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长岭区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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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长岭区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弓长岭区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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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长岭区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确定“两个百年”目标的交汇期,是新时代全面推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期,也是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期。为更好发挥金融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弓长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紧密结合弓长岭区实际,编制此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发展评价

“十三五”时期,我区金融改革逐步推进,金融业务实现较快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国有商业银行、 (略) 等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共同发展、功能较齐全的金融服务体系,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多种支持和服务。

1、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初步形成。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类别和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全区共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辽阳银行、农村发展银行、农商银行、中国银邮储银行或银行分支机构8家。其中:国有独资及股份制银行或分支机构6家、政策性银行1家、农村信用联社1家。此外,邮政储蓄、典当行、 (略) 等其他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发展,新 (略) 5家、 (略) 2家,典当行3家,邮政储蓄规模也日益扩大。保险业务发展迅速。总体上看, (略) 场主体数量有较大增加,金融从业人员增加,金融服务日益完善。

2、 (略) 场规模不断扩大,存贷款能力显著增强。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业务增长较快。截止2020年12月,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97.76亿元,贷款余额14.64亿元。

3、金融监管框架及协调机制基本形成,金融业已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产业。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弓长岭区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并与各商业银行、 (略) 、保险公司建立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存贷款统计制度,对金融业的监管体系和协调工作机制逐步建立。现代金融业基本形成,金融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金融业本身创造的增加值不断增长,成为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1、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辐射作用不强。目前我区仅有8家银行或分支机构、 (略) 。从市级营业机构看,尚有交通银行等国有银行未在我区开设分支机构;除信用联社外,尚无一家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非国有银行或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区开设分支机构或开办业务。显然,这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

2、金融形势比较复杂,金融生态环境亟待改善。一些新兴的带有投资、理财、金控等字样的中介机构发展较快,管理滞后,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3、金融社会信用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区仍然没有统一的以企事业单位信用征集、调查、评价和公证为内容的信用制度,而少数企业诚信度差,地区整体信用评级不高,也影响了地区银行放贷的积极性,成为导致小企业贷款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部署,贯彻金融调控政策,不断完 (略) 场和金融监管体系,加快转变地方金融发展方式,健全地方金融法治,维护地区金融安全,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的,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集聚为着力点,更加注重前瞻性、系统性金融创新,更加注重本土金融机构培育,引导本土金融机构提高本地贷款占比。更加注重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为弓长岭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服务和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回归本源,协调发展。牢固树立服务实体经济这一宗旨,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经济与金融共生共荣,协调发展。

2.守住底线,稳健发展。坚决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和永恒主题,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这一底线,实现金融业稳健发展。

3.处 (略) 场的关系。坚 (略) 场化方向, (略) 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略) 场规则,强化纪律和约束。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我区金融业发展将围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风险防范、金融服务提升、金融科技创新应用等方面,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到“十四五”末期,金融短板进一步补齐,基本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金融体系,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到2025年末,全区银行业各项存贷款结构更加优化,规模合理适度增长,有效支持地区经济发展。全区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0亿元,年均递增5%,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5亿元,年均递增2%。

1.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坚持“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区别短期、中期和长期的风险防控重点,不断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调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使地方突出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金融安全和稳定得到有效保障。

2.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以优化金融机构经营发展环境和实体经济融资服务环境为主线,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打造公平竞争的金融司法环境、优化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服务环境,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3.产业金融体系运行有效。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持续增加,金融工具不断创新,政策性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等政府增信体系不断完善,政府引导基金、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新型金融业态创新发展。

4.金融科技应用取得成效。金融科技深化应用,引领传统金融转型发展,不断提升金融监管效率,形成政府引领和企业主导并行的建设模式金融科技企业集聚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发展任务与举措

(一)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加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加大引进机构力度。落实国家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相关政策,积极筹建设立或引进股权投资、融资租赁、金融外包、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主体,加大力度吸引内外资金融机构法人及后台服务机构落户弓长岭,努力提高金融服务的专业化、多元化。二是规范发展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引导融资担保机构、 (略) 等地方金融从 (略) 场细分,为民营、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全面振兴

1.加大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贯彻落 (略) 市 金融支持政策,提高信贷投放规模和质量。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搭建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鼓励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向上级行争取更多信贷规模,与地方法人银行形成合力。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支持我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深入开展金融助企专项行动。开展“一企一策”帮扶活动,帮助企业研究分析融资问题,做好精准服务。

2.充 (略) 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充分利用全面实行股票注册制的有利时机,引导和推动符合条 (略) 、挂牌融资。落实支持企 (略) 场的政策,通过财政奖励、金融支持等方式,鼓励企 (略) 场。支持优质企业发行债券,替代其他高成本融资方式。探索通过“债券发行+信用保护工具”模式进行债券融资。

3.进一步推动保险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要支持农业保险规范发展。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生产重要手段,用好用足财政补贴政策, (略) 场化方式建立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支持保险资金助推经济发展。

4.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着力打造集企业信息收集、双向选择对接、政府二次撮合、征信系统同步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流程综合性服务平台,实现产融供需对接的常态化、便捷化。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贷款主体信息收集质量,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

5.合理利用金融科技推动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推动银行机构规范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合理创新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信贷流程和客户信用评价模型,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升信贷服务效率,纾解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维护金融稳定

1.健全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依托区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依法合规加快金融风险处置,防范可能出现的新的金融风险。切实做到对各类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地方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建立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健全风险处置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增强金融风险防控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督促金融机构恪守职责,依法合规经营, (略) 场手段和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健全政府与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保持与金融界的密切联系,协调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积极稳妥防范处置重点领域突出风险点。严密防范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流动性风险,全面管控化解银行不良贷款风险。积极防范化解实体企业信用风险。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密防控交叉金融业务风险。 (略) 场、 (略) 场风险。支持银行机构处置不良贷款,盘活银行机构和企业的存量资产。促进地方监管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 (略) 、 (略) 、 (略) 场、 (略) 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的监管制度。全面排查和评估风险,建立风险台账,及时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运营行为。

3.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坚持以防为主、防打结合,依法打击、稳妥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充分发挥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跨部门协调,强化地方政府和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的合作。建立金融监管、公安、网信等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快速反应机制,从行业整体层面搭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联防联控体系,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充分运用综治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优势,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金融管理部门要配合宣传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持续开展日常宣传,不断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防范意识和风险自担意识。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效能

1.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督促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减费让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利用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主动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缩短金融业务办理周期。持续开展融资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对银行机构可能存在的随意、盲目对企业抽贷、断贷行为”、“增加企业贷款成本和过桥成本行为”、“关于违规收费行为”等方面进行清理规范。全力推动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等相关业务“一网通办”,大幅提升政府服务便利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督效能,降低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信贷营商环境。

2.不断优化金融法制环境。加大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增强公众法治观念,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氛围。完善金融执法体系,对非法集资等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五)完善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服务经济功能

1.加强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逐步建立金融信用数据与非金融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长期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与客户信用状况和评级相结合的融资授信服务,在授信额度、成本、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推动借贷、交易、投资等金融领域产生的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生产经营、交易谈判等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开发和使用。完善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信息共享、联合制裁机制,打击企业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组织实施金融服务考评,将银行恶意抽贷、压贷情况纳入考评并及时通报。

2.大力发展“信易贷”。充分发挥普惠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与全国信易贷平台相对接,强化信用数据归集共享,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信用画像”,为企业提供信用报告,精准开展便民服务。开发“信易+中标贷”“信易+采购贷”“信易+产权转让贷”等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资源交易中标、采购等诚信主体提供免抵押、低利率、延长期限等金融服务。把信易贷作为支持实体经济作为一个重点,大幅度增加信用贷款。使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更容易获得贷款成为一种共识。

3.加强信用记录查询和应用。鼓励和支持银行、证券、信托、担保、保险等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等运用信用数据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对已掌握的信息进行深层次挖掘,使个人信用分较高的居民在保险等领域获得优惠。推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在受理行政许可事项时“逢报必查”,使信用信息查询成为一种必需品,为发 (略) 场经济提供信用支撑。

四、保障措施

1.完善政策配套。不断创新和优化金融产业政策,构建支持多元化金融机构集聚、多层次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多渠道金融资源配置流转的政策体系,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金融产业政策,进一步创新金融机构落户发展的各项政策扶持方式,保持金融产业支持政策的相对竞争优势。加大对本地法人机构设立、科技金融创新、金融学术研究等金融活动的支持。跟踪改进政策实施效果,建立金融政策实施反馈和效果评估机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跟踪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积极开展区域金融政策研究,为金融政策优化调整提供及时的分析和决策支持。

2.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渠道作用,加强面向社会大众的普及性宣传,介绍我区金融改革发展情况,总结经验和成果,营造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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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长岭区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确定“两个百年”目标的交汇期,是新时代全面推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期,也是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期。为更好发挥金融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弓长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紧密结合弓长岭区实际,编制此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发展评价

“十三五”时期,我区金融改革逐步推进,金融业务实现较快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国有商业银行、 (略) 等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共同发展、功能较齐全的金融服务体系,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多种支持和服务。

1、金融业务快速发展,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初步形成。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类别和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全区共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辽阳银行、农村发展银行、农商银行、中国银邮储银行或银行分支机构8家。其中:国有独资及股份制银行或分支机构6家、政策性银行1家、农村信用联社1家。此外,邮政储蓄、典当行、 (略) 等其他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发展,新 (略) 5家、 (略) 2家,典当行3家,邮政储蓄规模也日益扩大。保险业务发展迅速。总体上看, (略) 场主体数量有较大增加,金融从业人员增加,金融服务日益完善。

2、 (略) 场规模不断扩大,存贷款能力显著增强。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业务增长较快。截止2020年12月,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97.76亿元,贷款余额14.64亿元。

3、金融监管框架及协调机制基本形成,金融业已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产业。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弓长岭区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并与各商业银行、 (略) 、保险公司建立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存贷款统计制度,对金融业的监管体系和协调工作机制逐步建立。现代金融业基本形成,金融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金融业本身创造的增加值不断增长,成为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1、金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辐射作用不强。目前我区仅有8家银行或分支机构、 (略) 。从市级营业机构看,尚有交通银行等国有银行未在我区开设分支机构;除信用联社外,尚无一家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非国有银行或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区开设分支机构或开办业务。显然,这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

2、金融形势比较复杂,金融生态环境亟待改善。一些新兴的带有投资、理财、金控等字样的中介机构发展较快,管理滞后,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3、金融社会信用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区仍然没有统一的以企事业单位信用征集、调查、评价和公证为内容的信用制度,而少数企业诚信度差,地区整体信用评级不高,也影响了地区银行放贷的积极性,成为导致小企业贷款难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部署,贯彻金融调控政策,不断完 (略) 场和金融监管体系,加快转变地方金融发展方式,健全地方金融法治,维护地区金融安全,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金融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的,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集聚为着力点,更加注重前瞻性、系统性金融创新,更加注重本土金融机构培育,引导本土金融机构提高本地贷款占比。更加注重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为弓长岭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服务和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回归本源,协调发展。牢固树立服务实体经济这一宗旨,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经济与金融共生共荣,协调发展。

2.守住底线,稳健发展。坚决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和永恒主题,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这一底线,实现金融业稳健发展。

3.处 (略) 场的关系。坚 (略) 场化方向, (略) 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略) 场规则,强化纪律和约束。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我区金融业发展将围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风险防范、金融服务提升、金融科技创新应用等方面,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到“十四五”末期,金融短板进一步补齐,基本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金融体系,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到2025年末,全区银行业各项存贷款结构更加优化,规模合理适度增长,有效支持地区经济发展。全区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0亿元,年均递增5%,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5亿元,年均递增2%。

1.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不断增强。坚持“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区别短期、中期和长期的风险防控重点,不断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调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使地方突出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金融安全和稳定得到有效保障。

2.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以优化金融机构经营发展环境和实体经济融资服务环境为主线,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打造公平竞争的金融司法环境、优化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服务环境,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3.产业金融体系运行有效。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持续增加,金融工具不断创新,政策性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等政府增信体系不断完善,政府引导基金、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新型金融业态创新发展。

4.金融科技应用取得成效。金融科技深化应用,引领传统金融转型发展,不断提升金融监管效率,形成政府引领和企业主导并行的建设模式金融科技企业集聚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发展任务与举措

(一)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加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加大引进机构力度。落实国家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相关政策,积极筹建设立或引进股权投资、融资租赁、金融外包、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主体,加大力度吸引内外资金融机构法人及后台服务机构落户弓长岭,努力提高金融服务的专业化、多元化。二是规范发展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引导融资担保机构、 (略) 等地方金融从 (略) 场细分,为民营、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全面振兴

1.加大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贯彻落 (略) 市 金融支持政策,提高信贷投放规模和质量。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搭建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鼓励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向上级行争取更多信贷规模,与地方法人银行形成合力。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支持我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深入开展金融助企专项行动。开展“一企一策”帮扶活动,帮助企业研究分析融资问题,做好精准服务。

2.充 (略) 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充分利用全面实行股票注册制的有利时机,引导和推动符合条 (略) 、挂牌融资。落实支持企 (略) 场的政策,通过财政奖励、金融支持等方式,鼓励企 (略) 场。支持优质企业发行债券,替代其他高成本融资方式。探索通过“债券发行+信用保护工具”模式进行债券融资。

3.进一步推动保险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要支持农业保险规范发展。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生产重要手段,用好用足财政补贴政策, (略) 场化方式建立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支持保险资金助推经济发展。

4.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着力打造集企业信息收集、双向选择对接、政府二次撮合、征信系统同步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流程综合性服务平台,实现产融供需对接的常态化、便捷化。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贷款主体信息收集质量,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

5.合理利用金融科技推动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推动银行机构规范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合理创新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信贷流程和客户信用评价模型,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升信贷服务效率,纾解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维护金融稳定

1.健全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依托区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依法合规加快金融风险处置,防范可能出现的新的金融风险。切实做到对各类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地方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联动,建立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健全风险处置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金融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增强金融风险防控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督促金融机构恪守职责,依法合规经营, (略) 场手段和法律手段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健全政府与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保持与金融界的密切联系,协调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积极稳妥防范处置重点领域突出风险点。严密防范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流动性风险,全面管控化解银行不良贷款风险。积极防范化解实体企业信用风险。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密防控交叉金融业务风险。 (略) 场、 (略) 场风险。支持银行机构处置不良贷款,盘活银行机构和企业的存量资产。促进地方监管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 (略) 、 (略) 、 (略) 场、 (略) 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的监管制度。全面排查和评估风险,建立风险台账,及时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运营行为。

3.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坚持以防为主、防打结合,依法打击、稳妥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充分发挥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跨部门协调,强化地方政府和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的合作。建立金融监管、公安、网信等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快速反应机制,从行业整体层面搭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联防联控体系,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充分运用综治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优势,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金融管理部门要配合宣传部门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持续开展日常宣传,不断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防范意识和风险自担意识。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效能

1.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督促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减费让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利用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主动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缩短金融业务办理周期。持续开展融资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对银行机构可能存在的随意、盲目对企业抽贷、断贷行为”、“增加企业贷款成本和过桥成本行为”、“关于违规收费行为”等方面进行清理规范。全力推动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等相关业务“一网通办”,大幅提升政府服务便利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督效能,降低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信贷营商环境。

2.不断优化金融法制环境。加大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增强公众法治观念,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氛围。完善金融执法体系,对非法集资等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五)完善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服务经济功能

1.加强信用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逐步建立金融信用数据与非金融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长期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与客户信用状况和评级相结合的融资授信服务,在授信额度、成本、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推动借贷、交易、投资等金融领域产生的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生产经营、交易谈判等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开发和使用。完善逃废银行债务“黑名单”信息共享、联合制裁机制,打击企业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组织实施金融服务考评,将银行恶意抽贷、压贷情况纳入考评并及时通报。

2.大力发展“信易贷”。充分发挥普惠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与全国信易贷平台相对接,强化信用数据归集共享,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信用画像”,为企业提供信用报告,精准开展便民服务。开发“信易+中标贷”“信易+采购贷”“信易+产权转让贷”等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资源交易中标、采购等诚信主体提供免抵押、低利率、延长期限等金融服务。把信易贷作为支持实体经济作为一个重点,大幅度增加信用贷款。使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更容易获得贷款成为一种共识。

3.加强信用记录查询和应用。鼓励和支持银行、证券、信托、担保、保险等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等运用信用数据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对已掌握的信息进行深层次挖掘,使个人信用分较高的居民在保险等领域获得优惠。推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在受理行政许可事项时“逢报必查”,使信用信息查询成为一种必需品,为发 (略) 场经济提供信用支撑。

四、保障措施

1.完善政策配套。不断创新和优化金融产业政策,构建支持多元化金融机构集聚、多层次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多渠道金融资源配置流转的政策体系,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金融产业政策,进一步创新金融机构落户发展的各项政策扶持方式,保持金融产业支持政策的相对竞争优势。加大对本地法人机构设立、科技金融创新、金融学术研究等金融活动的支持。跟踪改进政策实施效果,建立金融政策实施反馈和效果评估机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密切跟踪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积极开展区域金融政策研究,为金融政策优化调整提供及时的分析和决策支持。

2.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渠道作用,加强面向社会大众的普及性宣传,介绍我区金融改革发展情况,总结经验和成果,营造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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