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0线黄羊木头至磴口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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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10线黄羊木头至磴口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7日我局拟对国道110线黄羊木头至磴口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4楼2号圆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国道110线黄羊木头至磴口段公路工程 (略) 临河区、杭锦后旗及磴口县境内 (略) 交通运输局内蒙古 (略) 该项目为公路改扩建项目,拟建项目位 (略) 临河区、杭锦后旗及磴口县境内,主路线全长约52.943公里,三条连接线长23.965km,大、中桥 856.16m/16 座,小桥 234.26m/13座,涵洞 168 道。分离立交 1 处。服务区 1 处,养护工区、收费站 1 处,超限检测站 1 处。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起点位 (略) 临河区黄羊木头,终点止于巴彦高勒镇旧地村西侧。其中,新建段长度为30.843km,改扩建段长度为22.1km。主线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m,连接线为二级公路,双向二车道,路基宽度12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土方、水泥、石灰等粉状、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采用苫布遮盖,尽量避免大风天雨天作业;施工场地、便道等采用洒水车降尘;沥青拌合设备自带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设备并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沥青保温系统采用导热油炉供热,燃料选用车用柴油,燃烧后经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运输车辆苫布遮盖,道路两侧进行美化绿化。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拌合站、预制厂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所在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超限检测站、收费站和养护工区、服务区分别设置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生活污水,达到《城市污水再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用于绿化及抑尘;运营期路线穿风积沙路段不设路基坡脚排水沟,路基路面排水采用自然下渗方式;穿农田地路段设置路堤排水沟,自然蒸发方式,桥面排水采用集中排水槽方案,设置隔油池、事故水池,侧壁、底板均进行防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沿线距离较近的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必须夜间施工时,要求设置临时声屏障进行降噪,并尽量避免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运营期对主线及连接线两侧200m范围内涉及的32处敏感点安装隔声窗,振动标线等设备进行降噪,并预留降噪资金。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沥青拌合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分别用专用容器收集,并加盖密封,暂存在拌合站内的一座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养护工区、路面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建筑垃圾妥善收集至指定地点,及时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委托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取弃土场、拌合站、预制厂、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相应恢复为草地、耕地、沙地,草地、沙地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利用前水平,耕地表土单独堆存,施工结束后反序回填,保持耕地土壤肥力不降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7日我局拟对国道110线黄羊木头至磴口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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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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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国道110线黄羊木头至磴口段公路工程 (略) 临河区、杭锦后旗及磴口县境内 (略) 交通运输局内蒙古 (略) 该项目为公路改扩建项目,拟建项目位 (略) 临河区、杭锦后旗及磴口县境内,主路线全长约52.943公里,三条连接线长23.965km,大、中桥 856.16m/16 座,小桥 234.26m/13座,涵洞 168 道。分离立交 1 处。服务区 1 处,养护工区、收费站 1 处,超限检测站 1 处。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起点位 (略) 临河区黄羊木头,终点止于巴彦高勒镇旧地村西侧。其中,新建段长度为30.843km,改扩建段长度为22.1km。主线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m,连接线为二级公路,双向二车道,路基宽度12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土方、水泥、石灰等粉状、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采用苫布遮盖,尽量避免大风天雨天作业;施工场地、便道等采用洒水车降尘;沥青拌合设备自带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设备并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沥青保温系统采用导热油炉供热,燃料选用车用柴油,燃烧后经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运输车辆苫布遮盖,道路两侧进行美化绿化。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拌合站、预制厂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所在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超限检测站、收费站和养护工区、服务区分别设置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生活污水,达到《城市污水再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用于绿化及抑尘;运营期路线穿风积沙路段不设路基坡脚排水沟,路基路面排水采用自然下渗方式;穿农田地路段设置路堤排水沟,自然蒸发方式,桥面排水采用集中排水槽方案,设置隔油池、事故水池,侧壁、底板均进行防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沿线距离较近的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必须夜间施工时,要求设置临时声屏障进行降噪,并尽量避免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运营期对主线及连接线两侧200m范围内涉及的32处敏感点安装隔声窗,振动标线等设备进行降噪,并预留降噪资金。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沥青拌合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分别用专用容器收集,并加盖密封,暂存在拌合站内的一座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养护工区、路面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建筑垃圾妥善收集至指定地点,及时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委托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取弃土场、拌合站、预制厂、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相应恢复为草地、耕地、沙地,草地、沙地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利用前水平,耕地表土单独堆存,施工结束后反序回填,保持耕地土壤肥力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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