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工业集中区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金塔工业集中区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金塔工业集中区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园区
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金塔工业集中区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3、规划发展目标
坚持“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以园区为平台和载体,以循环经济为切入点、以项目建设为起点”的原则,发挥园区产业基础及区位优势,结合区域水资源、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条件等承载力,不断延伸化工产业链,重点发展“新型煤化工、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引导培育“基础化工、核关联化工和资源综合利用”三大配套化工产业,构建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的上下游产业耦合以及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与周边产业的区域性产业耦合,努力打造化工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略) 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平台和西北地区重要的特色化工基地。
4、规划范围
金塔工业集中区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园 (略) 金塔县大庄子镇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内,规划面积总计约18.5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北至向阳路,东至天亿化工东侧,南至山体,西至兴业路。
5、评价主要结论
化工园区本轮总体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规划与《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金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等均具有较好的协调性与一致性。规划方案得到当地公众的普遍支持,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均较小,区域资源玕境承载力可以接妥。
园区规划的规划定位与发展目标基本合理,用地布局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有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本次评价对园区规划的规划期限、规划定位与发展目标、用地布局、基础设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建议,园区的发展过程应该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总体而言,本规划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化工园区本轮总体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金塔工业集中区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园区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园区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于规划实施单位处,公众可联系前往查阅。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见本网页附件。
四、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金塔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泓恩
联系电话:*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甘肃鸿浩盛源 (略)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与时间
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金塔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
附件2 征求意见稿
金塔工业集中区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园区
总体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金塔工业集中区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3、规划发展目标
坚持“以新型工业化为核心、以园区为平台和载体,以循环经济为切入点、以项目建设为起点”的原则,发挥园区产业基础及区位优势,结合区域水资源、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条件等承载力,不断延伸化工产业链,重点发展“新型煤化工、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引导培育“基础化工、核关联化工和资源综合利用”三大配套化工产业,构建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的上下游产业耦合以及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与周边产业的区域性产业耦合,努力打造化工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略) 工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平台和西北地区重要的特色化工基地。
4、规划范围
金塔工业集中区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园 (略) 金塔县大庄子镇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内,规划面积总计约18.5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北至向阳路,东至天亿化工东侧,南至山体,西至兴业路。
5、评价主要结论
化工园区本轮总体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规划与《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金塔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等均具有较好的协调性与一致性。规划方案得到当地公众的普遍支持,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均较小,区域资源玕境承载力可以接妥。
园区规划的规划定位与发展目标基本合理,用地布局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有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本次评价对园区规划的规划期限、规划定位与发展目标、用地布局、基础设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建议,园区的发展过程应该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总体而言,本规划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化工园区本轮总体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金塔工业集中区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园区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园区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于规划实施单位处,公众可联系前往查阅。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见本网页附件。
四、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金塔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泓恩
联系电话:*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甘肃鸿浩盛源 (略)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与时间
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金塔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
附件2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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