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0线黄羊木头至磴口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国道110线黄羊木头至磴口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道110线黄羊木头至磴口段公路工程 | (略) 临河区、杭锦后旗及磴口县境内 | (略) 交通运输局 | 内蒙古 (略) | 该项目为公路改扩建项目,拟建项目位 (略) 临河区、杭锦后旗及磴口县境内,主路线全长约52.943公里,三条连接线长23.965km,大、中桥 856.16m/16 座,小桥 234.26m/13座,涵洞 168 道。分离立交 1 处。服务区 1 处,养护工区、收费站 1 处,超限检测站 1 处。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起点位 (略) 临河区黄羊木头,终点止于巴彦高勒镇旧地村西侧。其中,新建段长度为30.843km,改扩建段长度为22.1km。主线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m,连接线为二级公路,双向二车道,路基宽度12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土方、水泥、石灰等粉状、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采用苫布遮盖,尽量避免大风天雨天作业;施工场地、便道等采用洒水车降尘;沥青拌合设备自带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设备并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沥青保温系统采用导热油炉供热,燃料选用车用柴油,燃烧后经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运输车辆苫布遮盖,道路两侧进行美化绿化。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拌合站、预制厂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所在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超限检测站、收费站和养护工区、服务区分别设置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生活污水,达到《城市污水再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用于绿化及抑尘;运营期路线穿风积沙路段不设路基坡脚排水沟,路基路面排水采用自然下渗方式;穿农田地路段设置路堤排水沟,自然蒸发方式,桥面排水采用集中排水槽方案,设置隔油池、事故水池,侧壁、底板均进行防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沿线距离较近的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必须夜间施工时,要求设置临时声屏障进行降噪,并尽量避免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运营期对主线及连接线两侧200m范围内涉及的32处敏感点安装隔声窗,振动标线等设备进行降噪,并预留降噪资金。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沥青拌合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分别用专用容器收集,并加盖密封,暂存在拌合站内的一座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养护工区、路面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建筑垃圾妥善收集至指定地点,及时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委托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取弃土场、拌合站、预制厂、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相应恢复为草地、耕地、沙地,草地、沙地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利用前水平,耕地表土单独堆存,施工结束后反序回填,保持耕地土壤肥力不降低。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道110线黄羊木头至磴口段公路工程 | (略) 临河区、杭锦后旗及磴口县境内 | (略) 交通运输局 | 内蒙古 (略) | 该项目为公路改扩建项目,拟建项目位 (略) 临河区、杭锦后旗及磴口县境内,主路线全长约52.943公里,三条连接线长23.965km,大、中桥 856.16m/16 座,小桥 234.26m/13座,涵洞 168 道。分离立交 1 处。服务区 1 处,养护工区、收费站 1 处,超限检测站 1 处。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起点位 (略) 临河区黄羊木头,终点止于巴彦高勒镇旧地村西侧。其中,新建段长度为30.843km,改扩建段长度为22.1km。主线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m,连接线为二级公路,双向二车道,路基宽度12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土方、水泥、石灰等粉状、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采用苫布遮盖,尽量避免大风天雨天作业;施工场地、便道等采用洒水车降尘;沥青拌合设备自带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设备并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沥青保温系统采用导热油炉供热,燃料选用车用柴油,燃烧后经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运输车辆苫布遮盖,道路两侧进行美化绿化。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拌合站、预制厂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房屋所在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超限检测站、收费站和养护工区、服务区分别设置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生活污水,达到《城市污水再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用于绿化及抑尘;运营期路线穿风积沙路段不设路基坡脚排水沟,路基路面排水采用自然下渗方式;穿农田地路段设置路堤排水沟,自然蒸发方式,桥面排水采用集中排水槽方案,设置隔油池、事故水池,侧壁、底板均进行防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沿线距离较近的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必须夜间施工时,要求设置临时声屏障进行降噪,并尽量避免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运营期对主线及连接线两侧200m范围内涉及的32处敏感点安装隔声窗,振动标线等设备进行降噪,并预留降噪资金。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沥青拌合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分别用专用容器收集,并加盖密封,暂存在拌合站内的一座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养护工区、路面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建筑垃圾妥善收集至指定地点,及时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委托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取弃土场、拌合站、预制厂、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相应恢复为草地、耕地、沙地,草地、沙地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利用前水平,耕地表土单独堆存,施工结束后反序回填,保持耕地土壤肥力不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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