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霄县莆美镇骨灰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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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霄县莆美镇骨灰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2023-01-04

关于云霄县莆美镇骨灰堂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云霄县莆美镇骨灰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及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212-*-04-01-*),具体批复如下:

一、业主单位: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地址:莆美镇山美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3300.11平方米(合4.95亩),建筑面积729.96平方米。其中思亲堂418.24平方米、管理房184平方米、公厕21.70平方米、佰公庙23.52平方米、门卫25平方米、配电房57.5平方米。

主要建设骨灰堂、管理用房、公厕、祭拜场地、大门、围墙、焚纸炉等服务附属设施及停车场、道路、绿化、消防池。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07.2万元,其中建安费用736.6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五、设计标准:

1.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安全等级:三级;

3.耐火等级:二级;

4.抗震设防烈度:7度;

5.使用年限:50年。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 (略) 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4日

附件:

关于云霄县莆美镇骨灰堂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云霄县莆美镇骨灰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及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212-*-04-01-*),具体批复如下:

一、业主单位: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地址:莆美镇山美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3300.11平方米(合4.95亩),建筑面积729.96平方米。其中思亲堂418.24平方米、管理房184平方米、公厕21.70平方米、佰公庙23.52平方米、门卫25平方米、配电房57.5平方米。

主要建设骨灰堂、管理用房、公厕、祭拜场地、大门、围墙、焚纸炉等服务附属设施及停车场、道路、绿化、消防池。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07.2万元,其中建安费用736.6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五、设计标准:

1.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安全等级:三级;

3.耐火等级:二级;

4.抗震设防烈度:7度;

5.使用年限:50年。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 (略) 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4日

关于云霄县莆美镇骨灰堂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云霄县莆美镇骨灰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及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212-*-04-01-*),具体批复如下:

一、业主单位: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地址:莆美镇山美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3300.11平方米(合4.95亩),建筑面积729.96平方米。其中思亲堂418.24平方米、管理房184平方米、公厕21.70平方米、佰公庙23.52平方米、门卫25平方米、配电房57.5平方米。

主要建设骨灰堂、管理用房、公厕、祭拜场地、大门、围墙、焚纸炉等服务附属设施及停车场、道路、绿化、消防池。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07.2万元,其中建安费用736.6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五、设计标准:

1.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安全等级:三级;

3.耐火等级:二级;

4.抗震设防烈度:7度;

5.使用年限:50年。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 (略) 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4日

附件:

关于云霄县莆美镇骨灰堂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云霄县莆美镇骨灰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及设计方案(项目编码为2212-*-04-01-*),具体批复如下:

一、业主单位:云霄县莆美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地址:莆美镇山美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3300.11平方米(合4.95亩),建筑面积729.96平方米。其中思亲堂418.24平方米、管理房184平方米、公厕21.70平方米、佰公庙23.52平方米、门卫25平方米、配电房57.5平方米。

主要建设骨灰堂、管理用房、公厕、祭拜场地、大门、围墙、焚纸炉等服务附属设施及停车场、道路、绿化、消防池。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07.2万元,其中建安费用736.6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五、设计标准:

1.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安全等级:三级;

3.耐火等级:二级;

4.抗震设防烈度:7度;

5.使用年限:50年。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七、请项目单位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八、 (略) 发改委、经信委、省委编办文件通知精神(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需在开工前办理规划许可、用地许可、环评审批等各项前期工作。

九、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工期,确保完成工程建设。

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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