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高赛华运汽车改装有限公司专用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临港区分局关于拟对威海高赛华运汽车改装有限公司专用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威海高赛 (略) 专用车生产项目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临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专用车生产项目 |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汪疃镇顺通路-8-5号 | 威海高赛 (略) | 威海 (略) | 本项目总投资12240万元,拟利用现有厂区西侧地块进行扩建,扩建项目占地面积22544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6188m2,通过外购汽车底盘从事自动化温控冷藏车、智能型饲料专用运输车、严控散料运输车、多功能旅居车的生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专用车3500辆。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全部从现有工程进行调剂。项目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生产约260天。 | 1、水环境 本项目无外排生产废水,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氨氮、动植物油等,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威海 (略) 初村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近期由威海 (略) 定期清运至汪疃镇污水资源化综合利用站集中处理,汪疃镇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后,项目 (略) 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 (略) 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深海排放。 项目在确保排水系统与污水主管网对接的前提下,并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 本项目切割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及焊疤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密闭喷漆房、烘干房,喷漆废气(含底盘装*及地板胶喷涂废气)经水帘柜去除漆雾后,与烘干废气、调漆废气一起引入“气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刮腻子废气(少量VOCs、打磨粉尘)、旅居车家具安装过程使用密封胶挥发少量VOCs、试车过程产生少量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所附建筑1.5m的排气筒排放。 根据污染源强计算,本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略) 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轻微,不会引起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 3、声环境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新上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机械噪声,主要噪声源强约在80~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并采取基础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物质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能够达到零排放,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威海高赛 (略) 专用车生产项目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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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专用车生产项目 |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汪疃镇顺通路-8-5号 | 威海高赛 (略) | 威海 (略) | 本项目总投资12240万元,拟利用现有厂区西侧地块进行扩建,扩建项目占地面积22544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6188m2,通过外购汽车底盘从事自动化温控冷藏车、智能型饲料专用运输车、严控散料运输车、多功能旅居车的生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专用车3500辆。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全部从现有工程进行调剂。项目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全年生产约260天。 | 1、水环境 本项目无外排生产废水,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氨氮、动植物油等,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威海 (略) 初村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近期由威海 (略) 定期清运至汪疃镇污水资源化综合利用站集中处理,汪疃镇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后,项目 (略) 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威海 (略) 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深海排放。 项目在确保排水系统与污水主管网对接的前提下,并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 本项目切割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及焊疤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密闭喷漆房、烘干房,喷漆废气(含底盘装*及地板胶喷涂废气)经水帘柜去除漆雾后,与烘干废气、调漆废气一起引入“气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刮腻子废气(少量VOCs、打磨粉尘)、旅居车家具安装过程使用密封胶挥发少量VOCs、试车过程产生少量汽车尾气,为无组织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于所附建筑1.5m的排气筒排放。 根据污染源强计算,本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略) 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的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轻微,不会引起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化。 3、声环境 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新上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机械噪声,主要噪声源强约在80~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并采取基础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物质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能够达到零排放,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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