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0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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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日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年产 100 万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加工项目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北路 930 号

(略)

南京南鸿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北路930号,拟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在现有厂区南侧新征用地23886.67平方米新建厂房16000m2,建成后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电机壳的生产能力。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3.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 做好各防渗区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加强厂区内路面硬化,及时修复破损沉降地面,杜绝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严格执行《报告书》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8.项目建成达产后,全厂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控制要求。

9.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在雨水排口设置截断阀。按监测计划,自行开展监测。

电话:0510-*

邮箱:*@*q.com

公开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年产 100 万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精密加工项目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北路 930 号

(略)

南京南鸿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北路930号,拟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在现有厂区南侧新征用地23886.67平方米新建厂房16000m2,建成后年产100万套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电机壳的生产能力。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综合利用”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3.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机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

4.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 做好各防渗区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加强厂区内路面硬化,及时修复破损沉降地面,杜绝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严格执行《报告书》设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范围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7.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原始数据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8.项目建成达产后,全厂须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控制要求。

9.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在雨水排口设置截断阀。按监测计划,自行开展监测。

电话:0510-*

邮箱:*@*q.com

公开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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