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安合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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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安合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一期)

受理号(无)*
项目名称东莞市安合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一期)
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上角民兴一路3号101室
建设单位 (略) 安 (略)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 (略)
项目概况单位建设项 (略) 长安镇上角民兴一路3号101室,2020年7月建设项目经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0〕7846号),从事加工生产手机玻璃后盖、手机玻璃、塑胶件盖板。本次申请验收的建设项目(一期),主要生产设备详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现对该建设项目(一期)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设置有一般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
公示时间2020-08-21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长安镇长青街环保大楼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对该项目拟作出的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作出验收意见拟验收合格
验收不合格的原因
受理号(无)*
项目名称东莞市安合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一期)
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上角民兴一路3号101室
建设单位 (略) 安 (略)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 (略)
项目概况单位建设项 (略) 长安镇上角民兴一路3号101室,2020年7月建设项目经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0〕7846号),从事加工生产手机玻璃后盖、手机玻璃、塑胶件盖板。本次申请验收的建设项目(一期),主要生产设备详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现对该建设项目(一期)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设置有一般固体废物的暂存场所。
公示时间2020-08-21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长安镇长青街环保大楼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对该项目拟作出的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作出验收意见拟验收合格
验收不合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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