗。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含铬污泥烘干过程和综合污泥发酵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污水处理工程产生的臭气。臭气分区收集后经两套除臭装置(“一级碱喷淋+光氧+活性炭吸附”、“二级碱喷淋+干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和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规范化设置废气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 ?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厂界各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经发酵处理的综合污泥外售用于发电、建材等。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含铬干污泥、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将环境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管理范畴。提高全厂环保意识,建立和健全环保管理网络及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

(六)落实自行监测工作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认真开展排污许可证变更,未获得环境主管部门排污许可前不得排放污染物。运营期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规范要求,落实自行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做好监测数据记录与保存工作。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宿松县临江产业园皮革园废水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pdf

(略) 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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