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太京镇卫家沟建筑用砂岩矿年产4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石料扩建项目)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太京镇卫家沟建筑用砂岩矿年产4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石料扩建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秦州区太京镇卫家沟建筑用砂岩矿年产4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石料扩建项目 | (略) 秦州区太京镇卫家沟 | (略) (略) | 甘肃宇合 (略) | 项目矿区面积:0.0752平方公里,开采标高:自1430米至1550米,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矿,开采规模:40万立方米/年,设计利用资源量:245.38万立方米,矿山服务年限约4.8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生产加工区基础设施对砂石原料投料口及破碎、筛分工序进行整体封闭并配套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改建砂石料堆放棚一座;新建一条洗砂生产线,并配套建设洗砂废水处理设施;新建100m3废水收集池和300m3废水沉淀池各一座;新增污泥压滤机6台,改造污泥收运设施,修筑截排水沟;扩建现有排土场,并进行规范化建设;依托现有办公生活区扩建办公用房和员工生活用房,其余工程依托原有。 | (一)施工期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在原基础上进行产能的扩大,开采范围不变,施工期主要对现有临时排土场进行改造,增加排土场面积,对生产加工区局部进行整改,更换,新增部分生产设备,新增一条水洗砂生产线,补充和完善相关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等,改造工程均在现有生产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工程占地,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较小。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对施工区及时洒水抑尘,及时清理地表废渣及更换拆除的废旧生产设备,能利用的做好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指定场所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 (二)运行期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要采用湿法作业,表土剥离、石料装卸和爆破过程中要采用洒水加喷雾降尘措施;堆料场须采取三面封闭式料棚,排土场采取压实、覆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道路需硬化,并定期洒水保湿;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抛撒、带泥沙上路;投料、破碎筛分及皮带输送、洗砂工序需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并采用水喷雾湿法作业,在给料机投料口和破碎机进料口安装水喷雾降尘装置,上方合适位置设置集尘罩,溢散出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压滤处理后,上清液进入清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洗漱废水用于泼洒降尘,生活区依托现有防渗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进行隔振与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场内鸣笛;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障正常运行。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剥离表土堆放在临时排土场,用于后期矿区回填复垦;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沉淀池压滤泥饼,单独收集后暂存于排土场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要求。 5、生态环境: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在生产运营的同时要做好生态恢复治理,严格按照划定矿区界限范围开采;加强管理,在工程建设中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矿区及其周围区域现有的林地、草地等;禁止越界开采,越界占用规划用地以外的土地,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对采区开采境界处、排土场及矿山道路周边修建挡土墙、截排水沟;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能绿化区域尽量绿化;矿区服务期满后及时拆除临建设施,清运废渣、平整场地、回填表土、播撒草籽等,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提的要求进行矿山生态恢复,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措施。 | / | /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电话:0938-*(传真)、*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秦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邮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秦州区太京镇卫家沟建筑用砂岩矿年产4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石料扩建项目 | (略) 秦州区太京镇卫家沟 | (略) (略) | 甘肃宇合 (略) | 项目矿区面积:0.0752平方公里,开采标高:自1430米至1550米,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矿,开采规模:40万立方米/年,设计利用资源量:245.38万立方米,矿山服务年限约4.8年,开采方式:露天开采。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生产加工区基础设施对砂石原料投料口及破碎、筛分工序进行整体封闭并配套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改建砂石料堆放棚一座;新建一条洗砂生产线,并配套建设洗砂废水处理设施;新建100m3废水收集池和300m3废水沉淀池各一座;新增污泥压滤机6台,改造污泥收运设施,修筑截排水沟;扩建现有排土场,并进行规范化建设;依托现有办公生活区扩建办公用房和员工生活用房,其余工程依托原有。 | (一)施工期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在原基础上进行产能的扩大,开采范围不变,施工期主要对现有临时排土场进行改造,增加排土场面积,对生产加工区局部进行整改,更换,新增部分生产设备,新增一条水洗砂生产线,补充和完善相关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等,改造工程均在现有生产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工程占地,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较小。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对施工区及时洒水抑尘,及时清理地表废渣及更换拆除的废旧生产设备,能利用的做好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指定场所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 (二)运行期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要采用湿法作业,表土剥离、石料装卸和爆破过程中要采用洒水加喷雾降尘措施;堆料场须采取三面封闭式料棚,排土场采取压实、覆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道路需硬化,并定期洒水保湿;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抛撒、带泥沙上路;投料、破碎筛分及皮带输送、洗砂工序需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并采用水喷雾湿法作业,在给料机投料口和破碎机进料口安装水喷雾降尘装置,上方合适位置设置集尘罩,溢散出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压滤处理后,上清液进入清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洗漱废水用于泼洒降尘,生活区依托现有防渗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进行隔振与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止场内鸣笛;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障正常运行。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剥离表土堆放在临时排土场,用于后期矿区回填复垦;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沉淀池压滤泥饼,单独收集后暂存于排土场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要求。 5、生态环境: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方式,在生产运营的同时要做好生态恢复治理,严格按照划定矿区界限范围开采;加强管理,在工程建设中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矿区及其周围区域现有的林地、草地等;禁止越界开采,越界占用规划用地以外的土地,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对采区开采境界处、排土场及矿山道路周边修建挡土墙、截排水沟;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能绿化区域尽量绿化;矿区服务期满后及时拆除临建设施,清运废渣、平整场地、回填表土、播撒草籽等,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提的要求进行矿山生态恢复,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措施。 | / | /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秦州分局 电话:0938-*(传真)、*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秦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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