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2023年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关于对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凯翼汽车新能源智能网联综合车型研发及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2023年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关于对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凯翼汽车新能源智能网联综合车型研发及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2023年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本月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宜宾临港经开区数据中心多功能厅3楼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关于对 (略) 凯翼汽车新能源智能网联综合车型研发及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临环审批〔2023〕6号 | 2023.2.24 |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
2023年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本月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宜宾临港经开区数据中心多功能厅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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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融合发展局关于对 (略) 凯翼汽车新能源智能网联综合车型研发及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临环审批〔2023〕6号 | 2023.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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