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昌球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生态养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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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昌球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生态养猪项目

水保验收
象州县昌球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生态养猪项目
发布时间:2023-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我公司于2023年03月组织完成《象州县昌球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生态养猪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网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4月17日)。

(一)公示内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内,查看附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建良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地址:象州县象州县




建设单位:象州县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象州县

备注:

,象州县
水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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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我公司于2023年03月组织完成《象州县昌球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生态养猪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网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4月17日)。

(一)公示内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内,查看附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建良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地址:象州县象州县




建设单位:象州县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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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象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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