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网上公示
睢县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网上公示
睢县 (略)
清洁生产审核网上公示
(略) 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 (略) 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3年3月中旬全面启动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洛阳 (略) 对审核工作进行方法技术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 (略) 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中的相关要求, (略) 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睢县 (略)
2.法人代表:王勇
3.企业地址: (略) 睢县尚屯镇马洪寺
4.企业生产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
5.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
6.主要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设施(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
废水处理设施(调节池+缺氧池+外置式MBR膜系统);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睢县 (略) 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
废气:采取设置围挡、物料覆盖、湿法作业等措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2 台300t/d 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废气分别采用 SNCR(尿素)+半干法(Ca(0H)2)+干法(Ca(0H)2)+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的烟气净化工艺,并配有自动控制在线检测装置及活性炭喷射量的计量装置,烟气经净化后由 80米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炉技术指标及烟气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要求。飞灰固化车间、活性炭车间、石灰粉车间、石灰浆制备车间中每个储仓分别设置1台仓顶除尘器,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直接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要求。垃圾坑、卸料厅等产生的恶臭经过引风机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在停炉检修期间,通过引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后,经 30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建项目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地磅区域冲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垃圾运输引桥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一同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综合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缺氧池+外置式 MBR 膜系统”处理工艺,处理规模 70m3/d,废水经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回用作为厂区绿化用水、道路清扫用水及循环冷却水补充水。生活垃圾渗滤液及卸料大厅、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 +MBR 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处理”工艺,设计规模 200 m/d,废水经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全部回用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不外排。反渗透系统产生的浓缩液回用于石灰浆配置系统,纳滤系统产生的浓缩液经收集后回喷至焚烧炉内焚烧,不外排。冷却循环塔旁流系统排放的清净下水经厂区总排口外排,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 (略) 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营运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8599-2001)。
固废:炉渣综合利用,飞灰属危险废物,采用“水泥/稳定剂固化技术”固化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废活性炭、废布袋及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渗滤液处理站和综合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进入本工程焚烧系统焚烧处理。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企业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40G*V。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睢县 (略)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370-*
睢县 (略)
清洁生产审核网上公示
(略) 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 (略) 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3年3月中旬全面启动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洛阳 (略) 对审核工作进行方法技术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 (略) 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中的相关要求, (略) 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睢县 (略)
2.法人代表:王勇
3.企业地址: (略) 睢县尚屯镇马洪寺
4.企业生产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
5.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
6.主要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设施(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
废水处理设施(调节池+缺氧池+外置式MBR膜系统);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睢县 (略) 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
废气:采取设置围挡、物料覆盖、湿法作业等措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2 台300t/d 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废气分别采用 SNCR(尿素)+半干法(Ca(0H)2)+干法(Ca(0H)2)+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的烟气净化工艺,并配有自动控制在线检测装置及活性炭喷射量的计量装置,烟气经净化后由 80米高排气筒排放,焚烧炉技术指标及烟气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要求。飞灰固化车间、活性炭车间、石灰粉车间、石灰浆制备车间中每个储仓分别设置1台仓顶除尘器,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直接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要求。垃圾坑、卸料厅等产生的恶臭经过引风机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在停炉检修期间,通过引风机引入活性炭吸附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后,经 30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建项目二级标准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地磅区域冲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垃圾运输引桥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一同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综合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缺氧池+外置式 MBR 膜系统”处理工艺,处理规模 70m3/d,废水经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回用作为厂区绿化用水、道路清扫用水及循环冷却水补充水。生活垃圾渗滤液及卸料大厅、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 +MBR 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处理”工艺,设计规模 200 m/d,废水经处理后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标准,全部回用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不外排。反渗透系统产生的浓缩液回用于石灰浆配置系统,纳滤系统产生的浓缩液经收集后回喷至焚烧炉内焚烧,不外排。冷却循环塔旁流系统排放的清净下水经厂区总排口外排,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 (略) 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营运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8599-2001)。
固废:炉渣综合利用,飞灰属危险废物,采用“水泥/稳定剂固化技术”固化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废活性炭、废布袋及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渗滤液处理站和综合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进入本工程焚烧系统焚烧处理。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企业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40G*V。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睢县 (略)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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