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件表面处理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金属件表面处理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金属件表面处理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即墨区青岛汽车产业新城解放三路118号5号楼1层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3月23日 | |
项目概况: | 车间建筑面积共1779m2,本项目共建设5条全自动电镀生产线,包括1条滚镀(酸锌),2条挂镀(碱锌,1条铝氧化,1条不锈钢钝化电解。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和管理,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电镀线全封闭,废气侧吸孔、顶吸罩负压收集;钝化工序钝化槽内添加铬雾抑制剂。酸洗、去油、钝化、碱蚀等工序产生的酸碱雾(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碱雾)经侧吸孔、集气罩收集引入3台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3支30m高排气筒(P1、P2、P3)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及表6中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措施。氯化氢、硫酸雾厂界监控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车间布设综合、含铬生产废水排放管道各1条,综合废水、含铬废水收集池各1个,项目2类生产废水分别通过相应废水管道排入各自收集池后,再排入汽车新城表面处理中心污水站相应污水处理单元处理,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中心污水站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排放浓度均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要求;其他污染物均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要求和即墨北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周边设围堰,车间地面做防渗处理,生产废水管道输送。项目须对危废暂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钝化液、废酸液、废碱液、废清洗液收集盛装于专门容器中,定期送中心污水站分类处理;废过滤芯、滤渣和废化工原料包装物等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书》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局报告,如实记录被查。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金属件表面处理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即墨区青岛汽车产业新城解放三路118号5号楼1层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3月23日 | |
项目概况: | 车间建筑面积共1779m2,本项目共建设5条全自动电镀生产线,包括1条滚镀(酸锌),2条挂镀(碱锌,1条铝氧化,1条不锈钢钝化电解。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和管理,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电镀线全封闭,废气侧吸孔、顶吸罩负压收集;钝化工序钝化槽内添加铬雾抑制剂。酸洗、去油、钝化、碱蚀等工序产生的酸碱雾(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碱雾)经侧吸孔、集气罩收集引入3台酸雾净化塔处理后,通过3支30m高排气筒(P1、P2、P3)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排放浓度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及表6中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措施。氯化氢、硫酸雾厂界监控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车间布设综合、含铬生产废水排放管道各1条,综合废水、含铬废水收集池各1个,项目2类生产废水分别通过相应废水管道排入各自收集池后,再排入汽车新城表面处理中心污水站相应污水处理单元处理,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中心污水站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口总铬、六价铬排放浓度均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要求;其他污染物均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要求和即墨北部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电镀生产线架空设置,周边设围堰,车间地面做防渗处理,生产废水管道输送。项目须对危废暂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设备置于室内,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治理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钝化液、废酸液、废碱液、废清洗液收集盛装于专门容器中,定期送中心污水站分类处理;废过滤芯、滤渣和废化工原料包装物等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生产中若发现报告书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书》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时向我局报告,如实记录被查。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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