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台州玉环炮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11331021002687619H/2023-122776
关于拟对台州玉环炮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11331021002687619H/2023-122776
关于拟对台州玉环炮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3]0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台州玉环炮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台州玉环炮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项目负责人 | 高挺 | |||||
环评机构 |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12332万 | ||
建设地点 | (略) 干江镇内 | 用 地 | 炮台110kV变电站总占地面积约4416m2,塔基占地约4300m2,临时占地共10560m2; 双回架空路径长度2×6.73km,双回电缆路径长度2×0.3km,单回电缆路径长度1×0.07km。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建 (略) 干江镇内,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炮台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新建炮台110kV变电站,为户内变电站,新增主变容量2×50MVA,新建2×(4800+3600)kvar电容器组。 2、九清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扩建九清变110kV间隔2个。 3、九清~炮台110kV线路工程(含九清~盐坑换接): 将九清~盐坑1回线的盐坑侧线路新辟路径改接至九清变、九清侧线路改接至炮台变,建设九清~炮台110kV线路,新建架空线路2×5.4km+2×1.3km、电缆2×0.2km+2×0.1km+1×0.07km。新建杆塔共43基。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工程拟建炮台110kV变电站站址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现状为平地。 本项目输电线路主要沿山地和平地走线,项目周边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林地、工业用地、其他草地等。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等法定生态保护区域;也不涉及重要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重要生境。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共有电磁环境敏感目标17处和声环境敏感目标5处。 本项目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运行期不产生废气。 废水:生活污水。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和生活垃圾。 电磁: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本工程炮台110kV变电站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九清220kV变电站污水处理依托变电站内原有处理设施。 2、架空线路应确保导线对地高度,合理选择导线类型,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110kV主变声源源强不高于63dB(A),风机声源源强不高于65dB(A)。 3、少量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铅蓄电池、检修产生的少量废变压器油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立即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事故工况下产生的事故油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油污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架空线路确保导线对地高度,合理选择导线类型,通过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相序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九清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并加强变电站运营管理。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设立相应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 |||||||
一、公告时间:( 2023年3月20日 ~ 2023年3月27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0日
关于拟对台州玉环炮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3]0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台州玉环炮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台州玉环炮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略) | 项目负责人 | 高挺 | |||||
环评机构 |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12332万 | ||
建设地点 | (略) 干江镇内 | 用 地 | 炮台110kV变电站总占地面积约4416m2,塔基占地约4300m2,临时占地共10560m2; 双回架空路径长度2×6.73km,双回电缆路径长度2×0.3km,单回电缆路径长度1×0.07km。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建 (略) 干江镇内,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炮台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新建炮台110kV变电站,为户内变电站,新增主变容量2×50MVA,新建2×(4800+3600)kvar电容器组。 2、九清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扩建九清变110kV间隔2个。 3、九清~炮台110kV线路工程(含九清~盐坑换接): 将九清~盐坑1回线的盐坑侧线路新辟路径改接至九清变、九清侧线路改接至炮台变,建设九清~炮台110kV线路,新建架空线路2×5.4km+2×1.3km、电缆2×0.2km+2×0.1km+1×0.07km。新建杆塔共43基。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工程拟建炮台110kV变电站站址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现状为平地。 本项目输电线路主要沿山地和平地走线,项目周边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林地、工业用地、其他草地等。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等法定生态保护区域;也不涉及重要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迁徙鸟类的重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等重要生境。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共有电磁环境敏感目标17处和声环境敏感目标5处。 本项目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废气:运行期不产生废气。 废水:生活污水。 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和生活垃圾。 电磁: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本工程炮台110kV变电站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九清220kV变电站污水处理依托变电站内原有处理设施。 2、架空线路应确保导线对地高度,合理选择导线类型,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110kV主变声源源强不高于63dB(A),风机声源源强不高于65dB(A)。 3、少量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铅蓄电池、检修产生的少量废变压器油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立即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事故工况下产生的事故油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油污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架空线路确保导线对地高度,合理选择导线类型,通过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相序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九清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并加强变电站运营管理。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设立相应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 |||||||
一、公告时间:( 2023年3月20日 ~ 2023年3月27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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